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云南师范大学“剽客”教授起诉他人侵害其名誉权 2007年03月08日生活新报   他是被称作“公众人物”的云南师范大学的教授,因为他曾经两次抄袭他人 作品,并在南京和昆明两地输了官司。   在这些官司都已经彻底了结后,有篇文章送了他一个“学术腐败第一人”的 头衔。该文令他拍案而起,并起诉到法院,索赔50万元,理由是文章严重侵害了 他的名誉权。昨日,五华区人民法院就此进行了审理。   行业报纸:他是“学术腐败第一人”   《竹藤产业导报》系竹藤产业领域内的一份权威刊物,由云南省竹藤产业协 会,云南竹藤产业研究发展中心及西南林学院竹藤研究所共同主办。该报2005年 第一期刊登了一篇文章,在阐述“伪学术”的危害时,该文例举了一个“发人深 省的典型案例”。   该文写道:云南师范大学有一位被称为“抄书匠”的教授谭某,此人在自己 主编的两部书中,擅自使用了他人同类著作中的数十万字内容,分别占到了其书 内容总量的67.8%和77.8%之多,而且,抄袭的方法非常拙劣。“剽客”谭某如此 创纪录的抄袭比例,堪称“学术腐败第一人”。   两次官司:大学教授被判侵权   这位“谭某”究竟是何许人也?文中所写到的其“恶劣行径”又是否属实?   此人名叫谭宏超,系云南师范大学教授,同时,也是该校下属的竹类研究所 所长。2002年初,远在南京的周纯芳教授一纸诉递到当地法院,状告素不相识的 谭宏超剽窃其著作。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确认此剽窃行为确实存在, 并判决被告谭宏超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0万,并在《光明日报》上刊登 公开道歉声明。   就在这起跨省官司结束不久,辉朝茂等三位云南教授又联名对谭宏超提出起 诉,其理由同样是自己的作者遭到对方“严重侵权”。谭面对这起诉讼的说法是: “我的书中确认存在抄袭,但那是我的助理所为。”最后,该案仍然以谭的败诉 而告终。   大学教授:告诽谤索赔50万   “他有无数次实施剽窃的劣迹,难道这些都是我们编造的不成?”作为涉嫌 侵权文章的编辑,谭宏超的“死对头”之一辉朝茂教授说,当去年底接到法院发 来的起诉状副本时,他非常吃惊。   被同时例为被告的,还有《竹藤产业导报》封面上载明的三家主办单位,云 南省竹藤产业协会,云南竹藤产业研究发展中心及西南林学院。   昨日上午,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谭宏超在诉状中称:他以前惹 上的那些著作权纠纷早就已经解决,他也已经按照判决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四被告却利用上述判决,在其掌握的杂志和相关网站上无端扭曲事实,公开诋 毁、诽谤其名誉,称其为“剽客”和“学术腐败第一人”。而且,还在那篇诋毁 的文章中,将其描述为“头衔吓人,著述惊人”、“精神忧郁,代谢紊乱”。因 此,请求判决四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和经济损失 50万元。   被告律师:写出真面目何来侵权   针对起诉,第一被告代理人李春光律师反驳:“那篇文章的内容全部来自于 南京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谭宏超多次实施剽窃的行为在业内可 以说是人尽皆知,文章仅仅只是写出了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的这位大教授的真 实面目而已,何来诽谤,何来侵权?”   原告谭宏超的代理人在阐述谭的名誉确实遭到了损害的理由时,特意说到: 文章中称谭为“剽客”,很容易被人误以为是就“嫖客”。   庭后,谭宏超接受采访时显得“非常委屈”。他告诉记者:他是云南省“竹 藤产业第一人”,有人来诽谤他、中伤他,完全是眼红他能很好的把竹藤业产业 化,而实现了发家致富。但是,在被官司缠身而 “麻烦不断”的这几年,他损 失非常严重,不下好几百万,而云南的整个竹藤产业也因此而退步了好几年。   首席记者 温星 文 (XYS2007030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