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真的会有蛊毒吗?   ·方舟子·   一个来自湘西的苗族老人在电视上讲述他多年以前得过一场怪病,肚子膨胀, 乡医院治不好,怀疑被人下了蛊。于是找到巫师做法把蛊毒去了,又吃了苗药, 才好了。这位巫师也在电视上表演了法术,据说是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 谁也没有见过有人下蛊,因为蛊是要偷偷地下才能起作用,被知道了就不灵了。 也不会有人出来承认自己下蛊。所以一切就只是传说了。不过节目中有一个湘西 民俗专家是坚决相信有蛊的,因为在50年代初他作为儿童团去抄地主婆的家,在 床下搜出一个坛子,打开一看,里面养着蜈蚣、蝎子等毒虫,就是在养蛊。但是, 有人在养蛊,不等于就能养成,不等于就会让人中蛊毒。   不过这个民俗学家所述,倒的确是传说中的养蛊方法。其实从“蛊”字就可 以看出,是器皿中放了虫子,繁体的“蛊”字本来有三条虫。在甲骨文中已有 “蛊”字,画的是在器皿中养了两条虫。这说明养虫制蛊至少有三千年的历史了。 《隋书·地理志下》最早详细地记载了制蛊的方法:在5月5日这一天,把大到蛇 小到虱子的大大小小一百种虫子放在器皿中养着,让它们自相残杀,最后只剩一 种活着,那就是蛊,蛇活着就叫蛇蛊,虱子活着就叫虱蛊。把蛊放到食物中让人 吃了,蛊进入腹内,吞噬五脏。中蛊的人死了,产业就被蛊主占了。如果蛊主三 年不用蛊杀他人,自己就会受害。   后来的文献也都有类似的记载。养蛊主要是在南方各地山区流传,民间也有 关于蛊的传说,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名堂。例如,最厉害的蛊被认为是金蚕蛊, 据说是不惧水火兵刃,最难除灭,也最狠毒的,它主要在闽南一带流行。宋代姚 宽所撰的《西溪丛话》已提到“泉州一僧能治金蚕毒”,而元末陶宗仪编的《说 郛》更是很详细地记载了金蚕蛊的特征,他的记载已与现代的民间传说大同小异 了。可见至少远在宋、元,闽南已有了养金蚕蛊的风俗,而且大体已定型。它是 怎么养的呢?还是让各种毒虫在密闭的器皿中自相残杀,一年后剩下一只,形态 颜色都变了,形状象蚕,皮肤金黄,便是金蚕。另外一种养金蚕蛊的方法是把十 二种毒虫放在缸中,秘密埋在十字路口,经过七七四十九日,再秘密取出放在香 炉中,早晚用清茶、馨香供奉;这样获得的金蚕是无形的,存在于香灰之中。放 蛊时,取金蚕的粪便或者香灰下在食物中让过往客人食用。   无形的金蚕明显是迷信,无需多说。有形的金蚕同样不可能存在。让百虫自 相残杀,不可能就因此快速进化出一种新的物种出来,这违背了生物学的基本定 律。百虫残杀的结果,要么全都死了,要么会有一种留下来,例如很可能毒蛇把 其他的毒虫全都吃掉了,成了蛇蛊。文献记载中蛇蛊经常被提及,就是因为毒蛇 在残杀中最有可能生存下来。但是蛇蛊还是毒蛇,不会因此变成别的东西。毒蛇 的毒性也不会因此增强,因为不同毒虫身上带的毒素是不一样的,并不能相互转 化。毒蛇吃下了蛤蟆、蜈蚣、蝎子等等,并不能就把它们身上的毒素转化成蛇毒, 不被毒死已算幸运。   所以蛇蛊和普通的毒蛇并没有区别,并不因此更毒。用它咬人当然可能把人 毒死,但是下蛊是要下在饮食中让人吃进去的,这就不会让人中毒了。据记载是 把蛇蛊的涎晒干了制成粉末,投到食物中,据称“人误食之,七八日即病,不治 则死矣”。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蛇涎虽然含有蛇毒,但是它是一种蛋白质,只有 直接注射到血液中才会让人中毒,如果口服,蛇毒将像其他蛋白质一样被消化掉。 更何况晒成粉末后,蛇毒早就失去毒性了。   如果是其他毒虫制成的粉末呢?有的毒虫的毒素和蛇毒一样,口服无效,必 须是注射才会让人中毒,例如蜘蛛的毒素。也有的毒虫毒素口服也能让人中毒, 例如蟾蜍毒素。但是那还不如直接从药店买蟾酥更有效。如果有人中了蛊毒,可 能就是吃了蟾酥之类普通动物毒素。更可能并不是真的中了蛊毒,而是得了食物 中毒、寄生虫或别的疾病,受古代或现在边远山区医疗条件限制,不知原因,于 是胡思乱想,以为中了蛊毒。反正据说下蛊是杀人于无形的,不可能找到证据, 怎么联想都可以。找人做法除蛊可能有效,因为食物中毒这类疾病本来就会自己 痊愈,接受做法除蛊的心理暗示后可能好得更快。   有关下蛊的传说,其实也仅仅是传说而已,有的更是荒诞不经。但是在乡村, 却人人宁信其有,不敢疑其无。古代文人学士,对此也津津乐道,交口相传,野 史笔记中喜欢写上那么一笔。古代医生也大抵相信蛊的存在,想出种种防蛊、治 蛊的法子。中医典籍往往也会记载这种药方。例如孙思邈《千金方》就告诉人们 对中蛊不可不信之,自己呼叫蛊主姓名就可命令他除去。不知道蛊主姓名怎么办 呢?把败鼓皮烧作粉末喝了,自然就知道了。这显然是利用了“蛊”和“鼓”谐 音,其实是巫术。下蛊也是巫术。古人蒙昧,迷信巫术可以理解。但我们对此应 该有更理性的认识。不要轻信,民俗学者更要有清醒的头脑,不要被研究对象所 蛊惑。   2011.8.15. (《中国青年报》2011.8.17) (XYS20110817)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