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傅新元120公开信有违“正当程序”   作者: NO   按照傅新元 "正当程序" 的理论, 要求国家建立法规或想参政议政的 "正当 程序" 应是通过人大或政协什么的提交提案. 相信 99%的公众都会同意反对学术 腐败, 但他们没有权力去制定这些法规. 你的公开信是想以公众或舆论使这些部 长们处于"弱势群体", 逼迫他们去做他们不愿意做的反腐败. 我要是教育部长, 就发动全国120120教授也签名一个公开信, 反对你这种不以 "正当程序" 的做法. 以子之盾防子之矛, 如何? 口口声声要求别人不要通过媒体舆论而走 "正当程序 ", 自己却在全世界的媒体发公开信, 这就是你倡导的"人权"? 傅新元此时急于 以不正当程序跳出来倡导别人走 "正当程序", 其企图恐怕有二: 一是火烧眉毛, 刘辉被处理了, 作为同在清华捞了好处的他不得不担心; 二是公报私仇, 新语丝 揭露过他, 现在如能以国家政府出面禁止新语丝反学术腐败, 岂不痛哉? (XYS2006051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