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回复诸网友的疑问 天行健 呵呵,还没动笔写看法(三),就看到了诸位网友对俺的几点意见。没办法,只能再回 复一次以解诸位网友的疑团了。 先回答猪头看世界网友的疑问。1.俺在文章里说不要魏提供某种购买小鼠的证据了吗? 好象没有吧。我只是说,一味地找人要发票是不对的。俺也希望魏到时候能在委员会面 前提供相应的购买小鼠的证明以澄清诸位之疑问,俺只是说,那基本上不可能是发票的 形式。2.猪头看世界兄提的老鼠数量问题没看懂,不知道该回答些什么。3.我为什么不 质疑魏等的数据是因为一个严肃的学术造假质疑必须是有事实或多人的其它相关反面报 道或亲自参与知道内情为基础的,目前我尚未发现此类的可以指控魏等NM论文造假的证 据,因此,我目前不会质疑造假。按照举报学术造假的规定,一个缺乏有力证据(科学 事实、或违背基本科学原理、或确凿的人证)的造假指控,如果在得到有力的解释后依 然无视基本事实或故意忽视事实的话,会被理解为恶意指控而不受保护。我又没有发现 魏的数据在可信范围之外,猪头兄何以觉得我应该去指控魏造假呢?我看了新闻报道, 川大不是正在争取组建国际性质的委员会吗?耐心点,如果川大不组织委员会调查,还 有中科院和自然科学基金委享有管辖权呢。顺便回答一下,如果多人不能重复实验,或 者有参与实验的人举报,在委员会认可的情况下,有原始数据也要重复实验以证真伪。 最后,谢谢猪头看世界网友给我的建议,我会认真考虑的。 现在回复shameman网友,shameman网友错误地理解了俺的意思。俺的文章说了,只有真 正理解了实验的原理,才能更好地重复实验结果,并且不被人从中挑出错误来。也就是 说,在真正理解实验原理的基础,实验的基本结论是完全可以重复的,但是,不是说这 次我对照组的瘤子20天时是1个厘米,下次对照组的瘤子20天时还应该是1个厘米,要是 是1.1厘米都不行。至于结案陈词,我想,如果它是来自一个独立、权威的委员会,我 们应该相信和尊重它。如果不符,还可以上述嘛,中科院和自然科学基金委还有权利再 组织一个委员会来调查此事。如果连这样的委员会的结论也不相信。那没办法了,只能 去法院告魏等人去了。还有,怀疑数据的真实性要有证据,不是因为我怀疑,所以数据 有可能有假,请你提出可信的理由来(这正是目前我担心的,因为从我的知识水平出 发,我尚未见到确凿的质疑指控的证据)。我目前还未提出质疑,是因为我尚未找到什 么可以证明魏的数据有不妥或超出可信范围之外的证据,我又没有参加魏的实验,所以 我也不会提出什么质疑,除非我找到有力的证据。我不能证明魏的数据是真的,但我也 没任何理由证明他的数据是假的。我说我最近在分析魏的多肽就是这个意思,那些多肽 的序列摆在那里,如果我找到什么不可信之处,那将会成为强有力的证据。另外,我还 没收到你的图片,所以还不便对你说的发给我的图片证据下判断。但是,我提醒老兄注 意我提到的关于那张图片的第一、第二的发现,那是关键。shameman兄必要的时候可以 去找找专门从事平面设计的人验证一下我的说法,或者,老兄能PS出一个如魏的WB照片 (注意,原WB照片中的条带两端无亮条,所以不是一个框,是上下两条细细的亮线;另 外,注意亮线两边的背景是否自然过渡,要是造的背景都能自然过渡,亮条自然也会被 抹去),而不采用逐像素点修饰的方法,我就认你关于那张照片可能造假的质疑。呵 呵,下结论要科学,象昨天故事迷网友那样大喜大悲恐怕不是太妥当。另外,嘻嘻,那 张照片上发现指纹一枚,在30KD的两条带之间(是个簸箕),并且侵入了1、2泳道的 30KD条带中。按照我的判断,如在原始杂交膜上留下指纹,一般应该是深色指纹,而该 指纹为亮的指纹,判断是在所拍摄的照片上留下来的,呵呵看来当时条件也不是太好 啊。所以大家不用担心,我觉得有照片的可能性很大,届时可以留意委员会的报告是否 提及此事。最后老兄提到修复画笔工具,因为大家使用的词汇不同,我不知是不是在指 我说的逐像素点修饰,如果是,那就不必提了,既然使用此工具,为何不将两条抹去, 反而辛辛苦苦地去将两条两侧的背景修复至相同的自然过渡? 回答完毕,回去休息。 (XYS2006050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