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xys-reader.org)◇◇          尊重学术自由是促进科学发展的正道            —— 和准非医网友谈逻辑                作者:杨树森      自称“已经中了辩证法的‘毒’”的准非医网友写文章批评常春藤和我的“逻辑” (XYS20081123)。因为本人是逻辑学教师,有人批评我的逻辑有问题,自然 引起我的注意。其实,教M而在M方面偶犯错误,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例如教 数学的在某个计算过程中出现失误,教政治的在政治上犯过错误等等,不也很常 见吗?有错就改好了。于是我把我的那篇短文打开又仔细看了几遍,并没有发现 明显的逻辑问题。因此有必要写此短文回应准非医的批评。      准非医说:【杨树森以自己了解到的几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没人宣称受到《自 然辩证法》指导,“常春藤”以中国没有诺贝尔奖获得者为由,来反对《自然辩 证法》及其在中国的教学。】      查我的原文是:“(研究生反映说)据政治课老师说,开这门课(自然辩证法) 的目的是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它可以指导自然科学的研究。/ 我的回答是:这纯属扯淡!”      这里我批评(认为“纯属扯淡”)的对象是“政治课老师”的说法——“自 然辩证法可以指导自然科学的研究”,并没有批评《自然辩证法》。这难道还要解 释吗?      在11月8日的《也谈哲学的“解释作用”和“指导意义”》一文中,我曾经 特别声明:“有网友说‘近日两位网友在其大作中批判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 其中有一位大约是指本人。我要纠正一点:本人并没有批评《自然辩证法》,只 是对‘《自然辩证法》可以指导自然科学的研究’这一观点提出质疑,而这并不 是恩格斯本人的观点。”      如果准非医网友没有读懂我的观点,我只能为我的语文水平感到惭愧,因为 我实在找不到更简明的语句来表达我对“《自然辩证法》可以指导自然科学的研 究”这一观点的质疑了;如果准非医读懂了我的原意,却硬要说我“反对《自然 辩证法》”,那就恕我使用一个常用的逻辑术语了——“偷换论题”,而这种偷换 因为是故意的,就完全符合“诡辩”的定义(诡辩同一般谬误的最大的区别在于: 谬误是无意的,而诡辩是有意的——百度百科“诡辩论”)。      本人是不是一般地反对“《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教学”呢?假如“能够指 导自然科学研究”是开设这门课的主要理由,我质疑其理由的成立,当然也含有 “反对这门课的教学”的意思。但是,除了几门“×××主义的理论”课(包括 研究生阶段的自然辩证法)外,没有哪一门课的开设理由是“指导人们这个那个”, 因此,如果《自然辩证法》不是以“指导人们如何如何”的政治课的面目出现且 要求理工科的研究生都必修,而是一门普通课程(自愿选修),我是绝不会反对 的。因此,准非医说我“反对它在中国的教学”虽然不是无中生有,但也不够全 面。      值得玩味的是,“指导自然科学研究”本来与“政治”八竿子也打不到边, 而主管部门偏偏把它列为“政治课”,可见开课的真正宗旨并不在于“指导自然 科学研究”,而在于政治——强化某种理论的指导地位。据我所知,目前高校开 设这门课的老师大多是对科学知之甚少甚至不懂科学的文科教师。恩格斯的《自 然辩证法》本来是他学习自然科学的读书笔记手稿,他是在“学习自然科学”, “恩格斯本人从未讲过要‘指导’自然科学,而且他也一再讽刺那些试图指导自 然科学的‘哲学家’。”(钧鉴XYS2008106) 我们今天某些人却千方百计地要用他 们解释的自然辩证法来“指导自然科学”。恩格斯在认认真真地“学习自然科学”, 我们却千方百计要“指导自然科学”,两相比较,我们某些文科学者不感到汗颜 吗?      “《自然辩证法》能指导自然科学研究”,并不是一个哲学命题,而是一个事 实判断。我质疑它是因为它明显不符合我所了解的事实。我没有反对《自然辩证 法》本身,一是因为我没有读懂它,所以没有资本反对它的具体内容;二是因为 我不是自然科学研究者,对科学知之甚少,所以也没有资格支持它的具体观点。 而常春藤网友看样子是有一定的理工科知识背景的,他对《自然辩证法》的内容 是有发言权的。      准非医说:【按照这两位先生的逻辑,中国几乎所有的教材都要扔到垃圾堆 里去,因为似乎没有哪一本教材、哪一门课达到这两位先生定下的标准。假如这 两位先生的意见能够“普世”到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话,这些科技最发达国 家的教育专家恐怕也要崩溃掉,因为他们的符合这样两个条件或之一的课程与教 材恐怕也是凤毛麟角,以至于绝大多数课程和教材都得废除掉。】      能够推出“几乎所有的教材都要扔到垃圾堆里去”的“逻辑前提”是:“凡 是没有指导价值的课程都不应该开”,请问,这个“逻辑前提”是我和常春藤的 观点吗?是我的文章“定下的标准”吗?      我的观点是什么,原文很清楚:“高校政治理论课的内容对自然科学研究没 有什么指导价值”。因此我反对以“指导自然科学研究”为理由在高校理工科开 设过多的政治理论课。根据我的这个“逻辑”,只能推出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 不会在大学理工科开设这么多的政治理论课,也不会要求所有理工科的研究生都 上某门“能够指导自然科学研究”的政治课。不知道我的这个推论的结论是否符 合准非医了解的欧美大学的实际?假如这些科技发达国家的国会议员们心血来 潮,通过一个“大学本科必须开设八门政治理论课(这是我国本科教育的现状), 研究生也必须上政治课,且每400个学生还要配备1名专职的政治课教师”的法 案,那么,“这些科技最发达国家的教育专家恐怕真要崩溃掉”了。      我在11月8日的文章中说:“希望在新语丝发表意见的文章能够拿出证明自 己观点的事实,例如主张《自》的指导作用者应该能提供能证明‘《自然辩证法》 对自然科学研究有明显的指导作用’的事实。我认为我提供的事实是能够证明 ‘《自然辩证法》对自然科学研究没有明显的指导作用’的。”      感到欣慰的是,认为“恩格斯本人从未讲过要‘指导’自然科学”的钧鉴先 生很快提供了一则有价值的材料:“杨树森先生要求指出的宣称受自然辩证法思 想‘指导’取得科学成就的科学家并非没有,比如坂田昌一,比如钱学森,但是否 当真,可做科学思想史考察。” (XYS20081110) 这使我很受启发。钱学森宣 称受自然辩证法思想“指导”我本来就知道,但他在未回国前就小有成就,该不是 在美国大学期间学的《自然辩证法》吧,所以未把他的话当真;而坂田昌一高调 评价《自然辩证法》的指导作用我本来是不知道的,这次领教了,又上网搜索, 但除坂田外未找到国外其他科学家的类似言论,所以我的“《自然辩证法》对自 然科学研究没有什么指导作用”的观点并未改变。而那些高调宣称“有指导作用” 的写手包括准非医,反倒没有提供任何“证明‘《自然辩证法》对自然科学研究 有明显的指导作用’的事实”。这些人应该好好向钧鉴先生学点逻辑,他的文章 写的是何等的严谨!连坂田昌一、钱学森的例子后都加一句“但是否当真,可做 科学思想史考察”。      准非医:【我孤陋寡闻,没读过一部诺贝尔奖获得者的传记,不知道什么书 能够指导他们取得突破前人、领先全球的科技成就,不然俺也去找来读一读,万 一这些书把我指导成中国第一个诺贝尔奖获得者,岂不妙哉?可惜我已经中了辩 证法的“毒”,只能希望杨树森与常春藤两位先生去研读这些重要书籍,成为“打 破诺贝尔奖六十年为零的世界绝对冠军记录”的中国骄傲。】      看来准非医确实是“中毒”太深。我指出“诺贝尔奖得主没有靠自然辩证法 的指导”(坂田昌一好像也不是诺奖得主),他就要我告诉他是“什么书能够指导 他们”,他的“逻辑”是:“取得重大成果一定得有某本书(或某种理论)的指导, 你说诺奖成果不是《自然辩证法》这本书指导的,那就请你告诉我指导他们科学 研究的是什么书。”只有政治迷魂汤灌多了(中毒太深)的人,才会有“取得重 大成果一定得有某本书(某种理论)的指导”的可笑想法。不过我还是向准非医 提供一点读书的粗浅体会:据我读过的有限的诺奖得主的材料,印象是他们都没 有受什么单一的理论(或著作)的“指导”,他们谈成功的体会时用的最多的词 是:兴趣、逻辑、实证(呵呵,这仅仅是记忆中的印象,说错了请读者指正)。 由此是否可以引申出“不规定任何指导思想、不设置任何禁区、充分尊重科学家 的学术自由,才是促进科学发展的正道”呢?      在我的博客上,有网友留言建议我“多看几本书,比如《自组织的自然观》…… 我相信您看完后,会感到自己的某些说法不太准确”。(2008-11-16 23:45:02)      我给他的回复是:   《自组织的自然观》作者本人是自然辩证法研究专家。要说明“自然辩证法 对科学有指导作用”,应该拿出非自然辩证法专家、非哲学家的意见来,最好是 著名科学家的言论来证明。 例如,我是逻辑学教师,为了让学生相信逻辑学有用,我不会仅仅引用亚里 士多德、培根、罗素、金岳霖的话来证明,因为他们都是逻辑学家,逻辑学家说 逻辑如何重要是没有说服力的;我会引用科学家爱因斯坦、语言学家王力先生、 著名作家王蒙先生、大教育家傅斯年先生关于逻辑有用的话来说明问题。                      杨树森 写于2008年11月24日 (XYS20081125)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