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自身生命最重要,除有某种责任外   作者:东方磐石   最早在新语丝里看到刘夙对范跑跑的批判,我以为范某仅是一般性地因地震 想起回答“孩子与母亲谁更重要”的理论问题,当时没有太在意,我觉得范跑跑 把自己的孩子放在首位是正确的,也因此,没有仔细读刘夙的文章,更没有重视 他对范的其他批判。稍后,热爱南方周末的妻子提到这个范跑跑,我还说他的理 论相当正确,如果地震时,他不是真的正在讲课。后来再仔细一查,果真地震时 该老师正在讲课,我说应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判他刑事罪,不是道德问题!   现在很多人都认为生命是最重要的,尤其是反对“那种”英雄主义,这是我 们社会的一种进步。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支持或理解范“老师”。日本消防员对 “当时在日本东京大学读博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ulan的教育是正确的,因为该 生是成年人,其他可能在场的人也是成年人,彼此平等,互不负有监护的法律责 任,甚至可以没有道德责任(最多也就叫几声kaji),所以,自己逃命最重要。 但是,如果该生正在为未成人授课,有“不平等”的人员正在被监护之中,消防 员可能就不那样教育他了,而是会教育他要首先保护学生。另外的那位少年时的 “内伤”能先于父亲成功地逃命更是正确的,因为他对父亲不负有监护责任,如 果父亲先逃了,就要遭到法律追究。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不应有间断,地震等突发 灾难时更不能缺位。不能宣扬“那种”英雄主义,没有什么财物会比生命更重要, 所以,不要为财物(甚至尊严)而用生命去交换,事后交给警察或专业人员去处 理。可是,当同样的生命有危险时,而你对这生命负有责任、救生和逃生专家又 不在场时,你就是专家,你就是“大人”,你的本能和生命都应该为了这生命。   人是自私的,孩子是父母的生命,舍身保护自己的孩子既符合自私的天性, 也是法律的要求。当孩子、妻子、母亲同时受到危险时,我会按孩子、妻子、母 亲的顺序施救。我会坚定地、毫不犹豫地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因为孩子是我自己 的生命,我又对孩子负有法律上的监护责任,而且孩子最有前途。我对妻子和母 亲虽然有责任,但不是那种监护责任。妻子的生命价值高于母亲。对于“妻子” 与“母亲”生命优先权的权衡,我还在问自己,期待批判和指教。 (XYS20080618)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