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freedns.us)(xys-reader.org)◇◇   站在对岸看对岸:闻-张-林这件事   作者:曾是郑大人   平心而论,这几年,郑州大学发展较快,在国内有目共睹,作为郑州大学毕 业数十年的学生,看到郑大的发展,感到由衷地高兴。   最近较忙,看到闻张之争,本不想参与,但是看到“李神汉”的文章,免不 了想说几句。   闻张之争,作为同行、局外人,不知道内情,为一篇文章走到今天也划不来。 说实在的,本人了解闻教授仅仅是从他的教材,本人知道张博士,也是最近的新 语丝。   看了闻教授的文章,看了张博士的回复,雾里看花不知道所以然,这里就事 论事,谈谈自己的看法。   1.张的辩解很苍白,还没有李神汉说的明白。事实就是事实,向领导汇报, 就说明了心虚(看来张博士在领导面前很吃开!牛人一个!她的回复为证!)。 闻教授说的明白,是合作,李神汉干脆就说是在有机所的工作,与闻先生无关, 看起来李神汉是知情者!   2,关于“知识产权”,有它约定的“游戏规则”,如果闻教授无力指导或 对方需要,那么张博士的工作的“知识产权”属于指导者所在的单位,否则是共 享,与第三单位没有关系。但是《药学学报》的稿件与BMCL如果相同,这里可以 说是张博士盗用科研成果。如果张博士完全在有机所工作,课题与闻教授没有关 系,那么成果自然属于有机所了,也与第三方没有关系。   顺便说一句,看来张博士真是牛人,一个在职的博士研究生,能够在高手如 林的上海拿到课题,不得不佩服!(项目号03DZ19201)   3.原始创新与数据验证恐怕不是一个概念吧?如果是张博士让学生验证数 据,说明她对过去的工作没有信心!如果是借口应当别论。   4.在回复中,张博士把郑州大学校长和河南省科技厅长抬出来,不知道是 何用意,可能是抬高自己的身价吧。这一点李神汉却没有说明!   5.“学位论文”和“发表论文”本来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硬要放在一起, 感到为难。说白了一点,“学位论文”所有知识产权属于培养单位,“发表论文” 可以说是自己的工作总结和贡献让大家共享,但是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这 里恐怕张博士和李神汉还没有搞清楚吧。据我所知,许多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毕业 走之前,都与学生签订协议,在今后5~8年内,不能从事研究生阶段的相应工作。 李神汉举出了美国的例子,我的一个学生(间接学生)被外单位要走,只回来参 加答辩,与李神汉的例子完全相同,知识产权属于对方单位。   6.本人对林国强院士很尊重,这里只能轻轻的问一句:林院士最近怎么了? 老了,贪了,还是糊涂了?就不想一想,闻教授特招有了张博士,张博士有了林 院士揣了闻教授,如果有了更大的X领导,会不会揣了林院士?这样有奶便是娘 的“白眼狼”最好放下!我的母校有这样的博士、副教授也是悲哀!但愿这是个 例!   7.关于学霸,本人有深切体会,但是有一点,导师就是导师。这一点张博 士恐怕差远了。可能是张博士从小受到的智力教育忽视了素质教育,也没有中国 传统美德的概念。从张博士的回复可见一斑。   我爱我的母校,为他的发展而高兴。希望它成为河南省的一面旗帜,为河南 的“升学率”减轻一些,在国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愿张博士像我的尊师吴养洁 院士等为代表的学者那样勤勤恳恳做学问,而不是动不动把领导抬出来,对自己 的导师问候为“卑鄙”和“丑恶嘴脸”!更不希望我的母校上新语丝的“光荣 榜”! (XYS2007080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freedns.us)(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