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高教版《法理学》第二版编写组关于编写过程相关事实的说明   近日,新语丝等学术网站刊载或转载了署名为品梅圣手的热心的读者的文章 指出,张文显先生主编的《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11月第一版, 2003年11月第二版,2007年2月第三版)第二版(以下简称《张法》二版)与公 丕祥先生主编的《法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第一版。以下简称 《公法》),两书中关于法律程序的章节内容“在结构上基本上是一致的,内容 相同度高达80%以上”,而在《张法》二版一书中,第十三章《法律程序》由清 华大学教授高其才先生撰写,在《公法》一书中,第十二章《法律调整与法律程 序》由浙江大学法学教授、博导孙笑侠先生撰写,于是引起了该读者的热情关注。 为此,《张法》二版编写组特做如下声明,以回答各位热心读者:   一、真实情况是:高其才先生在《张法》二版中承担第12章(在后记中误写 为13章)“法律责任”和第21章“执法”的撰写,孙笑侠先生承担《张法》二版 的第13章(在后记中误写为12章)“法律程序”和24章“法律职业”的撰写。由 此,相关疏忽是由于参编作者较多,相关工作人员不够细致、进而出现张冠李戴 的现象所致(这一点在《张法》三版已纠正)。这两部教材中有关法律程序的章 节内容均为孙笑侠先生执笔。   二、品梅圣手等热心读者如果再对照《张法》一版和三版就更明确了,在 《张法》一版,高其才先生承担12章“法律责任”和第28章“执法”的撰写,孙 笑侠先生承担第32章法律程序等章节的撰写;在《张法》三版,高其才先生承担 12章法律责任,孙笑侠先生承担第13章 “法律程序”和18章“法律职业”的撰 写。   三、教材编写组对高其才先生、孙笑侠先生两位先生深表歉意;并对署名为 品梅圣手的热心读者深表尊重和感谢,也期待得到所有热心读者的理解和谅解。   高教版《法理学》第二版编写组   2008年4月14日 (XYS2008041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