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四论李丽云案的诊断兼答西风独自凉君 白衣咸饭   对于李丽云事件的诊断,我罗罗嗦嗦从专业的角度出发,抽丝剥茧,希望对 她的死因进行客观而深入的分析。生命是任何金钱都无法挽回的,只有弄清了一 个人的死因,才能避免下个类似的悲剧。对于医生来说,热情固然重要,冷静更 是作为一个专业工作者必备的素质。所以,当你面对性格迥然不同的两个医生时, 如果他们的专业水平一样,在多发性损伤(如车祸)或原因不明的严重情况下, 你选哪一个呢?或许有人说我选一个热情的,有人说我选一个冷静的。在一般的 情况下,或许各有优劣,但在某些情况下,则冷静和思考更重要。   还是从案开始说起。10多年前,笔者所在医院发生了1起血案:一位患有精 神分裂症的医生因被害幻想而将与他接触颇多的同事在医院里捅了3刀。被害人 很快送入手术室,两组医务人员分别紧急地从腹部和胸部两个部位入手实施抢救, 3个刀口均以最快的速度修补完毕,可病人的血压却难以恢复。当多数医师准备 等待更高一级的医生来指导抢救时,却有一个医生突然掀开手术台上的消毒巾, 并将患者体位由正卧位换成侧卧位。果然,大家发现患者背部还有一个刀口,而 且伤得很重。那是精神病患者捅向被害人的第一刀。被害人倒下去后,他又在前 面连捅了3刀。当时患者血肉模糊,浑身是血,医生们为了急救,没有(病情也 不容许)过多过细地检查全身,结果忽视了这个背部伤口,就直接将患者送入了 手术室,并在最快的时间内进行了手术,好在是在手术台上发现了,不然,这位 同事可能已经见了阎王。   在后来教育医生的例子中,这成了很好的例子:检查一个外伤患者并不难, 难的是医师必须保持冷静。如果不冷静,发现一个伤口就修补一个,估计一辈子 都只能是一个庸医。   但冷静不等于冷血,尽管都有一个冷字,有时二者要区分还真是很难。医院 里的人死了,如果都不找原因,现代医学就必然像中医一样,心肝脾,胆肺肾都 分不清。现代医学之所有没有像中医一样停顿在19世纪,其中病理诊断,也叫最 后诊断,是使西方医学从中古走向现代的桥梁。现代医学几乎是在解剖死人的基 础上发展起来的。现代医学为什么在中国没有很大的进步,总要跟在洋人的屁股 后面亦步亦趋,不仅跟中国的医生有关,更是跟国人“死要完尸”的老观念有关。 在我母校的图书馆里,我曾经看到过30年代的医刊上,讨论过光绪帝的《钦定大 清国解剖条例》(意思大致如此),是当时专门为西医传入中国而定的(好象是 为北平医专的解剖教学),可惜后来没有实现。然而,就在稍早一点的瑞士苏黎 世大学,搞了个著名的《大学法》。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凡是在该大学医院 死亡的人,如果入院时或者临死前没有告知医院,没有签署“拒绝尸检书”(如 由于宗教原因),所有患者在死亡后都必须由医院在死亡后2小时内送病理解剖 室解剖。当时制定这么个“恶法”的原因,主要是那时的瑞士很穷,当时的苏黎 世州政府更穷,无法像德国的大学那样,给大学很多钱,苏黎世大学给教授们的 薪水很低。为了吸引德意志国家的优秀人才到瑞士行医,州政府在《苏黎世大学 法》中,加了这么一条特权。这样,有些很想弄清患者死因的欧洲各国医生,来 到瑞士行医,这不仅提高了瑞士的医学水平,也间接促进了现代医学的发展。病 理解剖学现在仍然是这个大学最强的学科之一,工作人员,研究生加进修生各色 人等,总有200多人,占有5层大楼外加地下4层,恐怕是世界上人员最多的病理 教学与研究机构。100多年过去了,这条法律至少在10多年前还没有取消(对于 我们中国人来说,是不是有点恐怖?)。因此,如果读者诸君中某人不幸哪天在 该大学医院住院而又惧怕尸检的话,一定要事先跟医生或护士打个招呼。否则死 亡之后不是送太平间而是尸检房。   言归正传。这个不幸的李丽云已经离我们而去,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医 师必须在患者死亡7日之内做死亡讨论,讨论患者的死亡原因,抢救措施是否合 适等。我觉得最好做个尸检,既是对死者的交代,又可以教育我们的国民和医生, 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即使不能做,也应该如我前帖所述,做些非侵入性的 检查。这毕竟比接受尸检要容易一些。我们的讨论也可能南辕北辙。   不过,我现在根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1日下午1点45分左右,李 丽云再次去到锦泽中西诊所,她的嘴唇已经发干、变紫。一进诊所大门,就开始 咳嗽吐痰,主管护士王连平看到病人情况严重,又是孕妇,就叫肖志军打车去大 医院,而肖志军没有钱打车,诊所老板杨建军就开车送李丽云夫妇去了朝阳医院 的京西分院。”有必要再次谈谈我的诊断。   如果我早点看到这段话,我上次对患者的病情分析也许要早几天出来,更有 可能不会有第二次的分析(即这里的第一帖的后半部分)。看了这段文字,我更 加坚信我上次的分析,坚信患者有慢性右心衰竭这样一个病理生理过程,否则无 法解释患者的所有症状体征和病情的发展过程。“嘴唇发干,变紫”这句话非常 重要,可其它地方好象没有提及。所谓的变紫,在医学上叫做紫疳,是右心衰竭 发生后机体缺氧的典型表现,但不是肺炎的必须症状。我曾经很迷惑,为什么没 有缺氧的表现?但这篇报道消除了我的疑云。另外,纵观所有这些报道之后,发 现这个人长期营养不良,估计她还有低蛋白血症,这也是患者生前高度水肿的原 因之一。也从反面证明了最后的结论是:贫穷。贫穷是给这母子二人送终的唯一 原因。   对于西风君,我本来想多看看他的文章之后再回答,但西风君不依不饶,我 也不得不先将这篇不怎么成熟的稿子贴上来。西风君的“贫穷不是罪过”一文写 得还可以,不然怎么可能转发于《自由圣火》?原文本来一针见血,直指七寸。 但断章取义地将本人归于冷血(动物),似乎有些不妥,将我与北京市卫生局联 系起来,更是武断。仅告诉西风,本人根本就不在北京,也早已不再是产科医师, 似乎没有必要为北京的同行说话。这里有好几个网友已经指出了西风先生的激动 和误解,更有在美国行医的同事,描述了美国同行面对这类事情的处置原则。看 来世界各国的医师行为准则,是大同小异,我更没有过多的必要来为自己辩解。 的确,阅读比较专业的文章,不仅需要时间,而且需要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冷 静,而这两样都是西风君所缺少的。虽然我写作时力求使所有人都能看得懂,但 估计西风君没有这么多时间。我遗憾地是“贫穷不是罪过”的原意似乎比“为一 命双尸感到庆幸的白衣咸饭”要好得多。西风君掐头续尾的手法不仅降低了文章 的水准,还让某些人有了嘲讽革命家的借口,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回到了40年前。 个人觉得西风的这种做法,实在不合算。我一直以为身处民主国家从事民主的人 士,一定比现在的官僚水平高,读了西风君的博客,才发现西风君的确是热血有 余,却底气不足,只会整天借用人家的那个什么《条例》,帮强盗贼喊捉贼。借 用“老人家”家乡的一句土话,就叫“草袋子”。如果时间转回到40-80年前, 西风君也许还有“不朽”的机会,可惜人家已经认识到从革命党蜕变为执政党的 必要,而西风君还独自在原地喊打喊杀。   作为一名医生(好坏先且不论),写了这么多才发现“贫穷”是她的死因。 而西风君一下就击中要害,不佩服还不行。据我所知,某些人在医患关系领域内 充分掌握了绝对的话语权与诱(误)导权,有意激化矛盾,制定了何止1条第22 条军规?但我们都是一些位卑职微的小人物,哪里有地方申辩?只要是有脑子的 人都会想一想,这么多媒体,对李丽云事件的报道和点评,可以用“连篇累牍” 来形容,参与的专家也已经成打了,可是有哪一家媒体,采访了现场的医生,请 了哪位产科医生来点评?是中国缺乏妇产科医师吗?不是。是妇产科医师不接受 采访吗?估计也不是,因为在众人的眼中,李丽云是怎么死的已经不再重要,重 要地是如何将群众愤怒的怒火,引向最弱势的群体,而必须承担责任的混蛋,则 乘混乱之机,将绞索甩到别人的头上,贼喊捉贼。只不过这次把绞索甩错了方向, 甩到了哪些所谓的“法学家”头上,才引起了混乱。而现代医学界的处置原则, 中外一样(中医例外)。   如蒙不弃,您将在这里读到我即将介绍的更多的第22条军规。我们医生没有 力量去阻止这些荒唐的规矩,但作为局内人和良心未灭的小人物,也只能为比我 更卑贱的人提供一些帮助。有时还会被理解成冷血。其实,求证患者的死因是医 生的事情,而论证如何治愈贫穷才是革命家的任务。作为体制内的小人物,也只 能如履薄冰,小心求证,从每件很微小且很微妙的事情做起,并在自己的职责范 围内,多做点不违背自己良心的事。而即使做这些事情的先决条件,也是自己首 先要能生存。如果为救人把自己送进了号子,无论他的动机多么高尚伟大,他也 是一个罪犯。   虽然西风君不是医师,也不是法官,却已经将李丽云事件定了性,比急欲摆 脱医患关系困境的强盗跑得还快。如果西风君的说法成立,那么,根据《医疗事 故处理条例》可不是一般的处罚:致人死亡者,属于甲级一等医疗事故,何况两 条人命?国内甲级一等医疗事故都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如果西风先生的观点是成 立,那么,参照《刑法》第335条,简直明天就可以将朝阳医院西院的医生们关 入大牢,至少也得呆上3年吧?不过,以我对现行法律和家属意愿的理解,他们 只是想找医院要点钱。朝阳医院西院的同行们,还不至于倒霉到要进大牢的地步。   因此,在看了西风的新贴后,我还得再次重申一遍我的观点(原本想接受寻 正的观点,也要考虑别人的感受,不再提了,可是不行):在这次事件中,我真 的为我的京城同行感到庆幸。庆幸的同时,也为西风君这样的人感到脸红。身处 自由世界,却发出与周围的环境多么不合拍的声音。看来,我与西风君,位置正 好站倒了。我处圈子之内,却用的是外边的规矩;而西风君站在外边,却使用着 这里的语气与工具!了不了解美国、欧洲对医疗事故的定性过程?可先问问周围 的人。话有点刺耳,但却切中了要害。因为这里也是第22条军规!本人没看过西 风君提到的那本小说,但引用了西风君的观点,希望没有误引(引用二手文献对 专业人士来说是很犯忌的事情)。为什么这样说,这次先请你别激动,我会慢慢 一一道来。   站着说话腰不痛啊!我现在是多么地羡慕你们! 鄙人最近腰椎间盘突出发作, 站着讲话做事腰都痛,唯有躺下才不痛。这就是“任何规则都有例外”的例外之 处。我躺着打字,很有些吃力,今就此打住。   PS:发于北京时间4日凌晨 (XYS2007120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