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从“陈荣及香港中文大学贾建民教授涉嫌抄袭一事”看学术“界外球”与“擦边球”   作者:孙行者   鄙人喜好运动,特别是球类运动,于是经常会遇到球出界(不管是否准确, 且简称为界外球)或者是擦边之类的情况,所以对“界外球”与“擦边球”算是 颇有心得。这两种情况不仅在球类运动中出现,生活中也比比皆是,近些年来又 被引进学术圈了。   要是我国的乒乓球运动员有专打“擦边球”的本事, 08奥运乒乓这一项的 金牌必然全数被我们收入囊中,对于有些球类运动来说,越能打擦边球的运动员 则可谓水平越高,但对做学问,则天壤之别,即便你在做学问中能将“擦边球” 技术运用得炉火纯青,但“擦边球”学问定不至于能像运动员获取金牌那样获得 国家三大科技奖项,更糟糕的是,该项技术在做学问中如果一个不小心用得不好, 很容易就变成了“界外球”,那时,自然有方舟子这样的“学术裁判”判你犯规!   新语丝四帖关于陈荣及其导师香港中文大学教授贾建民涉嫌抄袭的征讨檄文 虽然目的一致,水平却参差不齐,我以为当以6月12日一帖为魁,读完之后倒勾 起我写点东西的冲动,鉴于本人从事社科研究,深知“闻道先后,宿业专攻”之 异,故不便对“陈贾”抄袭是否属实做出评断,仅在假设6月12日一帖为真的基 础上浅谈自己所思。   若该帖内容不能被证伪,则可看出因“陈贾”二人之“擦边球”技术尚需火 候,才打出了“界外球”:1)如6月12日那帖所述,他们以为贾教授是英文文章 的作者之一便不算抄袭,其实则不然;2)从该帖来看,若“陈贾”能够将引注艺 术掌握得稍好些,则不至于给方舟子提供了做这次“学术裁判”的机会,但回头 细思则觉得不尽然, 因“陈贾” 二人引注艺术若掌握得足够好,似乎那两篇涉 及的中文文章又可能因创新不足而无法发表。所以,引注艺术一定得非常高明, 只有足够高明才能使学术“擦边球”打成功,高明到甚么程度才行呢?至少保证 两条:1)保证有“好事者”找茬时能找到引注;2)保证学术大作被审阅时能将 引注内容忽悠成自己的成果。若这两条做不好,“擦边球”自然也就打成了“界 外球”。   乒乓球运动员打擦边球能得分,进而赢得比赛;学者打擦边球能多出成果, 进而博取名利。即便你能将这门技术掌握得炉火纯青,但用多了也有其致命伤: 运动员用多了无益于真实技术水平提高,比赛也没有了观赏性;学者用多了无益 于自身学术水平提高,国家也没有了科技进步。若一旦这门技术没掌握好,则运 动员将频频打出界外球,学者将频频给“好事者”找茬的机会。   学术“擦边球”之所以在圈内有其市场,原因非常简单:这一类“界外球” 与“擦边球”不像球类运动那样容易判定,边界更加模糊,但其收益可观,造成 损失的机率非常小。比如: 新语丝6月12日那帖虽有力的证明了“陈贾” 二人 打出了“界外球”,但相关机构却都没有宣布“运动员”被罚分。我想,“界外 球”尚且如此,何况“擦边球”乎!若中国学术界对此类“界外球” 尚且不进 行严格处罚,更甭谈刹住“擦边球”之歪风了!   最后,本人还是希望那些正在练习学术“擦边球”的同志们不要再练了,而 那些技术已经不错的学者们也应该在没打出“界外球”之前趁早收手,否则,一 个不小心,事与愿违的打出了“界外球”,恐怕今后连上球台的机会都被罚没了! (XYS2007061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