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因果关系、概念分析、逻辑和伦理   ——对赵教授的再回应 gecko   “关于先验性的文字与主题的关系在于,如果因果关系是先验的存在于思维 结构之中,或是人们后来发明的,那么就不是“客观”的,而薛文第一句就认为 因果关系的“客观性”事关重大,但我认为无所谓。”   刚刚重读了薛文,我承认我原来被薛文中的论证搞昏了。我收回自己在前两 篇文章中对赵教授在先验问题上的质疑(顺便向赵教授道个歉^_^)。此处我想 稍详细地说说薛文中关于因果关系非客观的论证,和我一样被薛文搞昏过的人可 以看看。   我觉得“因果关系”这个词可以表达至少两种意思,一种是“因果关系”这 个概念,一种是被“因果关系”概念所概况的各个具体“关系”(注意是“各个” 不是“各种)。就好像说“植物”时说的可以是“植物”这个概念,也可以说被 “植物”这个概念概况的各个具体“事物”(比如我院子里的枫树)。人们对“ 因果关系”这个概念的掌握是先验的还是后验的(此“还是”不含排斥的意思, 一个概念可以被一部分人先验地掌握的同时被另一部分人后验地掌握),对于 “因果关系”这个概念本身都没什么影响(和“因果关系”概念本身有关的是它 是否能够被先验或后验地掌握,至于人类实际上是如何掌握它就不是“因果关系 概念”自身的事儿了),对那些被“因果关系”所概况的各个具体“关系”更没 有任何影响。就好像我是怎么得到“植物”这个概念的(甚至我有没有植物这个 概念)对我院子里的枫树是否存在没有任何影响一样。这本是简单明了的事情, 但因为被“因果关系”所概况的各个具体“关系”不是枫树那样的实体,就容易 弄混了。我举一个和“因果关系”一样用来概况“关系”的例子——“叔侄关 系”,也就是一个人和他哥哥的儿子之间的关系或一个人和他爸爸的弟弟之间的 关系(至于父子关系和兄弟关系可以用生物学语言定义)。方便起见,我把“X 与Y之间有叔侄关系”定义为“X是Y爸爸的弟弟”。现在,假设“A和B之间有叔 侄关系”是符合事实的。如果我们没有叔侄关系的概念,“A和B之间有叔侄关系” 的说法对我们自然毫无意义。但不管我们能否理解“A和B之间有叔侄关系”这句 话的意思,A都是B爸爸的弟弟。所以连我们是否有叔侄关系的概念和“叔侄关系” 所概况的各个具体“关系”是否存在之间都没有任何关系,更别说我们是如何掌 握“叔侄关系”这个概念的了。同理,我们怎么得来“因果关系”的概念(甚至 我们是否有“因果关系”的概念)和被“因果关系”概念所概况的各个具体“关 系”是否存在也毫无关系。(我之所以没举因果关系的实例是因为我没法像定义 叔侄关系那样清楚地定义因果关系,见下文关于因果关系分析的部分。)薛文一 开始似乎要谈被“因果关系”概念所概况的各个具体“关系”(“事物之间存在 一种被称为原因和结果的关系”),然后突然(有意或无意的)开始讨论我们对 “因果关系”这个概念的掌握是先验的还是后验的。论证了我们是后验地掌握了 因果关系之后,“因果关系”四个字又摇身一变指起了被“因果关系”概念所概 况的各个具体“关系”(“现代自然科学就是建立在对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客观 性的承认的基础上的”、“即使我们承认自然界中存在客观的因果关系”)。薛 文就是通过这样的偷换概念“论证了”休谟的观点和非决定论之间子虚乌有的必 然联系。这种偷换概念的方法常常被后现代主义者用来论证反实在主义 (Anti-realism),多数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论证耍的也是这个花招,但用它 来论证非决定论我倒是第一次见到。其论证手段倒也不比“吃馒头是建立在对馒 头存在的客观性的承认的基础上的,但我们只能通过经验(感知)来认识馒头, 而不能凭推理或内省来认识馒头,所以我们承认有馒头是从我们感觉到的各种体 验中推断出来的,‘馒头’完全可以用‘白色’、‘圆滑’、‘柔软’、‘香甜’ 来代替。这就否认了馒头的客观性,所以我们就必须销毁所有馒头并拒绝馒头在 我们日常饮食中的一切位置”这种论证更高明,不过就是因为被“因果关系”所 概况的各个具体“关系”不是如馒头一般的实体,所以有人(比如我^_^)才会 被薛文中的论证搞昏。   “这不是汉语或英语的问题,因为前三种定义都仅仅是“A在B之前发生”的 意思。‘操纵分析’(不必在意‘操纵’二字,可以换任何其他名字)的定义也 可以不用‘使’这样的词汇。例如,可以有一个‘操作主义’的定义:存在一个 限定的时间,如果我们在任意时刻制造事件A,每次都能在其后限定时间之内观 察到事件B,则称A和B是因果关系。这是科学上验证因果关系通常采用的方法”   “规律分析”确实说的是“A在B之前发生”,虽然附加了一些条件(比如事 件类型的提法)用来排除巧合。“反事实分析”(Counterfactual Analysis, 我最初称其为“反现实分析”容易导致误解,所以改称“反事实分析”),老实 说我自己也还没弄清楚(涉及一大堆模态问题,我下学期才准备学这方面的课), 所以只有闭嘴。“概率分析”并不只是“A在B之前发生”的意思。比如我们说吸 烟致癌,说得的就是概率分析意义上的“导致”。换句话说,我们说吸烟致癌是 说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吸烟的人比不吸烟的人患癌症的几率要大。我们并 不是说癌症总是跟随吸烟发生,也不是说如果我们让一百个人每人每天吸两包烟, 十年之后所有这些人都会患上癌症。换句话说,吸烟的人不一定就会患癌症,癌 症病人也不一定吸烟,但我们依然可以从概率分析的意义上说“吸烟致癌”。   此外,我说的四种分析并非一种用于解决现实中的具体问题的分析方法,而 是所谓的概念分析(Conceptual Analysis)。哲学家们对因果关系进行概念分 析并不是为了找出一种实用的验证因果关系的方法,而是想要用清晰的语言表述 出“因果关系”这个概念。个们头脑中一般都有“因果关系”的概念,但要把 “因果关系”说清楚就很困难。哲学家们想要找出一个满足如下条件的清晰定义: 某个具体“关系”符合此定义当且仅当此“关系”符合人们头脑中“因果关系” 的概念。其它方面的因素都不是哲学家关心的,这些因素包括心理因素(没几个 人在日常生活中考虑因果关系时会想到概率)、实践性因素(要想把反事实分析 作为一种实践性分析方法,分析者必须得进行时间旅行)等等。在概念分析中哲 学家必须要避免在分析结果(Analysans)中使用表述被分析概念(Analysandum) 的词汇,否则这个分析就不能使我们对被分析概念有更清晰的理解。比如我们可 以把“单身汉”分析为“未婚成年男子”,但是不能把“单身汉”分析为“光棍 儿”。赵教授说“...如果我们在任意时刻制造事件A...”,“制造”这个词在 “制造事件”中就是表述因果关系概念的,说“日本人制造七七事变”的意思就 包括了(如果不全是的话)“日本人引发七七事变”的意思(或者换一下语序 “七七事变是日本人引发的”)。哲学家和科学家在“操作分析”上的分歧我认 为就在于科学家误解了哲学上概念分析的方法和目的。我在上面说了“因果关系” 这个词(至少)包含两个意思,哲学家关心一个意思(“因果关系”这个概念), 科学家关心另一个意思(被“因果关系”概念所概况的各个具体“关系”),产 生分歧自然不奇怪。   “不需要一起失效,只要一个失效就够了,例如万有引力消失,人都掉出去 了。哪怕是改变一个参数,例如水在摄氏40度结冰,我们也完蛋了。如果没有人, “逻辑真理”和“数学真理”存在吗?没有人,“真”、“伪”由谁来判断?有 谁会关心?(我不信上帝^_^)”   我不是学理科的,物理定律失效的问题不是我的专长,就此闭嘴^_^。说逻 辑真理和数学真理首先得说严格意义上“命题”(Proposition)和表示命题的 语句间的之间是有区别的。命题指的是内容,语句指的是载体。一个命题可以由 多个语句表示(“今天我吃了一只烤鸭”和“今天一只烤鸭被我吃了”表示的是 同一个命题),一个语句也可以表示多个命题(“我爱吃烤鸭”这句话由我说出 来和由赵教授说出来时表达的是两个不同命题)。一个命题的真伪和是否有人用 语句来表达这个命题无关。命题不依赖语句存在,也不依赖人类对它的关心而存 在。比如这句话“gecko的体重比美国总统小布什重”,这句话我是第一次想到, 相信在此之前也没人考虑过这句话所表述的命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我想这句话 以前或考虑它所表达的命题以前,“gecko的体重比美国总统小布什重”所表述 的命题就没有真伪值了。我不知道这句话所表述的命题是真是伪,但它肯定有一 个真伪值,不管我想没想过这个问题都一样。“逻辑真理”和“数学真理”作为 命题(此处“真理”的意思就是“必然正确的命题”)和其它命题一样,其存在 并不依赖于语句或者人类的存在。   “‘理性’的英文于语源我不清楚,但从中文意思我觉得不仅仅是‘应该’, 而是有一个‘讲道理’或曰‘推理’过程(不能仅仅说“我认为如何如何”), 这个过程的好处(应该的理由)在于,明确了判断或决策的理由,将来出了问题 就可以修正相应的‘理’,减少今后的失败;有了好的‘理’,也容易通过检查 推理过程发现结论的错误。此外,“以理服人”也是取得一致的好办法。如果仅 仅是‘见仁见智’的‘该与不该’,理性的用处就不大了。当然这个“理”不仅 是逻辑,也包括价值判断的根据。”   当时我主要考虑的是实践理性,也就是怎样的行为才是理性的行为。我觉得 当我们说一个行为是“理性的”的时候并不一定指这个行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而是说我们认为这个行为是值得进行的。同样当我们说某个选择是个“理性的选 择”时,我们也不一定指这个选择时经过深思熟虑而作出的,而是这个选择是值 得选的、应该选的。在关于知识认知的所谓理论理性部分,我也认为(赞同赵教 授的说法)“理性”从某种程度上表示着一种价值判断。拿某人对某个观点的接 受是否理性来说,明知某个观点在逻辑上必然错误(比如自相矛盾),但还是持 有这个观点,这肯定是不理性的。明知某个观点在逻辑上必然正确,但还是持有 和这个观点相冲突的观点(假设也知道这些观点相冲突的),这也肯定是不理性 的。但世界上多数观点都不是必然正确或必然错误的,能否理智地持有这些观点 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价值判断了。   “价值的推理不必使用逻辑(主要使用计算),这个世界也不是仅由逻辑能 说明的。逻辑无法覆盖的领域很大,但那里仍然可以追求不亚于逻辑领域的确定 性。”   我认为纯逻辑和纯数学的确定性比其它领域知识的确定性为高。纯逻辑和纯 数学的确定性在于它们是我们人类的“语言游戏”。它们所涉及的是我们头脑中 的概念,而非现实中的实体。纯逻辑和纯数学只问对错,不问真伪。世界上没有 真的逻辑演绎和假的逻辑演绎,只有(给定逻辑系统下)正确的逻辑演绎和错误 的逻辑演绎。作为形式系统,它们逃过了最难以确定的真伪问题,确定性自然比 需要考虑真伪问题的领域为高。(应用逻辑和应用数学就没有这些确定性上的优 势了)。   当然,纯逻辑和纯数学确定性再大,人们光靠它们也造不出航天飞机(连遥 控玩具车都造不出来^_^)。我知道逻辑无法覆盖的领域很大。我说“人们无法 证明任何非同义反复的‘有实际意义’的包含‘应该’这个谓词的命题是必然正 确的”,是说我认为任何伦理学上的形式主义都是占不住脚的。道德并不是康德 想象的那样是一大堆可以被“推理”出来的准则,也不是某些宗教信徒想的那样 是从所谓的全能创造者那里得来的准则(即使上帝存在,我们也没法从“上帝创 造了人类”中合乎逻辑的推倒出“人类应该听上帝的话”)。道德不是先验的。 任何“因为(而且仅仅因为)某某某事违犯了某某某道德准则,所以我们绝对不 能做此事(或‘必须要做彼事')”一类的论证都是注定错误的。薛兄用类似的 论证让至今无法解决休谟问题的人类放弃科学(“承认了休谟的观点,那么就等 于承认‘现代科学是不理智的、现代科学理论不是对世界的客观反应’,我们也 就必须应该全盘抛弃现代的科学框架,并拒绝现代自然科学知识在社会生活中的 一切指导性作用。”),现在某些宗教信徒和所谓“伦理学家”用类似的论证反 对克隆人(“人类搞克隆人就是扮演上帝,我们绝对不能这么做”、“克隆人侵 犯的人类作为个体的神圣的独特权,我们绝对不能这么做”),动物解放原教旨 主义者、环境保护原教旨主义者也无不高唱类似的论调。我在上篇文章中谈逻辑 是为了说明所谓的“道德准则”并不是逻辑必然。人们遇到重大的伦理问题时, 要做的不是高举什么子虚乌有的“神圣不可侵犯伦理准则大百科全书”念念有词, 而是该运用人类的理智来权衡利弊。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