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谁的理太偏?——再答Linchuang   作者:自由的心   我一直对Linchuang比较客气,这是因为我看了Linchuang以前的一些帖子, 觉得还不算太出格。可今天看了Linchuang的帖子,让我非常失望,说实话我有 点怀疑Linchuang的智商了!   Linchuang说:“了解事实真相要多听来自双方的陈述,还要听第三方的评 论。本次事件的第三方,最重要的应该是与这起医疗纠纷无关的医生、法律专家、 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Linchuang自己当然是自诩为第三方的了,但我就奇 怪了,这第三方咋大多是医疗界的呢,难道与这起医疗纠纷无关的老百姓(潜在 的患者),比如我,就没有说话的权利了——这是什么强盗逻辑?Linchuang还 自甘下流,把我们的医生朋友们降为被审判者,但是看过最近新语丝帖子的人自 会判断出我们的医生朋友其实是挺乐意做审判者的:他们审判了法律、媒体、患 者,还顺带审判了在下(呵呵!)   Linchuang一直关注的北案,因为我觉得自己收集的证据不足,所以一直很 谨慎,从没有下过什么定性的结论,只是针对一些细节(如病历)方面谈了一点 看法和建议,但就是这样也似乎激怒了Linchuang之流。我说“突发情况的抢救 并不能作为对医疗记录马虎的借口”也得罪人了,难道我应该说“突发情况的抢 救可以作为对医疗记录马虎的借口”?对于病历涂改(关于病历涂改, Linchuang给出了一个搞笑的定义,试想哪个白痴会把病历修改得不可读?), 我和自贡医生已经讨论的很多了,我反复说明过我的意思不是病历绝对不能修改, 我只是说病历涂改不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作为医生应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尽 可能减少病历涂改现象(包括紧急情况下)。我的一位亲戚曾经在老协和工作过, 我跟他讨论过老协和病历管理流程,老实说老人家挺瞧不起我们现下医生对待病 历的态度的。   在Linchuang的推动下,我查阅了不少北案的相关资料(包括所谓的三联生 活周刊的中性报道),但我就挺奇怪的,Linchuang是怎么推导出家属及代理人 不仅故意夸大、混淆事实(比如“病史篡改”),更认为家属还在一些问题上说 谎的。请注意,我从来也没说过家属没有说谎(反之亦然),我只是根据无罪推 定的原则,请Linchuang用证据和严密的逻辑来推导出他的结论。当然, Linchuang是举了个例子,但这个例子恰恰说明了Linchuang的不严谨和对法律的 漠视,如果一切都用常识推导(我前面也提过,在我们国家常识其实不一定靠得 住),那我们还要法律干什么。   关于双重标准,Linchuang如果智力正常的话,就应该知道我的说法和他的 说法有很大的区别。Linchuang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要求我们的患者对他们友善。 一个医生,不检讨自己的医术与医德,却口口声声要求患者的友善,这岂不怪乎? 大多数情况下(心理、精神有问题的患者绝对不是主流吧),患者是求治于医生 的,自然倾向于友善对待医生;即使对一些特殊的患者,我们医生也应该用医术 和医德与患者将心换心——这才是医生的正途。千万不要把患者都想象成潜在的 医闹。   我把医生置于媒体之上,本意是抬举医生的。由于我们国家奇特的国情,我 们老百姓向来对央视及官办权威媒体是不抱希望的、不信任的,而我们对医生朋 友们还是有所期待的,我的善意换来医生的抗议,那我除了道歉也不知道该说什 么了。但Linchuang同志说“医患关系恶化不良媒体居功至伟”,作为人民的一 分子(请记住,我就是人民的一分子,用不着代表人民),我到问问你凭啥强奸 了我们老百姓(也包括作为人民的一分子的我)的意思,嫁祸给人家媒体?   至于牺牲问题,我想Linchuang更是个糨糊,当年孙志刚牺牲一人(注意不 是牺牲自己)换来收容制度的改革,这是客观事实;今天,北大医院违反了医师 执业法,那牺牲(注意不是我要他牺牲的)一些利益恐怕也应该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我们承认法律的严肃性的话)。我从来没有反对过医生讨论医师执业法是 否合理,也不反对医生呼吁改革医师执业法,我只是说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北大医 院违法了(医师执业法虽然不完善,但恐怕还算不上恶法),如果我们要维护法 律的尊严,那北大医院就应该负起一定的责任。说到这里,我想问问Linchuang 你除了栽赃还有没有点高明的手段?   至于Linchuang你愿意做咸饭的粉丝,那是你的自由,我也不想跟你就此做 什么讨论了。但你说的:“有人讨论医疗问题时每每都是以审判者、教育者的口 气大唱高调,但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修养、道德水平却不过尔尔,让人觉得他不过 是“马列主义对别人的典范”。这段话请你套在自己身上看看合不合适?   我这次打破沉默,本意是跟大家讨论一下南案暴露出的医生对基本医德的践 踏,可是我们的医生朋友对我举出的证据避而不谈,却绕着弯的逼我在“法律精 神”、“病历涂改”上一次次表态,这让我对医生朋友们很失望,也让我识破了 他们的诡计。在下就此慎重声明:就此不再讨论南北两案——并非因为我理屈词 穷,而是因为我觉着有些医生朋友活在自己意淫的世界里,既然他们愿意就这么 待着,那就待着呗。 (XYS20091202)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