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驳李允平的《北大贾良定论文存在剽窃人大聂辉华论文的嫌疑》及我们的声明   一、关于文章的写作和署名的说明   贾老师最初写成的文章——《可占用性准租、投资专用性与企业层级结构》 ——的想法(idea)来源于他跟陈秋霖在2002年的讨论和他跟我们在其课堂上的 讨论(贾老师在2003年3月到6月给我们讲授“企业战略管理”课程)。文章的初 稿完成于2003年5月初,贾老师请所有的学生就初稿做了一次评价,这可以由选 修该课程的另外十余位南京大学商学院2001级研究生证明。其后,在2003年5月 27日,贾老师将这篇文章投给了《经济研究》编辑部,这一点可以由《经济研究》 编辑部作证(《经济研究》编辑部有存档)。然而,聂辉华博士的文章的刊发时 间是在2003年8月份。试问我们怎么可能在5月份就“剽窃”8月份才刊发的文 章?!   确实,2003年12月21日由李鹏飞代贾老师在复旦大学举行的第三届中国经济 学年会上宣读了该论文(这是经中国经济学年会秘书处同意,并由贾老师出具书 面证明的正式委托)。但是,必须要提请各位注意的是:第三届经济学年会论文 提交的截至时间是2003年7月31日(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网站的主页上仍然有 该通知,链接地址是: http://www.ccer.edu.cn/cn/ReadNews.asp?NewsID=2169&BigClassName=CN&Sma llClassName=最新消息&SpecialID=11。通知明确规定:“准备向大会提交论文 的学者请于2003年7月31日前将论文或论文初稿邮寄或用E-mail发到大会秘书 处,”因此,贾老师的文章至少在7月之前就已经完成,不可能是剽窃了8月底才 出版(《经济研究》是在每月20日出版的)的《经济研究》中的文章。事实上, 贾老师向经济学年会秘书处提交论文的时间是在2003年7月25日。这一事实可以 由年会秘书处证明。这个时间也在聂辉华博士的文章发表之前,因此所谓的剽窃 一说在时间上找不到任何的逻辑前提!   批评文章还提到了挂名的问题,这就更叫人匪夷所思了!我们只是普通的学 生,贾老师为什么去给无权无势的学生挂名呢?实际的情况是,贾老师完成了这 篇文章的初稿后,自己一直不是很满意,就多次和我们讨论。并在年会结束后, 结合与会学者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又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根据讨论意见对文章 的做了重要调整(这可以从年会前后文章的不同版本可以看出)。尽管我们要求 不要署名,可贾老师认为:既然修改调整意见是共同讨论的结果,那么就应该联 合署名。因此最后才有四个作者的联合署名,试问这又何来挂名之说?   二、文章的内容问题及所谓的学术道德问题   批评者认为“从内容上看,仔细比较贾文和聂文,论述主题非常相似,都是 论及企业内人力资本的专用化投资问题,并讨论了企业的性质问题,贾文的主要 结论与聂文前半部分非常相似。”但是,我们的文章(指“斯密论坛讨论稿系列” 中这一稿)论述的焦点并不在企业的性质(即企业的产生和边界的确定)上,而 是在企业的层级结构对专用性的人力资本投资的激励上。如果批评者连这一点都 区别不了的话,批评就应该谨慎一点了。因为每一个人都必须为其言行负责的!   另外,我们在年会结束后调整文章时主要关注的是企业的层级结构问题,而 非企业性质问题,故并不存在文献检索失误问题。既然我们在写作过程中并没有 参考聂辉华博士的文章,那么文章的参考文献中没有提到他的文章,这难道不是 很正常的吗?学术道德问题何来?!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三、关于学术批评的一些想法及声明   学术研究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我们对其怀有至高的敬意。同时,学术批 评对于学术研究而言又是甚为重要的。但是,学术批评应该也是严肃的,而不是 随意的! 如果学术批评也可以随意地进行的话,我们所期待的健康的学术环境 又何以建立呢?!作为青年学子,我们一直很尊重新语丝网站为推动中国学术规 范化所做的种种努力。但遗憾的是,贵网站的这种努力竟能会被一些居心叵测的 人所利用,我们十分愤慨,特此申明。   南京大学商学院2001级研究生:   李鹏飞 戴广   2004年2月19日 (XYS2004022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