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freedns.us)(xys-reader.org)◇◇ 批判的批判之批判——评《在“科学”的面前捍卫民众的权利》 作者:陆小斌 《新京报》是我最爱看的报纸,也是我家唯一的订阅报纸,已连续订了三年。 尽管关于犯罪、事故和文艺八封的消息稍多了些,总体水平还是高的,经常会出 现令我私下叫好的策划和版面。最近该报新开了科普版,知识性和趣味性均属上 乘。不过,言论版上有些东西,而且标明为专家教授所作,却是不敢恭维的。   9月15日该报发表的一篇题为“在科学面前捍卫民众的权利”文章,就是 一例。作者在文中提出,应当保障每个人的“愚昧的自由”,既然如此,那么我 就来超限地行使一回这个权利。   该文的主旨,是批判近来一些人对中医的批判,高屋建瓴,引经据典,言之 凿凿,掷地有声。要不是我桥走得太多盐吃得太多,而且多少也学过一些经济学 哲学什么的,恐怕真要被它侃晕了,从而完全丧失再批判的念头和能力。   文章的中心观点之一是,中医的命运应该由消费者的市场行为决定,排斥中 医,就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但是,关于对医药的自由选择权,我们手边就有 一事,足以使这种堂皇的冠冕立刻变成疑似的皇帝新衣。国家药监局的前局长郑 某,主政时每年批准成千上万种新药投产和在市场上按“自愿”的原则买卖,按 说这是“极大地增加医疗市场的多样化和自由竞争”,因而也极大地丰富了我国 消费者的选择权。他被处死了,人心大快,同时也使人心情沉重。因为,即使他 没收一分钱的贿赂,也应该被枪毙一百多回。那些个“新药”,许多是加入西药 有效成分的中药,或者是添了一点中草药的西药,还有一些根本就不是什么 “药”,又都没有必要和充分的说明,享有充分“自由选择权”的消费者因之而 爱到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远非郑某人和家人受贿数额所能比肩。国家和医药行业 信誉的损失,还没算在内。   文章引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的话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明显不当。弗 氏学说只是当代经济学几个主要流派中的一家之言,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如此; 他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全盘市场化的观点,并不是他的伟大理论系统中的代表性意 见;而且,在这个具体问题上,弗老恐怕并不正确,至少是出于对市场机制的无 限热爱而过于极端了。在当今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哪个现代国家能将或会将医疗 和医药事业完全交由市场安排。其中的道理,请原谅,用脚后跟想想,都能明白 一二。   文章居高临下地指出,关于中医的争论应该摆脱科学还是不科学的“修辞学” 纠缠,这一点我很拥护。不过,第一,这个建议似乎有点侮辱了争论双方和列位 看官的智商,事实上,两边和第三边都有很多明白人,他们很清楚问题的实质所 在。第二,既然都不要再“修辞”了,那么,扯上“20世纪科学哲学理论的发 展”,不就更离题万里,隔靴搔痒,云山雾罩了吗?说过来说过去,“拽”过去 “拽”过来的,归根结底,还是那一句话:因为科学不是万能的,所以不科学的 东西就一定是能的或者不能被说成是不能的。据我的初步考证,这个逻辑在中国 的原始发明权,属于人体特异功能科学家们共有。   这篇文章引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科学和利用科学知识宣言》中的一句话, 要为中医打起了联合国的大旗,并上升到“我国履行国际责任的神圣使命”的超 高度。我只好承认自己孤陋寡闻,上网查阅了宣言的全文。那句话的原文是这样 的:(“考虑到”之第26条)“作为认识世界和了解世界的重要手段的传统知 识和民间知识,可以并且在历史上曾经对科学技术作出过重要的贡献;必须保存、 保护、研究和发扬这种文化遗产和实际经验知识”。除此之外,该宣言及其附件 中还有好几段与此有关的话,可以被引申为支持中医的根据。对此展开分析太过 冗长,而且那也不是我的“神圣”的人际责任,只说三句话大致也就够了。如果 中医在中国能够安分守己于这样一种定义和定位,那么近两年来关于中医的争论 的基本问题也就解决了,需要进一步讨论的,只是如何“保存、保护、研究和发 扬”。这不能不使我联想起作为“国粹”的京剧,而且,我也不太同意中医应该 步京剧之后尘。对于众多中医粉丝,那更是万万不能的,打死也不行,天上下刀 子也不行,天生中医于中国,联合国其奈我何?   这篇文章虚而不实地点出,对中医应该适用猫论。没有人反对猫论,所有的 人都应该以猫论为依据。而且,说心里话,我也极为渴望中医能够拿出有说服力 的效验证明。布鲁图斯以防止独裁为由,刺杀了情同己父的凯撒,然后对罗马市 民发表演说,为自己强力辩解,他是这么说的:不是我爱凯撒(中医)更少一点, 而是我爱罗马(健康)更多一些。   其实,中医本有很多办法、很多机会,来证明自己。只要拿出一个或几个这 样的证据,就能让张功耀、方舟子们闭上他们的嘴,我等就更不在话下。例如, 不久前一位科技部高官在某国际会议上宣称,中医凭号脉就能判断是否怀孕,而 且能分出性别。那么,找几个中医顶尖高手,为100位或更多的孕妇把脉,双盲 不双盲都行吧,然后与结果比对。能有超过一半的情况说对了,我认为就是一个 奇迹的初步证据。如果达到80%以上的准确率,没啥说的,都到我家喝酒去吧。 做这样的实验,难道真的很困难吗?为什么不去做?为什么鼓吹中医的言论文章 总是不举出或不敢举出中医有效的确定的凭据?   于是,这篇文章这样说,“中医作为历史悠久的治疗传统,效果早已经为人 们日常实践所验证,为民众所严重依赖,草根阶层更是迫切需要。因此,对中医 采取什么样的政策,绝不仅仅是纯粹学术探讨的事,它涉及民众的切身利益,必 须要认真聆听民众的声音。”但是这位同学,这信赖人数众多,并不是中医肯定 具有预期效果的充分理由。政策可以由选票决定,但真理和真相是不可以的。真 理有时确实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个道理、这个逻辑,如此简单,还要在此进行 一番解释,那一定是因为对象过于特殊或者别有隐情。你看看噢,在中国,抽烟 的人数以亿计,烟草税对国家财政贡献巨大,但抽烟对健康仍然有害无益,这就 是真理。人们自愿选择抽香烟,政策允许甚至鼓励生产和出售香烟,那中国人的 健康就一定受到损害。说出和反复说出这样的真相,不受行业集团赞助或拉拢的 影响,就是在支持和宣扬真理,同时是在抗拒、反对愚昧和错误。这才是知识分 子特别是高级知识分子有良知和挺身而出的表现。反之则不是的。   这篇文章提出:“在一个合理、公平的市场中,中西医都不应该受到国家政 策的歧视。例如,在进入医疗保险方面,中医与西医,以及其他种类的医疗传统 应享受同等待遇。在这方面显然还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这是一个具体的政策 主张,而且涉及重大利益配置。文字的江湖经验教会了我,凡是具有强烈利益倾 向的具体政策建议和主张,往往就是一篇雄文的“文眼”所在,文中写下的其他 所有一切,都是为了它。找到“文眼”,其他内容也就都回到快乐老家(关于读 文和作文恶技,恕不在此继续扩散)。当然,我坚定地认为,作为举世闻名的清 华大学的副教授,这篇文章的作者并不属于中医药界及相关行业,不会也犯不着 接受中药制造业利益集团的好处为它们说话,他一定是站在科学家(或者其他什 么家或者个人)的市场中立立场上,是在严肃地抽象地讨论纯粹学术问题,或者 是因忧民而将栏杆拍遍,慷慨陈词。   拿什么标准来判定中医的效验,争论双方意见不一。采用科学界公认的办法, 或正常人正常思维逻辑所能接受的办法,中医拥护者已明确表示坚决不予承认。 为了息争,或为了将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我谨建议使用下列定义。即:对中医 能不能抓到老鼠的证明方法和所得出的证明结果,不必一定要符合和获得科学规 范或正常逻辑的积极性肯定评价(不符合者尤佳),只要能满足下列消极要求, 即视作成立:1、能够与心理安慰等作用相对明显地区别开来的;2、能够与巫 术,骗术,封建和现代迷信等,相对明显地区别开来,或者不被它们作为行为范 式而直接引证和引用的;3、能够承受得起来自同行、现代医学界和任何不特定 公众团体或个人的公开的、不加限制即自由的评价和批评达30日以上,并且不指 责上述批评者是科学主义、科学或舆论强权、言论压迫和强暴、科学棒击、科学 暴政,不爱国不爱民族不爱东方科学等等的。 介就行了。这个标准确实已经不能再降低了。教授也不行。 附: 在科学面前捍卫民众权利 2007年09月15日新京报   作者:蒋劲松   在一个合理、公平的市场中,中西医都不应该受到国家政策的歧视。例如, 在进入医疗保险方面,中医与西医,以及其他种类的医疗传统应享受同等待遇。   8月29日《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秘书长金世明先生在反 驳废除中医论调时,指出国人每年花在中药和西药上的费用差别不大。他提出 “取消中药要问13亿中国老百姓愿不愿意。”我觉得他抓住了中医争论的关键。   纷扰多时的中医争论主要纠缠在中医是否科学的问题上。其实,究竟把中医 称作科学、东方科学还是伪科学,与务实的老百姓并无多大关系,那不过是如何 定义科学的修辞学问题。其实,西方学界一般也并不把医学当做科学。20世纪科 学哲学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不仅具体的科学知识都是可错的,也不存在可以 保证科学必然优越于非科学实践传统的所谓“科学方法”。而科学社会学则更深 刻地揭示了科学与人类其他实践活动一样,都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并不是中立于 文化的绝对标杆。既然是否“科学”与是否有效并无必然关系,将近代实验科学 作为真理的惟一标准来裁判中医,就不过是惟科学主义的偏见而已,缺乏学理依 据。   中医作为历史悠久的治疗传统,效果早已经为人们日常实践所验证,为民众 所严重依赖,草根阶层更是迫切需要。因此,对中医采取什么样的政策,绝不仅 仅是纯粹学术探讨的事,它涉及民众的切身利益,必须要认真聆听民众的声音。   从医疗市场的角度而言,中医是和西医相互补充、竞争的保健与医疗提供者。 中医的命运应该由消费者的市场行为决定。如果中医果然有害无益,市场自然会 将其淘汰。以所谓“科学”的名义排斥中医,不仅仅是侵害了中医从业人员的权 利,更是无端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利。诺贝尔奖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是美国 著名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他曾对美国医疗市场上排斥或歧视替代医疗传统的做 法提出过激烈的批评。他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中指出,对医疗业务施加限制, 只允许按照流行的正统做法来行医,必然会减少进行医疗试验的数量,从而减缓 了医学知识的发展速度。这是违背患者的利益的。   健康权利属于公民的基本人权,国家应该鼓励、扶植一切有益于公共医疗的 治疗传统,其中自然包括中国本土的中医传统。1999年,我国签署了联合国教科 文组织发表的《科学和利用科学知识宣言》,其中明确指出:传统和民间知识是 认识世界和了解世界的重要手段,在历史上曾经对科学技术作出过重要的贡献, 必须保存、保护、研究和发扬这种文化遗产和实际经验知识。因此,保护和发展 中医,也是我国履行国际责任的神圣使命。   由于种种原因,中医发展状况目前确实不如人意,但这绝不意味着中医这一 伟大实践传统就丧失了存在的合理性。在一个合理、公平的市场中,中西医都不 应该受到国家政策的歧视。例如,在进入医疗保险方面,中医与西医,以及其他 种类的医疗传统应享受同等待遇。在这方面显然还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而且, 在西医具有某种垄断优势的情形下,国家应该对中医进行政策倾斜。这将会极大 地增加医疗市场的多样化和自由竞争,促进医疗事业的积极发展,最终受益的还 是广大民众。   要废除中医的惟科学主义,不仅在认识论上是错误的,更直接违背了启蒙运 动和自由主义的精神:要敢于应用理智,要尊重每个人的自由选择。说句极端的 话,自由主义就意味着必须要保障每个人愚昧的自由。只有每个人都有犯错误的 可能,整个社会才可能不会陷入集体的疯狂之中。一旦有人信心满满地想要替他 人做出选择,哪怕他是善意的,我们也要警惕集权的家长制的危险。   近代西方科学不过是种种为人类服务的文化制度之一,不该异化为人类对之 顶礼膜拜的偶像。在以“科学”名义进行的种种限制自由的行为面前,有良知的 学者应该挺身而出,勇敢地捍卫民众自由选择的神圣权利。   作者系清华大学副教授 (XYS2007091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freedns.us)(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