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888.dyndns.org)◇◇ 如此自作多情的“朋友” ·方舟子· 变戏法的时时拱手道:“……出家靠朋友!”有几分就是对着明白戏法的底 细者而发的,为的是要他不来戳穿西洋镜。 “朋友,以义合者也”,但我们向来常常不作如此解。 ——鲁迅《花边文学·朋友》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博士”田松在北京大学科学传播中心的网站发表 了一篇题为《听得吠声一片 翻出陈谷一石》的文章,是对我《一出“反科学文 化人”的样板戏》一文的答复。因为他声称我上次把他的文章附在文后侵犯了 他的版权,并宣布保留追究我或新语丝法律责任的权利,我就不再把他这篇长达 七、八千字的垃圾附在后面,感兴趣者自己看去(至于北大这个网站是否登我的 这篇文章,非我所能做主。比如上次该网站登了颜青山反驳我的文章,却不登我 寄去的对颜青山的驳斥,好像我被颜青山驳倒了似的,很不地道。不过也无所谓, 反正历史不是某个网站写的)。田松甚至否认曾经向新语丝投过稿,指责我说 “收到过他几次来稿”是说谎,那么我也将把新语丝电子文库中所有他的文章一 概删除,因为这些文章有的是他自己投来,有的是从报纸上转载,难以分辨。我 们尊重作者意愿。有两个例外:一、上次的附文不删,按其版权标准,他“点评” 我的全文,就是先侵犯了我的版权,要打官司尽管打。对于在任何场合发表的攻 击我的言论,我有权利以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加以反击,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说你 没有在新语丝网站攻击我,我就不能在新语丝网站反击你。二、《新语丝》月刊 登的不删,那些都是他本人投来,因为众所周知,《新语丝》月刊只登未在其他 任何地方登过的稿件,作者本人不投,我们无从获得。田松文中提到他在1999年 初第一次给我写信是因为我从《中华读书报》转载的一篇文章中有错别字,却隐 瞒不提在那封信中他还附带投给新语丝一篇新作《绝对正确》,后来登在《新语 丝》月刊1999年2月号。在2000年5月,他在收到新语丝发稿费通知后,又向我投 了一篇吹捧吴国盛的文章《舞起堂·吉诃德的长矛──读吴国盛〈现代化之忧思〉》, 我虽然很反感此文,但还是公事公办转给新语丝编辑部,责任编辑大概误以为我 推荐此文,将它登在《新语丝》月刊2000年7月号。当时有人给我写信质问《新 语丝》怎么也去登这种无聊文章,难道我不知道吴国盛是什么货色?我当即写了 一篇驳斥吴国盛的文章《科学无禁区》,登在下一期《新语丝》月刊上,算是平 衡了一下。 田松上次那篇《蜀犬吠日,为叫而叫》好歹还谈了点“科学”问题,这一篇 《听得吠声一片 翻出陈谷一石》则纯粹是关于他和我的关系,里面也充斥了否 认“收到过他几次来稿”诸如此类的谎言。但既然世上没有“方舟子研究”或 “田松研究”这种学问,大概没有多少读者会对“方舟子和田松的历史关系”的 细节感兴趣,这种垃圾,更不值得浪费时间去清理。不过有一点,需要多说几句, 免得有人依样画葫芦也要拉我当他的“朋友”。方某人从来不怕多几个敌人,却 很厌烦突然冒出几个自作多情的“朋友”,特别是那种想用公开宣布“绝交”方 式羞辱我的“朋友”。 田松博士在文中称:“自然,我们开始了邮件来往,起初互称先生,后来互 相称兄。涉及的事情虽然不多,还不算单调。” 我收到国内读者、作者的来信,或者称我“方先生”,或者称我“方兄”, 我也就依照国内习惯,回函时也以“某先生”、“某兄”称之,这不过是礼貌而 已,称“兄”并非就把你当兄弟,正如称“先生”不一定就把你当老师。对田松 也是两种称呼都有,混杂而用,并无时间顺序,例如2000年2月12日的信称“田兄”, 5月6日的两封信则称“田先生”,5月21日、31日的信又称“田兄”,此后的信 则都无称呼,哪来的“起先称先生,后来互相称兄”?所有这些信,全都是三言 两语,而且都与单调“公事”有关,没有一封是私函。我的电子信箱中,与田松 的全部个人通信记录如下(不包括同时寄给其他人的。2000年以前的通信记录我 没有保留): 2000年2月12日,告知来稿收悉,询问是否曾经在别处登过。因为田松在来稿 时说他在建议北大、清华应该请我回去当教授,我就顺便说了一句北大也有人提 出让我去讲学的事,并对“难得国内有一批志同道合的人致力于科学理性在中国 的传播”感到欣慰(田松在文中把它读成了我为他感到欣慰,也还是太自作多情 的缘故)。 2000年5月6日,邮寄稿费通知。 2000年5月6日,感谢其新的来稿,并向他解释稿费问题。 2000年5月21日到6月4日,这中间有5封信,都是为了《方舟在线》座谈会的 事。出版社要我请一些人参加该座谈会,田松既然多次给新语丝投稿,我问他是 否愿意去,很正常。 2001年1月28日、29日两封信,邮寄稿费通知和答复稿费问题。 2001年4月29日,答复稿费问题。 2001年10月28日,他来函问花粉保健品是否有效,我此时已很讨厌此人,只 回了一句话:“花粉没有营养作用,而且可能引起过敏。” 此后我再也没有回过他的信,包括2001年11月27日他指责我批恐怖主义是站 在美国立场的一封信。 两年时间,只公事公办通了十余封电子信件,不是为了稿费就是为了开会, 有这样的“私交”乎?田松为了证明我说从未和他通过私函是说谎,公布了我给 他的三封“私函”做为证据,一封是我上面列举的答复其来稿的第一封;一封是 我在2000年回国时将顺便去北京参加国际科普论坛的招呼,这是同时寄给多位我 估计也会去开会的北京科普界、新闻界人士的;一封是关于《方舟在线》即将出 版和开座谈会的。田松问我看了这三封“私函”会不会脸红,我的脸皮虽然还不 像有人厚如城墙的地步,也还不至于薄到会为三封三言两语、中规中距、公事公 办的函件脸红。如果这也叫“私函”,这也算私交,方某人的朋友真的是要遍天 下了。我倒是非常地庆幸,的确与此人没有任何私下交往,没有在函件中说过任 何不适合公开的话,否则被他一面连声自责公布“私函”的做法很“不好”,一 面又把私函抖出来亮相,还要恬不知耻地“希望我的朋友们以此为诫!”,我的 脸倒是要真的红了。如果我交了朋友,就不会有“彼此将脸皮撕成了拖布条”的 那一天,当然也不存在“否认我们今天是朋友这个事实”的可能。我自信看人的 眼光还是有的,什么人可交,什么人不可交,不难分辨。所以虽然此人早在1999 年初就与我通信并留下电话号码,算是“北京知识界人士”中最早的一位,我此 后四次去北京,却从未和他有任何联系,连问候电话都懒得打。当然我对此人的 恶感是逐渐加深的,2000年5月读了他吹捧吴国盛的文章,就很反感;2001年9月 -11月收到他为911恐怖主义事件辩护的文章,由反感变恶感;2001年12月26日 他为了替刘兵、柯志阳遮丑跳出来与我公开“绝交”,那副泼皮无赖嘴脸就更让 人恶心了。这一次,不过是再公开表演了一遍而已。这种自作多情的泼皮无赖, 也配来当我的朋友? 2002.7.2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888.dyndn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