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潘知常为何如此失常   张远山   早上开机上网,看完新语丝(我设为主页)《李大同、卢跃刚对〈冰/点〉 停刊事态发展的联合声明》和《中国青年报社党组关于对冰/点周刊整顿和争取 早日复刊的处理决定》两文,立刻撰写《请被“组织批驳”者署真名》发给方舟 子。然后才看到潘知常《从张远山的无聊到方舟子与新语丝的无耻》(学术批评 网2006/2/17)及其附文,非常意外潘知常竟会如此失常。   拙文《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xys2006/2/8),对潘教授与鄙人所 见略同地选了五部同样的古书表示“惊喜”(引号并非反语之意,而是引用拙文 原文),并未指控其抄袭鄙人,全文对潘教授也无一字不恭——若有,请潘教授 或任何网友引出原文,使我有机会深刻反省:在自己没有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居 然伤害了一位我原想与之握手的学者。只要言之有据,我愿为此向潘教授和拙文 读者道歉。   拙文原可题为《潘知常教授与鄙人英雄所见略同》,但自居“英雄”过于搞 笑,因此省略,但善意甚明。潘教授桃李满天下,爱师者必定不少;他们知道其 师视角得到“江湖人士”(潘知常语)张某人支持,不致于不高兴。鄙人著作十 余部,刊文上千篇数百万字,支持者也有一些;他们知道被支持者之视角得到教 授、博导潘某人支持,也不致于不高兴。我原想这是一件雅事:两位当代知识人 不谋而合,从浩瀚古籍中挑出同样五部书而予以不同解说,可以使读者对这五部 书更为重视,更感兴趣——他们读毕自然会有与潘、张二人都不同的心得。潘、 张二人若有缘相见且心态正常,完全可以把酒言欢。   拙文明确说:“想必潘先生不读《书屋》,也未读拙著,也未在网上读到拙 文,才有这样令我惊喜的所见略同。”这就是假设其演讲即使在拙文后,也未受 拙文影响,而是“英雄所见略同”地选出这五部书。拙文又明确说:“潘先生于 2006年2月4日将此文上传自己的博客,但不知演讲于何时何处。”这就是假设其 演讲很可能在拙文前,而我也未受其演讲影响,而是“英雄所见略同”地选出这 五部书。潘教授若心平气和赐告:“我的演讲是2000年以来应邀在北京大学、清 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 学、中国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东南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 浸会大学以及南京大学等数十所著名院校开办的学术讲座。”想必方舟子欣然愿 登潘教授大作。   可惜潘教授虽名“知常”,大脑回路却十分反常,竟写出妙文《驳张远山先 生的“所见略同”》寄给方舟子。方舟子没登。我没问方舟子,以我对方舟子的 了解,推测不登的可能理由如下:该文题名为《驳》,方舟子一望即知潘教授没 读懂拙文,也没看出鄙人善意,恐怕就没兴趣读完。假设读完了,那么以重证据、 讲逻辑著称的方舟子,若照登如此妙文,必加人见人畏的“方舟子按”。大概顾 及鄙人善意和潘教授清誉,就算了。   潘教授声称要“出面揭穿张远山的谎言”,指控张远山“在方舟子的《新语 丝》上诬陷我(指潘自己)”,把我的“惊喜”极为反常地读为“愤怒”,又别 具特异功能地推测出张远山“言下之意是我(指潘自己)参考了他(指我张远山) 的文章,但是却没有注释。”继而气壮如牛地断言“张远山先生的意思很清楚: 我的演讲参考了他的这一看法”,进而无中生有地发挥出“张远山先生……说, 他的文章在前,我的演讲发表在后。因此我就肯定看过他的文章,因此当然也就 参考过他的文章。”还不肯罢休地“最后再罗嗦一句:张远山先生很希望大家关 注他,也关注他的书,这份心情我很理解。可惜我不知道怎么上别的网站,那么, 我就在这里替他本人与他的书作个广告宣传吧——张远山先生很希望被关注,大 家在有空的话都去看看他的书啊!”   请潘教授重温胡适名言:“拿证据来!”我张远山在何时何处这么说过?如 此之多的莫须有指控,潘教授为何不引用哪怕一个字鄙人原文作为证据?我没有 的“心情”潘教授居然也能“理解”?潘教授认定鄙人撰此小文是“无聊自我炒 作”——我都懒得与尔等“庙堂人士”说我拒绝了多少媒体采访,多少上镜邀请, 多少报刊约稿,多少出版机会。鄙人若追求声名,不要说现在,若干年前你潘教 授恐怕就羞言从未听说过张远山,否则以如此狭窄的涉猎如何博导?难道对“中 央文件”倒背如流就能教授?即便潘教授现在大言不惭地声称从未听说过张远山, 难道就以为是对我声名不显的奚落?而非自曝渴求声名之心曲?   逻辑如此错乱的文科教授,不被方舟子视为文科傻妞还想被视为何物?方舟 子没把第一篇妙文“立此存照”,已经给足了面子,仁恕之心昭然。事情若到此 为止,我也愿秉持仁恕之心,第N+1次“哀其不幸,恕其不争”。   不料方舟子不登其第一篇妙文,使潘教授不惜斯文扫地,又很“有聊”很 “有耻”地炮制出第二篇不妙之文《从张远山的无聊到方舟子与新语丝的无耻》, 同时发表于潘知常博客和学术批评网(2006-2-17),从对我的莫须有指控进而 扩大到对新语丝的无端谩骂和对方舟子的无端侮辱。这回我确实愤怒了!中国学 者究竟都怎么了?为何面对庙堂强人便无限恭顺,面对江湖人士却极其横霸?为 何稍有不忿(其不忿还源于特异功能)就大耍流氓?为何满腹诗书却满嘴喷蛆?   尤其令我无法容忍的是,潘教授竟敢在大失学者风度的第二篇不妙之文中捏 造谣言:   “张远山先生其实也知道他的愤怒根本站不住脚,但是他又需要给愤怒一个 理由,以便让自己和自己的书能够得以亮相网站,因此他又在我的博客《第三讲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谈红楼梦》后(http://pan2026.blog.hexun.com/)跟了 个帖子。”   这再次证明潘教授只会大胆假设,从不小心求证。那个匿名帖子全文如下:   “潘先生与张远山有一个重大分歧。潘先生在文中认为‘《红楼梦》是中华 民族的文化圣经’,而张远山在撰于2004年2月、发表于《书屋》2004年第5期、 同样收入拙著《文化的迷宫》的《‘江湖’的词源》中认为:‘《庄子》是中国 文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第一元典,是江湖中国无可争议的文化圣经。’我考 虑潘先生可能背错了。”   这位匿名网友只不过图方便而粘贴了拙文中的几句原文,他原打算为引文加 双引号,匆忙中又忘了。潘教授却仅凭引文中的“拙著”二字就断定发帖者即鄙 人。鄙人尽管对潘教授本无恶意,但还不至于对他抬举到在其博客跟帖。该帖发 帖时间为“2006-2-9 10:24:08”,稍后另一位匿名网友跟帖说:“‘拙著’一 词请慎用,除非是《文化的迷宫》原作者。”(发帖时间2006-2-9 13:54:52) 不需要“高中文化水平”(潘知常语)就能明白事实真相,何况是教授、博导?   一个公众人物若对自己的诚信稍具自信,何必担心别人竟会不相信如此简单 的基本事实——演讲于2000年,演讲稿发表于2006年。潘教授心平气和说出来, 读者自然相信;现在捶胸顿足说出来,读者信不信我不知道,但我依然相信。我 还愿意相信:潘教授此前从未读过拙文拙著。潘教授“看到张远山先生在新语丝 上发的文章《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才知道了这么一个人与这么一个人 所写的书”。我说“愿意相信”的意思是,我不知这样一来,对潘教授声称尽知 “张远山与方舟子的关系极不寻常”,是否还该相信?我与方舟子之所以“关系 极不寻常”,就因为我们都很较真,而且认为:任何人笔下哪怕仅有一个字不可 信任,就意味着其公信力的破产。   我为因我而起殃及方舟子而向他道歉!并为因我而起殃及新语丝而向新语丝 读者道歉!同时我要求潘知常为他对我的莫须有指控、莫须有诬陷、莫须有侮辱 道歉!至于不识抬举就不必道歉了,以后我不再抬举就是。倘若拒不道歉,那么 当我再次“无聊”到想“抬举”时,就不客气了。   2006/2/18于上海北郊   潘知常博客该文地址:http://pan2026.blog.hexun.com/   学术批评网该文地址: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7676&type=1009   说明:   刚才重读一遍上文,发现昨天原稿中“这位匿名网友只不过图方便而粘贴了 拙文中的几句原文,他原打算为引文加双引号(从把引文中的双引号改为单引号 可知),匆忙中又忘了。”括弧中语有误。   那位匿名网友直接粘贴了拙文原文,没把引文中的双引号改为单引号。是我 打算撰文时引用,粘贴时顺手将双引号改为单引号,撰文过程中却忙中出错,忘 了是自己改的。谨向那位匿名网友及读过原稿的读者致歉!不过这不影响跟帖者 非我这一事实。   特请方舟子删去括弧句,并将此说明附于文后。 (XYS20060219)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