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请教《光明日报》曹建文记者:“抄袭”与“技术性失误”的关系   ——兼谈我的学术维权体验与诉求   杨曾宪   【说明:拙文几天前开了头,我便又停下了,想静观事态发展,看曹记者有 多大诚意解决问题。结果,等来的却是网民的围攻。于是,我便不得不腾出手来, 撰文回应攻击我的网民(见《“维权之猫”是为何“人人喊打”的》,以下简称 “另文”),并完成了这篇文章。】   本文导读:杨曾宪关于反对泡沫学术的论述,出现在《光明日报》记者的反 泡沫学术访谈中,构成了政法大学郭世佑教授两段发言的主体。这是一桩“抄袭” 加“造假”“一桃杀二士”的学术失范“怪案”。对此,《光明日报》曹建文记 者反复解释,它只是“技术性失误”。这使杨曾宪与曹建文展开了一场“猫” (“抄袭”)捉“老鼠”(“失误”)的概念游戏。   ×××××××××××   网上又见到曹建文记者的一封信。信中,他希望获取我信任的心情越发急迫、 提供我验证他身份的信息更加详尽。这感动了众多网友。有鉴于此,我在这里表 示:相信他就是《光明日报》的记者,特去掉此前加在他名字上的引号。但该信 的结尾,他再次以自己和“相关编辑的技术性失误”向我作出的道歉,却没有意 义。道理很简单,曹记者没采访过我,怎样的技术性失误,皆与我无关,我接受 什么道歉呢?   自从曹记者网上急于“约见”我开始,这“技术性失误”就挂在他嘴边,且 一直表白自己无辜、无奈。事情是这样吗?打个比方吧。我的一幅画(当然是不 值钱的“破画”),突然在郭教授客房出现了。我准备向郭提出质疑,曹却赶紧 出来解释,说是搬家工的“技术性失误”造成的,那幅画原本是要挂在正厅里的。 他希望我谅解这“技术性失误”,不要再怀疑郭教授。不怀疑郭教授可以。问题 是,我没让人来搬家呀!我的“破画”是怎样“丢失”的,为什么会跑到你的正 厅里去,这总得给个说法呀!搬家失误与物品被偷,七岁娃都知道,这是性质不 同的两回事。换成学术语言表述:“技术性失误”是文化概念,涉及能力水平问 题;“抄袭、剽窃”是社会概念,涉及法律或道德问题。(注意,“犯法”不等 于“缺德”,参见另文)。而作为《光明日报》的学术记者,曹建文却顾左右而 言他,回避这两者的界限,只是一个劲地口头致歉、致歉再致歉。这“真诚”背 后有怎样的“玄机”,另文已详论了,这里不再重复。   这里,我想说说我的这次维权动机及体验。   回到上述比喻。严谨地说,我的“破画”只是被偷仿,署上了别人的名字。 现在我关切的已不是署谁名的问题,而是谁偷仿、剽窃、抄袭的问题。在泡沫学 术泛滥的今天,人们很容易同情作假者。我认为这需看情况,区别对待。去年, 《新华文摘》一篇美学文章中,我发现了自己一段完整论述。对方是一博士后, 得到信息后,立马打电话来,承认抄袭,希望原谅。事情当然就过去了。我说过, 为完成量化指标,有时当事人确有无奈原因。而且,另文中我也阐述过,的确有 学者是因“技术性失误”而无意“抄袭”的。但这次情况不同。其一,至今没有 当事人公开承认抄袭,抄袭者“失踪”了;其二,这是在一篇反对学术抄袭的文 章中出现的抄袭行为;其三,抄袭的手法又非常之典型。既然此事已被发现,而 多年来,我又一直在反对泡沫学术、提倡学术规范,如果我这次视而不见、默认 不管,那就等于承认此前我所有学术打假言论,都是在拿这个话题作秀、沽名钓 誉。一面口喊打假,一面自己护假,这不符合我的为人、为文的准则。因此,即 便不考虑这“破画”对我的重要性(如另文所论),即便为“打假”而“打假”, 我这次也是责无旁贷。   但“不打不知道,一打吓一跳”,自己这才知道,原来这打假者,往往先要 被“臭打”一顿,就像找物业维权的业主一样。只不过学术维权者,遭到的仅是 语言暴力。但这也够那些怕“斯文扫地”的学者受的了。由此,我才真正体验到 维权之难,才知道什么叫“理论脱离实践”。既往,我也总是强调加强学术规范 的重要性。问题是,怎样去“加强”呢?郭世佑教授说得更好:“要加强学术批 评与社会舆论监督,加大惩治抄袭、剽窃的力度,维护学术的尊严。”问题是, 靠谁来“加大”这个“力度”呢?如果打假者都被“打”成“缩头乌龟”,还谈 什么学术尊严呢?因此,我现在明白一个道理,光有口头理论、纸上措施是不行 的,关键是要有一批敢于牺牲自己、不怕挨棍子的学者付诸行动。恰在这两天, 见到了百位教授维护学术规范的声明。我特别支持并希望这些教授们能亲自实践 他们提出的维权行动措施。一次维权行动,胜过一打维权纲领。所以说,我现在 的打假决心恰恰是被“打”出来的、“骂”出来的。   现在,我就把七天前曾希望曹记者主动采取的纠错行为,作为我的维权诉求 正式提出来。   曹记者或其它责任人应认识到,无论造成此次事件的内幕是什么,其后果都 比单纯抄袭事件严重。它不仅是一个知识产权问题,如果郭世佑先生无辜的话, 它更是一个名誉损害问题。作者抄袭,文责自负,与报刊无关。而现在,是《光 明日报》“记者、编辑”“一桃杀二士”——抄袭了杨曾宪、作假了郭世佑。解 铃还须系铃人,自然需报纸出面承担责任,在原来的范围内,还杨曾宪以公道, 还郭教授以清白。至于采取什么方式,报社自有章法(当然,郭教授是否需公开 道歉,由郭教授决定),实施之日,望曹记者传个信息。我希望,作为知识分子 的报纸,《光明日报》会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光明磊落。如能由此狠刹一下当前 许多报纸记者、编辑的抄袭歪风,我想,这也是《光明日报》的贡献。同时,这 也可提高《光明日报》的公信力——这是一网民的说法。   我会耐心等待的。中国许多事情,从来知易行难。趁眼下学术打假舆论正盛 时机,我便要看看这舆论的实效,看看这舆论能不能监督舆论自己。如果没有下 文,我会在今后文集或相关文章中,将这段被广泛视为郭教授观点的言论加注, 尽管网上信息无法理意义,我还是会将郭教授解释为“疑似抄袭者”的(即可能 另有“抄袭者”,但不知是谁)。而由这段抄袭案引出的话题,日后则可写许多 文章。如网上对我攻击事态继续下去,我可能会放下手中工作,向有关方面,譬 如“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诉求的要求,还是要责任人承认抄袭并公 开道歉;申诉对象则只能是郭世佑教授,其中道理我另文中已阐述清楚了。届时, 望同样支持学术打假的郭教授能理解我维护自己学术尊严的行动。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我陪曹记者在网上玩了两天“猫”(“抄袭”)捉“老 鼠”(“失误”)的概念游戏,还是有些意思的,双方都有收获。游戏玩多了, 守规则意识也就出来了,今后类似“一桃杀二士”“失误”就少了,这对曹记者 是有益的。我呢,借此休息了脑筋,体验了围绕学术打假的世态炎凉,此后再写 此类文章便更扎实了。游戏到此暂时中止,作为边缘学者,我还是要回到冷寂的 书斋中,从事持续十年的非泡沫学术的《价值学》写作。   杨曾宪   2006、3、25   附带说一下:   1、我网上的电话是多年前的,早已成为“垃圾桶”废掉了。我的“博客”, 名不副实,我自己不管理。   2、曹记者信中说“您对学生后辈的提醒让我明白,网络是个‘充满阳光的 地方’同时也是一个‘越描越黑’的地方”。这真有些搞笑:前一句没问题。后 一句我的原话是:   “你目前的态度,也不能使事件尽快消解,反而可能越摸越黑——如很多抄 袭者一样。因为你把抄袭说成是‘擅自处理’、‘引用不当’时,便说明你仍在 回避问题的本质。实际上,这些都是抄袭者被揭发后的常用遁词。因为你的文中 根本没我的名字,何来‘引用不当’呢?”   ——这怎么能归罪网络上去呢?看来曹记者习惯于这样将别人的话进行蒙太 奇组接了。至于网上发表“曹建文”的文章,与炒作无关,只是如此广泛传播的 “曹建文”的文章,其中的错误曹建文自己不知,非要我发现才查证,难以自圆。   ========================   附一:   曹建文致杨曾宪老师的信:“请您登录我的邮箱查证”   尊敬的杨曾宪老师:   您好!   您的公开信我刚刚看到,非常感谢您对后辈的期许和批评!   在您的信中和另外一个贴子中,您一直对后辈的真实身份持怀疑的态度,这 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网络是虚拟的,确实难分真假,但我在给您博客的帖子中附 上了我家中的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以及E-mail地址,我想无论是那一个人要 “假”也不会拙劣到这个程度。(这一号码已经被人在世纪中国转贴,实际上已 经被公之于众。见“‘杨曾宪揭露中国政法大学博导郭世佑抄袭’的另一种声 音。”在这里,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愿意再次公布我的联系方式:(略) 很 高兴今天在您的博客上看到了您的电子邮箱,为了彻底消除您对郭世佑教授的误 会,我将在发给您的电子邮件中告诉您我的邮箱号码和密码,您点击开我邮箱第 二页中(略)发给我的主题为“匆匆赶出,请建文指正”的郭世佑教授2005年7 月4日的邮件,我想您对郭世佑先生的任何“误会”都会消除。当然,这可能会 耽搁一会儿您宝贵的时间。(虽然您已经表示“我不会去查证的,只要能自圆其 说就行”,但学生还是真诚希望您能登录我的邮箱,我想这是最直接也是最有力 的消除误会的方式。)   今天我到单位后,找了文章的责任编辑和值班编辑,因为文章已经过了三个 月的保留期限,报社内部网络上已没有任何留底,相关的人员也已经说不记得这 件事情了,我之所以说这些,并不是我要推卸责任。   实际上,我昨天一看到您发的帖子,就赶紧给您博客发了消息附上我的联系 方式(我是想主动跟您打电话或发邮件解释,但问了北京的几位老师都没找到您 的联系方式),是希望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消除您对郭世佑教授的“误会”。 同时我也表明,由于我和相关编辑的技术性失误而向您和郭教授致以真诚的歉意! (刚刚收到身在上海的郭世佑教授今天下午5时左右的电子邮件回信,他已经接 受了我的道歉。)   非常感谢您对学生的提醒,您说:“有人曾以‘曹建文’名义在网上贴出过 这篇文章。这是两个‘曹建文’所为吗?”,我在这里郑重声明,学生从来没有 干过这种借助网络自我炒作的“龌龊勾当”。   正如您在文章中提醒后辈所说的:“你的解释,你目前的态度,也不能使事 件尽快消解,反而可能越描越黑”,您对学生后辈的提醒让我明白,网络是个 “充满阳光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越描越黑”的地方,因此,这将是学生在网 上对这一事件作出的最后回应。当然,如果您方便告诉我您电话联系方式的话, 学生将主动致电给您,向您表达歉意。   最后,我还是要在这里郑重而真诚地再次表示,由于我和相关编辑的技术性 失误向您和郭世佑先生致以歉意,同时也真诚地希望您能接受这份真诚的歉意。   祝好!   学生:曹建文   2006年3月20日 (XYS2006032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