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西安翻译学院威胁要到西安丁氏法院告揭露其造假的《成都商报》   陕西日报2008年8月2日第4版   西安翻译学院授权律师声明   经查,《成都X报》以西安翻译学院2008级8350名应届毕业生中有6名被成都 某外国语学校录用并签订了“劳动就业协议”的数字,与我院《就业信息网》上 记载的“11名”不符为由,于2008年7月30日,以1/4版面煞有介事地刊载了 “本报记者”撰写的质疑文章,无端质疑我院“就业宣传有水分”、借助所谓 “读者质疑”断言我院“就业宣传有假”、在文章中以“被录用的6名学生走了5 个”嫁祸我院丑化我院学生,并将《劳动就业协议》张冠李戴为《见习协议》混 淆视听等等。   为此西安翻译学院认为:   一、我院建校20多年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了“复合实用型双专业涉外 人才教育模式”和“全住校全封闭准军事化严格管理模式”,每年近万名毕业生 普遍受到用人单位欢迎。经陕西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广告审查的西译多年来98% 左右的高就业率,上经统计就业的教育厅主管部门发文佐证,中受上门索聘来自 全国用人单位倍加青睐,下有10万西译学子和20万家长的有目共睹。西译毕业生 在境外和香港就业年薪数以十万元及以上者不乏其人,西译每年万余名新生入围, 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扬六七十分甚至百余分的省份不一而足,西译何须用“成都一 家外国语学校聘用几个学生当教师”来受宠若惊地宣传“贴金”,作为招生的敲 门砖?   二、《成都X报》的那位“本报记者”视而不见我院2008年从未在任何公开 发行的宣传媒体、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及校园主网页中提及“成都某外国语学校 录用我6名或11名毕业生”的事实,却一味纠缠西译无纸化办公网络仅作就业信 息动态记录的《就业信息网》,来推断西译所谓的“造假罪证”。试问,成都该 校 2007年12月1日经面试承诺录用我10名应届毕业生后有3人因故无法就聘,经 双方商榷院方“除将3名缺额补足外再增加1人共11人应聘”记录在案有何偏颇? 2007年12月10日,院方将正式录用8人的名单再次网上流水记录在案又有何猫腻? 至于“已被正式录用的8人如何仅履约6人”和“到岗的6人又如何走了5人”涉及 劳企双方的合同关系,院方除再次给毕业生就业提供帮助或提供法律援助外无权 插手就业后的劳资纠纷!其实要害问题在于,我院向陕西省教育厅上报的2008就 业人数和就业率仅以收到成都该校的两份《劳动就业合同》为准填写了2名,并 无《成都X报》所发难的关于西译虚报6名、8名、11名甚至 18名的“水分”和 “造假”事实。《成都X报》的那位“本报记者”竟能将全国高校在就业中正常 的不能再正常的变更,添枝加叶想入非非无中生有成“水分”和 “造假”,是 毫无根据的。   三、《成都X报》的那位“本报记者”一口一个“读者质疑”,一口一个 “根据该读者的信息”,除了打个电话询问一番并不知情者外,那位“本报记者” 竟然在 “6个还是11个”的来龙去脉都没搞清楚的情况下,就能发挥成西译就业 率98%都是造假的,就能无端猜测西译肯定按照两次登记共18人上报教育厅以少 充多的,就能用《见习协议》李代桃僵《劳动就业协议》诋毁西译欺骗学生,离 间院方和毕业生鱼水亲情的,就能将 “来了6个走了5个”的劳企责任强加给通 常仅登记一次性就业惯例的任何高校的!那位“本报记者”只有一点不清楚,在 法庭上是靠证据说话的!   四、为此我们已经授权律师就此事发表声明。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梁国安、宋文利、郑培合、窦方旭律师获得西安翻译学 院授权,发表律师严正声明如下:   《成都X报》没有经过调查核实,在高校招生期间肆意编造“西译就业造假” 的所谓质疑新闻报道,误导成都考生和家长的,给西安翻译学院造成损失,侵犯 了西安翻译学院的名誉权。为此,本律师正告《成都X报》,自本律师声明发布 之日起10日内停止侵权,刊登同样版面的道歉声明,并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应法 律责任。   西安翻译学院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授权律师 宋文利 (XYS20080805)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