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谁有决定权?   老周   看了《新语丝》yybbhp的《也记录我的初为人父》不禁戚戚焉,再看其他几 篇剖腹产相关的几篇文章大概都要打起来了吧,又想到今年的两期母子双亡的悲 剧事件,不由得想关于剖腹产这么一个手术,到底谁有决定权?   本人法学上理论水平不高,医学上对剖腹产的适应症、禁忌症什么的也不甚 了了,只好用最笨的方法来推理了。   一、 产妇和/或其家属有决定权   到医院生孩子产妇是要付钱的,当然是一种消费,不能离开《合同法》的范 畴,产妇和家属就是上帝,想生就生想剖就剖似乎是很简单的事情了。细想不行, 产妇和家属都不懂生孩子吧,这样瞎弄那产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还不得节节上升 到解放前呀,那到医院干什么,还不如自己在家找个稳婆呢。看来这一条行不通。   二、 医生有决定权   医生具有专业知识,还有不同程度的临床经验,决定什么样的该生什么样的 该剖应该没有问题,这问题好像迎刃而解了。且慢,剖腹产毕竟是一个手术,有 若干并发症的,而有风险的诊治措施必须要有术前知情告知,术前告知原本的意 义是让产妇和家属了解手术的风险和并发症,知道面临的困难从而与医生并肩战 斗。但如果产妇和家属不签字就意味着她们不知道所面临的风险,换句话说就是 医生没有交代手术的风险(即使你交代了按“举证倒置”的原则你也没交代), 此时医生再借九个胆子也不敢擅自手术了,这也就是前述那两例不签字就不做手 术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就是说目前的术前知情同意书俨然变成是否手术的决定因 素了,缺了这一环,医生决定是否手术则有心无力矣。   其实疾病是患者和医生的共同敌人,医生和患者以及患者家属本来应该同心 协力并肩战斗的,但为什么却如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呢,最根本的原因是利益冲突 而已。想想也是,现在的医院不管是否承认盈利都是最重要的,当病人来到时医 生是把治病放在第一位还是赚钱放在第一位全凭良心了,而病人可能倾家荡产之 后得到的结果是不满意甚至失望(从医学角度看这种结果要比满意的结果大的 多),其做出冲动的行为当然不可避免了。更糟糕的是目前对于针对医院医生的 过激行为普遍的是一种放任甚至怂恿,如此以往我想那更严重的消极后果还未来 呢。 (XYS20080725)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