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请杨玉圣回答“重复发表”论文问题   林瑞灵   我于2008年1月16日发布《杨玉圣“自我克隆 重复发表”论文五六十篇次》, 至今已10余天了,一贯主张“笔墨官司笔墨打”的杨玉圣、李世洞教授却一反常 态,仍装聋作哑。   可以想像,若是其他人“自我克隆 重复发表”论文五六十篇次,杨玉圣、 李世洞教授哪怕是嗅到那么一丁点儿气味,保准立马组织他的粉丝团全速跟进!   在沈木珠、张仲春教授诉杨玉圣案开庭时,杨玉圣教授的代理律师孙新强教 授在法庭上多次强调,“重复发表就是抄袭!”杨玉圣教授本人甚至说“自己抄 自己也是抄袭!”在南大讲座上,杨玉圣教授更是将他自认为有“重复发表”行 为的沈木珠、张仲春教授污蔑为“抄袭剽窃”(有录音为证据)。   那么,这里就请杨玉圣教授回答这样一个问题:   杨玉圣教授您“自我克隆 重复发表”论文五六十篇次,是否属于抄袭剽窃 行为?   如果是,您应该让您的粉丝团打您的假,以示您的公正;如果不是,那么您 制造的沈木珠、张仲春教授的“抄袭”假案,是否应该平反?   当然,我相信您无论如何都不会承认错误的。何况是要您对亲手制造的假案 平反!您以为您有一“网”在手,可以指鹿为马,三人言成虎。   但是,我想您这一辈子却不能不对您“自我克隆 重复发表”论文五六十篇 次(不少还欺骗读者说是杂志“转载”)的行为作出“笔墨”回答。我现在就给 您摆开擂台,与您打这场笔墨官司!   您以为您不回答就可以溜过去,躲过去吗?您今年四十多岁,我还年轻,我 可以等。   不是我要与您过不去,只因学术批评不能落在您这种制假售假的人手里,学 术界不能任由您这种学术不端的人把持,和谐社会不能再出现“真的学术腐败人” 打“假的学术腐败人”。 (XYS20080129)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