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老汉坐禅加于李银河的“三宗超罪”真够滑稽的   正和   第一宗罪:超线   老汉坐禅写道:只是,任何社会制度的安排,都必须守住最后一条底线,这 是任何人、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名义都不能超越的。   按此逻辑推理,任何社会的底线从古至今都没有被“超越”过,可惜禅者并 未指出这样的底线是什么。而禅者赞同性地引用的愤青例子“乱伦生子”“人兽 生子”,与李银河的“性快乐”是两回事。生孩子是有明确的社会后果的,因为 社会对孩子有基本义务;那么社会就对生孩子这种行为有最起码的规制权利。乱 伦禁忌本就起源于近亲繁殖造成种群退化的生物学后果,所以对这种行为的回避 是根植于基因中的,科学家发现连动物都有乱伦禁忌(异交也很罕见)。故乱伦 及兽交者很可能与同性恋者一样,有着生物学上的缺陷,但如果在李银河“性事 三原则”基础上,只限于快乐而不搞出给社会增加负担的果子来,就与社会无关。   禅者又写道:“比如,中国自伏羲氏变内婚为外婚,这种制度就是到人类灭 绝的时候恐怕也不会变回来”。这是不是禅者所谓的不可超越的底线之一呢?禅 者可以预知万万年直到人类灭绝,难道本人就不能预知五千年,断言婚姻这种形 式五千年内就会消失,女性也不再受生育之苦,而是由工厂完成人类再生产,性 事只作为纯粹的快乐而存在,不在“伦”之内了,何“乱伦”之有?   禅者认为自己是神,有能力预知人类社会万万年,为万世立法,实在是“超 线”。   第二宗罪:超理。   禅者气势迫人地诘问:“其实,只要是一种社会的行为,就不可能没有危害 性。请问,从事大众看不惯、不接受的事是不是一种危害?引导大众仿效异端行 为是不是一种危害?对主体社会制度的背离是不是一种危害?更何况,天底下有 完全的自愿和私秘么?如果真有完全的私秘,李女士又是怎么得知这些异端的性 行为?”   如果一种私密行为没有实际地(物理上、经济上)损害他人,而仅仅是与他 人的价值观冲突,使他人受“思想”起来不愉快之“害”,其“害”之大小完全 取决于被“害”者的价值观,那么“害”的原因在于被“害”者自身,私密行为 者不必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否则我们就有权进行思想迫害了——理由就是你的思 想让大众看不惯、不接受。如果“异端行为”(如同性恋)本身没有实际损害他 人,而仅仅因为被仿效而有害(于仿效者及其利益相关者),那是仿效者自身的 责任,每个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仿效负责,也不能归罪于最初的异端行为者。   李银河的“私密”概念并不意味着要在与窥密者的竞赛中胜出才算做到了 “私密”。李银河得知这些“异端”信息,作出了艰苦的调研。一种信息通过特 别努力才能获取,无损于其私密性。什么大众“看”不惯?是大众“想”不惯吧? 自己想像着在某个隐藏的角落存在着自己愤恨(而对自己并无实际损害)的行为 就真的愤愤不平起来,那是自作自受。“私密”原则保证了大众无需努力就能实 现“不看”——如果在大街上做,大众要想“不看”还得做出绕道、别转头的努 力,那显然就不符合私密原则。   禅者逻辑混乱,气势“超理”。   第三宗罪:超前。   禅者状若智者地写道:李女士太学者化、太书生气、太没有策略了。她的很 多观点其实并没有错,只是太超前于目前中国的国情。一个学者,如果志在自己 的学问对社会有益,就一定不能唯学术而学术,而应当讲究策略,根据社会发展 的程度,适时地推出在这个社会能立足的理论。比如,目前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 一共只有4、5个,李女士却偏要委托别人在政协提同性恋合法化的提案,如果不 是有意恶炒,不免显得太天真了。   在下也曾状若智者地认为方舟子太书生意气,不讲策略,打击面太宽,伤十 指而不能断一指。但现在看来,断一指并不那么重要,因为沾染罪恶的指头太多 了。尽可能大地造成社会影响,开启民智,唤醒蛰伏的正义力量,形成不可阻挡 的潮流,才是启蒙运动事半功倍的做法。大概禅者认为,李银河的学术观点高藏 象牙塔,等着主流社会水到渠成地形成李银河观念,才算是有策略?最近一个同 性恋合法化的国家,是否也有一位禅者状若智者地说“目前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 一共只有3、4个,MM偏要……”呢?   这一次,禅者并未“超前”,而是掉在“超后”的中庸泥淖里了。 (XYS2007020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