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对叶赫的《我反对把方舟子和李银河相提并论》的一点不同意见   Lzt   同意该文对方舟子的评论,但是对于李银河的评论我有不同的看法。   方舟子主张学术诚实,本质上是主张做事不能低于法律和道德的或者学术规 范的底线,说得更通俗点,就是不能害人。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李银河主张, 做事只要不触及底线,就无可厚非,说的再明白点,只要是不伤害别人,自己想 做什么那是个人自由,法律上来说,法无明文不成罪。方舟子说的是规范,李银 河坚持的是权利,是自由。这两者是构成现代文明的必要组成部分,缺一不可, 两者结合就是“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个人有权追求自己的幸福”。   “卖淫,一夜情,换偶,二奶,性工作者都是破坏家庭,影响下一代成长, 都不是好事,不应该支持。”,其实李银河说的很清楚,前提是“自愿、私秘、 成人之间”,只要真正做到这些,就不会有破坏家庭,影响下一代成长的后果。 还有“例如吸毒、赌博、两夫一妻、传销(自愿的)都是内部私事,社会还是要 管。”,其中传销(特指我国的传销)的本质是诈骗,当然要管。吸毒、赌博, 在有些国家是合法的(当然有严格的规范)。两性关系方面,总的趋势是越来越 宽容。古代通奸很可能处死,现代则要宽容的多。至于什么样的两性关系才是好 的,什么才是不好的,如何界定是否犯罪,是可以讨论的。叶赫有自己的看法, 并且说出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李银河提出的原则,是正确的。否定了这 个原则,就会极大的侵犯个人权利和自由。 (XYS2007013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