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方舟子按:新语丝在2002年11月24日已登过文章揭露蔡华剽窃,见: Brainzhou《北大人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的剽窃行为》 新语丝网址/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wenshi/beidarenlei.txt】   一名北大教授的无耻剽窃与自吹欺世   杨万圣   前几年,北大教授王铭铭的抄袭行为在全国的媒体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学术 腐败成为众矢之的。遗憾的是,我们近日又看到了另一名北大教授蔡华的严重剽 窃行为,而且这位教授几年来利用其剽窃成果在国内外连连获奖,至今未被揭露。 我们尊重北京大学的崇高声誉,但是对于北大教授的学术腐败行为,本着学者的 良心和对读者的责任心,我们认为还是有必要把它公诸于世。   一、蔡华何许人也?   众所周知,费孝通教授是我国著名老一代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在国内外享 有盛誉。恐怕国内没有几个中青年学者敢说自己与费孝通教授齐名。但是世上也 偏偏真有这样的无耻之徒,在一些场合公然说中国共有两位在国际上获得大奖的 人类学家,一个是费孝通,一个就是他自己——蔡华。   这位把自己与费孝通教授并列的蔡华是何许人也?   据蔡华自己在《人类学的执着问道者——蔡华先生访谈录》(载《北京大学 研究生学志》2001年第1期)中自述,他在1973-1976年就读于长沙铁道学院外语 系法语专业,毕业后到云南社会科学院工作,1984年赴法国巴黎第十大学学习人 类学,1995年通过博士论文答辩,该论文于1997年出版法文版,2001年在美国出 版英文版,书名译成中文为《一个无父无夫的社会——中国的纳人》。也就是这 本书,使蔡华一举成名,据说他因此获得巴黎第十大学人类学系成立31年来第一 个获得最佳博士论文提名的毕业生。据蔡华自己在这篇访谈录中披露,“当时的 答辩委员会主席就对我说:‘不知道您是不是满意了。…… 如果教育部还有更 高的荣誉,我们也愿意统统给您’”。我们不知当时还有什么人在场听到并能够 证实这番话。不过,在中国留学生当中即使有些人得到了类似的口头赞扬,之后 再用自己的嘴把这番话去到处宣扬的人,恐怕并不多见。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篇访谈录到处充斥着蔡华借他人之口来对自己进行吹 捧的言辞。例如,在谈到其他外国学者对他研究成果的评价时,他说:“值得一 提的是另一位法国人类学家Ballentier,第一次听见我的研究介绍时,他评价道: ‘哎呀!这样一来,我们五十年的奋斗全泡汤了’”。 在谈到出版界的评价时, 他说“法国大学出版社的总裁看过这本书后告诉我,他的雄心壮志就是把这本书 翻译成所有重要的语言”。在访谈录的最后,他表示“我会提出一些有别于前人 的各种学派的想法的东西,将来不排斥我会把它叫做‘某某主义’”,俨然一副 当代学术大师的气概。在访谈录的结尾处,当人们问到他这部著作的中文版何时 与国内读者见面时,他明确表示“希望在2002年”。   现在已是2006年了,国内的读者们期待多年的这本值得翻译成全世界所有重 要文字的学术名著始终没有与中国读者见面。与此同时,蔡华凭借他的这部著作, 接二连三地获得了国内外多项重要奖项。根据他个人网页的介绍,他在2002年获 得法兰西科学院授予的“法语国家大奖”金牌,2003年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 著作一等奖。尽管有人说“法语国家大奖”是法国为鼓励外国人用法语写作的奖 项,但仍是一项国内学者从未得到的国际奖;而北京市社科一等奖,则应当说是 国内省市级科研成果的最高殊荣。   二、《一个无父无夫的社会——中国的纳人》究竟是怎样的一本书?   看到这里,人们不禁想问,在国际和国内连连得到大奖的这本书究竟是本什 么样的学术著作,以致引起世人这么高的评价?后来甚至连美国著名人类学家格 尔兹也对之感到兴趣,专门写了一篇长篇书评。其实,把格尔兹的书评与其他没 有来过中国、不了解中国也不了解中国学术研究状况的西方学者们的评价放到一 起,可以明显看出他们大多是被蔡华对云南省泸沽湖纳西族“无夫无父”的婚姻 习俗所吸引,是被蔡华所描述的当地自由开放的男女性关系所吸引。法国科学院 的评委们和格尔兹,都不可能对蔡华描述事件的真伪提出任何质疑。由于他们对 书中研究对象毫无所知,在某种意义上,他们都不是合格的学术评判者。   但是那些多少了解一些中国少数民族情况的西方学者,特别是自己也或多或 少对泸沽湖纳西族做过一些调查的西方学者,他们对蔡华的这部到处吹嘘的《一 个无父无夫的社会——中国的纳人》的评价又是怎样的呢?   蔡华这本书2002年在法国获奖后,在西方学术界也引起关注。2003年2月 《Asian Ethnicity》(亚洲族群)杂志发表了一篇署名Koen Wellens的书评, 2003年《Asian Anthropology》(亚洲人类学)杂志发表了署名Chou Wah-Shan 的书评。也许是国人对国外的学术杂志关注不够,这两篇书评直至近期才被译成 中文,发表在《西北民族研究》杂志2006年第3期上(见附件1和附件2)。这两 篇书评确实使国内的读者们大开了眼界,进一步了解到国外学术界对蔡华这本书 的真正评价。   这两篇书评的主要观点是什么?它们对蔡华这部在国内外连连获奖的著作是 什么评价呢?在看到蔡华借他人之嘴对自己这部专著的学术影响给予大肆吹嘘后, 相信读者们一定会很好奇。笔者在读完这两篇书评后,对蔡书的基本评价是:剽 窃他人研究成果、歪曲当地社会事实,臆造出一个耸人听闻的“无父无夫的社 会”,哗众取宠,盗名欺世。   三、无耻的剽窃   Koen Wellens的书评说“我发现在他(指蔡华)所给出的用来说明偷偷走婚 的35个案例中至少有21个都与以前的中文出版物中出现的案例基本相同。例如, 蔡华在这一章的第187-188页、第197页、第209-211页、第216页、第222页、第 223页上使用的案例能够相应地在周(裕栋)与詹(承绪)书(周裕栋,詹承绪, “宁蒗县永宁区开坪乡纳西族封建领主制、阿注婚姻和母系家庭调查”,《宁蒗 彝族自治县永宁纳西族社会及其母系制调查》(云南人民出版社,昆明,1988), 第191-341页)中的第237页、第240页、第243-244页、第244页、第252页、第 252页上找到。而蔡华在同一章的第200页、第201页、第202页、第203-204页、 第208页、第213-214页、第221页、第223页上的案例能够在王(承权)与詹(承 绪)同一本书(王承权、詹承绪“宁蒗县永宁区忠实乡纳西族封建领主制、阿注 婚姻和母系家庭调查”,《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纳西族社会及其母系制调查》, 第1-190页)的另一章里的描述中找到,分别是在第74页、第74页、第76页、第 67-68页、第68页、第77-78页、第68页、第87页上。我还对照着已有的中文出版 物,零星地核对了蔡书中其他章节里的案例研究,其结果更加证实了这一倾向。 由于书中没有对那些使用的原始案例做任何注释,这样蔡华就使得读者无法区分 出哪些是他自己田野调查得到的案例,哪些则是前人调查并纪录下来的。在这些 案例的描述中,有几个的篇幅超出了一整页并构成该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学者撰写的书评一般都保持学者的风度,语言平和。但书评中的这段话 仍然清楚而具体地指出:   (1)蔡华书中在这个专题上使用的案例有60%抄自其他人发表的两本书。这 样的剽窃行为的性质在西方学术界被认为是非常严重的。这种对剽窃行为的明确 指控,在英文学术杂志的书评中十分罕见。蔡华所剽窃的这些关键案例是其他学 者在50年代实地调查中经过访谈和辛苦整理所得到的结果,把这些调查研究成果 不加注释地抄用到自己的学术著作中,用以证明自己的结论,而对这些案例的原 作者不做任何说明,这无疑是不折不扣的学术剽窃。剽窃的案例占了所有案例总 数的60%,这个比例是不是也太大了一些!   (2)“在这些案例的描述中,有几个的篇幅超出了一整页并构成该书的重 要组成部分”!换言之,蔡华书中所用实际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乃是剽窃他 人学术成果所构成的!!!这本书的核心调查素材乃是前人的调查结果,这即是 说,从“量”和“质”的两个方面,蔡华的学术专著都建立在剽窃的基础之上。 其实早在1949年以前,中国一些学者就调查并纪录了泸沽湖摩梭人颇具特色的两 性关系,在50年代和60年代又有多名学者对摩梭人的“走婚”习俗进行了深入细 致的社会调查,这些调查案例与研究成果在80年代先后正式出版,成为中国民族 学界人所共知的事实,只是很少被西方人所知而已。蔡华所利用的恰恰就是这一 点,他剽窃的正是这些中国学者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他这本法文、英文书中引起 格尔兹、法国科学院等西方人极大兴趣的许多生动案例,恰恰是前人调查而被他 无耻剽窃的。   学术剽窃是一项非常严重的指控,这不仅仅是违反学术规范,而且在学术界 已被公认为学术犯罪的行为。正因为书评中提出的这项指控的严重性,我们认为 在做出最后判断之前需要非常非常慎重,生怕这一指控是对蔡华教授的诬陷。因 此我们专门查找了Koen Wellens所说的这两本中文书,把他指出的案例在蔡华的 英文书和其他学者撰写的中文书之间进行了仔细的对照。不幸的是,事实证明这 位西方学者关于蔡华抄袭剽窃的指责,一点儿也不冤枉他。我们把案例进行编号, 依照编号把蔡书中的英文段落和被剽窃中文书中的相关段落排列在一起,能够看 得懂英文的读者应该很不费力地看出两者之间基本相同,对于不同的个别词句, 我们也特地标示出来,没做标示的就是相同的部分。(参见附录3)从这大量的 案例剽窃当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蔡华就是这样利用前人调查和公开出版的 这些案例来构建自己的观点和所谓“理论”,从这些对照中,读者可以十分清楚 地看出蔡华的剽窃行为达到了何等严重及何等无耻的程度,也可以看出这些有关 两性关系的生动案例对于蔡华的书是多么重要,在西方学者中可以引起多么大的 学术兴趣。   蔡华以为中国人读不懂英文专著,也不会去读英文的书评,西方学者不会去 读中国学者的中文著作,即使读了也没有人去和他的英文书进行比较。他以为有 了这样一个文字的屏障就可以把双方都蒙混过去。但他错了。改革开放二十多年, 现在中国学者也可以读英文书和英文杂志的书评,而一些西方学者的中文阅读能 力也很不错了。任何剽窃行为也许可以蒙混一时,但最终总是要败露的。   四、对事实的歪曲   大家知道,从事社会调查和实证研究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对事实的绝对尊 重,这就好比一个科学家做生物实验、化学实验、物理实验绝对不允许更改数据 一样。韩国那位生物学家就是因为更改和伪造数据,最后落得一个身败名裂的结 果。从事社会调查的学者,必须绝对忠实自己观察和收集到的社会事实,不能为 了支持自己希望得到的某个学术结论而对看到的事实、读到的事实进行“有选择 的”利用,如果只讲述和使用能够支持自己观点的某些事例,故意忽视和隐匿与 自己观点抵触的其他事例,这种行为与自然科学家更改、伪造数据的性质是完全 一样的。   Koen Wellens的书评对蔡华这本书进行批评的第二点,就是蔡华在使用案例 时的这种有意识的“选择”,即对社会事实的故意歪曲。   首先,书评指出:“除了需要给材料来源注明归属和可证实性这个显而易见 的问题之外,这种做法也对论证的有效性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因为上述案例来自 基于他人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进行实地调查结果的出版物,这些案例描述的 是50年代或更早年代的情形。但是当蔡华把这些案例穿插到他自己在80和90年代 田野调查案例中一起讨论时,它们造成了这样一种印象,即它们都发生在同一时 期”。   这种做法使读者把前人调查得到的50年代、60年代的案例与蔡华自己在80年 代、90年代调查的案例放到了同一个时空当中,这对读者无疑是一种严重误导。 当学者讲述不同年代的案例时,绝对应当向读者做出交代和说明。但是我们也体 谅蔡华的苦衷,如果真的讲明了这一点,岂不就把自己的剽窃行为自我揭露了吗? 既然抄袭和剽窃了他人的调查案例,把它们混杂在自己调查的案例当中,也就只 能把这些50年代、60年代发生的事情让读者们想像为80年代、90年代的事件了, 至于这种联想会有什么后果,就不是蔡华所顾虑的了。   之后,书评又进一步指出:“更有甚者,在试图证明某个论点的时候,蔡华 特别带有选择性地在他的那些未作注释(un-referred)的案例中进行筛选,同 时排除掉(ignores)另外一些不符合他的观点的案例。”Koen Wellens 所举的 那些例子,我们就不在这里全文转述了,读者可参看附录中的书评全文。这里只 引用书评中的一句话,这位西方学者在详细讨论了一个事例后明确指出,“由于 他在其他地方似乎已经引用了严(汝娴)和刘(尧汉)的研究成果(例如在蔡书 第180页和第220页,引用了严(汝娴)和刘(尧汉)书的第114页和21页),因 此我们不能想像蔡华是不知道存在着与他的观点相矛盾的数据资料的。事实上其 他的研究也发现走婚关系牵涉到了许多方面,决不仅仅是一次秘密的性关系,这 就似乎使得蔡华的论证显得更加难说了。”   在剽窃别人研究成果时,具有特定的“选择性”,凡是与自己希望得到的观 点和结论相一致的案例就悄悄地“收归”自己名下,把它们“当作”自己田野调 查所得到的成果,而与自己希望得到的观点相矛盾的案例就“搁置”一旁,这就 是Koen Wellens 指出的蔡华的研究手法。同是对客观事实的歪曲,这种对社会 事实的“选择”与伪造实验数据的那些假科学家的行为有什么不同?   另一篇署名Chou Wah-Shan的书评主要集中的关注点也是蔡华对事实的歪曲。   这位学者在书评中写道:“当我第一次读蔡华这本书时,我被他导言里的一 句话惊呆了:‘在纳西族的语言中,我还没有找到任何一个可以用来表示父亲这 个概念的词汇。’(第20页)这是一个鲁莽的断言。我曾在摩梭人地区生活并调 查了三年,我敢肯定的是,任何一个研究者在摩梭人那里只要住上一个月,都会 知道在Naru(摩梭人)的语言中的ada和abo这两个词汇表示的只能是父亲的意思。 而在蔡华的整本书里都没有阐释这两个在摩梭人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关键 词。”他接着详细地介绍两个当地使用来专门称呼父亲的词汇,指出蔡华为了构 建出一个耸人听闻的纳西人“无父无夫”的结论,故意漠视这些显而易见的社会 事实。   他同时指出,为了构建出他所“发现”的一个“没有婚姻与家庭的社会”, “蔡华给出了他自己(关于婚姻)的定义,……由于蔡华把共同居住、相互间的 经济所有权和性优先权作为定义婚姻的特征,这样摩梭人得到整个社区认可的制 度化的性交往习惯也就很自然地被排斥在婚姻范畴之外。”所以看起来蔡华所 “发现”的这个“无父无夫的社会”,完全是他从自己的定义出发来论证的:他 认为不是婚姻的性关系,就不叫婚姻;他认为不算是家庭的组织,就不是家庭。 所以蔡华描述的那个“无父无夫”、“无婚姻无家庭”的社会,完全是他在自定 义的逻辑游戏中编织出来的。事实可以歪曲,定义可以自行划定,这里哪还有任 何尊重客观事实的科学态度可言!!!   五、多行不义必自毙   既然已经对他人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大胆剽窃,对自己观察到的和从文献中读 到的事实和案例也进行了肆意歪曲,并在自定义的逻辑游戏中写完了自己的“博 士论文”,混到了巴黎大学的学位,假如多少有点自知之明,多少有点心虚之处, 蔡华在毕业后悄悄地找个饭碗也就算了。但是这位老兄却不然,以为天下只有他 兼通中文和英文、法文,天下只有他到泸沽湖地区做过调查,自认为可以瞒天过 海,而且以这部专著为垫脚石,就可以当上“学术大师”了。所以他不但没有夹 起尾巴做人,而是像本文开始时所说的那样,以为有这样一部有轰动效应的法文 专著和英文译本,再加上恬不知耻的自我吹嘘,就可以与费孝通教授齐名,就可 以放手囊括国内外一切重要学术大奖了。真是太小看了天下人!   如果说蔡华在法国学习了几年,多少还有些学术能力的话,那么他除了这部 欺世盗名的“专著”之外,似乎还应该有其他的研究成果问世。但从他在北京大 学的个人网页上看,似乎他除了忙于四处吹嘘之外,在这几年里并没有发表什么 成果。网页上列出的唯一一篇论文是2000年发表的“纳人亲属制度的结构与婚姻 家庭悖论的终结”(载《公共理性与现代学术》,三联书店),似乎还是他博士 论文的一部分。我们的蔡教授自1995年拿到博士学位以来,11年里“吃”的还是 那一篇博士论文,他的学术研究工作的“产出”是不是也有点太单薄了!   更加令人悲哀的是,这样一个以剽窃起家的骗子,他的拙劣骗术在我国的最 高学府北京大学居然屡屡得手。从他个人网页介绍的情况看,他不但得到了北京 大学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的头衔,还成为北京大学人类学教研室主任、北京大学人 类学和民俗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人类学重点学科负责人,甚至还被我国另一 所著名高校清华大学的社会学系聘为兼职教授。我为北大和清华的学子们感到悲 哀。据说北京大学的校领导还为这位“大师”在校园内的未名湖畔作为特殊待遇 分配了一所四居室的住房,因为与季羡林教授比邻,使他有资本到处吹嘘自己在 北京大学“享受的是季羡林的待遇”!呜呼,北京大学!我们真是无话可说了。   好在《西北民族研究》近期刊登出了这两篇书评,帮助我们进一步认清了蔡 华教授自我吹嘘、屡屡得奖的科研成果竟然是一部无耻剽窃、歪曲事实的伪劣之 作。我为法国科学院悲哀,我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委员会悲哀,我为北京 大学悲哀。   法国的事情由法国人去操心,但是为蔡华的这部剽窃之作颁发了一等奖的北 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委员会难道不应当纠正这一错误吗?对这样一个欺世盗名、 努力挤进费孝通教授、季羡林教授大师行列的学术骗子,北京大学就不应当做些 什么吗?难道还应该让这样一个剽窃起家、欺世盗名的学术骗子继续站在北京大 学神圣的讲台上吗?   我们相信天下学子都在拭目以待。   附录1   本书评刊载于《西北民族研究》2006年第3期,第172-175页。   再访中国西南部的纳西族   Koen Wellens   评蔡华《一个没有父亲和丈夫的社会—中国纳西族》,美国纽约Zone出版社 2001年出版,505页,2张地图和图表。国际标准图书编号:1-890951-12-9。译 自法文版《Une societe sans pere ni mari》,译者Asti Hustvedt。   当中国社会学家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来到永宁盆地——这个中国西南部偏僻 山区的角落时,当地的纳西族或者摩梭人并不知道等待他们的是什么。经过了一 次大规模的社会学调查,还有其后60年代初期更多的田野实地调查,研究者们发 现纳西族的亲属关系是母系家族体系,他们不实行制度化的婚姻。这在中国的社 会科学家中引起了很大轰动,因为它似乎强化了19世纪刘易斯·亨利·摩尔根提 出的社会进化理论。摩尔根是恩格斯等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家的一个主要灵感来 源,摩尔根认为人类发展要经历几个固定的阶段:从血亲家庭到母系氏族再到父 系核心家庭。因此,根据当时几位主要的民族学家之一严汝娴的描述,纳西族是 人类进化的“活化石” 。关于上万永宁纳西人的亲属体系和性习俗,在20世纪 80年代曾出版了许多著作,严汝娴的著作只是其中之一。这些作品通过对纳西人 习俗的通俗描述以及各种把纳西人描写成汉人的“异群体”(the other)—— 一个不受儒家道德束缚的人群——的游记和小说,引起了公众对纳西族更大的兴 趣。纳西族作为一个具有松散的性习俗的民族在中国逐渐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 今天,在永宁附近泸沽湖四周的村子里,越来越多好奇的旅游者、真正或未来可 能的社会研究者们汹涌而入,纳西人努力去应付他们,这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蔡华的书(1997年法语原著的英译本)是第一部以英语出版的具有书的篇幅 的关于纳西族社会的民族志。他原来在云南社会科学院,后来到法国学习社会人 类学。在他的导言中,他非常小心地与过去的同行如严汝娴保持距离,公开批评 他们出版的纳西族研究成果具有进化论偏见。该书的前四章讲的是1956年土地改 革之前的纳西族社会。在随后的几章中,蔡华开始详细地描述纳西族的性习俗。 纳西族传统的性关系的两种主要方式被蔡华称为“偷偷走访”(furtive visit) 和“公开走访”(conspicuous visit)。偷偷走访关系中的男女双方互称“阿 夏”(acia,在我的评论中采用蔡华对纳西族术语的用法)或情人,因此蔡华把 这种偷偷走访叫做阿夏关系。永宁地区的大部分纳西人都生活在血亲关系的母系 大家庭中。依照传统,女性从13岁——但是现在要再年长一点——开始接受男性 夜间来访,并建立阿夏关系。早晨,这些男性回到他们自己的母系家庭中,他们 在经济上仍是自己母系家庭的一部分。这种结合没有任何仪式或社会契约来赋予 其神圣性。阿夏双方也没有社会责任保持一直交往下去。只要双方中的一方想分 手,这种关系就可以结束,而且大多数走访都只是一次性的事儿。在这种夜间来 访中出生的孩子属于女方家庭,而父亲,蔡华称为“genitor”(生父),对孩 子既没有权利也没有责任。虽然这种夜间走访是完全被社会所接受的,但还是要 半秘密地进行,因为在母系家庭中存在严格的乱伦禁忌:生活在同一个家族中具 有血亲关系的异性亲属不想面对彼此的性活动。因此才采用“偷偷走访”这个术 语。而另一种主要的性结合方式——公开走访,根据蔡华的看法,是以偷偷走访 开始,但后来发展成为长期的关系,并有仪式以确保这种长期关系的神圣性,即 走访的男性要在他的阿夏家里安排一顿饭,相互交换礼物。男性仍然属于他自己 的母系家族,而且双方都还可以跟其他人有短期的阿夏关系。这种长期的关系也 不构成终生的许诺。   在最后一章中,蔡华花费了很大篇幅试图用纳西人性结合的例子来质疑人类 学理论中关于婚姻与家庭具有普遍性的观点。他提出,这种走访制度是婚姻制度 的一个选择。决定一个社会是选择“走访”(visit)形式还是婚姻的主导性原 则是两种对立的欲望形式:占有自己(one’s)伴侣的欲望和拥有多个伴侣的欲 望。蔡华认为纳西人选择了后者。   蔡华的书有丰富的个案分析和解说性例证,给我们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他 采用的纳西术语和引证也说明,如果研究者具有当地语言的知识,会比通过翻译 或与会汉语的被调查对象交谈能更好地了解所研究的社会。作为一个汉族,蔡华 在遭遇这个与他自己社会的性道德之间存在深刻差异的社会时,他也产生了“文 化休克”(第226页),他坦诚地谈到这一点。   但是,这本书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这本书野心勃勃地想改变婚姻和家庭方面 的人类学理论,但是让人吃惊的是它对其他关于纳西族研究已出版的著作(主要 指汉文的)几乎没有谈及。在他的导言部分里仅概要性地把中文出版的纳西族民 族志指责为进化论偏见,之后蔡华没有把自己的任何发现与这些出版物联系起来。 他只是讲到:   我的田野调查数据和我在古代汉语文本中发现的历史材料是本作品的主要资 料来源。关于我对1956年以前政治和耕地制度所做的统计和某些信息,还有在我 调查范围之外的村民的若干例子,是从上面提及的报告中(斜体部分)摘选出来 的。   然而,让我们举一章为例来看看,例如第八章,在这一章里蔡华描写了偷偷 走婚,我发现在他所给出的用来说明偷偷走婚的35个案例中至少有21个都与以前 的中文出版物中出现的案例基本相同。例如,蔡华在这一章的第187-188页、第 197页、第209-211页、第216页、第222页、第223页上使用的案例能够相应地在 周(裕栋)与詹(承绪)书中 的第237页、第240页、第243-244页、第244页、 第252页、第252页上找到。而蔡华在同一章的第200页、第201页、第202页、第 203-204页、第208页、第213-214页、第221页、第223页上的案例能够在王(承 权)与詹(承绪)同一本书 的另一章里的描述中找到,分别是在第74页、第74 页、第76页、第67-68页、第68页、第77-78页、第68页、第87页上。我还对照着 已有的中文出版物,零星地核对了蔡书中其他章节里的案例研究,其结果更加证 实了这一倾向。由于书中没有对那些使用的原始案例做任何注释,这样蔡华就使 得读者无法区分出哪些是他自己田野调查得到的案例,哪些则是前人调查并纪录 下来的。在这些案例的描述中,有几个的篇幅超出了一整页并构成该书的重要组 成部分。   至少直至最近的年代,中国学术出版物中对于知识产权方面的传统观念还是 把知识产品普遍认为是公共财产。熟悉这种情况的人在阅读中文出版物的时候, 已经多次遇到这种借用其他出版物的内容而不做注释的情况。然而,除了需要给 材料来源注明归属和可证实性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之外,这种做法也对论证的有 效性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因为上述案例来自基于他人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进 行实地调查结果的出版物,这些案例描述的是50年代或更早年代的情形。但是当 蔡华把这些案例穿插到他自己在80和90年代田野调查案例中一起讨论时,它们造 成了这样一种印象,即它们都发生在同一时期。更有甚者,在试图证明某个论点 的时候,蔡华特别带有选择性地在他的那些未作注释(un-referred)的案例中 进行筛选,同时排除掉(ignores)另外一些不符合他的观点的案例。只给出这 些问题中的一个例子,我们就可以知道这样的筛选能够导向哪里:蔡华的设定目 标是显示阿夏访问是一种完完全全不同于婚姻制度的性结合方式,而婚姻则被列 维—斯特劳斯认为是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一种交换方式。所以对于蔡华的论证非 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走婚关系不牵涉经济问题。这就导致了以一种非常不同于已 有评价的方式来评价纳西社会组织的某些方面,而已有的评价方式已经被其他研 究实地调查所得的数据所证明。我们以“idi”(纳西语,意为“共用的水牛”) 为例。在中国的民族志研究中,它被描述为一种农忙季节不同母系家族之间相互 合作的制度化形式,在这些家族之间某些资源像水牛、人力、甚至耕地都是共同 经营的。至于为什么某些家族相互选择对方加入“idi”合作关系,其原因可以 是相互为邻,或者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着私人关系,主要是血缘关系、走婚关系或 收养关系。苏珊娜?克诺德(Susanne Knodel)在她的对于中国纳西人研究的精 彩分析中发现 ,在中国学者提到的57个“idi”案例当中,有20个是基于合作家 族成员间的走婚关系(第104页)。在1963年的调查中,严(汝娴)和刘(尧汉) 回顾了永宁附近温泉乡的所有“idi”合作案例 。在19个提及的“idi”合作案 例中有6个,接近三分之一,以家族成员之间存在着走婚关系为基础(第94页)。 温泉乡恰好也就是蔡华作实地研究的地方。但是根据他的研究,那里只存在两类 “idi”关系:邻居之间和血缘亲属之间,在第174页上他列出了温泉乡的阿国村 (Ago)现有的(1989年)和以前的全部“idi”当中,没有一个是以走婚关系为 基础的。由于他在其他地方似乎已经引用了严(汝娴)和刘(尧汉)的研究成果 (例如在蔡书第180页和第220页,引用了严(汝娴)和刘(尧汉)书的第114页 和21页),因此我们不能想像蔡华是不知道存在着与他的观点相矛盾的数据资料 的。事实上其他的研究也发现走婚关系牵涉到了许多方面,决不仅仅是一次秘密 的性关系,这就似乎使得蔡华的论证显得更加难说了(pose complications)。   此外,作者也没有从粗劣编辑的法语原著和英语译本那里得到帮助。在整本 书里有无数拼音错误、不连贯的文句、太多的排版错误(如1958年建设人民公社 却误写为1985年——第168页)以及奇怪的英文翻译(如“le pouvoir de Lhasa” 被译为“Lhasa的领袖”)(第107页)。   最后的结论是,应当说蔡华无疑做了大量的工作,阅读了所有关于纳西族的 中国民族志和史籍材料,花费了很多时间进行实地研究,收集他自己的民族志数 据。迄今为止,他的书仍是面向英语读者最详细的一本介绍永宁纳西族性习俗的 书。但很不幸的是,他运用和表述数据的方式令他很难证明他提出的有关纳西社 会的很多观点。这个缺陷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他对于人类学婚姻理论的普遍性 意义方面所做的争论。   (这篇书评原文为英文,发表在Asian Ethnicity 杂志2003年二月,第四卷 第一期,第147-149页)   (译者:郭平,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系2005级博士生)   附录2   本书评刊载于《西北民族研究》2006年第3期,第169-171页。   《一个没有父亲和丈夫的社会——中国纳西族》   作者,蔡华(译自法文版,Asti Hustvedt)。纽约:Zone出版社,2001年, 505页。   Chou Wah-Shan   当蔡华发表一篇关于中国云南纳西族(摩梭人Moso)文化的富有煽动性的论 文时,他声称这是一本重要的书(在这里“Moso”用于取代通常的汉语拼音 “Mosuo”,因为摩梭人并不把自己认同为汉人)。蔡华驳斥了人类学关于家庭 与婚姻具有普遍性的传统观点,争论说摩梭人的性行为和家庭构成与已定义的婚 姻和家庭特征不相吻合。他因而得出结论说:“社会人类学在人类认知历史上第 一次遇到了这样一个社会——没有父亲和丈夫的社会。”(第476页)   当我第一次读蔡华这本书时,我被他导言里的一句话惊呆了:“在纳西族的 语言中,我还没有找到任何一个可以用来表示父亲这个概念的词汇。”(第20页) 这是一个鲁莽的断言。我曾在摩梭人地区生活并调查了三年,我敢肯定的是,任 何一个研究者在摩梭人那里只要住上一个月,都会知道在Naru(摩梭人)的语言 中的ada和abo这两个词汇表示的只能是父亲的意思。而在蔡华的整本书里都没有 阐释这两个在摩梭人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关键词。《宁蒗自治县年鉴》 (1993)明确地写道,摩梭语中的ada就是“父亲”。我自己的研究重点是传统 的(1956年以前)摩梭人性别角色与性行为的结构,因此我的调查对象主要是六 十岁以上的摩梭人。我所有的调查对象都赞同这一点,那就是这两个词汇是本土 词汇,而不是现代性或外来的产物。两位年逾百岁的老太太回忆说曾从她们的祖 母那里听说过这两个词汇。因此可以这样说,ada和abo在当地已有至少150年的 历史了。   Ada和abo不能互换使用。Ada有较强的性的含义,不能使用来指喻家庭或在 一个人的父亲面前使用,因为这样会激起强烈的不快。相反,abo则几乎没有性 的含义,使用起来没什么禁忌。Ada和abo都和人们所说的“genitor”(生父) 不同。蔡华不公正地把摩梭人父亲的角色最小化,并将其降低为生物学意义上的 生父。事实上,摩梭的父亲具有独特的社会角色。摩梭人一般不愿轻易提及或询 问起他人的父亲,因为这样有可能危及母舅至高无上的权力,并最终波及家庭的 和谐。按照传统,在家庭中扮演首要男性角色的不是父亲,而是负责照顾外甥 (女)们的母舅。原因很简单,一个男子并不和自己的后代或性伙伴生活在一起。 或更确切地说,每一个男人都和他的母亲及同胞兄弟姐妹们生活在一起。作为父 亲,新年期间应该去看望自己的儿女,然而,摩梭人承认,传统上只有一半的男 人会这么做,因为他们和子女生母的关系可能已经划上了句号。成年礼是摩梭人 最重要的仪式,这时年满13岁的子女要去拜访她(他)的父亲家。就在同一天的 早晨,他们去之前首先要在家中俯伏而拜,以示对祖先和神灵的感激之情。如果 父亲生了病,子女必须去看望,而且要代表自己的母亲出席生父的葬礼,因为母 亲这时可能老得走不动远道儿了。我的调查表明,在70位年过六旬的摩梭人中, 只有6位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其他64位都知道,尽管她(他)们与母舅的关系远 比跟父亲的关系更为亲密。摩梭人对“父亲”的概念有着独到的建构和理解,这 一概念有着明确的社会边界和礼仪规范,这都远远超出了生物学意义父亲的范畴。 所以说在摩梭人中没有表达“父亲”这个概念的词汇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我的第二个质询是蔡华关于摩梭人两性交往习惯的观点。蔡华将摩梭人的性 生活描绘成区别于同居与“婚姻”的另外两种主要模式:nana sésé hing 和 gepié sésé hing。按照蔡华的说法,前者指那些偷偷摸摸相会、不让任何血 亲知晓的人(第185页),后者是指公开交往的人(第237页)。这样的勾画在蔡 华对摩梭人两性交往习惯的分析中是最核心的,实际上,“偷偷来访”和“公开 来访”是该书两章的标题(第8章和第9章)。然而,在我与摩梭人的日常谈话中 从未听说过这两种说法。我向不同村庄的老年人们请教,令人吃惊的是,所有的 人都坚持说从未听过这两个词汇,他们只会说nana sésé,而不说gepié sés é。而且绝对不会在后面使用hing(人)这个字。当他们听说摩梭人被划分成 nana sésé hing 和 gepié sésé hing时,我的大多数调查对象既震惊又愤 慨。对于摩梭人来说,将他们以这种方式分成不同种类的性生物,这在文化上是 不可思议的。尽管他们性观念开放,但摩梭人更优先考虑的是家庭,而不是性。 通过家庭或宅户建立起性交往关系在摩梭人中是极为普遍的。实际上,与性相关 的词汇如父亲、丈夫、妻子、爱情、约会、性交和求爱等,如果在自己的异性亲 属面前使用,是违反禁忌的,会引起强烈的不满。制造nana sésé hing 和 gepié sésé hing这样的词汇违背了摩梭人的文化规范。这两个语词也不具备 文化共鸣与文化传递的能力。   我最后的一个质疑回到蔡华的核心观点,即摩梭人是个没有婚姻与家庭的社 会。在驳斥了E?R?Leach和P?G?Riverer的婚姻定义之后,蔡华给出了他自己的定 义:“婚姻是在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异性个体间建立起来的性与经济的双重纽带 (double bond)……这一双重纽带缔结之后的某个时间,两个配偶必须住在同 一个屋檐下,两个配偶……相互间拥有性的权利,……对于眼下和将来的财产, 他们拥有部分或专属的权利”(第434—435页)。由于蔡华把共同居住、相互间 的经济所有权和性优先权作为定义婚姻的特征,这样摩梭人得到整个社区认可的 制度化的性交往习惯也就很自然地被排斥在婚姻范畴之外。另一方面,摩梭人具 有共同居住、共同的经济生活和血亲关系的家庭组合也被否认具有家庭的资格, 因为蔡华的论证提出“在一个家庭里,成员们是异质的”,而摩梭人的情况是 “家庭成员都是同质的:都是同血缘的亲属”(第453页)。蔡华由此得出结论: “除了纳西族以外,任何一个社会都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了解婚姻和/或家庭” (第473页)。   很久以来,社会学和人类学就一直被相互竞争的婚姻与家庭的定义和再定义 所困扰。E?R?Leach在《人类学再思考》(London, 1961: 105)中提醒我们: “所有对于婚姻的普遍性定义都是徒劳的”。与其把某个概念上或是文化上的特 殊婚姻和家庭形式普遍化为排他性的唯一规范,还不如去探索不同地区本土建构 的多样性和独特性,那样更能有所收获。尽管摩梭人并不符合蔡华对于婚姻与家 庭的定义,他们却有自己的表示家庭的概念与词汇(a-wo, e-du),而且他们也 能毫无障碍地用a-wo或e-du来表示家庭这个概念。E-du或a-wo是指一座房子及生 活在这一院子里的人和动物。摩梭人相信这构成了人类首要的身份认同。家宅的 名字实际上成为每一个住进来的成员的姓。主宅(e-mi)的存在意味着家(a-wo 或e-du)的存在。我接触的所有的调查对象都坚持认为,摩梭人的a-wo和e-du等 同于汉族的“家”的概念。这两者当然并不等同,但重要的是去细究和探索他们 之间的差异,而不是将摩梭人视作一个没有家庭的社会而加以排除。其实,把自 己的文化和观念标准普遍化,并从外部强加于别人,这是一种霸权行为,而这本 书就是这样做的。   作者简介:Dr Chou Wah-Shan自1998年开始研究摩梭人,他的e-mail地址是 wschou3@hotmail.com。 (这篇书评原文为英文,发表在Asian Anthropology 杂 志2003年第2卷,第197-200页)   (译者:郭平,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系2005级博士生)   蔡华剽窃案例的中英文对照   (附录3)   根据Koan Wellens书评中指出的剽窃案例,我们把蔡华《一个没有父亲和丈 夫的社会—中国纳西族》一书中所用案例与被剽窃的两本中文原著进行了对照比 较。这一比较说明了Koam Wellens所指出剽窃问题完全符合事实,下面我们把原 书的中文案例与蔡华英文书中的案例进行一一对照,对于蔡华的这本书是否存在 严重的剽窃行为,相信读者们会得出自己的结论。而且细心的读者还会注意到, 蔡华在剽窃时,还会对这些50年代、60年代的案例做出一些“小小的修订”,难 道他还真在80年代和90年代又找到当年的调查对象并进行了核对吗?真是匪夷所 思!!!恐怕这些修订是在剽窃时随意添加或删减的吧,如果真的只会一字不错 地抄袭,那无疑也是个太苯的贼了。   蔡华剽窃的第一篇文章是周裕栋、詹承绪的“宁蒗县永宁区开坪乡纳西族封 建领主制、阿注婚姻和母系家庭调查”,蔡华剽窃的第二篇文章是王承权、詹承 绪的“宁蒗县永宁区忠实乡纳西族封建领主制、阿注婚姻和母系家庭调查”。这 两篇文章同载于《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纳西族社会及其母系制调查》(云南人民 出版社,昆明,1988年出版)这一本书中。特别提请读者注意的是:与以上这本 《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纳西族社会及其母系制调查》完全同名的还有中国社会科 学院民族研究所和云南省历史研究所编并印刷的版本,虽然内容基本相同,但是 该书的内容就无发与Koan Wellens书评中提供的页数相互对照了。   第一篇为该书第191-341页,我们在下面对照中简称:周-詹文;   第二篇为该书第1-190页,我们在下面对照中简称:王-詹文;   蔡华的英文书,我们在下面对照中简称:蔡书。   为了便利读者的比较,对中文、英文段落中完全一致的部分,在下面的引文 中不做任何标注,对不同的部分,在文字的下面加横线标出并采用蓝色,以便更 加醒目。   另外在文中穿插的少数红字,则是我们的评议。   第一个案例:   周-詹文 第237页第21行至第33行:“如开基格瓦沙底益史,今年二十七岁, 自十八岁起就开始找阿注,至今共有两个较长的阿注:第一个为七曼采尔,她比 益史大六、七岁。某次益史和采尔等人在一起玩耍,益史给采尔一支纸烟,采尔 就顺手把益史的烟盒抢了过去,意思是看益史愿不愿意同她交阿注。益史当时正 在寻找对象,见采尔主动向自己求爱,也就没有表示拒绝,让采尔把烟盒拿去。 不久,益史找到采尔,二人交换了礼物(腰带),从此益史就到采尔家过阿注生 活了。但不到一个月,采尔找了新的阿注,就和益史断绝了关系。第二个阿注是 阿拉瓦的呷他纳吉,他们结交的经过是这样的:某天,益史和纳吉在一块劳动, 一个老人对益史说:‘纳吉漂亮,你找她做阿注吧!’当时益史认为纳吉不仅漂 亮,而且劳动也能干,便走过去把纳吉头上的帕子(毛巾)抢了过去。大概由于 纳吉也很喜欢益史,想和益史交阿注,不仅没有来夺帕子,而且连一句话也未说 (据说如果女方不愿,便要把东西抢回,并借口说自己的妈妈不让交阿注)。这 说明纳吉是同意了。于是益史便请了一个‘媒人’(男子)去呷他家说话。由于 纳吉的小妈妈见益史人才好,家境也不错,益史便和纳吉交上了阿注,从此就到 呷他家过阿注生活了。”   蔡书 第187-188页: Jishi (twenty-seven years old), a young man from Kaitci, begin his acia life at the age of eighteen. His first acia was Tsie, who was seven years older than he. One day during a conversation, he offered her a cigarette, and she snatched the entire pack. Knowing that Tsie was taking the initiative to express her desires, Jishi let her do it. Two days later, he saw her again. They exchanged belts and began to meet secretly. In less than a month, Tsie, who had begun to see another acia, abandoned Jishi. He then found a second acia. One day, while working in the fields, an old man was chatting with him: “NadZi is beautiful. Go and ask her to be acia with you.” He thought that NadZi was not only pretty but also very good at her job. Jishi approached her and took the scarf from her head. She did not react at ali, neither asking him to give it back nor trying to get it back by force. That night, he begin to visit her secretly.   第二个案例、第三个案例:   周-詹文 第240页第12行至15行:“戛拉村汉官阿扎,女,23岁,人才好, 会应酬,别人知道的她有阿注一百零二个,其中一百零一个是临时阿注,一个短 期阿注。   她的异母姐采尔(姨表姐),女,24岁,虽然脚跛,但相貌漂亮,又会说, 别人知道的她有阿注五十个,其中临时阿注四十九个,长阿注一个。”   蔡书 第197页: 1. Adga was a beautiful and hospitable twenty-three-years-old woman. According to the villagers, she had already had 102 acia, only one of which had lasted for more than a year. Her twenty-four-year-old sister, who was articulate and very pretty but had a limp, had had fifty acia, forty-nine of which were short-lived.   第四个案例:   周-詹文 第243页第10行至第244页第8行: “ ○1 纳哈瓦阿铁格洛阿五, 男,现年73岁,俄等级。年幼时曾到者波白喇嘛寺当喇嘛(未到过木里),本人 很灵巧,没有投师就学会了木匠和缝衣服,从十五、六岁起就开始找阿注。第一 个阿注为本村阿铁哈母(或称为纳母),当时哈母也仅十五、六岁,长得年轻漂 亮。于是阿五多多地送她礼物和钱,同她交阿注,一年中先后送衣服一件、帕子 一根、布鞋一双、大洋十几块。由于当时哈母找的藏族和本族的男阿注较多,阿 五没有找哈母作长阿注的打算,便同时又和本村的阿帕卡益史浦池交阿注。益史 浦池的外族、本族的临时阿注也相当多,阿五也不想同她交长阿注,只是在方便 和需要时才去过阿注生活,对她找临时阿注不加过问,他们的关系延续了三、四 年之久。后益史浦池疯了,阿注关系始断。在与益史浦池交阿注的同时,也和其 妹直马采尔交临时阿注。直马采尔当时已有男阿注长期同居,阿五是在她的阿注 不来走访时,去直马采尔家过阿注生活。这种关系据说一直维持到一九六三年 (英文是1956年)(直马采尔的同居阿注已死多年)。此外,阿五在益史浦池结 交阿注后,见本村郭他车纳错年轻漂亮,送了两件衣服给她,交了两晚上的阿注。 而在此同时,趁方便又和车纳错的妹妹古马交阿注两夜,送古马两块大洋。后, 又见本村补池拉朱长得不错,对自己又很好,出门做手艺时,拉朱常送给他粘粑 面一口袋,于是和拉朱建立了一年的阿注关系。拉朱在一次荒年中死去,阿五便 和拉朱的妹妹扎石交上了阿注。由于扎石既有长阿注,又和另外许多男子交阿注, 阿五和她交了几天就不去了。接着,又和本村的括巴央宗交阿注一年,和瓦官直 马采尔交阿注几天,和瓦官车马交阿注一年多,车马妹车直马交阿注两天,和抛 施直马在做活路时交阿注两天,在者波村守喇嘛寺时,在那里同几个女子交了数 天至一年多的阿注。此时,阿五已快三十岁,开始想找长期阿注了,经过选择, 看中了本村的别那丹珠。时丹珠的男阿注藏族商人已回乡,在取得丹珠同意后, 同她建立了长期的阿注关系。此后,阿五作木匠得来的工钱,给别那家一半,自 己家里一半。与丹珠先后生二子,衣著全由阿五供给。他们的关系一直保持到一 九五一年丹珠死,阿五在与别那丹珠建立长期阿注后,出门帮人做手艺时,只要 方便,仍然和女子广交阿注。如:在帮开基木瓦翁初直马采尔三天工中,同采尔 交两晚阿注。同开基木瓦海甲车直马交阿注三天。同守福扎石直马交交阿注两天, 守福车直马三天。帮不洒采尔一天工时,交阿注一天。同梭那米车马交阿注两天。 帮梭那米家修经堂时,该家女子直马主动同阿五交阿注十几天。同开基格瓦的瓦 补车直马交阿注两天,同车直马的母亲交阿注一天。帮程把事家犁地时,同程的 女俾子浦池交阿注延续了一年,程的另一女俾子比妈主动找到阿五交阿注数天, 程的再一个女俾子拉搓也主动来交阿注一夜。拖支村阿妈甲拉到阿五家走亲戚, 阿五与她交阿注一夜。同村则雍主到阿五家走亲戚时,阿五又与雍主交上了阿注, 时断时续有一年之久。帮达坡村阿略米直马做工时,和直马交阿注两天。在田坝 里看包谷时,和者波村阿泽独之交阿注两天。在田坝看水时,和加纳高若交阿注 一夜。四川盐源县前所的布卡阿车车直马来阿五家探亲,同车直马交阿注四天。 同阿米洛瓜祖阿吉马交阿注一天,瓜祖高若一天。同戛拉村车麻米交阿注四天, 八奇村阿朱明拉朱交阿注两天,八株村的司沛纳主,通过朋友介绍,同阿五交阿 注两天。此外,阿五在开基格瓦,还另交一长阿注瓦补阿成,关系达七、八年, 生一女,后因阿成另有阿注,关系始断。”   蔡书 第209页至第211页: 6. Gelo, a serf who was seventy-three years old in 1973, (这个添加的年代,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像下文中添加 的年代是1956?)had been a Lamaist monk in his youth but had not been trained in the Tibetan temples. He was very talented and become a carpenter and a tailor without any training. He became sexually active at the age of fifteen. His first acia was Hlamu, who lived in his village. She was his age, and she was pretty. During their one-year relationship, Gelo gave her many gifts: a jacket, a scarf, a pair of shoes, and several dozen ancient yuan(1yuan equals 2bankai). Hlamu had other Na and Tibetan acia; and Gelo, during this same period, saw Buchi, another young woman from the village. Buchi also had several acia, and Gelo would only visit her once in a while, when he felt like it. Their relationship lasted about three years and ended when Buchi went insane. During this same three-year period, Gelo was an acia of Tsie, Buchi’s sister, who was already the open partner of someone else (that is, she was receiving conspicuous visits; see chapter 9); therefore, Gelo would only visit her when her dhu zi was not coming.   His relationship with Tsie continued sporadically until 1956 (中文 是1963年,这里把年代“修订”为1956,依据是什么?). After Buchi, he was attracted to Hlatso, a beautiful young woman from the same village. He paid her two visits and gave her two jackets. He also spent two nights with Hlatso’s sister and gave her two ancient yuan. He then had an acia relationship with Nadgo, also from the same village, for about a year. Each time Gelo left to build a house, Nadgo gave him a sack of roasted-wheat flour. Nadgo died during a year of famine. Gelo then become an acia of her sister, Dashi. Several men were already visiting Dashi, and one of them was her dhu zi who only visited her a few times.   Then Gelo had a relationship that lasted for about one year with Iazon, one that lasted for several days with Wagwan Dema, one for one year with Chema, one for two days with her sister Dema, and one for two days with Poshi Dema. All of these women lived in his village. While working as a guardian in the Lamaist temple in Zebo, he had acia relationships that lasted anywhere from several days to a year. During this period, he was about thirty years old. He then established an open relationship with Dindgu, whose Tibetan partner had gone back to Tibet. This relationship, which produced two of Dindgu’s sons, lasted until her death. During their relationship, he would form new acia anytime he had the chance: he spent two nights with Tsie from Kaitci, at whose house he was working as a carpenter; he spent a week and a half with Dgema, who took the initiative while he was repairing the Lamaist room of Sonami. For more than a year, he was the acia of a serf owned by the aristocrat Chen bashi, whom he met while plowing the fields of her master. There were also two other serf women who took the initiative to be acia with him, one for several days and the other for just one night. Judgu, a girl from the same village, was his acia intermittently for about one year; and while he was working in the cornfields, he spent two nights with Duzhi from Zhebo.   One spring, while supervising the irrigation of his lignee’s fields, he spent a night with Gaozo. Tsiedgima, a woman from the Bukaeche lignee, came to his house to see relatives (through an adoption), and he spent four nights with her. He spent two nights with Nadgo, an aristocrat from Baozi, and he had an open relationship with Achen that lasted for approximately seven years (during that period, he also had liaisons with two open dhu mi), from which one daughter resulted.   第五个案例:   周-詹文 第244页第9行至第18行:“戛拉村甲布扎石,男,现年五十岁,责 卡等级,家庭成份中农,占有土地十多架,本人又兼做点生意,因之有活动钱使 用。扎石从十六岁起,开始结交女阿注,第一个为本村查德耳家的亲戚扎石巴塔 沙打,是沙打来走亲戚认识的。沙打比扎石大两岁,人才中等,关系维持达一年。 后扎石嫌她家太远,就主动不去了。但沙打很喜欢扎石,扎石不去走访,她仍主 动来找扎石,并想嫁给扎石。扎石觉得自己家里不困难,又有姐妹,娶一个老婆 回家,必然引起家中不和,反而自找麻烦,便拒不会面,关系遂中断。此后,扎 石到处结交临时阿注。据本人说,本村和邻村年龄同他相近的妇女,他都交过临 时阿注。到二十三岁时,和本村的普米族女子拉若车马建立了长期阿注关系,生 一子,关系一直保持到现在。扎石交上长阿注后,在方便和需要时又交了不少临 时阿注,旁人知道的就有十二个。1961年,还和同父异母妹格底纳珠交阿注,生 一女。”   蔡书 第216页: Dashi (a man who was fifty in 1963) (这里标注出调 查时间为1963年,漏出了剽窃者的狐狸尾巴) from Gala was in charge of business affairs for his lignee, which before 1956 owned 10 dZia of land. The household was relatively well-off. He began his acia life when he was sixteen. His first acia was Shada from Gasa. They met each other when she stayed in his village for a few days. Their relationship lasted about one year. Eventually, he found that Shada’s village was too far away for him to continue seeing her.   Since Shada loved him very much, she returned to ask him to continue their relationship after he stopped visiting her, and expressed her desire to cohabit with him. Dashi, however, felt that his ligee did not need another member, (这里把原文的“家里不困难”理解 为“家里不缺人手”,也算是善解人意吧) and because he had sisters, bringing a woman into the household would create discord and only cause problems for him. He therefore refused to see her again and had acia relationship with all sorts of women in his village and in the neighboring village who were about his age, he also had acia living in villages farther away: Lower Kaitci, Upper Kaitci, Naha, and so on. When he was twenty-three, he set up an open relationship with a Pumi woman who lived in his village and continued to see other women as usual when the opportunity arose. According to the villagers, he had had twelve acia. In 1961, he became acia with Nadgo, a woman who had the same genitor as he did.   第六个案例:   周-詹文 第252页第26行至第28行:“ ○3 甲布瓦有塔格若扎石(男)与格 沙瓦格沙益史(男)同往软格瓦找阿注,当晚即被该村小伙子格子思格等七人追 赶。扎石因年轻逃掉,而益史则被捉住,被打了一顿,身负数伤。后经艾沙伙头 评理,罚软格瓦带头的小伙子格子思格等六元钱的医药费。”   蔡书 第222页: 1. Dashi and Ishi were two young men, one from Jabu, the other from Ga-sa. One day, they went to Ragi to see the women. That night, seven boys from Ragi spotted them and began to chase them. Dashi, who was young, succeeded in escaping, but Ishi was caught and severely beaten. After this beating, Ishi filed a formal complaint with the chief of the village grouping (under the zhifu’s regime). The chief punished the boys from Ragi by making them pay for Ishi’s medical expenses and fining them 6 bankai.(这里蔡华把原文中的6元医药费 转成另外的罚款了!)   第七个案例:   周-詹文 第252页第21行至23行:“ ○1软格瓦纳主格吐与其舅舅一起,到 格沙瓦去找阿注,但不久就被格沙瓦的小伙子赶走,纳主舅舅此后就不再去了, 纳主本人由于请格沙瓦小伙子喝了酒,仍被允许和瓦乌纳主交阿注。”   蔡书 第223页: 2. Getu and his uncle, both from Ragi, went to Gasa with the intention of visiting some women. A short while later, they were chased away by a group of local young men. After that, the uncle never returned, but Getu, because he invited the young men for a drink, was able to continue visiting his acia.   第八个案例:   王-詹文 第74 页第1行至第7行:“例如,瓦高格高若(男,四十岁),先 后有临时阿注六人,由于本人家贫,又是俾子,送给女阿注的礼物就很少。他第 一个阿注是黑吉古村拉乌米纳主,同居一夜,未送礼物。第二个阿注为尤米瓦尤 米尔车,关系一年,曾送尔车三块半开,尔车回送麻布裤子一条。第三个为忠克 村阿纳米车马,同居三夜,双方未送礼物。第四个为忠克村拉木格若,关系半年, 亦未送礼物。第五个为尤米瓦尤米直马,关系半年,曾送直马二块半开。第六个 为木底箐普米族女子哈错,关系一月,曾送鞋钉(钉鞋子用)三十个。”   蔡书 第200页: 1. Gezo was a serf from a poor lignee. He had had six acia. The first was for only one night, and did not include a gift. The second lasted about a year. All in all, he gave this acia 3 bankai, and the girl gave him a pair of linen pants. He spent three nights with his third acia, and no gifts were exchanged. The same was true for his fourth acia relationship, which lasted six months. He gave 2 bankai to his fifth acia, and this relationship also lasted about six months. To his last acia, whom he saw for one month, he gave thirty nails for her shoes.   第九个案例:   王-詹文 第74 页第7行至第6行:“巴奇村段次底(男,五十一岁),家境 比较富裕,对所有临时阿注,几乎全送有各种礼物。他共有临时阿注八人。第一 个为札石村沙达哈错,同居三晚,未送礼物。第二个为忠克村然车直马,关系一 月,曾送帕子一根。第三个为忠克村阿马纳直马哈错,同居八天,曾送花腰带一 根,直马哈错回送麻布裤一条。第四个为尤米与阿尼马纳主,关系七天,曾送给 上衣一件,鞋子、绑腿各一双,纳主回送麻布裤子一条。第五个为四川省前所乡 哈米采尔,关系二月,曾送鞋一双,采尔回送麻布裤子一条。第六个为四川左所 库母车马,关系一月半,曾送给酥油五斤,半开7元,车马回送腰带一根。第七 个为八株乡里格村阿马车马,关系一月,曾送给鞋子一双。第八个为开坪乡黑瓦 洛拉福格如马,关系一月,曾送布上衣一件,帕子一根,格如马回送麻布裤一 条。”   蔡书 第201页: 2. Tsidi was from a relatively well-off lignee, and he gave gifts to almost all of his acia. To his first, whom he visited three nights in a row, he gave nothing. To the second one, whom he saw for about a month, he gave a scarf. He gave an embroidered scarf to the third woman, whom he saw for eight nights, and he received a pair of linen pants in return. He gave a jacket, a pair of shoes, and a pair of ribbons for lacing her legs to his fourth acia, whom he saw for one week. In refurn, she made him a pair of linen pants. To his fifth acia, whom he visited for about a month, (不知蔡华根据什么就把 原文中的二个月减少到1个月!)he gave a pair of shoes, and she gave him a pair of linen pants. To the sixth one, whom he saw for one and a half months, he gave 5 pounds of butter and 7 bankai, and in return, he received a belt. To the seventh one, whom he saw for one month, he gave a pair of shoes. To the eighth one, whom he also saw for one month, he gave a jacket and a scarf, and she gave him a pair of linen pants.   第十个案例:   王-詹文 第76页第6行至16行: “任何一方愿意继续保持,依然可以随时解 除。 ……人们认为,你既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你,‘丢了这个找那个’的思 想不仅相当普遍,而且被视为合理的。”   蔡书 第202页: Either partner can break off the relationship at any time if he or she wishes to do so. Their custom states: “You are not mine, and I don’t belong to you. After you leave me, I will find another.”   第十一个案例:   王-詹文 第67页第29行至第68页第8行:“忠实村日斯立马(男,33岁), 共有两个长期阿注,六个临时阿注。他说:“我十五岁开始找阿注。那时我在洛 水海泡上当俾子,一起在那里作俾子的有三、四个妇女,她们认为我年幼,都来 逗我。一天,女俾子次若(普米族)对我说:‘立马,你该想找个阿注耍耍?猜 塔甲阿很想你哩!’我说:‘她比我大十多岁,我又不懂得咋个交阿注’。次若 说:‘你晚上去找她就行了’。就这样,我和猜塔甲阿胡里胡涂地作了一年多阿 注。后来她嫌我无钱,没有送她多少东西,不要我了。不久,我和另一个女俾子 瓦如采尔玩得很好,她聪明,有五、六分人才,我和她悄悄做了阿注。她家就在 洛水下村住,我们经常回到她的家里,她的妈妈和妹妹热情地招待我,叫我就在 她家住,和采尔做个阿注。我觉得她家离我当俾子的地方近,来来往往挺方便, 到她家又有点吃喝,就满口答应了,同她做了六年多阿注。在和瓦如采尔交阿注 期间,因为我经常来往于忠实等地,凡路过一个地方,只要碰上机会,我又随便 找几个临时阿注耍耍。对这种阿注我就没有什么选择的了,只图同居一下就行。 先后找的阿注有:小洛水阿尼采尔,耍了一月;札石村比马尔车马,耍了三个月; 忠克村巴阿高若,耍了一晚;忠克村巴阿尔车马(巴阿高若之妹)耍了一晚,尤 米瓦尤米直马,耍了一晚。1957年,我从洛水回到忠实家里,就把洛水的那个长 阿注丢了。回家以后,我当合作社干部,忠克村阿扬梭拉经常和我在一起,她比 我小八岁,喜欢同我玩,想找我做阿注。可是我并不喜欢她,因为她人才太不好 了,不过我也图她年轻,耍一耍也可以;同时,解放了,当个干部也不能多多找 阿注,只好将就。现在我们有了一个三岁的女孩,感情还不错。”   蔡书 第203页至204页: The following account by Lama (a thirty-three-year-old man from Zhongshi is a good example of these customs: I began my first acia relationship when I was fifteen. At that time, I was a serf in the zhifu’s residence on the island in Lake Lugu. Among the serfs, there were four women. Because I was very young, they often teased me. One day, Tsizo [one of the female serfs] said to me: “Lima, would you like to have an acia to have a good time? Dgjaa thinks about you a lot!” I answered: “She is more than ten years older than I am. Besides, I don’t know what to do to be her acia.” Tsizo told me: “All you have to do is join her at night”.   In this way, I rashly became her acia for a little more than a year. Then she left me, because I was very poor and couldn’t bring her any presents. A little while later, I secretly joined up with Tsie, another female serf. She was intelligent and pretty. Her house was on the lakeshore, facing the island. We often met each other at her house. After noticing our relationship, her mother was very nice to me and proposed that I move in with them. I thought it would make it easier to see her, since her house was so close to the zhifu’s residence, and besides, each time I went, I got something to eat, so I agreed. Our relationship lasted for about six years.   During that period, I frequently went back and forth between Loshu and Zhongshi. Each time I passed through a village, if the opportunity arose, I had a good time with other women. For this kind of encounter, I was not picky, I was only looking for someone to satisfy my desire of the moment: one month with Tsie in Little Loshu; three months with Eche in Dashi; one night with Gezo, Eche’s sister in Zhongke; and one night with Dgima in Yumi. I left Tsie from Loshu when I returned to Zhongshi.   After 1956, (这里蔡华把主人公回家的时间提前了一年!) I worked in the cooperative with Sola. She is eight years younger than I am. She enjoyed having a good time with me and wanted to be my acia. But I didn’t like her very much because she was not pretty. But since she was young, I accepted for the fun of it. Now, after the liberation[1956, the year of the Na region’s succession to communism], as a cadre, I can no longer see a large number of acia at the same time, and I live from day to day with her. Our feelings about each other are lukewarm.   第十二个案例:   王-詹文 第68页第30行至第33行: “忠实村阿纳米札石(女,42岁),被 公认为附近各村“人才出 ,引人注目”的女子,据旁人介绍(本人不愿详细叙 述),其阿注屈指可数者达一百人左右。阿注中,有土司、堪布、有钱的司沛等 级,有金沙江边数乡的总伙头、伙头,有盆地各乡的责卡和俄,有外地的汉、藏、 白族商人。”   蔡书 第208页: 1. Dhashi (forty-three years old) (这里蔡华又平空 给人家长了一岁!)was known in all of the surrounding villages for her great beauty. If I include only those whom her neighbors were able to recall, the number of her lovers was close to a hundred and include the zhifu, the mkan po, rich aristocrats, minor chiefs, peasants, serfs Han and Tibetan merchants, and Bai.   第十三个案例:   王-詹文 第68 页第33行至第38行: “同村巴阿高若(女,38岁,1956年出 嫁中甸),据说是‘从头到脚’无可非议的美女,上等人才,据几个熟知其阿注 情况的人介绍与估计,她的阿注达一百五十余人,单是能点名道姓、地位在拉梅 职务以上的男阿注即有四十余人。这个人的阿注比上一人更为复杂,甚至包括几 个凉山彝族奴隶主和大头百姓。群众说,只要巴阿高若在家,每晚踵门拜访者就 会络绎不绝。”   蔡书 第208页: 2. Gezo(thirty-eight years old)was considered a perfect beauty, from head to toe. The villagers believed that she had had more than 150 partners and claimed that when Gezo was at home, visitors never stopped showing up. Besides the Na villagers, she had even been with some Yi slave masters and peasants.   第十四个案例:   王-詹文 第77页第1行至第4行: “ ○5 同村苏达梭拉(男)与然直马有三 年的阿注关系,一天王札石(男)对梭拉开玩笑:‘你的然直马长得还不错啦, 让给我一下吧?’梭拉说:‘反正她又不是我家的人,你看得起你就去嘛!’后 来,王札石果真与然直马同居了两夜,而苏达梭拉对王札石并未提出异议。”   蔡书 第213页至第214页: Sola has an acia relationship for three years with Dema, a woman from the village of Batci. One day, Dashi, another boy, spoke to Sola in a joking manner: “Your acia Dema, she’ s pretty cute. How about letting me have a good time with her!”   “Go ahead, if you want to. In any case, she doesn’t belong to my Zidu.”A short while later, Dashi spent two nights with Dema, and Sola knew about it but was indifferent.   第十五个案例:   王-詹文 第68页第14行至第22行: “黑吉古村日布札马(女,52岁),先 后有七个阿注,时间最长者为同村拉乌米采尔。她与采尔建立关系时,年仅十七 岁,而采尔已五十。采尔家境比较富裕,且年纪虽大,但精力充沛,劳动力很强。 为了取得札马欢心,采尔经常送给札马家粮食、货币和其它实物,对札马本人关 心备至,体贴入微。札马本来穷困,在采尔帮助下,生活过得不错,又感到对方 对自己确有感情,于是决定和他长期往来。最初,札马在与采尔结交阿注的同时, 又与另外六个男子秘密建立阿注关系。后来她对采尔说:‘你对我太好了,我家 的吃穿差不多是你供给,今后我再不找别人做阿注了。’采尔六十一岁时,札马 刚二十八岁,生下第一个孩子格若,村邻对他们的阿注关系议论纷纷,当为奇谈, 给孩子起名为‘六十一’。”   蔡书 第221页: Dgama had had seven acia in her life. When she formed an acia relationship with Tsie, she was only seventeen years old, while he was fifty. Tsie’s lignee was relatively well-off, and he was very energetic. He often gave her grain, money, and other gifts. One day she said to him:“You are very nice to me: almost all of my food and clothing come from you. From now on, I will not receive other men.” The year Tsie turned sixty-one, Dgama was twenty-eight and gave birth for the first time. Not without irony, the villagers nicknamed her son Sixty-one.   第十六个案例:   王-詹文 第87页第12行至第15行: “ ○11943年,忠克村尔车达甲益史 (男,即格格)到札石村女阿注米利甲错处走访,该村小伙子不满,认为益史事 先未打招呼,不能来村结交阿注。某夜,当益史正在甲错家聊天时,该村青年十 余人,齐将益史轰走,并告诫益史:‘下次再来对你就不讲理了!’”   蔡书 第223页:3. An unannounced visit by Gelo to Dzjatso in Dashi provoked the anger of the village’s young men. One night, when Gelo was chatting with Dzjatso, ten men entered without knocking and chased him away, warning:“Next time, if you come back, we won’t be so nice!”   第十七个案例:   王-詹文 第87页第19行至第22行: “ ○21946年前后,八株村格马采尔 (男),到达坡忠瓦找者柯格若交阿注,事先未打招呼,被达坡忠瓦小伙子发觉。 一天夜里,当二人正同居一起时,小伙子们把房子团团围住,将女子的头捆在男 子脚上,又将男子的头捆在女子脚上,并乱打两人。采尔立即承认错误,并拿出 十五元(半开)给小伙子们打酒喝,此后,采尔才没有受到限制。“   蔡书 第223页: 4. Guma, a young man from the sipi stratum, went to see a woman in Zhoshi without any advanced warning to the men of the village. The men surrounded the house 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 while Guma was with the woman. They tied the feet of one of them to the head of the other and beat them. Guma realized that he had neglected the necessary protocol as far as the local men were concerned. The next day he brought 15 yuan and invited them for a drink. After this reconciliation, Guma was free to come and go as he pleased.   第十八处剽窃:   周-詹文 第252 页第13行至第20行:“在某些村落中,排斥外村或外地的男 子进入本村交阿注,也常引起纠纷。在某些村子,如果外地外村的男子事先没有 和该村小伙子联系,就来村中随便找妇女交阿注,该村小伙子常常组织起来加以 对付,有时将这些男子捉住剥掉衣服,有时又将他们痛打一顿。究其原因,据说 是主要是怕他们来乱找阿注,引起村中内部的纠纷。按传统习惯,如果外村的男 子事先和该村小伙子打个招呼,到该村随便找妇女交阿注就不受干涉;如果没有 打过招呼,在被抢去了衣物和挨了打之后,只要买酒来请该村小伙子喝,并向他 们认错,这样,不仅衣物可以退还,而且此后就可以来村中找妇女交阿注了。”   蔡书 第222页: In certain villages, through insults and violence, young men chase off a visitor who has come from far away and whose only tie to the village is the woman he wants. This phenomenon occurred with some frequency before 1960, mostly in DZyabu, Ga-sa, Hli-walo, Lalo, Aimilo,and Gala.   However, if the visitor made a friendly gesture in advance, a sign of respect to the men who lived in the woman’s village, he would be spared any trouble during his visit. After an argument or a fight, inviting the men for a drink was taken as a gesture of apology and a sign of respect and could reconcile everyone involved. The visitor could then recover his clothing, which would have been taken by force during the fight, and come back the next time without incident.   最后的讨论   看到以上相互对照的各个案例,任何读者也会被蔡华这样肆无忌惮地对他人 著作中的调查案例进行剽窃的行为感到愤慨!更有甚者,就是蔡华在这些剽窃中 还夹杂着对原始案例内容的随意篡改。真是不知天下还有羞耻二字!   特别是当Koan Wellens 和其他西方学者们在揭穿了蔡华的剽窃行为达数年 之后,这样的无耻之徒却依然横行于中国的高等学府,在各种学术讲坛上肆意吹 嘘,骗取荣誉,屡屡得手,国人和中国的学者们对此就不感到羞愧和无地自容 吗?! (XYS2006092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