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我所了解的“辽宁古盗鸟”事件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 徐 星   “辽宁古盗鸟”事件作为古生物研究史上一件非常尴尬的事件,不仅在专业 人士中甚至在普通大众中也造成了不小的影响。这一事件是如何发生的?一向严 谨的《国家地理》杂志怎么会犯这么大的错误?简要回顾整个事件的过程,也许 会帮助读者了解它的真相。   故事开始于1999年2月初,当时犹他布兰丁恐龙博物馆馆长斯蒂芬·赛 克斯在位于图桑的世界最大的化石市场买下了一块化石,这就是后来著名的古盗 鸟标本。赛克斯是一位狂热的恐龙爱好者,也是一位艺术家。他后来承认,当时 他丝毫没有怀疑标本的真实性。   一个星期后,赛克斯夫妇请求加拿大科学家菲利普·居里合作撰写一篇论文 。居里是世界上研究兽脚类恐龙方面最有经验的专家,享有很高的声誉。他听说 后表示有兴趣介入研究。由于居里经常向美国《国家地理》提供古生物方面的咨 询,所以他把这件事告诉了该杂志的艺术编辑斯隆。斯隆认为《国家地理》也许 可以写一篇关于这件化石的报道。   居里和斯隆知道中国的法律不允许走私脊椎动物化石,但如果化石能够回归 中国,那情况就会不一样了,因此他们试图说服赛克斯夫妇在完成化石的研究后 把标本归还中国。   我首次听说这件标本是在1999年4月。当时斯隆一行正在访问中科院古 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以下简称“古脊椎所”)。在交谈中,他们提到有一 块“带羽毛的恐龙”化石走私到美国,现被一地方博物馆收藏。美国国家地理学 会愿意协助将标本归还中国。   在过去几年中,化石走私非常猖獗,对我国的古生物学事业是巨大的损失, 现在有人愿意归还走私标本,当然是一件好事,因此古脊椎所的领导同意和对方 接触,商讨如何将标本早日归还中国。   在居里和斯隆的努力说服下,赛克斯夫妇终于同意把标本归还中国。斯隆在 信中写道:“首先我高兴地通告你们,标本的拥有者愿意归还标本,但他们为标 本花费了8万美元,希望得到补偿。国家地理学会愿以某种形式给予补偿……他 们还希望标本能够在美国借展5年。他们强调研究必须在美国完成,不过欢迎中 国科学家参加研究。”   尽管条件较为苛刻,古脊椎所考虑到标本的重要性以及它一旦回归中国后对 制止化石走私产生的积极影响,决定这样答复斯隆:“如果标本能在研究后归还 中国,我们可以考虑接受部分条件。”   《国家地理》希望能在有关古盗鸟的科学论文发表时,把相关的科学内容加 入将于11月发表的《霸王龙长羽毛了吗?》一文,把这一重要发现介绍给公众 。   居里建议古脊椎所派我参加古盗鸟标本的研究,所长邱铸鼎进一步提议我去 美国3到5个月,帮助研究古盗鸟标本,并完成科研论文。由于国内工作繁忙, 计划一直没有付诸实施,因此在参与研究过程中一直未能亲眼观察到标本。   早在3月6日,居里就飞往布兰丁看过古盗鸟标本。居里后来回忆说,“我 当时意识到这里有点问题,因为在身体和尾巴之间没有关联,而且两条腿显然是 正副模。”然而赛克斯夫妇说居里当时只提到古盗鸟的一只脚,并没有涉及尾巴 。   尽管如此,居里并没有把他的担心告诉斯隆。他后来解释说,他以为赛克斯 夫妇会这么做。但赛克斯夫妇说,没有理由担心标本会有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告 诉斯隆。   本来按照审稿程序,编辑会向专家详细咨询有关问题,不过这一次有像居里 这样的著名专家参与,编辑尽管也让一些专家审阅了稿件,但似乎没有往常那样 细心。现在居里承认自己失责,他说:“我绝对应该自己警告《国家地理》,而 不是依赖别人。”   8月2日,居里和赛克斯夫妇在德克萨斯大学奥斯丁分校进行了短暂的会面 。该校教授蒂莫西·娄和同事对古盗鸟化石进行了100小时以上的扫描。   实际上在居里到来之前,娄和赛克斯就一起讨论了扫描结果。娄后来说,扫 描结果表明,化石总共由88个岩块组成,有些裂缝似乎是人为拼接在一起的, 尾巴并非自然地连接到身体上,他告诉赛克斯夫妇,这件标本有可能是假造的。 但居里却记得当他到达的时候,赛克斯夫妇和娄已经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认为身 体和尾巴确属同一动物。后来娄和居里告诉记者,当时他们确实对化石的真实性 产生了怀疑,但屈从了赛克斯夫妇的压力。   遗憾的是,《国家地理》没有及时了解到有关古盗鸟标本的争议。在华盛顿 ,斯隆想知道的只是古盗鸟是否会飞,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国家地理》决定把 古盗鸟作为11月刊登的《霸王龙长羽毛了吗?》一文的题头部分。   大约在8月13日,在修改了近20遍后,由赛克斯、居里、娄和徐星共同 署名的论文被寄往伦敦《自然》杂志编辑部。在论文准备过程中,我曾几次收到 草稿。虽然我针对稿件提出了十几条修改意见,但由于没有亲眼观察过标本,所 以对文章的贡献很小,被安排为第四作者。就在文章寄往《自然》的时候,我收 到了编辑亨利·吉传抄来的电子邮件,他说《自然》不会考虑论文的发表。后来 他对《今日美国》解释说,原因在于没有中国研究单位的标本编号。   本来赛克斯夫妇同意归还标本,而且我本人也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了文章的撰 写,应该给古盗鸟标本编上我所的标本编号,但考虑到有关归还的一些技术问题 尚未解决,如尚未签署正式协议等,还是暂时不给标本编号为好,否则就有可能 将一件有古脊椎所编号的标本流失国外。   后来论文改投《科学》杂志又被拒绝了。不过这一过程我是后来10月份到 了美国才知道的。   10月份我来到华盛顿美国国家地理学会总部,随后前往布兰丁恐龙博物馆 匆忙停留了两天。我在博物馆的一个工作室中第一次观察了古盗鸟标本。当时我 向赛克斯指出标本的尾巴部分是背向保存而身体部分则是腹向保存,表明标本被 拼接过。赛克斯表示同意我的看法,不过,正像所有看过标本的人一样,我们同 意虽然标本被拼接过,但根据化石各部分的比例关系、化石骨骼的特点和岩性, 还无法找到这一标本是由不同动物拼接而成的证据(发现化石是拼接而成的,与 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化石是由不同动物拼凑而成的,两者在科学上有着本质的区 别)。赛克斯还告诉我,他还邀请加拿大的一个实验室做了岩性分析,并向我出 示了有关照片和一些CT扫描的照片。所有这些证据都倾向于支持古盗鸟标本属 于同一动物个体的观点。后来居里告诉记者,他也是由于这些原因才认为古盗鸟 标本没有问题的,因为这是古生物学家判定标本是否属于同一个体的常用标准。   10月15日在华盛顿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居里和赛克斯介绍了古盗鸟的 科学意义,我介绍了中国龙鸟和北票龙的发现。在会议上,我代表古脊椎所与赛 克斯先生签署了正式协议,表明古盗鸟标本将回归中国。   10月底,我参加了在丹佛召开的北美古脊椎动物学年会。会上我遇见了娄 和亨利·吉,我们一起讨论了古盗鸟问题。吉同意《自然》破例重新考虑古盗鸟 论文的发表,但前提是必须用我所的标本编号,由我来撰写解剖方面的内容,娄 负责CT扫描的结论,因为吉对上一稿的质量很不满意。我们一致认为,从目前 的信息来看,尚无古盗鸟标本是由不同动物拼接的证据,但是在论文中也必须指 出身体和尾巴之间存在非自然裂缝,这的确是个问题。   然而,一件非常凑巧的事情发生了。1999年12月,我和同事们在研究 另外一件采自辽宁的兽脚类恐龙标本时发现,这件标本的尾巴恰恰是古盗鸟标本 上拼上去的尾巴的正模,因此有充足的科学证据表明,“辽宁古盗鸟”是一个由 不同动物骨骼拼凑起来的人为“物种”。我们随即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了美国国家 地理学会。这一消息震惊了包括《国家地理》主编在内的所有人。本着有错必纠 的原则,国家地理学会于2000年1月宣布了这一消息,随即在西方引起轩然 大波。   其实在1999年12月我通知国家地理学会后不久,就有人声称自己早就 知道古盗鸟标本有问题。对此赛克斯在今年4月12日的《科学》杂志上说:“ 这些都是事后诸葛亮。”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辽宁古盗鸟”标本至少是由两种不同的动物拼凑而成 的。它的头部和身体部分代表一种全新的中生代鸟类,初步观察表明,这种鸟类 比大多数同时代鸟类要进步,具有更强的飞行能力,对于研究原始鸟类向进步鸟 类的演化可能具有重要意义。尽管“辽宁古盗鸟”是一件假标本,但标本的不同 部分分别包含着重要的科研信息,它依然是一件重要的标本,只不过现在蕴含的 科学意义和人们最初所期望的不同。   不管怎样,值得庆幸的是,这一错误得到了纠正,避免了一场更大的科学悲 剧的发生。古盗鸟化石回归祖国,将作为一段历史的见证长存于世。 (《南方周末》2000年10月19日)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