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杨玉圣又在制造“署假名”假案   ——对假人“金许成”“兰诗”所谓“署假名”问题的批驳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正   杨玉圣学术批评网自2007年年底以来又发表了“真的假名字” (方舟子先 生对杨玉圣网上一批假人的概括)——“金许成”和“兰诗”的所谓揭露“署假 名”问题的匿名文章(我连罗列出它们的文章名都觉得恶心),再次捏造事实对 沈木珠、张仲春教授进行污蔑。   两年来,我一直关注杨玉圣学术批评网发表的假人“金许成”、“史豪鼓”、 “兰诗”、“南梓”、“钟正文”、“李华準”,还有匿名“部分教授和副教授” 的诽谤文章,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见不得光,它们自恃假人、匿名无人知晓, 不按学术批评规矩与当事人进行核实而故意捏造。它们罗列的所谓问题,只要略 为与当事人联系,一个电话就会真相大白。但是,它们几乎没有例外地都不这么 做,因为它们的目的本来就是要做假。也因此,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它们在没 有办法制造“抄袭”假案之后,又开始制造“署假名”的假案,企图借以达到欺 蒙读者,败坏沈木珠、张仲春教授名誉的目的。   “金许成”与“兰诗”的几篇“署假名”文章,只要在南财大法学院工作学 习过的人,全都知道它们是一种捏造与诽谤。   一、关于“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沈木珠教授1995年获得的确实是“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有证书, 奖牌及《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国家报刊报道为证。这是历史事实!   沈木珠教授发表的150多篇论文中的作者简介有几篇由于杂志社的要求而注 明“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的字样,这称号文字明明是正确的,可是, 杨玉圣的“金许成”们却非要在称号中加一个“中”字,并对沈木珠教授的这几 篇论文作“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的批判!   沈木珠教授这一行为到底是不是“学术不端”?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 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定义的“学术不端”是指“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 等”。沈木珠教授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有“伪注,伪造、篡改文 献和数据等”问题吗?杨玉圣和“金许成”们不是又在捏造和混淆黑白、颠倒是 非、无事生非了吗?!   到底是谁在“弄虚作假”?沈木珠教授没有“弄虚作假”。那么显然就是杨 玉圣的“金许成”,还有一个为杨玉圣擂鼓助威的73岁的李世洞教授(杨玉圣在 南大的讲座上说他是二段聋子,他也发表文章批判这一问题)在“弄虚作假”。 连第二届(沈木珠教授是第一届)因为放宽年限才将 “杰出青年法学家” 改为 “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中国“历史”事实都不知道就横加指责,还称什么“史 学家”的“史”实批判?(按:李世洞教授曾经被杨玉圣称为“史学家”。)   杨玉圣及其追随者们这也叫学术批评!真真是糟蹋了中国的学术批评和歪曲 了教育部出台《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的目的与精神。   二、关于“南京经济学院法律系主任”   沈木珠教授在《法学杂志》2001年第4期发表的《论电子证据问题》,论文 题目下面的作者名字前面,由于“编辑失误” (这是杂志社道歉信的原文)写 上了“南京经济学院法律系主任”的字样(该期所有论文作者前面,凡是有职务 的都写上了职务)。该刊编辑误以为沈木珠教授在中南政法学院是“国际法研究 中心主任”,来到南京经济学院也会是平调,因此便自己编添了“南京经济学院 法律系主任”的职务(沈木珠当时刚从中南政法学院调南京经济学院工作)。对 此,《法学杂志》早已出据证明并作了道歉,沈木珠教授当年认为这并不是什么 大事,也就没有要求杂志社公开道歉并作更正。此事与作者“学术腐败”、“学 术不端”没有任何关系!事情的原委有当年《法学杂志》主编周恩惠先生为证, 也有现在的编辑部主任为证。周先生明确表示说欢迎有关人士与之联系,他愿意 对此事给予证实。   这是一个电话就可以调查、核实清楚,并且不一定是作者有意为之的问题 (后面有杨玉圣的同类问题可以对比),有什么必要进行大张旗鼓的批判呢?何 况,这与“学术腐败”、“学术不端”有什么联系呢?“学术不端”的定义上面 已经说了,不必重复;“学术腐败”按杨玉圣在《检察日报正义网》2007年10月 28日《抄袭剽窃:拷问学者良知》的定义是:“学术腐败指权学交易,钱学交易, 色学交易”。沈木珠教授的上述行为有“权学交易,钱学交易,色学交易”吗? 有“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问题吗?   乱打棍子,乱扣帽子!这是学术批评吗?   三、关于乔生作者简介的“教授”问题   乔生(张仲春教授)在《宁波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发表书评《电子交易 法研究:继承与创新的契合》,作者简介注明“教授”一事,投稿人刘满达教授 (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早已为此事作出书面说明和道歉。该稿件确系乔生对 刘满达专著《电子交易法研究》的评价而撰写,但乔生是向刘满达教授请教而寄 交的,刘满达教授收到后觉得评价准确有据,便交本校学报编辑部编辑阅,编辑 阅后决定发表,匆忙间找刘满达教授要作者简介,刘满达教授误以为“乔生先生 早已为教授”,便在作者简介中标明“教授”两字。而事实上,关于作者简介出 现“教授”两字,乔生一无所知。相关证据我已查实无误,如有必要可以公开。   作者简介中的一个职称或者一个职务有误,不问具体原因,统统将作者定性 为学术腐败,学术不端,学术失范,这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吗?学术批评难道不应 该提倡与被批判人进行核实吗?如果不进行核实就乱扣帽子,乱打棍子,那么, 杨玉圣的这类问题多了,学术批评网该对他怎么办呢?“金许成”们和李世洞教 授是否应该行动起来以示公正呢?   四、关于学生论文署名问题   2004年的一个暴风雨天(我们记得很清楚)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在仙林专三 模拟法庭召开了“学生科研工作表彰大会”,会上聘请了二十几位高年级学生为 “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兼职助理研究人员”,并颁发了证书。这是法学院学科与科 研工作改革的一项措施,也是鼓励学生向研究型发展,鼓励学生考研的一个举措。 这件事情法学院党政领导、各系主任和有20多位教师、250名学生参加。但是, 当这二十几位学生以“国际经济法所研究所兼职研究人员”的作者简介发表文章 时,却遭到“金许成”们的匿名攻击,列入了“学术不端”、“弄虚作假”、 “学术腐败”之列。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发表文章,由于杂志社编辑理解的某些原因,有 的学生“作者简介”由于写上“国际经济法所研究所兼职研究人员”,被有关杂 志社误以为是“研究生”、“青年教师”而等修改为“研究生”、“青年教师” 发表。   我院科研与学术档案有各杂志社的“更正书”或“说明”,这件事情我们法 学院作为单位有责任,学生个人有责任,但是,这与沈木珠教授、张仲春教授的 个人有什么关系呢,难道因为他们是南京财经大学的老师(张仲春教授不是法学 院,而是国贸学院的老师)就应该对这些事情负责任吗?他们就是“学术不端”、 “学术腐败”、“弄虚作假”了?!按这个逻辑,南京财经大学的1000多名老师 都应该负责任了?“金许成”们是法学院的老师,他们不是更应该负责任吗?什 么荒唐逻辑!   在杨玉圣网上舆论的影响下,连“猪头”也来凑热闹了。2008年2月20日新 语丝发表“猪头看世界”《 南京财经大学沈氏夫妻学术不端案貌似糊涂案》说: “猪头不相信沈氏夫妻在学术上那么纯洁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有南京财经大学 “内奸”暴料说这对夫妻和所教授本科生联合发表的文章,随便改变这些在读本 科生的身份,比如在读研究生、在职讲师等。不是一篇,而是多篇。”   一个学生的署名有误问题,杨玉圣的“金许成”们便可以不经核实,在网上 公开点名点姓地诬指这些学生及作为这个学院、学校一员的沈木珠、张仲春教授 为“学术不端”、“学术腐败”、“弄虚作假”。这是一个大学教师应有的做法 和逻辑吗?   身为教师不问青红皂白、是非曲直,疯狂作贱作为自己“衣食父母”的本校 学生,真是丧心病狂,无耻至极,更是枉为人师!还有“猪头”也来看人低,真 不觉得自己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吗?   五、关于“乔生”的“广州人”的问题   “乔生”是张仲春教授的笔名,其用“乔生”发表文章五六十篇,出版著作 三部,人所共知。张仲春教授由于其个人学术研究生涯始于广州,笔名“乔生” 的使用也始于广州,兼之曾在广州生活了他最重要的十几年,长期以来视广州为 第二故乡。因此,在南京重新使用“乔生”的笔名时,为了纪念,有的文章,特 别是在广州《国际经贸探索》杂志发表的文章,他喜欢在作者简介中介绍自己是 “广州人”,含有不忘本和怀念第二故乡之意,如此而已,这有什么可以非议的 呢?这与“弄虚作假”又有何干呢?这就需要被侮辱,被批判了吗?乔生今后还 是就这么写“乔生”是“广州人”,难道杨玉圣真想上法庭吗?   作者的署名权,包括使用笔名及作者简介的相关信息及内容如何写,如何表 现是作者的权利,这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哪一个国家不是这样?难道使用作者 长期居住地的“广州人” 就违法了吗?有什么法律规定这就是“学术腐败”了 , 就是“弄虚作假”了?“金许成” 和“兰诗”的所为,不是胡搅蛮缠,就是愚 昧无知!对作者来说,“乔生”这个名字的“出生地”就是广州,“乔生”就是 “广州人”绝没有错。杨玉圣网上炒作什么呢?   杨玉圣网上的这些“东西”,除了让人们觉得他们拿着国家工资尽干无聊无 耻事情之外,还有什么?这些挖空心思的纠缠不休,姑且不要说其构成侵权,就 是不侵权的话,它们对中国的学术批评有作用吗?中国学术批评需要这些对个人 进行恶意攻击的无聊无赖无耻之极的挖掘和考证吗?!   六、还是要正确看待“作者简介”的问题   本来,在已发表论文中的“作者简介”出现个别文字错误、错漏,原因是多 方面的,如有文档打印、印刷厂印制、杂志社编辑校对,当然也包括作者等多方 面的原因。但是,不调查,不核实,一概归结于作者,甚至诬指为“学术不端” “学术腐败”“弄虚作假”,这合理吗?何况“金许成” 和“兰诗”是在明知 根本不是作者原因造成的情况下进行诬蔑诽谤的!   什么是“学术不端”“学术腐败”“弄虚作假”?杨玉圣已经在网上多次说 明, “金许成” 和“兰诗”不应该查明白了再来说话吗?否则,不是与杨玉圣 在理论与实际上表现出极大的不合拍了吗?   南财大法学院从沈木珠教授到各位发表论文的学生们,都谨记教育部学术规 范的规定,并身体力行。至于某些作者简介的个别文字错误,法学院里“科研与 学术档案”都有辩明是非,纠正错误的记载。如果需要,杨玉圣可以在“金许成” “兰诗”们的陪同下到法学院来查核。   奉劝杨玉圣教授及“金许成”“兰诗”们,你们要以“莫须有”的罪名对人 进行诬陷诽谤,还是省省心吧。   现今世界,人当有向善之心,请你们检查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你们的作者 简介及其他问题等等,终有一天会有人将它公诸于世的。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   七、先看杨玉圣的“署假名”问题   按:这里“署假名”不是结论,而是借用“金许成”的诽谤词。   今天,我只是很随便地点击了一下杨玉圣教授的作者简介,便发现杨玉圣存 在许多“金许成”和“兰诗”所批评的“署假名”问题,而且十分严重。例如:   1、《学术界》2002年1期第16页《贵在自律》的杨玉圣“作者简介”就说杨 玉圣是“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按:杨玉圣这简介当然是弄虚作假的,他好像从来没有进入过北京大学历史 系!   2、法大论坛杨玉圣曾号召学术界关注沈木珠诉杨玉圣、李世洞案。在他的 号召书中,杨玉圣就曾称他自己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 。   按:杨玉圣后来将“院长”改为“教授”,但回帖及杨玉圣的答复尚可查证, 我有回帖及答复的打印原件为证!   3、某刊转载杨玉圣教授的某篇文章,其中杨玉圣的作者简介为《学术界》 的“执行主编”。   按:这个问题我没有调查,也不想调查,请杨玉圣教授自己解释好了。反正 我从来不给杨玉圣扣什么帽子。不过,教育部CSSCI的《学术界》是什么期刊我 知道,杨玉圣荣任“执行主编”的职务,我在该杂志上一时还没有找到。   4、至于杨玉圣其它职务及研究方向的介绍,我看到的几乎是年年更新,没 有一定之规。例如:   *《学术界》2003年第2期《一部别具一格的史学研究与历史教育论稿》杨玉 圣介绍自己“执教于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主要从事美国文明史,史学评论的 教学与研究”。   按:不错,这时候杨玉圣还承认自己属于教学科研岗。   *《云梦学刊》2005年第1期第17页《一个大写的人》杨玉圣介绍自己“兼任 北京大学世界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学术规范,史学 评论,美国史。”   按:这时杨玉圣终于傍上了北大,“兼”的也好。不过,他把自己原来第一 位的研究方向“美国文明史”改为第三,而把学术规范作为第一!“史学评论” 的方向则干脆不要了。   *《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8期《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一文中杨玉圣介绍 自己是“学术批评网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 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按:杨玉圣的主要工作和身份从国家重点大学的法大改为“个体户”的个人 网站,法大的职务则退居其次甚至再次,研究方向则全没了。   *《清华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学术期刊与学术规范》一文中杨玉圣介绍 自己又作了变幻:“中国政法大学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人文 论坛》执行主编,《美国政治与法律》主编。等等不一而足。   按:《人文论坛》不知道是属于什么期刊的论坛,《美国政治与法律》不知 道是什么期刊。   八、请杨玉圣及其追随者们不要迷情忘性   如上所述,论文中出现“作者简介”的错误或不规范,本来有可能是杂志社 编辑的原因,或印刷排版的原因所造成,不一定与作者本人有直接的关系,就像 杨玉圣的“金许成”、“兰诗”所列举的沈木珠、张仲春教授及南财大法学院的 学生论文一样,不值得拿出来作为“学术不端”、“学术腐败”、“弄虚作假” 来进行大批判。   也因此,我没有时间也认为没有必要与杨玉圣教授进行他的所谓“署假名” 问题的核实,因为我并不想借以去批评杨玉圣的上述行为是什么“学术腐败”、 “学术不端”及“弄虚作假”。我没有这么无聊,也没有这么无知,更没有这么 无耻!   我知道,不仅仅沈木珠、张仲春教授从不愿意与杨玉圣及其支持者们进行什 么“口水战”,而且所有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的老师们都从不想去抓杨玉圣的什 么问题给他扣什么帽子。杨玉圣是否“学术腐败”、“学术不端”、“弄虚作 假”,结论我是懒得下的,因为我觉得杨玉圣的问题,自有天下人去评说。   但是,同样是不经核实,如果杨玉圣教授赞成“金许成”们这许多不经核实 的批判、观点(帽子加棍子)和做法!那么,我便可以质疑:杨玉圣的上述行为, 不也是“弄虚作假” 、“学术腐败” 、“学术不端”了吗?而且,从字面上看, 如果没有杂志社来为杨玉圣先生作解释或者承担责任,杨玉圣先生的情况似乎还 更加严重,他还造出了一个“北京大学”,还担任了《学术界》的“主编”。沈 木珠、张仲春教授可从来都没有做什么名牌大学梦,更加没有什么“主编”梦。 人家只是扎扎实实做自己的学问(哪怕在杨玉圣制造“抄袭”假案的舆论围攻和 金刀铁戈的喧嚷声中,依然“胜似闲庭信步”!——我还是这么认为),这就碍 了杨玉圣教授什么事啦?!   说实在话,中国的学术批评,如果搞成学术批评网上的杨家批评——吹毛求 疵,弄虚作假(按:仅指本文本案所涉及问题的文章而言),中国就没有学术了!   顺便说点希望,要让中国的学术批评有正气,有风骨,对我的文章的批评希 望来真名实姓的,不要匿名、化名,更加不要东引西抄,断章取义。   希望像我这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来谈,一个引文一个引文的来辩,一篇 文章一篇文章的比较,再从中得出结论!   不要泛指,不要指代,不要谩骂,更加不要歪曲事实的“管中窥豹”,以及 扣帽子,打棍子,置任何学者于死地(包括杨玉圣教授在内)。   沈木珠、张仲春教授的人格、人品如何,我们清楚。不是杨玉圣和“金许成” 们及其追随者们(多数匿名)的捏造和诽谤能够涂鸦的。(逐步公开的事实将证 明这一点!) (XYS2008022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