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也谈科技法的修订   作者:井阳   河光先生9月28日的“建议”很好;新语丝的热心人能否帮传到全国人大及有 关部门领导?本人也想补充一点意见:   (1) 科技法修订应在网上(包括国内外中文网)公开征询广大科技工作者的 意见,不宜“闭门造车”。尤其是在海内外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界最有影响力, 最具权威性的新语丝网站上公开征询意见。如果真有决心立法以改变和治理当今 科技腐败现状,我建议人大邀请几位倍受广大科技工作者尊敬的人才作为顾问委 员会。这样一来,科技立法一定会让全国科技工作者所欢呼,体现出是在动真格。   (2) 科技法应对弄虚作假,欺骗剽窃,以权谋私,科技贿赂,私吞经费等违 法行为进行定罪:警告,降级,免职,追还不义之财,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应判 刑。条文应简明扼要,每条都能操作,可度量,不要喊口号式的空话连篇。   (3) 应立法保护,奖励勇于揭露科技腐败现象的弱势群体。严惩依靠权势打 击报复迫害检举人的行为。上海陈晓兰医生9年来因揭露本医院腐败现象(医疗 器械造假)被停职的悲惨局面值得深思。我看应提升,嘉奖陈医生,法办该医院 领导成员!   (4) 对为保护部门,单位及学术不端者的利益和声望,长期拒不查处被揭发 的科技腐败案,视而不见,放任自流,敷衍了事的不作为领导成员或有意包庇, 袒护科技腐败分子的领导,更应立法惩处。   (5) 应像国务院反商业贿赂办公室那样,抓大案要案(并于2007年9月29日) 将20位重量级商业贿赂官员公开暴光。为什么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界的重量级 学术不端分子则倍受保护?为什么前科技部长徐冠华,今春在人大会场外对记者 说:“对学术不端案,如果发现一个,就查处一个,一查到底”。一年快过去了, 为何还没有发现半个???难道新语丝已揭露的600多件学术不端案你们都不知 道??? (XYS2007093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