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渠涛先生新书中的几处文字问题   作者:大牙   今天中午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渠涛研究员编译的《最新日本民法》 (法律出版社2006年2月第1版,以下简称“该书”),先看了该书“本书的说明 及凡例”和“后记”两部分之后,发现一些小错误。   书倒不贵,凭会员卡打完折后是人民币25块多一点,所以本想息事宁人的。 但是鉴于该书文字不通的地方实在太多,令我这种读书虽不敢称多却着实爱书的 人忿恨不已;加之渠涛先生对于自己的汉语水平似乎颇为自信(见注一),因此 决定还是做一次恶人吧,尽管我在指出这些错误时实在是心怀善意的。   1.“本书的说明及凡例”第2页第4段起:   “第二,日本《民法典》自1898年施行以来一直没有源自立法机关标引的条 文标题,而各出版社出版的‘六法’中的条文标题有不尽一致。……”   问题:   “不尽一致”前的“有”字,似为“又”字之误。   2.“本书的说明及凡例”第4页第2段第2行起:   “此项内容在现有的三个中文译本中,可见诸于陈国柱教授译本。”   问题:   “见诸于”三字有语法错误。“诸”是“之于”或“之乎”二字的合音,如 “公诸社会”、“付诸实施”等(参见《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2004年1月第 10版,第634页)。因此,这里应当表述为“可见之于陈国柱教授译本”或“可 见诸陈国柱教授译本”,原文表述则误。   3.“本书的说明及凡例”第5页第2行:   “由于本人的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疏漏甚至错误,敬请前辈、同仁、后学 等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问题:   “后学”一词多作谦词,用在这里虽也勉强说得过去,但多少有些别扭。   4.该书第482页(第482页~第486页为该书的“后记”部分)第2段起:   “2004年底,获取到日本民法典大规模修改的法案已经在国会通过的信息后, 曾经动过将其翻译成汉语向国内介绍的念头,但是因为日常的研究工作以及各种 所事缠身,又渐渐地淡漠了。……”   问题:   其一,“各种所事”显为“各种琐事”之误。   其二,“获取到……信息后”这种表述,不甚通顺。不如改为“获知日本民 法典大规模修改的法案已经在国会通过后”。   5.第483页第2段第5行起:   “历史上,日本吞并朝鲜半岛对其实施殖民地统治达半世纪;同样对我国的 台湾的殖民地统治时间更长一些;另外对我国的东北尽管在形式上有所区别,也 有很长时间的半殖民化统治。”   问题:   其一,“对我国的台湾”前加“同样”似乎不通顺,而且有歧义。   其二,“对我国的台湾的殖民地统治”不如表述为“对我国台湾的殖民地统 治”,也就是不必连用两个“的”。余光中先生曾经提到,行文时“的的不休” 实在不是个好习惯。   6.第485页第2行起:   “正如人们所知,同样内容的文件在页数上,中文大致是英文的1/3;是日 文的4/5。因此,英文和日文翻译成中文时,应该比原文的自述少,否则就应该 有问题。”   问题:   “比原文的自述少”显为“比原文的字数少”之误。   7.第485页第2段起:   “又次,如果评价一个中国人的‘外语好’,首先要以这个人的汉语已经达 到一定水平为前提条件,否则只能评价这个人的‘汉语还不错’。”   问题:   逻辑不通。“外语好”和“汉语还不错”有什么矛盾吗?又有什么好“否则” 的?据此,末句的“汉语还不错”五字,似为“外语还不错”之误。   8.第485页第3段第5行起:   “因此,说起中日之间以文字传播文化的翻译问题,自然会有许多不吐不快 的感受,甚至会有‘收不住’的危险。限于‘后记’的题目所在,就此打住。”   问题:   “限于‘后记’的题目所在”不通。“就此打住”难道是因为“后记”这个 “题目”?不如改为“由于本‘后记’的篇幅所限,就此打住”。   9.第485页第5段第3行起:   “……;还要特别感谢徐雨衡女士对本书成行所付出的不厌其烦的推进以及 高度负责的编辑工作。”   问题:   一本书的出版可以称为“成行”吗?   先说这么多吧。我们且细算一下:   该书版权页标明:该书字数为381千字。   该书共486页(未含前言、目录等)。即使按480页算,每页的字数也不过 381/480=0.7935千,也即每页至多不超过800字。   本人所看暨本文所讨论的部分共10页(“本书的说明及凡例”5页,后记为 第482~第486计5页),因此最多不过8,000字。   区区8,000字,竟有9处(确切地说是9条,10余处)文字不通;其中,仅低 级的校对错误就有3处(见上述第1、4、6条)。   这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   这对于我等买书人是不是一种不负责任?   注一:   该书第485页说:“又次,如果评价一个中国人的‘外语好’,首先要以这 个人的汉语已经达到一定水平为前提条件,否则只能评价这个人的‘外语还不 错’。”(原文最后五字为“汉语还不错”,似有误,故改。见上述第7条。)   可见,渠涛先生显然认为自己的汉语“已经达到一定水平”了。   另附渠涛先生简历(依据该书封页上的作者简介原样照录):   渠涛,山西祁县籍,1956年生于吉林省长春市。1982年华中科技大学毕业, 文学学士;1992年名古屋大学法学硕士;1995年名古屋大学法学博士课程毕业。 1994-1998年任名城大学法学部专任讲师,1998-1999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 究所助理研究员,1999-2004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中 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1999年日本明治大学访问学者;2001-2003年 日本学术振兴会访问学者。 (XYS2006082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