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评】 白痴,穷人太穷来解释“矿难不可避免”,能够推出要“让这些最不幸的人承担 ‘避免矿难’的道德责任”。这些文科白痴下愚不可移。 (筋斗云) 这些文傻或文耻在高举道德大棒打人之前,应该先去晒晒脑袋,起码也要搞清楚必要 条件和充分条件,事实陈述和价值判断之间的差别。我要是说因为穷人太穷,所以饥 寒交迫不可避免,他们大概也要指责我“让这些最不幸的人承担‘避免饥寒交迫’的 道德责任”。 (方舟子) 说明实行民主制才能解决矿难问题。:) (Latino2) Comparing industrial accident to famine is total BS. Who ever wrote this shit doesn't know concept of risk or uncertainty and the profit associating with it. Famine means certain death but coal mining is not. There is also no convincing evidence proving the majority of coal miners would be starved to death if they don't get into this industry. By his logic, people who have to travel by airplane should also blame the government for not granting them right of traveling with zero risk. (skipper3) 穷人应得权利还是应得矿难? 作者:曹林 2005年12月13日中国青年报   最新一期的《南方人物周刊》刊出了对中科院院士何祚庥专访,专访最引人 注目之处莫过于何院士对矿难的看法。何院士的观点是,中国如今的矿难频发难 止,平均每天死亡超过100人,“这没法避免,因为中国的老百姓太穷了”—— —主要是穷,而不是腐败。为什么工人能接受较低的工资、较危险的条件?老百 姓不是傻子,他们不是不知道啊。那为什么还接受?因为不接受活不下去。何院 士声称“只能怪他们不幸生于中国”。   矿难不止源于老百姓太穷?这让人想起前不久北大教授林毅夫的观点:我国 当前贫富差距的主要矛盾不在于富人太富,而在于穷人太穷。当下中国社会似乎 游荡着一种理论幽灵,即利用精英话语霸权遮蔽权贵的道德责任,把诸种矛盾推 给无力表达的穷人,归咎于“穷人太穷”的现实国情。   穷人太穷,这是中国的现实国情,这是社会的不幸,更是人的不幸,但能用 这个不幸的现实来解释“矿难不可避免”吗?能让这些最不幸的人承担“避免矿 难”的道德责任吗?“人无力主宰自己的命运”是社会的耻辱还是穷人的耻辱?   写到这里,想起了诺贝尔经济学奖阿玛蒂亚·森关于“应得权利”的观点。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饥荒,导致底层人民的不幸?森通过研究发现,用缺乏食品来 解释饥荒是行不通的,历史上所以有许多饥荒发生,并不是因为物品十分匮乏, 而是因为社会藩篱的存在,弱势群体对食品的应得权利得不到制度安排的保护, 于是就发生了一方面食品并不缺乏,一方面成千上万甚至数十万人大规模因饥饿 而死亡的人道灾难。森发现,基于应得权利的制度化,民主制国家从未发生过大 规模的饥荒。贫困,根本上是应得权利的贫困。   矿难,与饥荒有着很大程度上的同构性。用森的应得权利理论审视矿难可知: 正是矿工应得权利的贫困,而不是矿工本身的贫困,才导致了矿难频发。正如饥 荒的发生机制那样,物质贫穷并不必然导致矿难,只有权利贫困才必然引发矿难。   基于生活的贫困,穷人应该享有这样一项应得权利:免于“较低工资、较危 险工作条件”的强制———也就是说,应该让他们免于在“要么全家饿死”与 “要么从事高危工作”间进行两难选择。物质的极端贫困,决定了他们的选择空 间非常小、选择自由非常贫困。有学者形容穷人的脆弱“就像一个人长久地站在 齐脖深的河水中,只要涌来一阵细浪,就会陷入灭顶之灾”,他们缺乏与老板进 行讨价还价的资本。这方面,政府应该承担起积极的监管责任,保证穷人能有一 种安全的工作环境。   歹徒用刀逼着你,要么交出钱,要么就选择死———看起来你似乎有选择的 自由,其实你并无选择。同样,贫穷的矿工面对危险的矿井也是如此。一个负责 任的安全部门,是不会置矿工于这种弱势的选择地位的。而何院士“穷人太穷使 矿难不可避免”的逻辑起点,恰恰是置矿工于两难困境中,应得权利被遮蔽。   物质上的贫困,表明穷人已经处于一种非常不利的地位,他们是不应该承担 起“避免矿难”的道德责任的。相反,“避免矿难”应该是穷人“坐享其成”的 一种应得权利。那些处于优势地位的部门和人,从矿长,到地方政府,到监管部 门,才是“避免矿难”的积极责任者,他们有责任通过制度安排保障矿工的生命 安全。陷矿工于危境,就是他们的失职,把无力主宰自己命运的矿工拉上“安全 自负”的责任烤架,这是非常可耻的。   中国煤矿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归咎于穷人的物质贫困,还是应得权利的贫困, 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原则问题———如果是前者,穷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后 者,矿主和安全监管部门应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前者,中国矿难的抑制将遥遥 无期,因为穷人的脱贫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如果清楚地看到后者,看到穷人应得 权利的贫困,遏制矿难才是一个可以触摸的到的希望。 (XYS2005122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