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签名权,谁签名?――李案所引起的思考   白衣咸饭   这次由李丽云案引起的风波,永远没有过去,或许会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 根稻草。网民与所有相关专业人员的参与程度之高,大大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料。 至于谁是这个骆驼,我想还是留给诸位想象吧,这毕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 事情。有的人想开溜,估计比较困难。绞索已经自己把自己套上,参与的人多, 牵拉这根绞索的人也就越多,最后的结果也就最难预料。要么把绞索留给别人, 自己开溜;要么“玩火者自焚”,这是真理,不需要我求证。   对于手术是否应该签名,本来不想发表看法。这个问题是法学家争论的事, 不属于我的范围,我只希望我的读者,掌握好自己的签名,这才是真的,无论你 是在中国,还是在其它地方。况且这签名之事,也不是中国的发明,而是随着现 代医学从国外传到中国来的。所以我并不想讨论这个问题。但是发现好多网友骂 医生,本人也来凑凑热闹。因此,对于因本文所引出的一切疑问,本人很可能不 回答。这是丑话讲在前面的。   还是先说2个案例。两患者都是本人亲自诊治的病人。   案例1大致如下:女,寿高76岁,因腹胀不适月余由其一年愈50岁之独子陪 同就诊。经检查发现有少许腹水伴盆腔肿块入院,临床诊断考虑为卵巢癌。至于 期别,卵巢肿瘤属于手术分期,也就是说只有根据手术中的发现才能决定,本人 也不好断定,但估计不是很晚。术前,先是年轻医师出马谈话,告知其手术会引 起的并发症等等。其子勃然大怒,骂手下一医师“怎么连手术有风险都不知道消 除了再考虑手术”等等语言。那是一位未婚的女医师,我实在不想污染了我的笔, 所以这些骂人话不提也罢。手下那位医生感到十分尴尬和委曲。我以为下级医生 没有把病情交代清楚,只好亲自出马。仔细介绍了病情,告之以必要,诉之以风 险,释之于平缓,生怕再吵起来。他的情绪也和缓了很多。最后在他的“我们再 考虑考虑”的借口中,结束了谈话,次日下午要求自动出院,我们也没有办法。 据说是到更好的医院去了。   大约10个月之后,有一位因腹胀年余,高度腹水合并盆腹腔巨大肿块的老太 太由其子和家人强行抬进病房,放在一张空床上。家属态度十分谦逊,对医生毕 恭毕敬,但就是不肯走。在接待中,觉得此人有些眼熟。最后,下级医生说,这 不就是上次那个骂XX 医生的人吗?果然想了起来。不过对比其前后两次就诊的 态度,简直判若两人。这次他对我们大家都很尊重,只求我留下他老母,让老人 不要再遭受疾病的折磨。本来我们只收做手术的病人,这个病人不在我们的应收 之列。但因怕他闹事,也只好将就把她接受下来。在老人生命的最后月余里,发 现此人几乎不来医院看望。我本想暗示老人更改授权人,或干脆自己签字,后来 发现老人病入膏肓,医师回天乏术时,我也只好作罢。果然,那个家属不久就主 动要求签字放弃抢救。从人道主义出发,本人嘱咐手下,顺其自然。后来得知此 人并未将其母送入更好的医院,而是直接去本院中医科和肿瘤科(实际上应该称 为肿瘤内科或化疗科),做了几个疗程的化疗,吃了几副中药。临终前,这两科 都不要这个病人了,这家伙又强行把老人留在了我科。医院里有个所谓的首诊负 责制,我们也不得不收留下来。从后来老太太没有手术而能活这么久来看,推测 老人应该属于那种恶性度不是很高的癌症,如果当时手术,并加可靠的以铂类药 物为基础的化疗,好好地活个2年以上的几率,应该在80%以上。老人走了之后, 我们才得知这个所谓的儿子,其实是老人的养子。难怪那么会作秀。其媳妇和孙 辈一直没有在医院现身过。我在这里绝对无意贬低那些被人收养的人,但这个也 是我见过的为数不多的,最后得知了实情的例子。   几乎就在这个案例的同时,又接待了另外1个寿高72岁的老人,也是诊断为 卵巢癌。当时老人由5子陪同,浩浩荡荡,好不热闹。本人亲自出马,准备把家 属说服,接受手术。其4子同曰,我们回家再商量商量,1子沉默。最后的结果是, 可以接受化疗,但不接受手术。一切后果家属承担。并庄严地签下了5个大名。 本人以前要求患者签名,一般只要求一个代表,这次家属异口同声,医师怎么好 阻挡?   病情是残酷的,等待是痛苦的,老太太在医院呆了3个月之后,也大概知道 了自己的病情,决定把签名权收回来,对主治医师说我的事情我做主,看别人都 好好的回去了,我想自己签名做手术。我当时好兴奋,以为可以手术了。可惜检 查的结果是,患者已经合并了肺部转移,手术已经失去其价值。   这位老太太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5个儿子和他们的媳妇轮流到医院看望和 守护。每人1天,决不拉下。很奇怪地是,我们医护人员只见过1位孙辈来看望过。 其它孙辈,至死未见。临终之前,家属又主动要求放弃一切抢救措施。我当时好 生奇怪,天底下还有这等理智之人,在人财两空之际,选择了“理智”。   老人临终于两年的中秋节下午。3点多钟时估计不行了,我通知家属来见最 后一面。这家人给我的印象颇好,实在不想她单独离她的子女们而去。当老人最 后的一个儿子赶到医院之后15分钟,老人默默地闭上了眼睛,很安详地走了。护 士告诉我这人不行了之后,我去病房,发现只有4个儿子在场。我问“老五呢?” 老大说“到外面买纸去了”。其中1子谈起老太的死,高兴得几乎跳了起来,给 我印象特深。直到次日,有位护工才向我们透露:其4子为其夫前妻所生,仅第5 子为其亲生。我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老五最孝!老太太在最后的时刻,还告诉 我们的一个护士,5个儿子都是她一手带大的,一辈子很是辛苦。我在死亡讨论 会上,再次仔细复习这个案例,觉得要是当时手术,老太太也许活得更长一些。 毕竟最后还拖了5月有余,不是很难治。   看了这两个故事,估计大家的内心一定是先无语,再愤怒。所以,读者诸位 在看过之后,是选择“我的病情我做主,还是我的病情他做主呢?”   无论法学家把法律制定得多么完善,也无论道德学家把医师批判得多么体无 完肤,都不能制止实际生活中的这些小人甚至罪犯。前文已说,“人之初,性本 恶”。如果你育子无方,交友不当,就得承受这样的折磨和痛苦,甚至付出生命 的代价。要知道,卵巢癌患者或死于衰竭,或死于肠梗阻,都是一件十分痛苦的 事情。我常常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查房时最怕面对这类病人。如果说面对他 们的痛苦和求生欲望我还有一点用武之地的话,面对哪些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 临终期患者,作为医生,其实内心比谁都痛苦。除了能给他们一些麻醉药品,减 轻他们的痛苦外,实际上我是在麻痹自己。   现在大家都在讨论签字权的问题,这个题目简直可以写一部专著。但别忘记 了一个细节,患者本人才是对自己的病情可以做主的唯一主人。因此,当你住进 病房的第一时间,护士都会交给你一项“病情授权委托书”。那里面有两项很重 要的内容。在简单交代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外,特别交代,你是自己的病情是 你自己做主呢,还是委托给某一个人。这实际上是将生命权交给自己还是交给医 生、律师或亲人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步骤,是你的权力的交接和转移。上 面不仅有你的授权委托签名、身份证号码,以及你们之间的关系,还有受委托人 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和住址。如果你在“自己做主”上打勾,别说你的亲人不能 为你做主,连你得的什么病他都不一定会问得很清楚,病情属于你自己的隐私权。 如果他要想知道,除非有你的授权。但这种授权多数情况下是口头的而非文字性 的。否则医生告诉你的,很可能不是一个真正的病情。医患纠纷中,医师有时告 诉你的亲人不是,不告诉你的亲人也不是。本人就吃过这样的亏,而且不止一次。 这也是某些医疗官司中,医生可能失败的原因之一。在患者死亡之后,家属往往 说,你们前后交代的不一致。我不想为医师辩护多少,但我知道,业内已经不止 一次有医生为这样的事情吃了官司输了钱。一方面我们要维护患者的隐私,家庭 的和睦,“不可把什么都告诉我的什么人”这类的交代。另一方面,我们还得对 付法律的冷漠与无情。为什么“举证责任倒置”大家特反感?因为我们有时候无 法举证。妇产科内有关隐私的事情特别多,现在的医生也早已不是10年以前的医 生。谁会把你的隐私讲给别人听啊?那可是铁定要输官司的。   授权委托书也是可以随时变更的。如果你不再信任你的第一位委托人,你可 以随时对医师提出来,收归己有或者更换他人。千万别以为会得罪你的亲人。因 为医师自有一套对付原来签字的那个人。即使被逼得没有办法了,医师也会适时 向你的第一位委托人婉转指出,他已经失去了对你的病情的掌握权。比如你去看 望你的亲人,问起他的病情,医生说,“哦,昨天已经交代给你的XX了,他会告 诉你们的”,就是我在实际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暗示你,你已经失去了你亲人 的授权!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有医师突然询问起除了那个签字的人外,你还有什 么亲人,他们跟你关系怎样,怎么不来看你之类的话时,往往是在暗示你,你的 这个委托人可能为你选择了一个对你不是最佳的疗法。你最好更换一个委托人或 将这个权力收归己有。我发现有些人特灵活,马上会听出医生的弦外之音。我上 面提到的那个老太太,最后在我们医师多次暗示后,决定自己做主,可惜她领悟 得太迟了点。可是,作为医师,又不能直说,这又为职业道德所缚。作为一个医 师,怎么管得了你的家务事?我不知道行内有多少人在默默地这样做,但可以肯 定,我及我的手下是这样做的。估计我也不是业内第一人。   话说至此,再多也没有必要。即使我自己病了,我该怎么办?我的回答是我 事情我做主:首先,我会把我专业之外的一切交给医生,哪怕这个医生的道德是 多么的低下和可恶。这实际上就是听医生的建议。谋财害命的毕竟是少之又少, 而不孝子孙或无情无义的配偶我实在是见得太多,信手拈来就有一打。在这林子 里混久了,什么鸟没见过?其次,无论结果好坏,有无并发症,嘱咐交代他们不 得找医生闹(搞)事,至少在住院期间别去搞事。现在有几个医师不是在看病人 及其家属的脸色行事?你和你的亲友的一言一行实际上也在决定你自己的痛苦和 命运。有的人以为录音就可以留下证据,带着M3、手机甚至录像机当场取证的都 见过,还有什么人没见过?这些人不是我说,也太小看了医生的智商。我在这里 只是想对大家说,你把多少信任交给医生,医生就把多少知识回报到你身上。事 情就这么简单。如果还有第三点的话,那就是重复上面两点。因为只有使医生对 疾病的处置权有如法官的自由决断权,他才会毫无后顾之忧地对你进行诊断,治 疗与抢救。当然前提是你遇到的是一个很优秀而又敬业的医生。“医不自治”说 的就是这个道理。既然医师自己病了,绝大多数都不自己做主,要找别的医生来 诊治,并形成了一个古今中外的行业传统,你一个外行,你怎么决断?你天天想 着跟他打官司,他给你诊疗的时候会不留一手吗? (XYS2007120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