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对赵教授《现代科学就是悬在空中的》的几点回应 gecko “礼尚往来”是好事(我正发愁假期没作业做脑袋会发木呢)^_^。 1,我对赵教授所说的“先验”(a priori)一词的理解确实有误。平常在哲 学中“先验”一词是有关知识“证实”(Justification)的,而赵教授文中对 “先验”先验的用法是关于知识“获取”(Acquisition)的,在哲学中很少用 到,所以一时见脑筋没转过弯来,还望海涵。不过,如果赵教授的先验指的是知 识获取上的先验,我看不出这段有关因果关系先验性的文字和文章主题有什么关 系。薛文中说的(以及和科学的可靠性有关的)是因果关系的证实问题,而非人 们是如何取得“因果关系”这个概念的。 2,按我对现代汉语的理解,“因果”这个词本身就没有“仅是A在B之前发生 (哪怕是必然发生)”的意思。“A在B之前发生”肯定不是“A与B之间有因果关 系”(不考虑语序,下同)的充分条件(赵教授据的打雷和下雨的例子,以及白 天黑夜的例子都能证明这一点)。很多哲学家甚至认为“A在B之前发生”也不是 “A与B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必要条件,换句话说,他们认为所谓的回溯因果 (Backward Causation)或同步因果(Simultaneous Causation)是存在的(或 “可能存在的”)。“引起”这个词我认为就是用来表述因果关系的。此外中文 的“导致”、“致使”、“促成”、“引发”、“使”等词汇也都表示(某种类 型的)因果关系。英文中“Bring About”、“Lead to”、“Produce”、 “Give rise to”、“Result in”也都表示(某种类型的)因果关系。当分析 “因果关系”的时候,应当避免使用表述因果关系的词汇,或者包含“因果关系” 这个概念的词汇。操纵分析(Manipulation Analysis)的循环性就在于它使用 那些形容因果关系的词汇(比如“使...发生”)或者包含因果概念的词汇(比 如“操纵”)来分析因果关系。这就好像被问道“什么是善良”时回答“善良就 是好心民众所普遍具有的美德”一样。 3,嗯,我举例子时不太小心,应该举没有汽油的汽车的例子(谁认为油箱空 了的BMW就是废铁请告诉我这个收破烂的一声^_^)。不过踩油门不是汽车加速的 充分条件,这和列举其它条件是否麻烦无关。(虽然我们可以把踩油门叫做汽车 加速的“决定原因”或者“首要原因”来突出它的重要性)。 4,哲学界确实没有统一的价值观,因为人们应该采用什么样的价值观本身就 是一个悬而未决的哲学问题。不过很多评判标准却是为多数哲学家所接受的。比 如评价一个形而上学理论,首先要看它是否有内在的一致性,也就是说它是否能 自圆其说。其次看它是否能全面地解释它所针对的现象(拿因果关系分析来说, 这种分析是否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因果关系?)。此外还有其它一些相对公认的标 准,比如清晰性(欧陆哲学家似乎不在乎这点^_^)、实用性等等。因果关系争 了几百年还没结果的主要原因是没人能提出一种广泛适用的理论,没有完全统一 的评价标准倒在其次。 5,物理定律失效也不一定要一起失效啊,隔三差五地失一失也不是不可能么 ^_^。至于逻辑的稳固么,我认为逻辑真理和数学真理都属于必然真理 (Necessary Truth)的范畴。如果我们按照一般算术中的定义来定义“1”、 “+”、“=”和“2”,那么命题“1+1=2”就必然是真的(当然如果我们按照 离散数学中符号的定义的话,“1+1=0”才是真的,但这并不影响基础算术中 “1+1=2”的必然正确性)。逻辑真理的情况也是一样,按照现代汉语的词义和 语法,“所有好吃的苹果都是苹果”是必然正确的(我认为就算世界上不存在苹 果这个命题也是必然正确的),其正确性并不会因为某天大家决定不说白话只讲 文言而改变(上面两个例子仅起解释说明的作用)。就算全人类都染上了病毒, 逻辑真理的正确性也不会因为没人相信它而改变。(BTW,Kurt Godel的不完备 定理和W.V.Quine的修正性原则都不影响逻辑和数学真理的必然正确性——每个 形式系统中都有没法证明或否证的命题对那些可以证明的命题是否必然正确没有 必然影响,而所有人类所知的所有知识都有被修正的可能对这些知识本身是否必 然正确也没有必然影响)。 6,白乌鸦还没见过,黑天鹅(Cygnus atratus)我前些天刚见到(我见到的 是野生的,人工饲养的从网上资料看北京动物园就有,赵教授有兴趣可以去看 看)。至于理性么,“理性”(Rationality)听起来很抽象,实际上倒没什么 特别深奥的意思。说某个观点是理性的就是说我们应该接受这个观点,说某个行 为是理性的就是说我们应该进行这个行为。理性表述的是一种用来区分该与不该 的规范。至于这个规范倒底是什么样(或者“应该是什么样”)就是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了。但我认为薛文中的理性标准是不可取的。这倒不完全因为薛没有证 明此标准的必然正确性——我认为所有理性标准的必然正确性现在都还是无法证 明的(注)。如果我们按照薛文中的理性,因不能保证科学知识的绝对正确而拒 绝科学的话,那根据这个理性标准我们要拒绝的远远不止科学而已。比如说法院 肯定是不用搞了,因为没人能确切地证明被告在违法犯罪时没被外星人精神控制。 民主国家的选举也应该取消,因为没人能确切证明投票箱里没有鬼魂在篡改选 票...如果有某个理性标准以并非“绝对可靠”为由让我们放弃科学、民主、法 制,而自己的必然正确性却是未被证明,甚至是无法被证明的,那我们除了把这 个理性标准关进奇思怪想动物园之外还能干什么? (注:简单的逻辑常识,如果一个谓词(或它的同义词或包含此词词义的其它 词汇)在前提命题中没有出现,我们不可能合乎逻辑地推倒出一个含有此词的结 论。而只有以必然命题(一个命题如果是必然正确的或者必然错误的,那它就是 必然的,反之亦然)为前提,我们才能推倒出其它必然命题。而出了一些同义反 复的“不可利用”的命题外(比如“应该的是应该的”、“应该的不是非应该 的”),我们不知道任何必然命题中有“应该”这个谓词。所以我们无法(至少 是目前无法)证明任何非同义反复的“有实际意义”的包含“应该”这个谓词的 命题是必然正确的。)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