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知识&权力:需要一个正传 AP 我这一段时间非常苦恼。 本人对中国物权法的思考虽然比较浅薄,论证不力,但与国内已有的法学研究相比,自 认为完全具有创新重构的水平(能否与中国现实真正结合则无法估计了)。本人融通大 陆法系与普通法系关于“物的所有”与“物的利用”的法学体系,提出了一套自认为比 梁慧星、王利明及孟勤国他们的物权理论水平更高更能解决问题的方案。可惜中国物权 立法已经进入最后阶段,本人的观点还没有机会公开呢。本人的知识需要形成权力需要 权力来推广没有权力就这样死亡了吗。这是烦恼之一。 本人现在还没有工作。虽然前不久发了一点小财可以让我勉强过活一段时间,但是现在 的处境绝对不算如意,绝对需要改变。本人面前的机会能够争取成功一个吗?争取成功 需要用功夫啊,上面的烦恼已经让我焦急得有点无法静心了,感觉在学习上也没有进展 了。当前的处境及寻求改变或前进算是火上浇油,虽然这点油浇得不多也不猛烈。这是 攸关生存的知识与权力。烦恼之二。 通过新语丝、中国博客网、中国世纪,本人知道郎咸平议论还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还间 有甲申文化宣言、智子王怡事件这三件事进入了本人的视野。真该采“眼不见为净”的 常识,可惜为时已晚。本人的《时代转换需要一个正传》已经发表看法,其实就一句话 ,即如何在国退民进中在效率与公正之间照顾到公正的诉求。自己的身世经历只是一个 切身感觉与例子罢了,千万不要认为本人就狭隘到以自己的身世来达到什么目的,本人 比一般人想象的能干一点点会生存一点点。但是这些事件在没有工作正想学习以求改变 反而有点迷茫无助的自己面前,却也是耽心的事。我的知识如何转换为话语的权力,这 也算是烦恼吧。 昨晚躺在床上,本人费了精力想了几个小时,于是有了今天的《知识&权力:需要一个 正传》(并来还想写“过失犯”,但让大家去思考知识与权力之下的过失犯罪吧)。本 人只想对知识与权力之间进行一些思考,这些思考也浅陋得紧,没有形成系统的认识, 却紧紧结合了现实的这些事情,形成了一些议论,也包括本人对方舟子及其新语丝相关 现象与事件的议论。这可能更应了本人一直没有想去悟通的一句话:“当人类开始思考 ,上帝就开始发笑”。至于加上“需要一个正传”这六个字,说明本人一直在寻求一种 结论性的认识,寻求一种能够形成正传性质的“真”、“善”或其他最终的东西。其实 本人还有一个最不愿说出来的想法,有了这六个字,用狗哥搜索就方便多了!哈哈,不 要说我自恋。 知识是什么?小生怎能回答。自然科学上探索形成的东西是知识,这种知识的层次与高 下、正确与错误好象也容易分个清楚。比如在牛顿后时代,小学生对苹果落地的认识就 与成人不一样。不过本人也没有一些先生对自然科学认识的高度,不知自然科学上的能 够分个清楚这个认识对不对。还有一种东西是与自然科学的探索也有关,比如对自然科 学成果的知道和掌握的程度与时间先后不知算不算知识,即我们常常说到的信息。其实 在自然科学探索形成知识后就进入传播阶段了,形成信息。信息算不算知识呢,本人认 为还是知识,因为信息本身也是需要人努力探索寻求后形成的认识。再来谈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研究人类社会(其实在自然科学者心中或者更多人们的心中,是否存在人类社 会及社会科学这些概念都是问题。本人先是学理科的,后转而文科,对社会科学是否能 够存在有过思考)。人类社会除了人之外,其他比如国家、军队、思想、文化、法律、 舆论、权力、价值等东西,其中真有什么力量或规律象自然科学那样的知识吗?好象都 是人在主观的想象。不过本人还是采用存在即合理的观念,认为国家军队文化法律舆论 权力这些东西已经有现实的存在,有人们在努力认识它们并形成了认识,这些认识也算 是知识吧。人不仅需要自然科学改变现实生活的物质条件,由于人之间还有一个争夺交 易来往,自然科学做到了你不一定就能够分享到,所以社会科学的存在也是有理由的。 总之,本人认为,知识就在于一个知的动作与一个知道的状态,其内容是自然科学与社 会科学并不重要,甚至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这种划分对于知识本身来说没有重要意义。 如果我是一个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大家,我可能会达到一个境界认为他们本是融会贯 通的或是根本不相融合的。请大家千万不要在此看出本人否定知识的可能性与存在性。 我说了,本人还没有系统思考得出结论。 权力是不好下一个定义的概念。当尼采说任何有时间向度的概念都是不能定义之时,他 可能更多指社会科学中的概念罢。不知自然科学界中是否常常有人引这句话以说明一个 研究对象的难以定义。权力是一种存在的力量并发出影响,比如太阳的光和热,但是太 阳的光和热在人之间的分配好象还没有达到需要人们进行争夺的地步,可能还不是人们 常常所指的权力,但是与太阳相似的拥有大量知识的人们却想发挥出力量,这就与人们 常常所指的权力相近了。权力更多的时候与拥有大量人员支持而不是知识形成的影响相 关。比如毛泽东就说过政治就是把自己弄得人多多的把对手的人弄得人少少的。这里的 影响一词是词不达意的,但权力的本质在于人之间关系中的一种优势、一种位置高高、 一种心理优越等的现象,这种现象就在人之间关系中形成一种对一方有利对一方不利的 影响。利也不是一个好词语,本身内涵不全,更有一种双利的可能,比如有一种关系可 能双方在心理上都感觉到爽快的,如共赢的经济交换关系或相互温馨的恋爱关系。但权 力基本上在公共领域使用,已经没有本人这样宽泛的解释或试图本质解释的内涵与外 延。权力要粗俗点说就是力,这种力不仅要求存在,更要求发挥影响,影响是权力的本 质。 回到一句大家耳熟目详的话,知识就是力量,好象本人的说明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本人 却想超越它。大家知道这句话,但有谁真正思考过它。知识怎么是力量呢!力量就是知 识需要知识吗?本人真的思考不下去这些问题,下面是抄几句别人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肯定科学与意识形态两者的区分,科学是符合客观真理的,而意识形态则是 虚假的,当被压迫者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这种意识形态时,他们其实是被欺骗了。代表 科学真理的马克思主义的任务,是把他们从这种被蒙蔽的状态中释放出来,使他们认清 他们被压迫的真相,从而投身革命事业。但是在福柯看来(在这方面他是尼采的观点) ,客观真理并不存在,真正的科学也并不存在,所以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区分是不能成立 的。正如他在〈规训与惩罚〉中强调,知识与权力永远是互相依附的。“我们应当承认 ,权力制造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 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 其实只要我们认识到知识与权力之间有联系,这就是一种真正的进步了。至于这种联系 是什么内容,我们应当采用什么态度,特别是能够形成“正传”的态度与方法,则我们 至少在认知上是没有什么问题了,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掌握知识与权力。本人开始认识 到认识与权力之间必然有联系,联系是什么也有一定的看法,大家可以从下面要发的议 论可能概括一点来。至于本人对知识和权力的掌握,知识上则有一点,权力则一点也没 有的。 下面是议论,可能会吸引眼球,也是在上述思考之后的不吐不快。本人的〈阿甘需要一 个正传〉发在法学时评网什么的一个地方,后来被新语丝转过来了,是呼吁阿甘走向司 法解决的,本身只是旁观者的观感。〈北大需要一个正传〉就直接寄与新语丝了,是想 跟着骂人,其实不只是针对北大,是想骂中国整个法学界的所谓的法学研究。法学研究 本身不行,更没有实践精神(法律者不一定要当权,只要能够实现法治即可)。本人认 为理论研究是行动的前凑或序曲,真正需要的是践行与推行,所以对贺卫方还说了一句 稍好听的话。不过骂人是有人看的,中国世纪网转了,本人认为这是本人文革小将本性 的一次不体面暴光。接着又向新语丝寄出了并不想写的〈法治需要一个正传〉,主要是 想承认错误,当时根本没有想引起讨论,事实也没有引起讨论,不过正来学堂转了一贴 ,算是对任何一个想思考中国法治的个人的支持,心里几分感谢几分知遇之情。接下来 是向新语丝寄出〈时代转换需要一个正传〉,其实真实的希望在于表达一个法学人对当 前改革特别是郎咸平更大影响地提出问题之后的思考与议论。本人对经济效率是不懂的 ,但正义的事还知道一点点,所以提出国退民进中的正义问题。现在是〈知识&权力&过 失犯:需要一个正传〉,可能需要表达的太多(知识),又人微言轻(权力),所以也 只是议论了,本人还是希望这些议论成为本人思考的素材。只是自我砥砺自我努力,只 想找到有同感者,没有了先前几篇中可能是自我抬高的目的了。 郎咸平议论是点中了中国改革的要害的。我们无法不能不知道国有资产流失的事实,而 且是大量的流失。民营企业本身也并无可厚非而且还需要扶持,但是在国有资产流失中 民营企业扮演了大量不光彩角色作奸犯科也是事实。这两方面都需要正义之手的介入, 任何经济学上的争论都无损正义的诉求。这是本人看到的郎咸平议论的本质。那么为什 么中国当前的改革走的是一条与张维迎陈志武等认识相一致的道路呢,经济学学问上的 分歧不是这一事件的本质,这其中的根本在于经济学对中国改革权力的争夺。本人不知 道经济学,但知识与权力的联系本人倒也思考了几个小时,权力能够带来的物质现实及 其反转来推动知识也是知识对权力的态度动因之一吧。 再来谈智子王怡,连智子疑邻都解释不通,却在写电影如何看法治如何中国,令人大笑 法学界无人了吧。当然智子那件事是小小错误,但他的理论水平面对大量拥戴与媒介吹 捧的态度急功近利的作法,让人根本生不出半点认同。看一看他写的关于大学生成为弱 势的文章吧,如此无知浅薄如同什么什么的。大学生教育问题该如何向公众解释与引导 ,说大学生弱势并没有指出了问题所在,说产业化高校商业化也只是一知半解,本人认 为高等教育还是需要从人的成长与高等教育的本质来说为妙,只有在这个本质上有一定 认识了才可能形成正确的认识与策略。本人认为在现代的中国,本科毕业生更强的可能 是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如果要在知识上有见解则需要更多的学习与探索,这种学习还缺 少学院式的正统品性而显得散乱,如果一跨领域则更可能连自知之明都忘了直闹笑话。 本科毕业也已经高于绝大部份人了,加上自己的活动能力特别是所谓的文笔,很容易号 召起民众。这是中国权力形成的一个现实,要在中国掌握政治或经济或文化的权力可能 一个本科生就已经够了。他们反而更能做到无知者无虑无畏。如果他们能够象一些民企 老板一样无法无耻奸诈,那么他们也可以直逼掌握当前中国财富的低文化一族了。王怡 以自己的那点知识与思考直奔权力,本人看到在中国当下,知识奔向权力需要什么斤两 起飞方便奔跑便当快速。不过很快就出现权力裸奔了,这让有期望的观众很失望。本人 把王怡拉来作了知识V权力的例子,而且还是一个较浅层次关系的例子,一定让一些人 失望了,更让很多人气急的。不过客观一点来看也是可以心平气和的,王怡也还年轻也 可以长进。 自知道方舟子与新语丝,就迫不及待地想了解更多。其实关于知识V权力的思考就是他 引起的。方的知识以自然科学知识为主,也有超过一般人的文科知识。他的学术打假到 目前还没有人看出问题来。我倒会在这里指出来。有人说方很执着,其实人就需要一点 执着,否则生命可能都不会继续,更何谈科学的进步与社会的正义。但是世界上也需要 一些不执着的人,他们才可能会更加安生立命于一些社会分工,不然社会就处在一种执 着不安中,形成一种速度过快的动态平衡(关于执着这点本人没有想好呵)。有人说方 与北大为敌,其实与北大为敌也没有什么不对,只要这种为敌具有符合“正传”如客观 科学真善等的理由。我不喜欢邻人的花花草草,常常给他提意见,他倒培养治理得越来 越好了,他还说其中有我的功劳。但是如果常给需要权力的北大提出尖锐的错误,对北 大来说也是形成了压力的。在这一点上,本人认为北大自己已经犯错误,就应当纠正就 应当超越,只是谩骂无济于事更显不行。 有人已经为方的学术打假提出质疑了,虽然这种质疑本身并没有说出正确的理由和打中 要害。方与《探索与争鸣》进行了一次学术的诉讼,有人指出方学术打假:目的不纯可 能有洋气十足打压中国学术的不良居心,学术打假中使用了江湖骗子等有贬义的或谩骂 的或其他性质的不良词语等(我没有读完方的文章呵,不知有不有,但大家就事看我论 事吧)。接下来有“食腐动物本性”与“过犹不及”之论。其实他们根本没有看到问题 所在。打中国学术中的假有什么居心不良倒不如说这种说法本身居心不良,是主观臆断 强加的动机论。假是绝对需要打的。方的打假对中国学术本身到现在也没有显示出不良 居心,更没有形成或显示多少负面影响,被影响的只是被打者的现实处境名利所得而已 (但注意:方在打假中已经有失误的地方出现)。方在打假文字中可能已经出现了一些 不良词语,但对不良词语在什么范围内条件下构成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在法律上就没有 一个准确的尺度。只要大家还是在谈学术,本人觉得不良词语的尺度放宽点也可以。食 腐动物的比喻倒还贴切,但任何比喻都只是本体的又一次不准确描述。我们这个系统( 大家知道GAIA理论吗)需要自适的每一项功能,方的作法套以食腐动物也没有提示出方 的本质问题。过犹不及现在也用不上,这一点与前面回答不良居心的答案一样,还没有 打假过头。 我不想说方与探索与争鸣诉讼中的其他问题,不良词语的运用我已经解释了,方需要宽 容点而且做到打假而不骂假,不要使用不良词语。本人理解的贵族精神中就有不要使用 不良词语一条,大家在法律中也不会看到粗俗的不良词语吧。诉讼应当建立在在学术上 争论中任意曲解对方观点这点上,因为探索与争鸣上发文的作者有曲解方的观点并曲而 骂之的现象,这才是构成侮辱的部分。其他人在新语丝上说没有关系方在外国不受保护 等言论,言论自由是你们,我说你们说错了也是我的自由。既然相信法院(国家权力呵 )就不要怀疑,怀疑可以得有直接的证据。 方最近打假一个叫杨杰的同济大学某学院的院长,本人认为这次有一定问题。杨杰的学 术简历或介绍可能有假,但是谁也没有给那个院长位置定一个准确的标准吧,杨杰的有 假简历指出来就可以了,但谁也不能否定他当院长的可能,一个什么不懂的什么员也可 能坐上这个位置的。一句话,假可以打,但没有人可以怀疑杨杰当院长,因为从打假到 否定院长资格之间的逻辑是作假者不能当院长,其实作过假的也是可以当院长的。多一 点恕道吧。【方舟子按:不知“其实作过假的也是可以当院长的”是什么意思?如果是 靠伪造学术成果和履历当的院长,当然是不可以的。如果并非靠作假当院长但有作假的 前科,其资格也是值得怀疑的。】 讲了这么多,该回到本人的思考了。方以知识的研究与获得达到了当前的权力状况,本 人无法质疑方通过知识获得权力的正当性,但方在当前使用自己权力时可能就没有形成 对权力的正确认识。学术打假可能不只是知识真假的问题,还有一个权力如何作用于知 识的问题。把方,本人也尊敬目前也无法超越的方,拉来作为自己的思考,有不敬但我 更敬真知及力量。那么关于知识与权力这个更加宏大的问题,大家多思考才是本文的真 实意思。本文无法达到论证的要求只是简要宏大的述事,希望能够为当前的各种已经显 出苗头的现象提供一些建议,引发大家更多的思考。 最后提醒方,你的法律知识也需要加强。通过阅读我知道你可能有两个假设:一是只要 署名真实的揭露性文章你就敢发。【方舟子按:真名揭发是刊发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 条件。关键在于看是否有充分的证据】有发的勇气是好的,但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也 会有依据。揭露的事件有假或观点已经超出学术,你作为一个传播者可能也需要承担法 律责任。顺便提醒凤凰卫视,办一些节目如李敖有话说也还是需要一些的审查而不是简 单地在节目末尾打出“嘉宾观点与本台无关”就可以了。我们可以想一想这样一个道理, 有人给你讲了一些事,比如伤害(不仅指侮辱诽谤等)某人的事,你可能就因为传播这 些事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当然,只要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传播者也就没有无所畏惧 了。但这是正当的法律评价,传播者最好不要以言论自由为由为自己开脱罪名,那只能 开脱舆论压力。二是关于通讯自由的理解。道理与上大体相同。 最后本人号召一下,大家讨论知识与权力两者之间的关系或次序或功能比较或什么吧。 本人对方舟子的议论是诤友的爱与劝。在本人当前的视野中还没有权力只有知识,但是 相信我也会寻找一些权力的,不过我目前更需要的是更多人的帮助,还没有到出山的时 候。 (XYS20040929)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