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关于圆明园问题,回答《我可以有第三种选择吗?》   水博   林典的文章《我可以有第三种选择吗?》,主要是对我在《公园的商业开发 与门票涨价,你选择什么?》一文中,所说的公园的商业开发和门票涨价之间的 选择,提出了另外一种选择。我看过林先生的文章之后,似乎怎么也没有能够准 确的理解林典的所希望的第三种选择到底是什么?不过,因为这个话题对当前公 众对圆明园问题的理解有一定影响,所以,即便就是猜,我还是希望和林典先生 交流以下几个问题的看法。   商业开发是不是公园创收的最好途径?   林典说“至于说公园的收入不足,只能通过商业开发来弥补经费不足,这总 比门票疯长要好。这种观点如果是公园方出来狡辩尚可理解,我们这些公众的一 分子,就最好不要过于天真了。我不了解公园的收支情况,但如果从国内其他企 事业单位的情况来推断它们的经济状况的话,我想公园更应该考虑的是如果增加 游客收入,从而增加门票收入,如果节省开支,裁减冗员,如何在不侵害公众利 益的前提下,开展创收活动。”   林典同志的话有一定的道理,这种话如果由公园管理者出来说更为有利。因 为这样公园管理者似乎会给公众一个今后不涨价的承诺。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 媒体的误导已经使公众的认识产生了严重的偏差,很多人对圆明园管理者的商业 开发持完全否定态度。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没有炒作目的的人,都有义务提 醒消费者,如果一味的反对任何商业开发,完全可能要承受门票涨价的损失。当 然,林典同志建议的增加游客人数、减员增效都可能会有助于门票不涨价,这种 说法没错。但是,这些措施的作用都是有限的。任何景点游客人数必须要有一个 限度,游客过多也不是好现象。减员增效也要考虑整个社会的承受能力,特别是 圆明园公园,很多职工就是拆迁圆明园的农民,作为圆明园的管理者不能简单的 依靠把这些人都推向社会来解决经费问题。所以,除了上级给予足够的拨款之外, 最好的办法还是商业开发搞创收。   防止腐败,不能作为阻止公园商业开发的理由   林典说“水博也知道每逢节假日,公园人满为患,可见公园门票收入已经是 很有利可图的了。而且我们也绝不能怀着良好的愿望,希望那些公园的管理者, 进行商业开发,赚取金钱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只怕多出来的 收入,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不过是发了福利,进了餐馆,买了好的坐骑,变成 出国考察的经费了等等。我的这种观点绝不是无端猜测,前一段时间有新闻报道, 一些公园只将门票的百分之几投入到景点维护上,其余的都成了事业经费了,这 不已经是很好的证据了吗?”   林典的担心不无道理,如果一个公园完全被一批腐败分子控制,成为他们侵 占公共利益的场所,林典的说法似乎应该得到支持。但是,我不相信我们国家的 法律能够容许这种不正常现象长期存在下去,违法乱纪的腐败分子不可能永远得 不到惩处。实际上,我和林典同志的分歧就在于怎么看待我国的现状。林典担心 我国的现状是腐败分子当道,公园进行商业开发只会给腐败分子搞腐败创造机会, 所以,他认为反对公园商业开发就是反腐败。我认为商业开发和腐败分子搞腐败 没有直接的联系,如果管理者要搞腐败,不搞商业开发他也要搞腐败。你可以看 到很多没有进行商业开发的单位领导,照样也是进餐馆、坐高档汽车、出国考察。 这说明商业开发与搞不搞腐败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公园不搞商业开发,腐败分 子也可以把上级的事业拨款或者门票收入用来搞腐败活动。反过来说,如果你进 行了商业开发,只要制度严格、监督到位,完全可以惩处以至于杜绝腐败活动。 所以,我不赞同林典同志为了倒脏水连孩子都要一起泼出去的做法,以某些干部 的腐败行为否定公园搞商业开发的必要性。   圆明园公园的商业开发是否超出合理、合法的范围   林典说“关于公园能否搞商业开发,水博在第三段中羞答答地量出了自己的 观点,既说道西湖不收门票值得表扬,又说国内其他公园也搞商业开发,似乎圆 明园搞商业开发没有错。但这一推理在逻辑上不通,因为在没有证明其他公园搞 商业开发是正确的前提下,无法推出圆明园商业开发的合理性。   另外,水博用天安门广场有照相摊点,钓鱼台宾馆对外接待会议能证明什么 呢?现在圆明园曝光的问题是,湖心岛出租给了私人,有的地皮出租给了公司, 天安门广场搞商业开发,还没有把广场的一角租给哪家公司吧。所以有理智的人 都不会反对合理的商业开发,但如果商业开发已经到了损害公众利益,只是为了 私人或是小团体谋利的时候,就需要大批特批了。”   我归纳林典先生的观点就是:公园进行合理的商业开发是可以的,但是,圆 明园的开发不合理,属于损害了公众利益。说实在的,我并非不同意林典先生的 意见,我也认为商业开发应该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搞商业开发和做任何 事情一样,都要有一个度,超过了一定的度,什么好事都会变成坏事。好在我与 林典先生的分歧有具体的所指,那就是圆明园,我们可以具体的看看圆明园的开 发是不是属于不合理、不合法。   某个媒体先说圆明园不缺水,搞防渗是为了实施水上游乐项目。这种说法是 典型的误导。圆明园缺水,湖里大量的动植物死亡造成生态破坏的情况,是最近 几年不断报道的事实。这种情况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查阅以往的资料加以证实。其 次,圆明园搞水上娱乐项目也完全合法。圆明园遗址公园就是保存着遗址部分的 公园,既然是公园,就应该有满足群众休闲、娱乐需要的功能,任何公园都可以 提供必要的水上娱乐服务,为什么圆明园例外?再说出租湖心岛上的房子的问题, 也不是什么坏事。当时,圆明园还有大量的居民占用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出租 一套仿古建筑的房子?我清楚地记得北京某地的一个湖心岛上也曾经有过几间房 子,就是因为没有人常驻管理,先是一些人把里面当成厕所,后来就逐渐变成谁 都可以乱拆、乱毁的目标。没过几年那几座房子就完全变成了废墟,最后连砖头 都被人运走了。所以,我认为在当时圆明园内还有大量住户的情况下,圆明园以 租代管的办法应该说是好办法。即便就是公园开发建筑公寓的事情,也并非就一 定违法,只要经过国家批准也是完全可以的。杭州的西湖、江西的庐山都有高档 饭店、别墅,风景区内批准少量这样的建筑不仅能够增加收入,而且还是一种特 别的景观。   总之至今为止,除了一些媒体为了掩盖防渗膜并非破坏生态而盲目叫停圆明 园的尴尬,故意找一些常见的商业开发的问题恶意炒作之外,我们似乎还找不出 来圆明园哪里违法的证据。据报道审计部门已经对圆明园进行了审计,至今也并 没有发现违法问题。所以,林典先生有什么理由断定,圆明园的商业开发一定不 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呢?   不能因为个别现象,就完全否认商业开发的作用   林典说“哪个公园景点承诺让它大搞商业开发,它门票就降下来了,这些年 我们只看到一方面公园景点的商业味道是越来越浓,君不见开封的大相国寺里, 分不清真假的和尚在两侧回廊卖着各种纪念品。一方面门票在继续疯长,哪个公 园景点还将公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总是宰你没商量。”   林先生说情况也许确实存在,但是,是不是我国所有的公园都一定会“宰你 没商量”?我说不会,我已经列举了杭州西湖由于商业开发搞得好,整个西湖不 收费的例子。林典同志总是对形势估计得过于悲观,以至于别人不管是干好事, 还是干坏事,林典先生都要不加区分的一概反对。按照这种心态,除了去搞恐怖 主义让整个世界一起完蛋,似乎谁要干什么都是错的。   确实还存在多种选择,但要放平心态   林典说“打个比方,好比是有个弱女子遇到个劫道的,而他问你愿意被劫财 还是愿意被劫色,如果那女子认为劫财总比劫色好,那就错了,只怕结果是财色 两伤。这时候她应该想的是如何呼救或者是报警才对。假如水博的观点是,你是 愿意公园进行合理商业开发而门票不涨价,还是愿意公园不开发从而导致门票价 格疯涨,这样大家选择的答案才有可能如他所愿。”   林先生所说“我们也不应轻易地为一些不合理的现象辩护”,应该是在有关 机关调查处理圆明园腐败问题时的态度。对于公园商业开发与门票涨价,哪一种 发式更有利于百姓的讨论,这种说法完全是一句没意义的废话。此外,林典先生 所举的例子,恰恰又反映出其心态上的问题。你如果把公园的管理者都当成土匪 一样的对待,那么你自然会得出只能报警,把土匪消灭的结论。但是,公园毕竟 还不是土匪,百姓的生活里也确实需要公园,我们也不可能像消灭土匪一样的把 公园都消灭掉。所以,林典先生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态度都有毛病。尽管林先生 没有直接回答自己的第三种选择是什么,我可以归纳说,按照林先生的逻辑找到 的第三种选择只能是消灭公园。   其实林先生的第三种选择并不高明,在圆明园问题上,很多极端环保分子曾 经多次强调圆明园的特殊性、重要性,言外之意圆明园自己什么也不能做,只能 等着国家给养起来。其实,这就是商业开发与门票涨价之外的第三种可能的选择 ---国家拨款。不过我认为这种意见几乎没有什么现实意义,所以,也就没有对 它进行讨论。但是,我万万没想到林先生居然还会提出一个,比这种意见更为荒 谬的第三种选择?   总之,林典先生提出的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第三种选择是可以的,但是一 定要注意摆正心态。 (XYS2005053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