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不必过分担心--最后答辨友   Bill   xys上的讨论日益深入,让我高兴的是,看来理性的声音还是比较多。而且 方舟子还贴出了自己的观点,他的观点应该是目前学术界基本一致认同的,所以, 我也毫无异议。另外补充一点的是,关于“性恋有两种成因,一种是基因\遗传 因素.这被认为基本上是不能治疗的;另外一种,是由于环境\经历等原因形成的 心理因素所至”,这里面没有一个两种成因究竟各占何种比重的问题。据我的了 解和观察,成为同性恋的人中,(我指的自愿,不包括因为环境原因被迫成发生 同性性行为,例如在监狱中)绝大部分都是遗传导致的。可能环境在其中也起到 了诱导作用。单纯由环境引发的同性恋是非常少的。当然,由于这两个原因都是 很难判断的,所以现在也似乎没有看到关于这方面的透彻研究的东西。这里只列 出我的体验,作为参考。另外,据我看到的材料,(来源忘记了,不好意思)人 的性行为并不能单纯用同性取向和异性取向来划分,实际上,有50%的人是绝对 的异性恋,5%的人是绝对的同性恋,这些人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不会改变。另 外 ,有45%的人是程度不等的双性恋,这些人一般异性恋成分更突出,但在一 定环境下,可以发生同性恋的情况。   之所以罗嗦这些,是因为看到越之提出的“看法5.我并不觉得同性恋违背我 的道德观,但是我和同性恋者保持一定的距离。虽然我不会因为谁是同性恋者就 不和他/她交朋友,但我会避免我的孩子在被我“洗脑”之前接受同性恋者的 “洗脑”。我相信越之并不歧视同性恋,但是,似乎还是很恐惧同性恋,以至于 反对同性伴侣收养小孩,反对小孩子过早了解同性恋。”(越之用洗脑这个词) 我只想想告诉越之的是,即使小孩很早就知道了同性恋是怎么回事,也没有证据 表明他将来可能成为同性恋。我相信,在这方面,遗传因素起到决定性作用,所 以,如果他属于绝对异性恋的那50%,即使想给他洗脑,恐怕也是不可能成功的。 同样,对于绝对同性恋的那5%,无论怎么也都改变不了其性取向。无论他是否 意识能意识到这点——很多同性恋都是在成年很久以后,才意识到了自己的性取 向与一般人不同。对于可能收到环境影响的45%,我觉得,越之其实也不必担心 太多,事实上很多小孩在青春期都有过同性的性接触,性游戏,这些小孩基本上 都成长为了异性恋,因为其遗传中还是异性性取向占优势的。因此,即使某个小 孩属于可能发生双性恋的那45%,也不太可能洗脑洗掉他基因中异性恋的成分。 所以,我建议越之的是,与其担心,不如从小进行正确的性教育,如果小孩是属 于50%的异性恋,那么教育他对于同性恋要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如果他属于5% 绝对同性恋,那么让他积极面对人生,勇敢面对自己。如果对小孩采取蒙蔽的做 法,把完全同性恋的小孩当作异性恋培养,说不定小孩反而会因为困惑,自卑而 走上心理阴影,这很可能对孩子形成很大负面影响。这相必也是越之不愿意看到 的吧?如果他属于剩下的45%,那么教导他不用困惑,他的性心理也是很正常的。 当然,父母可以向异性恋方面引导子女,(毕竟在任何社会,同性恋人群都会面 临更大的社会压力)对于他们,教育也让他们可以放下包袱,自由快乐的成长, 家长在身边引导,我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   越之提出的““反同性恋的言论”,事情尚在探讨之中,何来预设的立 场?”,我相信,看了某些人的文章的人一定可以明白,不是我去预设立场,而 是他们的立场早就明确的摆出来了。越之不必为他们辩解。   越之提出的““政治正确性”是一种虚伪而且浅薄的观点,也是对社会进步 有害的”的理论则是我完全不能认同的,我们不是生活在中世纪,如果是中世纪, 我会支持越之的观点。但是,我们生活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很发达的21世纪。 人类社会已经有了相当的文明程度,其中一些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中形成了一些 被称为“政治正确”的标准,这些标准来源于民主,科学,法制等基本原则,并 成为了主流舆论的导向,所以违背的言论必然遭受谴责。越之以为这就影响了言 论自由,其实恰恰相反,这些标准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经过了漫长的社会进 步,文明社会好不容易得出的共识,而且这些共识往往还是保护民权,保护法制, 保护新闻自由等的产物,如果违背这些“政治正确”的导向,反而可能导致对社 会的迫害,例如美国主流舆论不能搞种族歧视,德国主流舆论不能否认大屠杀, 难道越之认为这样的“政治正确”不应该有吗?   与此相关,越之认为xys可以发表任何“严肃认真的文章”,我也不赞同。 xys从来都是有自己的立场的,那就是弘扬科学,如果天地生人也发来一些“严 肃认真”的文章,是不是xys也要来发表呢?对于此前观点明显有错误的文章, xys如果一定要发表,也不妨来一个编者按,例如对于“老汉坐禅”的文章,方 舟子可以把他对于同性恋的观点作为编者按放到后面,这样,就不会让人误解到 xys的立场了。   至于越之提出的,同性恋者歧视异性恋的问题,我觉得似乎不存在,看我前 文,很明确,不罗嗦了。 (XYS2007020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