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不打算在新语丝上讨论李银河问题的信   方先生:   我的《我反对把方舟子和李银河相提并论》关于李银河部分引起了争论,不 过到今日为止我认为反对意见还显不出压倒我的优势。考虑到“新语丝”的主题 是反伪科学和反学术腐败,我不打算在“新语丝”上在就此问题争论下去。但是 我愿意就此问题继续和不同意见讨论。如果有其他允许我发表此问题的意见的网 站,博客,请对方辩友告知,我们易地再战。   我的Email地址:yachull@163.com   方先生如认为合适,请发表我的信   叶赫 (XYS2007020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