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newxys7.com)(groups.google.com/group/xinyusi)◇◇   胚胎什么时候能算是人?   ·方舟子·   在美国,支持妇女有堕胎的权利一派被叫做“支持选择派”,他们认为妇女 对自己的身体有支配权,要不要堕胎由她们自己选择,“我的身体我做主”。反 对堕胎的一派不叫反对选择派,而是自称“支持生命派”,他们认为胚胎、胎儿 也是人,所以要支持还没有出生的人。他们之所以不给妇女选择权,就是认为胎 儿也是人,堕胎就是杀人,怎么可以让妇女有选择杀人的权利?   因此,两派争论的焦点是,没有生下来的胚胎、胎儿算不算是人?   在法律上,这个问题非常简单,不算。在法律上只有等到分娩了,胎儿生下 来了才算是人。如果把一个刚生下来的小孩杀了,就犯了谋杀罪;但是如果把还 没有生下来的胎儿杀了,就不算谋杀罪了。虽然现在美国有好多州都禁止了堕胎, 但是这些州也没有追究做堕胎的医生的谋杀罪,严重的会以堕胎罪起诉,判刑也 没有谋杀罪那么严重,医生可能会被判几年刑。但是如果是谋杀罪,杀死一个新 生儿最高可以判无期徒刑、死刑。妇女如果把生下来的小孩杀死了,那也是谋杀 罪,要被起诉、判很重的刑。但是,如果妇女自己吃堕胎药把胎儿打下来,那么 目前美国各个州,即使是禁止堕胎的州也都不会去追究妇女的责任。如果要说堕 胎是杀人,孕妇堕胎就是犯了杀人罪,为什么不追究?这说明即使是保守州的政 府,实际上也是不把没有生下来的胎儿当人看待的。   如果一个外国妇女非法移民美国,在美国生了小孩,这个小孩就是美国公民 了。但是如果她只是在美国怀孕,被遣送回国,生下的小孩就不算是美国公民, 不会因为是在美国怀孕的就算。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是不把没有生下来的胎儿当 成人来看待的。所以在法律上,问题是非常简单的,没有生下的胎儿不算是人。 他究竟算不算是人,不是法律问题,而是科学、道德或哲学问题。   那么,没有生下来的胎儿究竟算不算是人呢?如果一概否认,说都不是人, 这显然是很不妥的,因为晚期的胎儿跟新生儿其实已经没啥区别了。分娩前一天 的胎儿跟生下来的新生儿有啥区别?怎么能够说这个是人那个就不是人呢?所以, 如果把非常晚期的胎儿打掉,即使不犯法,也是很不道德的。可能只有中国在计 划生育时期才会这么干,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的。即使是那些堕胎自由的州, 例如加州,一般也有堕胎的截止期限。加州规定,如果医学上认为胎儿生下来能 够在体外存活,就不能再堕胎了。一般认为在孕期的第二十四周,胎儿生下来就 可以存活,可以说医学上认为这个时候胎儿算是人了,医学界公认,在那之后不 能堕胎了。   如果反对堕胎的人也这么认为,那就没有争议了。但是并不。他们认为在那 之前的胎儿也应该算是人,甚至胚胎也算是人,最极端的认为受精卵也是人。他 们主要是天主教、基督教福音派的信徒,认为在受精的那一刻上帝注入了灵魂, 所以受精卵就是人,把一个受精卵杀死了也是谋杀。因此他们反对任何时期的堕 胎。美国现在已经有9个州禁止任何时期的堕胎,还有几个州很快也要这么规定。   但是,把受精卵当成人是非常荒唐的,因为那只是一个细胞,连肉眼都看不 到的细胞怎么能够算是一个人?在受精之后,这个细胞由1个变成2个,2个变成4 个,不停地分裂。但在头14天也只是一团细胞而已,没有分化,没有任何的结构, 怎么能说这是个人呢?有人说,之所以认为一个受精卵是人,是因为它有能够变 成人的潜能。能够变成人的潜能跟是人,是两回事。否则,我们也可以说卵子、 精子是人了,因为它们也都有变成人的潜能。如果这么认为的话,就麻烦了,女 性的每一次月经就相当于杀死一个人,男人一次射精要杀死无数的人。这是很可 笑的逻辑。而且,把受精卵当成人还会有现实的问题。做试管婴儿,要取出很多 卵子在体外受精,然后由医生挑出他认为比较好的一个或几个受精卵植入到子宫。 剩下的那些受精卵怎么办?扔掉了。如果认为受精卵就是人,医生每做一次试管 婴儿要杀死多少人?是不是要把试管婴儿这个行业禁掉?   有些人可能觉得把一个受精卵当成一个人也不妥,就放宽一下,提出了一个 解决方案:如果胚胎有心跳就算是个人了。美国有一些州,例如俄亥俄州、佐治 亚州,现在规定在胎儿有心跳之前可以堕胎,有心跳之后就不能堕胎了,也就是 所谓的“心跳法”。能够检测到心跳一般是在孕6周,那个时候大部分妇女都还 不知道自己怀孕了,所以“心跳法”实际上也是把所有的堕胎都禁止了。   但把胎儿有心跳当成是一个人的标志也是很荒唐的。那个时候的胚胎非常小, 只有一粒绿豆大小,肉眼很难看清楚。在显微镜下可以看出它有结构,但样子绝 对不像人,更像一条鱼。事实上,在那个时候,各种动物的胚胎的样子都跟人的 胚胎很像,怎么能够说那是人呢?为什么把心跳当成是人的标志呢?那个时候虽 然有心脏,但是是非常简单的心脏。之所以人们会特别看重心跳,这是文化的原 因、传统的原因。因为传统上认为心脏是思维的器官,所以心跳似乎代表着有意 识。我们现在知道这完全是错的,大脑才是思维的器官。如果真要认定一个什么 器官作为人的标志,应该是大脑,特别是有思维能力的大脑皮层。胎儿是在什么 时候才开始有大脑皮层的呢?非常晚,要到孕28~30周才会形成大脑皮层,那个 时候才开始有一点思维的能力。这时所有的地方都已经不允许堕胎了,已经到了 体外可以存活的时期了。   还有些人提出,要以孕第15周为界。在15周之前可以堕胎,过了15周就算是 人了,不能堕胎。为什么?因为他们认为从那个时候开始有痛觉,胎儿可以感到 疼痛了。为什么认为那个时候胎儿能感到疼痛呢?因为那个时候如果胎儿被针刺 到,会做出疼痛反射,会收缩,甚至还可能做出一点表情。但是,有疼痛反射, 包括有应激反应(比如测出什么应激激素来),这跟感到疼痛是两回事。感到疼 痛需要有大脑皮层的感觉,它是人的一种主观的感觉;收缩的反应是一个条件反 射,收缩反应跟疼痛是两回事。有大脑皮层以后才会有痛觉,而大脑皮层的形成 要到孕28~30周。而且,为什么把疼痛当成一个人的标志呢?这也是很荒唐的。 其他很多动物比如猪、狗,也都能感到疼痛,它们能算是人吗?所以,不能把痛 觉作为人的一个标志,更何况痛觉是非常晚期的胎儿才有的。   从一个受精卵一直发育到人,这是一个逐渐发生的过程,并没有一个明确的 界限表明,到这一点就是人,在那之前都不是人。我们只能说,越在发育的早期 越不是人,越到发育的后期越像是人。妇女选择堕胎,绝大部分都是选择在胚胎 发育的早期,90%以上的堕胎都发生在孕期的头三个月,那个时候堕胎绝对不能 说是在杀人。有个别孕妇选择了在比较晚期堕胎,主要原因是那个时候发现了胎 儿有严重的缺陷、严重的疾病或者是严重的畸形,即使生下来也活不长,所以就 忍痛堕胎。还有一部分可能是因为生活发生了重大的变故,即使生下来也养不起。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强迫她们把胎儿生下来才是不道德的,应该由妇女自己去选 择究竟要不要堕胎。   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我们既不能强迫人们避孕、堕胎,也不能反过来 禁止避孕、堕胎。如果有谁认为堕胎不道德、堕胎是杀人,自己不堕胎就好了, 怎么能把个人的宗教信仰强加到别人头上呢?正因为生育选择权是基本人权,所 以应该由宪法保障,才能避免有人把自己的信仰强加到他人的头上;也不能交给 民意机构去做决定,因为民意机构有可能发生多数暴政。但很可惜的是,现在美 国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大法官把这项基本人权剥夺了。这些保守派大法官全都是天 主教徒,或者从小接受天主教教育长大的。他们就是把自己的宗教信仰强加给美 国人民。现在已经有9个州禁止堕胎,最终大概会有一半的州禁止任何时期的堕 胎。还有一些州还不确定。能够保证妇女有堕胎权利的州只有20个。这20个州的 育龄妇女只占美国育龄妇女的大约1/3,也就是说,大部分美国妇女的生育选择 权已经被剥夺了。这是一个侵犯人权的大悲剧。   2022.6.27.录制   2022.8.27.整理 (XYS20220831) ◇◇新语丝(www.xys.org)(newxys7.com)(groups.google.com/group/xinyu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