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再谈关于《美中法律评论》、许章润以及张中秋的一点看法   ——兼答王小海同志   任捕头   一、俺说《美中法律评论》看起来似乎很有档次,用的是"感觉挺有档次"的 表述,当然是在描述俺的观感,不等于说该刊物真的有档次。这个逻辑有问题吗? 俺"知道很多人揭发了《美中法律评论》利用境外注册的刊号在国内行骗的事情 (甚至境外刊号也受到质疑)",不等于别人也知道这一事实,尤其不等于那些 在这一事情被揭露之前在该刊物上发表文章的人也知道这一事实。俺说"《美中 法律评论》能够在中国公开出版而没有受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查处,说明这份 刊物至少在表面上看来还是属于合法出版物的"这句话时,特别用了"至少在表面 上看来"的限定语,主要想表明俺是站在不知道真相的人的立场上来看的,而不 是说俺到目前为止还认为该出版物是合法的。如果这种表述让王小海同志产生误 解,认为这是俺的看法,说明俺的语言表达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妓女卖淫是非法的,这在国内是常态,可以说众所周知,因而任何人都 不得以不知其非法为由做辩解。与此不同,对于在中国境内的出版物,具有合法 性的是常态。因此,有人在不知道某一刊物是非法出版物而在上面发表文章(不 管是投稿还是约稿)的情况下,其主观上并无可归责性,自然不能认为这些人丢 人现眼。不谴责骗子或者在谴责骗子的同时也谴责受骗者的识别能力不高,在俺 看来就是不够厚道。当然,在知道某一刊物是非法出版物以后仍然在上面发表文 章的,就有同流合污甚至相互串通的嫌疑了,这时候受到谴责是应该的。   三、"张中秋的问题是把在非法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引为自豪,当作代表性 论文贴在招生网上",这是一个事实。但是,俺认为,如果他是在不知《美中法 律评论》为非法出版物的情况下在上面发表了论文,进而将其作为代表性论文写 入个人简历,并作为其科研项目的成果之一来交差,那么因为现在有人揭发该刊 物为非法出版物而谴责张中秋,俺仍然认为这种谴责是不厚道的。作为受骗者的 张中秋和作为明知故犯者的张中秋,在道德上的评价问题,俺认为应当区别对待。 中国人的那句老话,"不知者不为罪",还是有些道理的。   四、关于清华大学的"学术新人奖"究竟是"研究新兵奖"还是"最高学术奖", 清华大学在此之外是否还设有"学术老年奖"或者比"学术新人奖"更高的学术荣誉, "40岁以上的清华教授是没有更高的学术荣誉了",这些疑问还是请王小海同志去 问清华大学吧,仅靠在网上搜索一下估计是说不清的。经常惹事的"十大杰出中 青年法学家"的评选,是有年龄限制的,现在好像限定为45周岁以下。说此一称 号是目前中国法学界的最高学术荣誉,可能会引起争议,但是并没有什么大错。   五、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把俺当成许章润的学生或者其马甲了,在新语丝上经 常看到有些人容易产生类似的联想。声明一下,俺不是他的学生,也不是他本人, 因此没有义务替他解释"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的问题。对于王小海同志的这个请 求,不好意思,俺要拒绝了。   六、再说一嘴与《美中法律评论》和"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有关的事。今天 到单位办公室,看到书架的角落里有一本很像《美中法律评论》的刊物,拿来一 看,原来是《中国律师和法学家》。翻了一下发现,该刊物其实和《美中法律评 论》一样,文章基本上是大学教授、副教授和讲师写的,分布在法学的各个学科。 这说明受骗的人还真不少。此外,今天到网上搜索了一下"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 意外地发现第四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中,还有一位海南大学校长谭世贵 (现借调在北京奥组委)也是该院院士,而且还是海南省首位"中国管理科学院 资深院士"。法学界人士对于来路不明的院士如此热衷或者如此不察,乃至两院 院士对于多戴一顶院士帽子也如此热衷或者如此掉以轻心,足够让人发出很多感 慨了。在此俺就不说什么了。 (XYS2006041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