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范跑跑”错在哪里?——评《我为什么反对“范跑跑”的行为?》   作者:宛辛   笨笨咖啡在《我为什么反对“范跑跑”的行为?》(XYS20080613)指出了 鄙视“范跑跑”行为的两个原因,一是“范跑跑”作为教师,抢在学生之前跑出 教室是行为错了,二是对逃跑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是思想错了。我与笨笨咖 啡网友的态度是一致的,同样强烈鄙视“范跑跑”的行为(虽然不知道自己在那 种情况下是否会做英雄,但如果像范先生那样,事后我肯定会强烈鄙视自己), 但觉得笨笨咖啡网友对这两点原因的说明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重新界定清楚。   首先,范跑跑的逃跑行为本身应该是一种失职行为,不适宜用道德来谴责, 用道德谴责反而减轻了其责任担当。   范跑跑是社会人,在资源稀缺(逃生时间很少)的情况下,选择自己逃跑是 一种自利行为,这符合经济学对人性的假设,这也是咖啡网友提到的为范跑跑辩 解的多数人的理由——“以人为本”(其实是“以己为本”)。但是经济人的自 利行为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不能损害其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法制社会的根 本所在。   在范跑跑逃跑行为中,可以认为学生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因为学生的家长把 未成年人委托给学校,而学校又在某一时间空间上将学生委托给教师,教师有义 务保护学生的利益,其中就包括生命安全。教师在危急的情况下置学生安危于不 顾而首先逃走,首先是严重的失职行为(这一点咖啡网友也提出来了)。对这种 失职行为,应该按照学校的行政规定进行处罚,如果还有国家层面相关法律(如 未成年人保护法,但不清楚是否有相关规定),则应该依法处理。咖啡网友以战 士、公交车司机、村官乡官县官作为类比,其实反而说明了,这些岗位的人如果 在紧急情况下不作为,都是应该以法律惩处而非道德谴责。例如,战士临阵脱逃 是要军法处置的,父母官抛弃灾民是要上法庭的,而社会对政府官员关心灾民的 行为倒不必感恩戴德。   咖啡网友举老母鸡关爱小鸡的例子,是要来控诉范跑跑“禽兽不如”吧?这 反倒消弱了咖啡网友“教师救学生是义务”这一论点的说服力。老母鸡爱小鸡是 本能,否则,便无法繁衍后代;范跑跑逃跑也是本能,否则,无法去照顾自己的 女儿。老母鸡也许值得表扬,但不能以此来控诉范老师。私利与公利发生冲突, 如果私利行为损害了公利,是应该受到规则处罚的。为避免人不尽其职形成的社 会无序,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的激励制度才是最核心的,远比道德层 面的谴责重要。例如,八荣八耻对官员腐败的约束力就远远不及完善的法规和一 系列消弱、制衡公权的制度。   其次,对范跑跑的道德说教也应该更靠谱一些。   如果说咖啡网友对范跑跑的行为谴责还有些靠谱的话,对其思想道德的谴责 则有些失去理性了,有些高举道德大棒的味道。   咖啡网友想听到范母对“不肖子孙”的评价,我想咖啡网友肯定会失望的。 我推测,首先,范母不会发表评论,就算是发表评论,也是支持而不是控诉其儿 子。这里面有这样一个悖论:如果范母以不道德来教训儿子,暗含的意思就是要 求儿子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来救母亲,那么母亲就道德吗?再说,范母控诉自己 的儿子不是也说明自己教子无方吗?自己给自己打耳光,何苦呢。况且儿子还说 首先要就自己的外孙女呢!   咖啡网友还按照自己认为正常的“逻辑”,推出了范母对儿子可能有恶罪之 结论。(原文:“我不知道‘范跑跑’的母亲是否对他的儿子有什么十恶不赦之 罪过,否则,按照正常的逻辑,没有‘范跑跑’的母亲,这个世界上就没有‘范 跑跑’。而在关键的时候,‘范跑跑’的嘴里并没有他母亲,心里肯定是更没有 的。”)。在我看来,这个所谓的“正常的逻辑”,是极不正常的,结论自然也 荒谬无比。首先,嘴里没有母亲,不见得心里没有母亲,子女对父母的爱显然不 是挂在嘴边的。其次,没有父母,自然没有子女,这没错,但是,儿子在危难情 况下,选择先救自己的女儿、再自救而不是首先考虑自己的母亲(在不考虑要就 学生的情况下),只是个人自由选择,就能说明母亲原来对儿子有什么罪过吗? 还十恶不赦呢!   接下来咖啡网友为了显示自己对母亲的爱更加高尚,还举例说,如果有女生 向他问那个著名的救人问题,会明确无误的告诉对方,“我,先救母亲”。但是, 你选择救母亲是个人的自由,也符合传统美德,但是,别人选择救女朋友不见得 就道德败坏,以这个例子来说明“范跑跑”思想错了也不靠谱。况且,所谓的传 统美德,传统是够传统的,是否是美德也不一定。你毫不犹豫要救母亲而置另外 一个同样处于危险状态的女人与不顾,就道德吗?这可能是传统的孝道在作祟, 此处就暂不展开了。   道德的谴责一定要小心翼翼,因为道德大棒很容易拿得起,很容易成为泄忿 的工具,而里面的理性成份可能少得可怜。如果说要对范跑跑进行道德谴责的话, 只能是在现行法律法规无法对其行为进行有效惩戒的情况下,用舆论的力量来监 督其承担他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以利于社会的进步。这一点,我倒是非常赞同 咖啡网友最后的总结之语:“勇于担当”,不应该被赞誉为英雄本色,而仅仅是 角色操守使然。   (附注:每次都是迫不及待地读新到的新语丝,既可以丰富知识,又让大脑 及时做体操。将近一年的阅读经历,让我对中医、对保健品的态度有了彻底的转 变,让我对学术腐败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除了自己受益,我还尽量去影响周围的 人。另外,读得多了,渐渐学会了对新语丝网友的文章、对现实生活中的现象多 问几个为什么,思考能力的进步也许是更大的收获吧。谢谢新语丝,谢谢支撑起 新语丝天空的网友们!以上是对咖啡网友文章的读后感,首先要感谢网友的启发, 也欢迎大家的质疑。这是我第一次向新语丝投稿,如果得以发表,也算是我对新 语丝的一丁点儿报答吧,希望以后能为新语丝贡献更多)。 (XYS20080616)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