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对张志成“对于常相辉、叶赫二位先生/女士专利争论的一点看法”的看法   亦然   张志成先生/女士的解释很专业,文字表述也很清楚,可是逻辑却有点混乱。 按照张先生/女士很清楚的表述,这里有两个问题:   1.专利法是不是允许发明人在获得专利权后依然保留商业/技术秘密?   2.专利权人是否应该能够根据专利公开文献,实现发明人声称的发明?   根据张先生/女士的文章,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是”。而对第二个问 题的回答实际上定义了第一个问题中什么样的商业/技术秘密可以保留。借用张 先生/女士给出的例子,“300度”这个秘密是可以保留的,但是“280- 350度”这个秘密是不能保留的。归根结底,这是一个“有没有”和“多和少” 的问题,这也是常相辉、叶赫两位争论的实质,同时也是川大和新泰克之间争论 的实质。明眼人可以看出,常相辉以及川大的人实际上是在有意无意地偷换概念, 用对第一个问题的“是”偷换第二个问题的“是”而把第二个问题变成“否”。 遗憾的是,张先生/女士虽然对这两个问题做出了很清楚地解释,结论却倾向于 常相辉和川大,跟自己文章前半段的阐述背道而驰。   文章的后半段关于“基础性专利”的阐述,表面上可以让丘教授喘口气,仔 细一想,实际上是把丘教授置于了一个两难的地位:丘教授如果不承认作假,就 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宣称自己的专利是“基础性专利”,不一定做得出来产品 来。如果这样,在专利法方面是过了关了,但是在其他方面,包括商业道德/法 律,科研道德,Nature文章方面的关就不好过了。第二个选择是承认没有给出专 利法规定应该给出的技术,则在专利法方面又过不去了。 (XYS2006013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