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支持有依据的打假,不要把情绪发泄到何士刚身上   鹏归   因为公民的指控没有具体事例,都是泛指,这样,何士刚也是被指控的对象之一, 所以何士刚站出来以自己的经历反驳公民的指控,是应该鼓励的.何不说话,等于 默认公民的指控.何士刚的文章澄清了两点:第一,并没有基金委20%回扣的"潜规 则";第二,何所在的研究所里头,没有负责人20%提成的"潜规则".   不亮的"商榷", 跟trus一样有失偏颇.何的文章针对性很强.公民指控课题负 责人以20%的回扣行贿基金委,课题负责人贪污20%,何以自己的经历反驳这两条指 控.所以,何的文章说的是,他的身边没发现公民指控的这种公然腐败.何并没否定 腐败的存在,一开头他就承认"我国的科研体制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不亮的"既得 利益者"的情绪只有建立在何确实也是腐败成员的指控之上,才可令人接受.相反, 何士刚如果真的反对腐败,那么他不做行贿送回扣或者经费提成的宣示也是应当 给予赞扬的.   trus的偏颇在于:何用自己的经历反驳了公民的"没有确凿事实依据的指证 ",trus却扯上方舟子.那是对公民磋商的总结发言,我不认为何士刚在影射方舟子. 我赞同何的意见:用事实打假,不要泛指. (XYS2007121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