◇◇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哈佛大学在中国基因项目再调查 熊蕾、汪延、文赤桦 《了望》   章大牛在那次差点要了他命的“体检”中死里逃生,已经8年了。那是他生平第一次,也是迄 今唯一的一次“体检”。但是直到今天,他仍不清楚那次“体检”的真相。   这位55岁的安徽枞阳县农民记得,1995年秋天的一个早上,“上面来人”叫他到镇卫生院去 “体检”。章大牛的妻子周真梅说,他们放下手里的活儿,赶到镇上,因为据称“体检”是给农民 服务的,“有病给你治病还不要钱”。这对平时“没钱买药就望着”,有钱买药也得等到喘得受不 了时才吃一片的章大牛夫妇来说,真是天大的好事。   章大牛夫妇有4个儿子。他们按要求带着两个儿子去“体检”。因为没钱坐车,他们步行十多 里地,赶到镇卫生院,得到一顿免费午餐后,下午开始检查。他们回忆,同时做检查的还有来自其 他村的二、三十人。   不过,在章大牛所在的村民组30来户人家中,他们是唯一被喊去参加“体检”的。周说,因为 都晓得章大牛从20几岁就患哮喘病,已经多年了。想不到的是,她说,“检查就差点检死了。”   出事之前,他们被量了体温,抽了血。然后检查者让章大牛张开嘴,向他嘴里喷了一种“雾一 样”的东西,让他说“啊”。章大牛夫妇不知道那是什么,也没有人告诉他们吸入这种化学药品干 什么用,可能引起什么风险。   那东西“是装在一个塑料瓶子里,像打灭蚊剂一样的,”周回忆说。“‘啊’了三、四下,他就 上不来气了,像死了一样。”时隔8年,周对当时的情景依然记忆犹新。在场的医生都怕了,赶紧 抢救,“挂水(输液)”、“灌氧气”。做检查的医生没有一个是当地的,说话口音就不一样。但是 章大牛夫妻俩都说不上来他们是哪里来的。   周说,为抢救章大牛,给了他们不到200元,“别的人就没有给”。章大牛一直到后半夜“气 才接上来”。这之后,就没人再管他了。第二天,无人过问的夫妻俩离开了医院,自己找了辆便车 回家,因为“没有钞票了”,给他们的钱“抢救就花掉了”。回家的路上,章大牛虚弱得“坐车都 坐不住,我得扶住他,”周真梅说,一边比画着当时扶他的样子。   抢救章大牛的时候,有个大夫答应以后给他们寄药来,但是他们“到今天也没有看到药”。身 材瘦小的周真梅叹着气说,章大牛的哮喘病现在在霉雨季节和冬天犯得特别厉害,“发得一晚上都 不想睡”。   但是他们好象已经被遗忘了。那之后,他们没再见过那些做检查的医生,也没有人告诉他们 “体检”的结果。同为文盲的两夫妻说,无论“体检”之前还是之后,他们从来没有看到或听说过 “知情同意书”,更没有在这样的文书上签过名或按过手印。他们更不知道,他们的血样“贡献” 给了美国哈佛大学群体遗传学研究计划在一些中国机构的配合下实施的一个人类基因研究项目。   哈佛项目   枞阳县另一个村子的村医张复年倒是知道那次“体检”是“给美国哈佛大学一个基因研究”做 的,虽然他说不上项目的名称。   52岁的张自1969年初中毕业后经过短期培训开始当村医,已经30多年。他说,“当时要我们通 知农民去‘检查身体’,看是什么原因引起哮喘的。说给你检查身体,对你们有好处。”他肯定, 当时“讲了要治疗,后来没有。我们问参加体检的人员,搞检查的人是哪儿的都不知道。”   张复年对这个项目不是没有疑问。他说,“一听说这是美国人搞的项目,我心里就琢磨了一 下,怕这里有什么名堂。”可是,他“又否定了这个疑问,因为当时它是有政府组织领导的”,所 以他没有把心里的疑问说出来。   按照要求,张把村里患有哮喘病的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名单及简单情况登记造册,大概“有十几 个”。这就是“基因调查摸底登记”。   1995年早稻出苗前后的一天,张陪着参加“体检”的村民到了县防疫站,“移交”名单之后就 走了,所以他不知道“体检”的过程。没有人告诉他或者任何受检农民,检查有哪些程序,也没有 告诉他们“体检”的结果。他和这些农民都没有看到或听说过“知情同意书”,更不知道血样会被 送往美国。“这个事在1995年以后就没人提起了,”他说。“不了了之了。”   但是,哈佛群体遗传学研究计划的负责人、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徐希平和他的同事自 1995年以来发表的好几篇论文却表明,枞阳县是哈佛大学一系列人类基因研究项目采集基因样本的 现场之一,其中一项就是由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NIH)和“著名生物药品公司”千年制药共同资助的 哮喘病基因研究项目,其首席研究员就是徐希平。   1999年12月一期《美国呼吸及重症保健医学杂志》发表了徐希平与哈佛公共卫生学院环境卫生 学教授、哈佛医学院医学教授兼其教学医院布里汉女子医院主任医生斯考特·韦斯(Scott. T. Weiss) 等合写的论文《一个中国农村社区的肺功能家庭聚集》。他们在论文中声称,他们“在中国安庆进 行了一项大规模遗传流行病学研究,检查环境和遗传学因素对哮喘病的影响。……调查是从1994年 7月1日到1998年1月26日进行的。……对每一个参加调查的家庭都发了一封信,解释这项调查。从8 个县(枞阳、怀宁、潜山、桐城、太湖、望江、宿松和岳西)招募了1161个有哮喘病患者的指标家庭 的成员”。这8个县都属于安庆市。文后的一个注脚表明,这项研究的资金分别是NIH麾下的国家心 肺血液研究所和千年制药公司提供的。   奇怪的更正   在这篇论文发表两年之后,该杂志在2002年的166卷刊登了徐希平和韦斯为他们所发表的总共7 篇论文所做的类似更正,称他们在中国的有关呼吸系统的遗传学研究是在取得当地中国IRB(即伦理 审查委员会)的批准后,“于1995年2月开始的”,“布里汉女子医院IRB的批准是1995年9月收到 的”。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更正呢?1999年10月,美国联邦政府根据一些专家对这个项目提出的疑问, 开始了一场为时三年的调查。针对联邦政府提出的问题,徐希平于1999年12月3日致函当时哈佛大 学负责查询此事考斯基(Greg Koski),称被质疑的研究是“中国研究人员”在“1994年7月获得安庆 医学伦理委员会”的IRB批准后开始的“试点研究”。徐在信中说,他1994年10月向布里汉女子医 院人体研究委员会提交人体研究申请,“1995年9月最终获得批准”,所以“正式的合作研究1995 年10月才开始”。   按照这封信的意思,错误是在与哈佛的“正式合作研究”开始之前,中国研究人员在“试点研 究”时犯的,与哈佛无关。美国调查者接受了这个解释。但是,且不说没有哈佛的招牌及其雇员带 来的资金,中方当时是否可能启动这样大规模的基因样本采集,就是哈佛自己的文件档案,也在在 证明他们早在1994年,就至少已知晓并默许着这个项目的实施。根据美国《信息自由法案》从美国 公共卫生服务部获得的相关文件中,有一份布里汉女子医院医学系主任尤金·布朗瓦尔德(Eugene Braunwald)签署的《哮喘病分子遗传流行病学研究》项目“在研究中使用人体方案的核准书”的复 印件,日期是94年11月15日。这份方案详细描述了将在枞阳和怀宁进行哮喘病基因研究的程序,包 括在招募参加者做研究之前,给他们每人一份知情同意书,并由他们签名或按手印。但是章大牛夫 妇的经历表明,实际操作违背了这些程序。   与这份文件一起,还有哈佛这家教学医院的人体研究委员会开会审查这份方案时,与会和缺席 委员的名单,日期也是94年11月15日。会后,委员会在1994年11月23日致函徐希平,通知他,在 “1994年11月15日”的会上,“本委员会投票批准了”徐的方案,只是要加以修改,包括“在(知情 同意)表中删去所有提到布里汉女子医院的地方,加上合适的机构或名称”。徐将改动意见于1995年 1月6日上报给委员会。   还有其他证据表明,布里汉女子医院早就卷入了这场猎取中国基因的活动。千年制药的业务总 管斯蒂文·霍孜曼(Steven H. Holtzman)在1999年11月12日给美国联邦政府调查人员的信中说, “1994年,千年制药与布里汉女子医院达成一项《资助研究与合作协议》,资助徐希平博士主持的 一个关于哮喘病的遗传和分子基础及主要风险因素和伴随条件的研究项目。这项研究包括从中国采 集DNA样本。”   另一个佐证是哈佛公共卫生学院自己的刊物《哈佛公共卫生评论》,其1995年春季版刊登的一 篇题为《DNA侦探》的文章详细描述了哈佛在中国进行的人类基因项目,并说,“徐(希平)收获的 受感染的同代同胞对的血样,现正由布里汉女子医院的高血压基因猎取者和千年公司的哮喘病基因 猎取者进行分析。”   1995年7月14日,当时成立才两年的千年制药在一份新闻公报中公开宣称,该公司“一些重大 合作的形成,将支持(千年)公司的综合研究计划,识别引起哮喘病和其他过敏紊乱的基因并描述出 其特性。”公报说,千年公司的第一项哮喘病研究,“将与中国安徽医科大学的课题组和哈佛医学 院及布里汉女子医院的一个联合实验室……合作完成。该研究的临床方面以中国安徽省为中心,正 在由徐希平博士主持进行。合作者有弗兰克·斯佩泽(Frank Speizer)和斯考特·韦斯博士,他们都是 国际知名的流行病学家,长期以来一直对与肺有关的疾病很有兴趣。项目首席研究员徐博士是哈佛 医学院和布里汉女子医院的医学助教,也是哈佛公共卫生学院职业流行病学助教。”   这里所说的“临床方面”,就是指在安庆等地以“体检”为名展开的大规模血样和基因样本的 采集活动。如果“正式的合作研究1995年10月才开始”,哈佛大学的有关研究机构为什么没有及时 制止在这之前就以其名义开始进行的这些活动,并允许公开报道?如今发现这些活动违规,又以所 谓“正式的合作研究”当时还没有开始来推卸哈佛大学有关机构应负的责任,这难道是一个世界知 名的高等学府对待错误的应有态度吗?   徐希平向美国联邦政府的调查机构提交了一份“安庆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1994年7月4日签署 并在当日生效的“课题论证报告”,用的是“安庆市卫生局文件”的公文纸。课题名称是“哮喘的 遗传学研究(协作课题)”,首席专家仍是“哈佛大学徐希平”。但是,截止到2003年9月14日,在安 庆市卫生局的网页上遍查不到这个叫“安庆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机构。经电话向安庆市卫生局查 询,一位工作人员说,“从来没听说过这回事”。安庆市114电话查号台也不知道这个机构,于是 提供了安庆医学会的电话。该学会接电话的一位先生也说,安庆市从来没有过这么一个机构。即使 在众多中国人对医学伦理还十分陌生的1994年,安庆市果真有这样一个机构批准了这项研究,哈佛 大学依然不能逃避它的责任——“课题首席专家”还是它的人。   哈佛的承诺   哈佛的研究机构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力气,把1995年9月以前为千年公司在中国采集基因资料 的工作说成是中国一个地方的“试点研究”?一位美国专家认为,这可能是布里汉女子医院要洗清 自己违反联邦政府规定的责任。她说,“(美国)联邦政府规定的监管,对私营公司进行的人体研 究,特别是国际研究,要比对美国政府资助的研究松得多。而哮喘病项目最初就是由私营的千年公 司资助的,联邦政府的调查重点,在这个案例中,则是NIH资助的部分。”   然而,这种做法却不符合这些哈佛研究机构承诺要遵守的伦理原则。它们在申请研究经费时, 已经向美国政府签署了一份协议,保证在所有涉及人体的研究项目中,都遵循同样的原则,“无论 支持经费来自哪里”,“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有义务履行至少与(哈佛机构规定)同等的那些伦理 原则”。   这些原则要求以人体为对象的研究项目,必须先取得IRB批准并提供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以及 每个研究对象签名的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的内容必须包括,让每一个研究对象“充分了解研究的 目的、方法、资金的来源、任何可能的利益冲突、研究者所属的机构、预期的受益、潜在的风险和 研究可能引起的不适”,知道自己“有权拒绝参加实验或在实验过程中有权随时收回对参加实验的 同意而不遭到报复”。知情同意应是书面的,如果是非书面的同意,“必须有正式的记录,并有见 证”。同时,国际医药管理机构和有关专家早就达成共识,并以文件形式规定,“知情同意是一个 过程”,是获得同意的过程,而不是用书面、签字等形式获得文书的过程。   但是在实际中,我们看到美国的调查者强调的却是书面的文书。只要徐希平提供了所谓中国地 方IRB的批准文书和大量有签名的所谓“知情同意书”,他们就不再深究了。对于中国农民是否真 正在“体检”的当时签署过这些文件,是否了解知情同意应当涵盖的所有内容,他们却没有核实。 农民章大牛和村医张复年及其他很多被抽过血的安徽农民,连徐希平提交给美国有关方面的“知情 同意书”样本都没有看到过,更不知道要他们“体检”的真实目的。事实上,关于这些基因研究项 目的研究目的和程序的详细说明,徐希平和他的哈佛合作者都给了美国的调查者,而没有给这些农 民。安徽农民除了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贡献”了血样,什么也没有得到,就连徐希平在给NIH的 资助申请书中承诺的“免费医学建议”,他们也没有得到。   没有伤害?   在一些学者从伦理学的角度对哈佛这些项目提出质疑之后,美国联邦政府于1999年开始对这些 项目进行调查。调查确实发现哈佛这些项目在生命伦理方面存在“广泛而严重的违规”。但是,他 们仅仅对哈佛的研究者及其合作者提出质询,而且基本上依赖于徐希平及其哈佛同事对任何质疑的 回应。人体研究保护办公室没有派自己的工作人员到中国现场做过调查。没有调查者访问过章大牛 这样的农民。美国联邦政府的调查人员也没有找任何对这些项目有不同意见的中国人士了解过情 况。   哈佛自己派人到中国调查的结论成了美国政府结束对哈佛项目调查的依据。记者曾通过电子邮 件问今年4月来中国调查的哈佛公共卫生学院伦理委员会主任兼布里汉女子医院医生特洛严·布伦 南(Troyen Brennan):他是否讲中文?能否用中文与参加过抽血的中国农民直接交流?如果不能,他 的翻译是谁?他在中国的访问会见是谁安排的?他去过哪些采样现场?他是如何肯定知情同意书是 研究对象在研究进行的当时签署的?他的调查有多大的独立性?但是,这些问题都被转给了哈佛公 共卫生学院负责对外宣传的罗宾·赫曼(Robin Herman),医生兼律师的布伦南本人则没有回答。赫 曼只转来哈佛公共卫生学院在美国政府调查结束后,于5月30日发的一份正式声明,与记者给布伦 南提的问题毫不相干。   尽管章大牛们对哈佛项目一无所知,但是哈佛公共卫生学院的声明却说,(中国农民)“参加者 给出了自愿的知情同意。他们回答了问卷,可能还做了健康日记,或者量了血压或肺功能。他们给 了少量血样和(或)尿样,得到了交通费和误工补偿。”   哈佛公共卫生学院院长柏利·布鲁姆(Barry R. Bloom)强调说,“哈佛谋求在其所有的工作中确 保对人体研究对象最高水准的保护”,“没有一个参加者受到了伤害,没有发生一起有意违反人体 研究对象程序的事故”。哈佛大学校长劳伦斯·萨莫斯(Lawrence Summers)2002年5月还曾经在北京 大学承认哈佛在中国进行的基因项目“非常糟糕”,但是现在却为“调查表明我们的研究没有实质 性的伤害”而庆幸。   且不论章大牛的遭遇是否是“伤害”,是否代表了“对人体研究对象最高水准的保护”,难道 对中国农民知情权的不尊重,就不是“伤害”?难道违背生命伦理的准则,不是问题?   美国联邦政府结束对哈佛的调查,是因为接受了哈佛对一些违规的“纠正行动”。然而,这些 “纠正”似乎只是做在书面,因为在参加“体检”时知情权被漠视的广大安徽农民,并不知道哈佛 大学实际究竟怎样纠正了错误。他们的知情权依然没有得到尊重。   疾病缠身的农民章大牛仍在盼望着给他发药,那是有人答应过他的。而村医张复年对哈佛的项 目,心中仍然存着疑问,希望能对它们“追根究底”,“让我们都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XYS2003092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