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回《谁动了张胖子的电信?让他如此辛苦地辩护?》   张胖子   作为电信公司的一个小职员,电信挨不挨骂跟现实中的我毫无关系。只是因 为我在这个行业工作,所以对一些事情有我自己的看法,只是想表达一下,这有 什么不对的吗?   我同意,国内的电信业是一个相对垄断的行业,有很多让人难以忍受的做法, 但是我认为,当年收取的高额初装费并没有落到电信的口袋里,因此不应该把帐 算到电信身上。月租费的收取,也有其合理性。至于把激烈竞争的电信卡业务说 成是“因为垄断,所以霸道”就更让人难以接受了:如果仍然垄断,某些电信卡 干嘛打三折卖?   我早就说过“初装费全额上缴国家财政,并未落到电信的口袋里”,但是您 不信。民工《电信的确是暴利,但是BerkeleyWolf文有些不准确的地方》也同样 指出了这一点,从民工的帖子来看,她/他一定是个内行——我这么说,您该不 会怀疑民工是我的马甲吧?   由于您不相信我的说法,我只好先按“初装费”确实被电信拿走了来和您讨 论:急尝鲜的消费者总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这很正常。蒂托和沙特尔沃思各花了 2000万美元上太空转了一圈,俄罗斯赚了多少谁也不知道,如果进行成本核算的 话,绝对应该算是暴利了——再等几年肯定能便宜不少,但是他们不愿意等呀; 在生活中,连上市时间早点儿的水果都比后来的贵得多,很可能早一个月能差几 倍的价钱。其实大家都知道过一阵儿会便宜,但是仍然有的是人买——物以稀为 贵嘛。   【张胖子可能没有到国外看看。到了国外,张先生一定也会承认中国的电信 是垄断和暴利的。在美国一般手机白送,40美元月包,外加无限制的晚上和周末 通话。虽然这几年也算是惨淡经营,美国的运营商依然能够有利润。对照国内的 价格,谁不承认电信的垄断和暴利,谁就没有基本的思考能力。】   美国的手机是否普遍如此,我确实不知道,因此,我只能先假设您说的是真 的。但我绝对不相信这种情况下会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美国鬼子也绝对不是活 雷锋。一般的来讲,运营商一定会和用户签协议,让用户承诺起码连续使用若干 个月,如果用户按约定执行,运营商不但能收回成本,还会有赚头。另外,如果 把这个标准搬到国内来,您觉得大多数用户(因为您说在美国一般如此,就是说 美国的手机用户大多如此)能接受350元包月吗?如果不是大多数用户而只是少 数高端用户如此,那么运营商这种做法除了失去高端客户的话费之外将一无所获 ——不好意思,我离题了,我已经说过了,移动的业务我不太了解。   其实举这种例子来说明“中国的电信是垄断和暴利的”没什么意义——美国 是世界上电信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世界上有的是比国内电信资费还贵的国家, 但那也并不能证明中国的电信不是垄断和暴利的。如果我按照您这种逻辑,说因 为英国的电信卡过期之后不退余额,因此我国的电信卡过期之后不退余额是合理 的,您会同意吗?   【我们从用户的角度来看,荒川提供了一个相对更加合理的解释:“其基本 原理可以这样理解:由电信公司开办了一个小型专用银行,用户购买电信卡实际 上是在这个“银行”存了钱,而电信卡就相当于专用的银行取款卡。每次打电话 时,电话费自动从这个银行帐号上划转到电信局,完成支付过程(相当于投币)。 对照投币电话就可以知道,卡上未使用的余额,相当于我们兜里的钱,或是我们 存在银行的钱,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借口我们花钱太慢而将我们兜里的钱或银行户 头里的钱抢走。”】   我和您的意见不同,我认为这是一种强盗逻辑:如果这个解释合理,那么用 户买了张半年内有效的20次的游泳卡,就相当于由游泳馆开办了一个小型专用银 行,用户购买游泳卡实际上是在这个“银行”存了钱,而游泳卡就相当于专用的 银行取款卡。每次游泳时,游泳费用自动从这个银行帐号上划转到游泳馆,完成 支付过程(相当于交钱)。对照按次交钱就可以知道,卡上未使用的次数,相当 于我们兜里的钱,或是我们存在银行的钱,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借口我们花钱太慢 而将我们兜里的钱或银行户头里的钱抢走。”——这简直荒谬绝伦,游泳馆不存 在垄断吧?您不愿意可以不买吧?您可以按次交钱吧?   作为卖家的电信运营商给电信卡定了规矩,作为买家的您能接受就买,不接 受就别买,买不买的自由在您,谁也没逼您买呀?您可千万别说因为电信垄断, 而您又必须用电信卡,所以您只能被迫接受不合理的条件——要是能垄断,干吗 还打折?按原价卖不是更能牟取暴利吗?再说了,您干吗非得买电话卡呀?要想 打电话有的是办法:街上有的是有人值守的公用电话,都是按次算钱的(而且还 是先打后交钱),家里的电话也是按次计费的,您可以撒开了欢儿打呀——可您 不但非要买电话卡,而且买了之后过期了怎么处理还必须得按您的规矩来——到 底谁霸道啊?   【从技术上讲,电信卡可以没有有效期,也可以退还余额。 http://www.cybercalling.com/   就有一款没有有效期的卡。】   抱歉,在该网站上我花了俩钟头也没找着您说的那款“没有有效期的电话 卡”,却发现网站的“问题解答”栏目内赫然写道:cybercalling电话卡有效期 是多久?1、第一次使用电话卡后才开始计算有效期,通常为90天;2、从购买之 日起180天内有效——您一旦开始用,最多就只能用90天;   100天之后才开始用,就只能用80天了;要是一直没使,180天以后这卡就作 废了——我怎么觉着美国鬼子比所谓的中国霸王还狠啊?国内的电话卡有效期起 码都是一两年。   我不同意您说的电话卡从技术上可以没有有效期,也可以退还余额。   如果电信卡没有有效期,就相当于发行该卡的运营商承诺永远提供该种服务, 如此一来,在该业务或技术被淘汰的时候不但需要通知所有用户,还要付出巨大 的代价来进行更换——在电信业,永不淘汰的业务或技术被是不可能的。发行没 有有效期的电话卡,对运营商和消费者都非常不合算。中国电信就犯过这么一回 傻:发行没有有效期的电话磁卡(俗称田村卡,这种卡不是计帐类卡,没有卡 号)。由于磁卡没有有效期,导致2001年底磁卡话机“退役”的时候,中国电信 自12月1日到次年的3月31日花了四个月的时间将用户手里尚未使用的磁卡更换为 其他种类的电话卡,不但运营商付出了巨大的成本,也耽误了消费者大量的时间 ——即便如此,也还有用户没能更换或是不同意更换,并由此引发了数场官司。   所以,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有面值、无记名的电信卡都有有效期的限制,并且, 据我所知,没有任何一种固定面值的电信卡是过期以后退还余额的(因为运营商 的原因导致该种电信卡在有效期之内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除外)。   【从业务模型上看,没有有效期,电信也不是不能结算了。电信可以按照每 月完成的呼叫量作为结算依据。卡的发行商也不是没有办法结算,可以按照发行 的卡的价值结算。】   抱歉!本人才疏学浅,地位低微,既不像您“从事电信产品开发多年”,也 没资格“和电信联通的总工高工畅谈网络规划”,对于电信系统更是没什么发言 权,因此实在难以理解您这两句话:电信卡的发行商不就是电信运营商本身吗? 您所指的“发行商”是否是指电信卡销售渠道中的代理商?您能把您的结算方法 说的具体一点吗?   【如果卡有有效期,退还余额更不成问题。过了有效期的卡号信息可以从在 线数据库中DUMP出来。一个卡的信息包括卡号,余额,话单等等,大家也不用具 体抠究竟用多少个字节了。如果离线数据存储容量成为技术障碍,是GOOGLE公司 技术人员的耻辱。100G一张的硬盘不够用,我可以给你配置磁盘阵列1000G。其 实老狼告诉大家一个小秘密:卡号系统一般全国不联网,一个城市(或者一个校园) 一个卡号系统。北京的一个卡号系统能发行2000万张卡,人手一张么?】   要是把过了有效期的卡号信息从在线数据库中卸载下来,就必须得把这些卸 载下来的数据导入到另一套在线数据库里——要不客户退卡的时候怎么查询卡里 还有多少余额呀?这不是背着抱着一般沉吗?“卡号一般全国不联网”?我有点 怀疑您的“专家”身份了:各类电信卡本来就分为国际卡国内卡和本地卡三种, 不联网的本地卡只是其中的一种。都甭说全国联网的了,光是不联网的北京本地 IP卡一年的销售量就超过500万张,对于这个卡号系统来说,2000万实在是小意 思。   如果电信卡过期之后退余额,卡内余额的实际价值该怎么算呢?是余额与现 金价值等同?还是余额乘以运营商发行时的实际折扣?亦或余额乘以消费者购买 时的实际折扣?甭管怎么算,电信都会亏本——不说制作、销售和维护成本了, 就说当初卖卡交的税,能从税务局要回来吗?   最后再声明一下:我十分同意民工的观点,电信行业确实存在暴利,垄断, 和各种浪费国家财产的腐败行为。但是,当初收初装费的帐不该算在电信头上, 而电信卡余额不退,也算合乎情理。 (XYS2005060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