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于丹论“心灵之道”,《论语》解读“硬伤”串串烧   马千里   于丹组织文字的逻辑能力让人惊讶。她能够把互相毫不关联的东西放在一起, 受众不知所云,而她自己却自得其乐。在“心灵之道”这一篇里,于丹把“于丹 手法”的“绕功”发挥的淋漓尽致。比如,她为了论述用积极的态度应对人生之 中的不如意,讲了一个小姑娘因为穷困而缺乏自信的故事,这个小姑娘因一朵头 花而发现了自己的美丽,最终找回自信。这个小姑娘对“贫困”并没有新的认识, 她自信的来源完全是因为那一朵头花。但于丹评论说:“真的是一朵头花弥补了 这个女孩生命中的缺憾吗?其实,弥补缺憾的是她自信心的回归。”又说:“而 一个人的自信心来自哪里?它来自内心的淡定与坦然。”那么这个小姑娘的自信 是来自“内心的淡定与坦然”吗?显然她完全没有做到,即便自信心回归之后。 但于丹有自己的用意,她故意把这个故事误读为“内心的淡定与坦然”,是为了 引出《论语》中的一段话,以便论述一个“勇”字。这些牵强的材料与主题毫不 关联而通过几个关联词似是而非地就被粘贴在一起了。   在“心灵之道”这一篇里有很多这样的逻辑混乱,即便用《论语》的句子来 寻找支持也往往牵强附会,比如于丹引述孔子“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 惧”,用来说明“内心的强大可以化解生命中很多很多遗憾”,即便按于丹的逻 辑,“忧、惑、惧”都属于“生命中的遗憾”,而“仁、知、勇”属于“内心的 强大”。这实在是于丹对《论语》的“个人心得”啊。   这些逻辑混乱不是我们探讨的重点,我们只看于丹对《论语》理解的硬伤。   为了说明“患得患失的人不会有真正的勇敢”这个观点,于丹引述了《论语 ·阳货篇第十七》中孔子一句话:“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 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   我们看于丹的翻译:“像这样的小人你能让他去谋国家大事吗?不能。这样 的人在没有得到利益时抱怨不能得到,得到了以后又害怕会失去。既然害怕失去, 那就会不择手段维护既得利益。”   于丹把“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翻译成“像这样的小人你能让他去谋国家 大事吗?”很显然是漏掉了一个“与”字。“与事君”是“和他一起侍奉君主”, 孔子的意思本来是说不能和这样的鄙夫做同事,同朝为官,到了于丹那里就成了 “让他去谋国家大事”了。孔子并没有说这样的人不可以当官,而是说不可以和 这样的人一起同朝为官。意义是大不相同的。孔子在政治理想上是理想主义者, 他的志向是实现完美的政治;而他看待现实政治的时候,解决现实问题的时候, 却是个很实际的人。如果小人当权的现实议事得不到改变,孔子就采取退而求其 次的方法,不和他共事就完了。这是很现实也是很明智的做法。   而所谓得和失的是什么呢?于丹把这个问题泛化为“利益”。其实在这一章 里,孔子是有明确指向的,那就是职位。孔子说:“这样的人在没有得到向往的 职位的时候,老是想着怎么才能得到;得到这个职位后,一味想着怎么才能保住。 如果这么患得患失的,就可能什么坏事情也能够做出来了。”后来“患得患失” 成为成语,才象成为对一切利益的在意了。于丹所理解的是成语的“患得患失”, 而不是《论语》的患得患失。   其实这一章所表现出来的意义远比单独理解章句的含义还深刻的多。如果按 成语的“患得患失”来理解,就不能准确把握“鄙夫”的含义。后世学者许昌靳 有段精辟的“心得”,他说:“士之品大概有三:志于道德者,功名不足以累其 心;志于功名者,富贵不足以累其心;志于富贵而已者,则亦无所不至矣。”大 意是说,以推行大道为目的的人,不会太在乎官位;以当官为目的的人,不会太 在乎富贵;而以富贵为目的的人,则什么事情也干得出来。这最后一种人,当官 就是为了个人发财致富,所以对官位的得失才非常在乎。这种人就是孔子所说的 “鄙夫”。现在有一种言论,把孔子周游列国当成寻求官职,用现在的话说叫 “跑官”。这实在是一大误解。在孔子看来,推行大道是离不开一定的政治地位 的,是需要做官的。但他不是“志于功名”,而是“志于道德”,孔子一生为推 行大道而奔波。所以,像孔子这样的人是不屑与为追求个人利益而当官的人为伍 的。   接下来,于丹为“非真正的勇敢”找到一个反面教材,那就是子路。其根据 是《论语·公冶长篇第五》记载的孔子对子路的一个评价:“子曰:‘道不行, 乘桴浮于海,从我者,其由与!’子路闻之喜。子曰:‘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 材。’”于丹翻译孔子后面这句话说:“我之所以这么说,就是因为子路这个人 除了勇敢,别的什么都没有。”显然是把“由也好勇过我”漏掉了。当然,于丹 不是直译,这也算不上问题。于丹的翻译硬伤是把“无所取材”理解成了“别的 什么都没有”。这个错误缘于望文生义,把“材”当成“才能”,意思就成了 “子路的勇气超过了我,但没有别的可取的才能”。实际上,这个“材”字是个 通假字,通“裁”,意思是“裁定”。孔子评价子路的勇气的可嘉的,但就是不 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事理而有所裁定,以让这种勇气更加符合“义”的要求。 按说,这个句子恰恰可以支持于丹下面要论述的“有了义字当先的勇敢,才是真 正的勇敢”。于丹常常曲解《论语》以迎合自己的观点,但这次遇到真正能够支 持自己观点的章句时,又因为曲解而失去了恰当的论据。   于丹另外找到《论语·阳货篇第十七》中“君子尚勇乎”一章来论述“义字 当先的勇敢”。她的引文是恰当的,论述也很精道,但她却把这一章的内容再一 次泛化了。在《论语》中,“君子”和“小人”是想对立的两种人,但在不同语 境下,“君子”和“小人”的含义却是不一样的。一种是用的本义,即“君子” 是有职位的人,指国家工作人员,相对应的“小人”就是指一般老百姓;另一种 是在道德标准上的评判,“君子”指道德高尚的人,“小人”则指道德败坏的人。 孔子有个学生叫樊迟的,向孔子请教“学稼”、“学圃”,孔子很不满意地批评 他:“小人哉,樊须也!”这并不是说樊迟道德不好,而是说他的思想高度还局 限在老百姓的层次上;孔子还说过“君子谋道不谋食。耕者,馁在其中矣”,这 里的“君子”与“耕者”并称,指的是当官从政的人,而不是道德意义上的“君 子”。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君子”指道德高尚的从政者,而“小人”指道德 败坏的老百姓。读《论语》的时候,一定要根据不同语境来进行分析判断。   于丹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她把“君子尚勇乎”一章里的“君子”和“小人” 理解成道德意义上的分类了。本章是子路拜孔子为师不久的一次对话。子路这个 人,《史记》记载说“性鄙,好勇力,志伉直,冠雄鸡,佩豭豚,陵暴孔子。” 后人根据子路这身强盗打扮和粗野行为猜测他是强盗出身,后来在孔子感化下, 成为孔子的弟子。孔子所授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学,按孔子的想法, “治国平天下”是需要一定官职才能够发挥才能实现的。子路的特长就是勇力, 所以他问孔子:“当官从政也需要勇力吗?”孔子就把子路往“义”上引,说: “从政的人有勇无义就会犯上作乱,而老百姓有勇无义就会去偷去抢。”这也正 是孔子很含蓄地指出子路当时有强盗行为的原因,就属于“小人有勇无义而为 盗”。并告诉子路,如果再这样下去,以后当官从政后就难免成为作乱的人了。   另外,从义理上看,这里的“君子”、“小人”也不会是道德意义上的标准。 因为“作乱”和“为盗”在孔子看来都是不义之举,都是不合乎道德的行为。有 道德的人“君子”如果勇而无义难道就不会当小偷吗?道德败坏的为政者也是小 人,更可能去作乱。这本没有什么区别,和道德水平的高低没有关系;另外,孔 学中的“君子”的很高的为人标准,其道德水平是主要指标,一个君子如果“无 义”还怎么能够称得上“君子”呢?我们还可以从“为乱”和“为盗”的行为层 次上来看,老百姓直接犯上作乱的机会是很小的,这并不是说不可能,而是说 “为乱”对于当官的来说是相对方便得多的。   总之,本章说的“君子”、“小人”是指当官的和平民百姓,而不是从道德 标准来划分的。当然,于丹的这个错误理解,对“勇”和“义”的关系的论述影 响不是很大的。   下文顺接这个“义”字进一步阐述于丹对“义”的内涵的理解,她说:“那 么这个‘义’、‘道义’又是什么呢?那是一种内心的约制。”且不说“义”和 “道义”的微妙区别,且看这个“约制”。如果讲究“义”自然做事情就会有所 “取材”,符合“义”的要做,不符合“义”的不要做。这是有所为有所不为。 有所不为,说是内心的一种约制那是无可厚非的。孔子讲究慎言慎行,就是在拿 不准的情况下要言行谨慎,甚至有所不为,这样才能够避免失误。所以孔子说 “以约失之者,鲜矣!”;孔子强调的是谨慎,而不是要求必须“约制”。相反, 在应该有所为的时候,是要“当仁不让”的,必须有所为而毫无含糊,这就绝对 不是“内心的约制”了。   也就是说,“约制”只是求“义”的一种表现,而不是全部。“约制”与 “不约制”都是需要用是否符合“义”来“取裁”的。符合“义”的“不约制” 正是孔子积极入世思想的精华。怎么才能够做到“约制”呢?于丹又从《论语》 找到答案,“做到一日‘三省吾身’,真能‘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就做到了约制。”于丹回避的问题是,当“三省”之后发现不该“约制”的时候 怎么办?遇到不公正待遇时的奋起一击是“贤”还是“不贤”呢?于丹说:“能 够反省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勇于改正,这就是儒者所倡导的真正的勇敢”,承认错 误并改正,自然需要一种勇气,但这是不是“儒者所倡导的真正的勇敢”就很值 得推敲了。即便如此,如果发现某件事情“约制”是一种错误的时候,能够愤然 出击,算不算有“义”之勇呢?   符合“义”的行为有两种,一种是“约制”,一种是决不“约制”。于丹为 什么要回避“不约制”而片面强调“约制”呢?这于《于丹<论语>心得》一书所 宣扬的“忍功”是相符的。于丹在这本书里不仅一再强调的是“适应日常秩序”、 “安于贫贱的忍受而不抱怨”的“忍功”,本篇“心灵之道”的秘方就是“我们 无力改变这个事实,而我们可以改变的是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这个态度是什 么?就是“要学会承认并且顺应”。于丹在接下来的论述里,把这种“忍功”发 挥到了极致。   于丹引用苏轼《留侯论》里一段话来为她的“忍功”做注脚,“古之所谓豪 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 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 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苏轼这里描述的是具有大名节、大谋略、大志向能够 忍“人情有所不能忍者”,是属于“小不忍则乱大谋”的忍。这样一种“挟持甚 大、其志甚远”的大品格,居然被于丹矮化成“懦夫之忍”。于丹问道:“当别 人没有任何缘由地时常冒犯你,你能做到不怒吗?” “没有任何缘由”,并且 “时常”地冒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难道面对这样的行为还要“不怒”而 继续“忍”,这就是孔子抑或《论语》给苏轼的“心得”吗?于丹继续沿着这条 线说,甚至当“莫名其妙地遭了一顿暴打”之后,于丹告诉我们,向朋友诉说委 屈、找对方理论都是不可取的,因为那“意味着你每复述一遍就像又被打了一顿, 意味着事情过去之后,你每天还在继续挨打”。“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尽快过 去”,这样才能够“活得更有效率,更有好心情”。我真不知道于丹本人能不能 做到这一点!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确实需要非凡的“忍功”,单有“忍功”还不行,于丹一 教我们一种方法,就是“改变自己的心情和态度”。怎么改变心态呢?于丹讲了 个苏轼和佛印的一次嘴头官司。佛印说看到苏轼是一尊佛,苏轼说看到佛印是一 摊牛粪。苏轼本来以为沾了便宜,但苏小妹一番话,就改变了苏轼的心态。苏小 妹说:“佛印说看你像尊佛,那说明他心中有尊佛;你说佛印像牛粪,想想你心 里有什么吧!”于丹引申说,悲观主义者和乐观主义者之所以不同,就“缘于心 态不同”。当“莫名其妙地遭了一顿暴打”后,悲观主义者就会觉得自己挨打好 委屈,而乐观主义者就能够改变心态,而“活得欢欣而温暖”。其实于丹没有说 透,这个时候最好的方法是自己在心里说一声“儿子打老子”,心态就会马上改 变过来了。或者按苏小妹的说法:“你心里想着是你暴揍了他,不就行了吗?”   为了说明“保持良好的心态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重要”,于丹再次引 用并且歪曲了《论语》的另一章句:“子曰:‘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 泰。’”   于丹翻译说:“君子因为有心态的平和、安定和勇敢,他的安详舒泰是由内 而外的自然流露;小人表现出来的则是故作姿态,骄矜傲人,因为他内心多的是 一股躁气,气度上便少了一份安闲。”于丹认为“泰”是自然流露出来的安详舒 泰,“骄”是故作姿态,骄矜傲人,这种把“泰”和“骄”理解为截然相反的表 现是有失偏颇的。   要理解“泰”和“骄”,我们可以结合孔子关于“君子”和“小人”的论述 中类似的句式,以相互参见。比如这种句式的章句的有“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 而不周”,“周”和“比”字面上都有“合群”、“与人亲善”的意思,其区别 就在于动因上,“周”是以“义”为先的合群,广泛地和志同道合的人亲近。而 “比”则是以“利”为先,为了暂时的一己私利而纠合在一起的小团体;还有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和“同”字面上看都有“赞同”、 “认可”的意思,其区别也在于动因上。“和”是坚持原则与周围的人和谐相处, 而“同”则是一种苟同,或者八面玲珑、毫无原则,或者为了个人利益而狼狈为 奸。   我们看到,孔子在运用这种句式说明“君子”与“小人”的区别时,总是把 表面上看似相同而动因完全相背的两种表现相对比,主要是说明“君子”和“小 人”有时候在表面上看很相近,要进行区分必须透过表面现象来察看本质。“泰” 和“骄”也是这样的一组词,这两种表现都有“傲气”的意思,也就是说“君子” 和“小人”有时候都会表现出“傲”这种神态来,这是相近的地方;所不同的也 是要看动因,“泰”是内心塌实、心地坦荡而自然流露出来的一种傲视群侪的态 度,而“骄”则是内心不安而欲盖弥彰地故作姿态。同样都是“傲”,但“君子” 和“小人”的内心是大不同的。关于“泰”和“骄”的动因,可以用“君子坦荡 荡,小人常戚戚”来做注脚。   于丹也分析了“泰”和“骄”的动因,她说君子是“因为有心态的平和、安 定和勇敢”所以才表现出“泰”来,其实这跟没解释是一样的,因为以她对“泰” 的理解,这“平和、安定和勇敢”正是“泰”本身,这个解释如同说“因为内心 有泰,所以泰”,其实,这不过是想拿《论语》的章句来为“你眼里有牛粪,所 以看到的就是牛粪”这个理论强做注脚罢了。至于随后那个茶师比武的故事,却 有把于丹理解的“泰”又升华为鸭子凫水似的强作镇静,反而有点“骄”的意思 了。或许,区区6万字的《于丹〈论语〉心得》也太需要这个洋洋洒洒1000多字 的故事来凑凑篇幅了。   这时候的文章已经离“无力改变事实,就改变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的主题 毫不相干了,并且离大篇幅论述的“勇”也离题万里。不料在文章即将结束的时 候,于丹又粉拳乱打,不知道怎么就过渡到“做一个别人愿意和你交流,也可以 和你交流的人”这个观点上来,并且出现了“心灵之道”篇的最后一句《论语》 章句。   于丹说:“孔子说过,一个人能够听你讲道理但是你没去跟他讲,就叫‘失 人’,你就把这个人错过了,不好;相反,假如这个人根本就不可理喻而你偏和 他讲道理,那就叫‘失言’,也不好。”我们看《论语》中孔子的原话:“子曰: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 言。’”   我们先看字面上的意思,“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于丹说是“一个人 能够听你讲道理但是你没去跟他讲,就叫‘失人’”,这是恰当的;再看“不可 与言而与言,失言”,于丹说是“假如这个人根本就不可理喻而你偏和他讲道理, 那就叫‘失言’”,把“不可言”说成“不可理喻”可就差强人意了。“不可 言”,不过是针对所要说的话而言的“该不该说”、“说了效果不好”之类,并 不是对方“不可理喻”。   而更重要的是,这“可与言”与“不可与言”的内容,是指什么样的言语 “可说”或“不可说”呢?其实这个“言”是特指作为臣属对国君的“直言”或 “谏言”。有些年轻的朋友喜欢问这样的问题:“这是孔子2500年前说的话,谁 能知道他的本义呢?”在这样的认识下,《论语》以及所有经典都将成为任人随 意打扮的小姑娘,谁想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大家各自有各自“心得”,不再存 在误读、歪曲了。这不仅是对历代儒学大师的无知调戏,更是对经典的极大不恭。   话扯远了,回头再说“可与言”之“言”。这一章句编辑在《论语·卫灵公 篇第十五》中,本篇第一章就是“卫灵公问陈”,并由此展开本篇文章的论述, 其中多是参照卫国政治而言的针对性言论,以现实中的实际例子来阐述孔学的国 家治理理念和方法。大体论述的是以卫国为参照的小国之政。总体观点就是第一 章所体现的不以军事为先、而以德政见长的施政思想,德政的第一要义是对国君 的德行要求,所以本篇有较多章句体现了孔子对待有德和无德的国君的不同态度。 “可与言”一章是承接上一章“直哉子鱼”章而言的,意思非常连贯。我们看看 “直哉子鱼”章的原文:“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 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孔子评价了两个人, 一个是史鱼,他是卫国的一名很有贤名的大夫,孔子认为他忠直耿介,无论国家 是不是有道,对待职责都像箭杆一样正直,直言不讳,毫不徇情;另一位也是卫 国的大夫,叫蘧伯玉,他的做法与史鱼不同,国家有道就出仕,国家无道,就保 留自己的原则,不去直道而行。孔子称赞他是君子。   “可与言”章是对上面这件事情的总结性评论,孔子说“遇见可以直言的国 君而不直言进谏,那么就是知人不当”,这是统而言之的,史鱼和蘧伯玉都做到 了的;孔子又说另一种情况“遇见不可直言的国君而仍然直言进谏,就是言语不 当”,很明显孔子的比较赞赏蘧伯玉的做法的。那么是不是就反对史鱼的做法呢? 也不是,要知道史鱼是卫国的史官,如果失去了直就等于放弃了职责。所以孔子 赞扬他的直;而蘧伯玉是行政官员,其职责是维护国君的权威、执行国君的意图。 但面对无道之君,正直之士显然有不能执行错误的命令,“卷而怀之”也算保存 实力的现实之举。所以这里的“不可与言”实际上是“不可与其直言”的意思, 与于丹所理解的“不可理喻”相差甚远。   于丹在“心灵之道”一篇所借用的《论语》章句大致如上这些,而几乎每一 章句都存在诠释上的硬伤。于丹在本篇结尾处说:“我们不可以断章取义、不可 以僵死地去理解。”其实她的这些硬伤基本都是来自对这些章句的“断章取义”, 而“不可以僵死地去理解”她倒是做到了,但把《论语》做如此灵活地理解,也 有点太夸张了吧!我不认为这是于丹有意地曲解,而相信她原本就这么认为。这 可能和她研读《论语》的经历有关。于丹1965出生,4岁开始读《论语》的时候 正值文革时期,能找本《论语》看实在是难得的。而于丹的父亲于廉文革期间就 在北京市委工作,做万里的秘书(《风云万里》,张广友著,新华出版社),在 仕途正劲的时候,也恐怕没太大胆量让女儿读这样反动的书籍,即便读,也是以 全面否定的批判态度,就像巴金写的《孔子的一生》那样。这样的环境下读的 《论语》做底子,误读一些也就可以理解了。 (XYS2007022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