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对旁观者《季良俊先生就拙文提出“几个科学错误”的答复》的答复   作者:季良俊   原文:“理论所展出的光伏发电装置的基本单元,是将数面平面反射镜制成 一个“光漏斗”,并和光伏电池固定在一起。这一组合能得到数倍的均匀的光的 增强,并有效地简化了跟踪系统和大幅地降低跟踪成本。理论上的分析表明:这 类“光漏斗”的最大增强是17倍,这就是“理论上限”的含意。”   按国际标准《IEC61836 Solar photovoltaic energy systems - Terms and symbols》(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和符号)对“光伏发电装置的基本单元” (Module-组件),“光伏电池”(Cell)的定义,第一句话不知所云。“光漏斗” 的定义在哪里可以查到?在进入实质讨论前,我们应该在术语上先统一起来。   原文:“这一装置所用光伏电池,是市场上销售的普通光伏电池,并非可承 受高聚光达几百倍的聚光电池,但价格要比聚光电池低得多。由于已做到一块普 通光电池可发出四倍的电力,而这一“光漏斗”和“跟踪系统”的成本却低于一 块光电池的价格,所以就能有较大的经济效益。”   我上次讲的电池成本与系统经济(见下面)就是基于“普通光伏电池”的。 “这一“光漏斗”和“跟踪系统”的成本却低于一块光电池的价格”?我宁愿相 信这里是“旁观者”的笔误。从“旁观者”推荐的文章 (www.cn-solar.net/solar/2005/12-15/144810.html)可以看到:“150W的发 电装置中,由于聚光和跟踪所增加的成本为2400元”。一块“市场上销售的普通 光伏电池”即使以大的8吋X8吋,高的20%效率计算,也就 8.3W(=(8*25.4)^2/1000000*1000*0.2),再以高于平均价的3美元/W,1美元=8元 人民币计算,一块光电池也低于200元人民币。2400元低于200元?   原文:“季良俊先生认为:光伏电池成本下降并不一定带来系统经济上的利 益。聚光光伏系统要有自动跟踪太阳的控制系统,其代价应该记入系统总价。跟 踪系统的光学或电子定位及机械传动的可靠性与价格曾经是聚光光伏系统发展的 瓶颈,拖了该技术十多年的后腿(与平板光伏系统比)。国际上多家公司,如 PVI (已倒闭),ENTECH(www.entechsolar.com),SUNPOWER (www.sunpowercorp.com),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都研发过十倍左右的聚 光光伏系统,现在不是倒闭,就是转型。目前国际上两大实际商用的系统,一个 是前面提及的Amonix(250倍),另一个是澳大利亚的Solar Systems (500倍), 其总装机容量也达到 1 MW 以上(solarsystems.com.au)。应该说,季先生对 国外正在流行的聚光光伏系统的批评是正确的。但是,用国外的“失败”的案例, 来批评中国“成功”的案例,就未免有点文不对题。”   上文是对“国外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低倍聚光光伏系统的评论,不是 对“国外正在流行的聚光光伏系统”作“批评”。   原文:“四、季良俊先生还认为:“聚光系统只用了阳光中的直射光,漫射 光用得很少(高倍聚光时更是仅用直射光)。因此,在天空晴朗无云时,自动跟 踪系统的发电量会比平板固定式的增加,如在美国西南地区,它的实际增加达到 30%。但在多云地区,或空气污染严重的地区(如中国有些工业发达的城市), 聚光跟踪系统的发电量很可能比平板固定式的发电量还要少得多。”应该说,这 一论述不甚正确。在多云地区,或空气污染地区,太阳光的直射要受到云层或污 染空气的阻挡,但大体上仍以直射为主。在高倍聚光的条件下,这一受阻拦后的 太阳光仍能得到有效的增强。这一“4倍太阳光光伏发电装置”已证明,在有较 厚多云层覆盖的条件下,仍能发出约2倍左右的电力。如能将“4倍”上升到7~8 倍,这一放大7~8倍的发电装置在多云地区,仍可能发出约3~5倍的电力。”   我很乐意看到有资质的、独立的第三方测试的数据。光伏系统的一次性投资 较高,需要较长时间的可靠运行才能收回成本。现在光伏界一般是提供25到30年 的保用期。一个新的聚光系统在大规模投入市场前必须通过业界公认的鉴定实验, 加速老化实验,以及与平板光伏系统性能和价格的对比实验。   最后,本人申明:   1) 我对这几篇文章中所提及的人,一个也不认识;   2) 我不打算在国内申请任何聚光光伏方面的经费,但愿意为国内的光伏行 业做点工作;   3) 感谢方舟子先生帮忙做了关于陈应天教授的检索:他在1993年出版了有 关重力实验的书并被大英百科介绍,他还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多篇研究太阳 能应用的论文;   4) 我不是“国际性”学者,我是一个光伏工程师,服务于一个国际性的非 赢利机构。这次讨论纯属个人行为,与本人的雇主无任何联系;   5) 我赞成“旁观者”的看法,“新语丝”并非讨论具体科技问题的恰当的 场所,对有关技术问题,请用email联系,我会在时间 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回复。对非技术问题,恕不回复。 (XYS2006013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