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1.dyndns.org)(groups.yahoo.com/group/xys)◇◇ (原载《南方周末》2002年3月21日。发表时略有删节) 我们该不该为后代设计基因? ·方舟子· 1978年7月25日,第一个体外受精的婴儿——俗称“试管婴儿”——路易斯 ·布朗在英国诞生,舆论大哗,许多评论者联想到了英国作家奥尔德斯·赫胥 黎在1932年发表的小说《新奇的世界》中描绘的恐怖未来世界:人类后代的遗 传根据统治者的需要,被精心设计,在人造子宫中孕育、生产。体外受精被认 为是通往这个新奇世界的第一步。一项新技术的出现有时的确能引起不必要的 恐慌,而时间是医治这种恐慌的良药。在今天,即使是保守的宗教分子也已 不再反对把体外受精做为克服不孕症的方法。体外受精早已成为常规的医疗手 段,自1991年以来,英国大约生下了5万试管婴儿,美国大约是英国的两倍。 很少有人会对试管婴儿大惊小怪了。 在进行体外受精时,为了提高成功率,医生一般会同时对八、九个卵子进 行受精,然后从中挑选几个受精卵移植入子宫。如果父母一方有遗传病家族史, 有可能遗传给子女,那么在移植受精卵之前,对受精卵进行基因检测,挑选不 带遗传病基因的受精卵,似乎是个顺理成章的做法。的确,在80年代末,已有 人开始尝试进行这种“移植前遗传诊断”,到现在全世界大约有700个试管婴 儿是经过这样的诊断后诞生的。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体外受精已不限于用于克服 不孕症,也可以用于帮助那些生育功能正常的父母生下健康的子女呢?今年2 月份美国芝加哥一所私人诊所宣布在一年多以前诞生的一位女性“试管婴儿” 就是属于这种情况。她的父母并没有不孕症,但是33岁的母亲携带有一个致病 的基因,使得她在几年之后将会患上阿兹海默症。阿兹海默症即老年痴呆症, 一般在老年才出现,但是个别的人(大约占阿兹海默症患者的百分之一)由于 携带致病基因,在30-40岁时就开始发作。这位母亲的姐姐也带有该致病基因, 在38岁时即出现了老年痴呆症状。为了确保这个致病基因不遗传给其子女,这 对父母接受了体外受精,并在将受精卵植入子宫之前做了基因检测。 《美国医学联合会杂志》在2月27日发布这则消息的时候,同时刊载了一 篇评论,认为这里存在着一个生物伦理问题:几年之后这位母亲将会无法照顾 其女儿,甚至可能不会认得其女儿,其女儿小小年纪就会目睹其母亲的健康状 况恶化、死亡,无法享受母爱,这是否太残酷?其实评论者问的是,让患绝症 的人生儿育女,是否合乎伦理,而不是用基因检测的办法帮助有遗传病的父母 生下健康的子女是否合乎伦理。如果我们同意有遗传病的父母也有生殖的权利, 那么让现代医学技术避免致病基因的遗传,似乎是无可厚非的。在美国加州, 高龄产妇被政府要求对胎儿做染色体检测,如果胎儿患有唐氏综合症,即因为 染色体畸变产生的先天愚型,流产几乎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除了极端的反流产人士,很少有人会对通过遗传检测避免像阿兹海默症、 先天愚这类致命的、严重的遗传病的做法表示异议。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遗传病 都是如此严重的,而某些所谓致病基因也可能有其他益处。例如与先天愚相比, 镰刀型贫血症就不算是很严重的遗传病,患者只要小心谨慎也可以过正常的生 活,而且携带一个正常基因和一个镰刀型贫血症基因的人,对疟疾的抵抗力要 比正常人强,在非洲等疟疾流行的地区,镰刀型贫血症基因反而有生存优势, 因此镰刀型贫血症基因的频率在黑人中较高。美国并非疟疾流行的地区,镰刀 型贫血症基因不具有优势,因此美国的黑人在近年来往往通过基因检测避免生 下携带镰刀型贫血症基因的子女。但是我们不知道有多少致病基因具有我们所 不知道的生存优势,是否应该把这些致病基因都剔除? 像阿兹海默症、先天愚、镰刀型贫血症的致病基因,其致病是必然的,但 是并非所有的致病基因都如此,其携带者是否得病,与环境因素甚至是偶然因 素有关。如果我们知道了某种等位基因的携带者在四、五十岁时有百分之六十 的可能得癌症,我们是否应该检测这种等位基因?在今天,我们一旦从受精卵 中检测出致病基因,所能采取的措施只能是将那个受精卵抛弃。但是在将来, 我们有可能能对受精卵进行基因疗法,将致病基因置换成正常的基因,我们是 否应该这么做?到那时候,我们也有能力改变正常的等位基因,比如将金发基 因改成黑发基因,反之亦然,甚至能对下一代实施遗传工程,引进优良的基因, 比如引进能增强免疫能力、记忆能力或抗衰老的基因,我们是否允许这么做? 所有这一切,归根结蒂涉及一个根本的问题:我们是否有权利设计人类后代的 基因?是否能通过遗传工程生下我们心目中完美的孩子? 这更容易与“新奇的世界”联系上。但是“新奇的世界”之所以可怕,关 键并不在于它采用了遗传技术设计人类后代,而在于那是个专制、集权的社会。 利用遗传技术的是政府,而不是父母,目的是为了政府利益,而不是后代本身 的幸福。如果是在一个民主、自由、人道的社会里,如果由父母做自由的选择, 如果以后代的幸福为宗旨,那么我们是否会同意遗传设计是可以接受的,甚至 是值得提倡的? 如果我们能够同意,遗传设计在某些条件下是可取的,那么是否应该把这 种权利完全交给父母,而政府并不加以干涉?个人的选择有时会危及人类社会 的利益。最简单的一种遗传设计是选择后代的性别,这是目前就可以做到的。 在传统社会中,父母倾向于生男孩,如果允许他们自由选择后代的性别,必然 会导致性别比例的失调,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是在某些国家已经出现的, 而在这些国家,也都因此禁止对婴儿的性别进行选择。在未来的遗传设计中, 无疑还会有类似的社会问题出现。如何处理个人自由与社会利益的矛盾,并没 有简单的答案。 尽管自古以来各个人类社会的自由度不同,但都允许父母在一定程度上根 据自己的意愿培养子女。在现代社会,父母被认为应该尽其所能,为子女提供 充足的营养、良好的教育和保护其身心健康,或者说,应该为子女的发展提供 尽可能好的环境条件。那么,为什么父母就不能为子女提供尽可能好的遗传条 件?这里涉及到如何看待环境和遗传的关系问题。一般的人倾向于认为环境因 素是外在的、可塑的,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改变的,而遗传因素是内在的、 固定的,其后果是不可改变的。因此人们倾向于宽容对环境因素的选择、设计 和改变,却较不能容忍对遗传因素的选择、设计和改变。但是遗传学早已证明 这种遗传决定论的观点是错误的。基因与环境的关系是极其复杂、不可分割的。 在一个人的身心发育过程中,遗传与环境的因素可能同样重要。那么,我们是 否还应该对遗传和环境采取双重标准?是否应该让遗传决定论的偏见继续左右 我们的决策? 随着遗传技术的发展,对这些问题的解答越来越迫切。伦理问题与科学问 题不同,难以有明确的答案。但是科学技术的进展在提出新的伦理问题的同时, 却也有助于我们了解某些伦理问题的实质和寻找答案。在现在我们基本上还处 于提出问题的阶段,不要贸然下结论,更不要迫不及待地关上某扇科学研究的 大门。 2002.3.10. ◇◇新语丝(www.xys.org)(xys1.dyndns.org)(groups.yahoo.com/group/x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