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自由主义者”与“通信自由” ·方舟子· 王怡敢于违背科学常识编造“王怡2岁记事”的异事,欣欣然登基当上了 “网络意见领袖”,自然是因为身边已有了一批“为王前驱”的元勋,那么 张远山打破王怡自我神话的长文发表后,在王怡势力范围所及受到讨伐,本 是在意料中的事。在硝烟弥漫之中,甚至连一些看客也忍不住跳下来加入战 团。比如有一位曾经说我批朱苏力是“过犹不及”,奉劝我以后应该只当编 辑不要自己写文章的德育师爷,这回又在那里做高人状,洋洋自得地评点 “二桃杀三士:王怡张远山方舟子之争”,好像我和张远山之间也在争桃子 演一出三国演义似的,如此活用成语,可与王领袖之“努力诠释‘智子疑邻’” 相媲美。 对这等小喽罗,顺手打一巴掌可也,更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号称要“争夺 青年”的“中国自由主义者”们在此事件中的表演。中国自由主义者俨然成 了一大江湖帮派,江湖上有传言称,该帮大老临终托孤指定王怡为接班人, 现在接班人有难,弟兄们自然不能不或明或暗来助拳。暗的且不管他,只看 看明的。其中有一位杨支柱,以前曾经造谣说我落井下石跟在中国政府后面 批发楞功没有良心,有人提醒他我批发楞功在中国政府之前,他仍然一口咬 定我是暴行的帮凶。现在杨良心又跳出来,如此大义凛然地指责张远山没有 良知: “明珠暗投,自取其辱,王怡当吸取教训。王怡对于捕风捉影、无限上 纲的人身攻击,有必要答复吗?脱离对公开发表的文本的分析,曝出相互信 任时的私人通信作为攻击的炮弹,这已经越出道德底线了,甚至触犯了法律 关于保护公民通信秘密的规定,当然更谈不上作为一个学者应有的良知了。” 我翻了翻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和法律解释,所谓通信秘密是指公民在通信 活动中涉及的所有内容都是其个人秘密,未经收件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 都不能私自拆阅或者偷看,他人也不能强迫通信人公开通信内容。这都是针 对发信人和收信人之外的第三者所做的规定,有哪一条法律是禁止收信人公 布通信内容的?杨良心是北大法学院的毕业生,对中国法律的理解可真够莫 测、奔放的,颇有朱苏力院长的风范,这种人不当法学教授、大法官、大律 师,而窝在一所学校当图书馆管理员,那才真正是“明珠暗投”。 如果通信双方事先签有不得泄露通信内容的协议,而被一方泄露,可说 是违反了合同法。如果收信人未经许可原文发表发信人的长篇大论,也许可 说是侵犯了发信人的版权。但是这些都和侵犯通信自由没有关系。没有哪一 条法律禁止收信人转述他所收到的信件的内容和做适当的摘录。收信人如果 不经发信人允许而公布私信的内容,最多只能说收信人没有对得起发信人的 信任,不尊重发信人。张远山既然是在对发信人进行“人身攻击”,当然没 有必要再去尊重发信人了。 总之,在像王领袖、杨良心这样的中国自由主义者黄袍加身、为小民重 新界定通信自由之前,我们只能认为公布论敌的来函既不犯法也不违反道德。 但是的确有一种利用私人通信做文章的手法是极为下作、卑劣的,那就是 恶意歪曲信件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如实公布信件的内容,反而成为必要。 现在就恰好有一个涉及到我的例子。在同一个地方,陆秉文(网名Sieg、Shiva、 七格)评论说: “张远山先生哦,我们也是见过一面的,我对你还有你朋友的印象一直 很好的,虽然没有再见面,但我觉得你们真的很不容易的。可是呢,我觉得 王怡也挺不容易的,因为他是要靠写字为生,一天到晚写字,难免要出差错, 智子疑邻这个差错是蛮搞笑的,但由此哗啦哗啦就说他狂妄什么的,那就比 较古怪了。至于方舟子,不幸我和他也有过一些书信交往,清楚他人是位不 肯认错的人,那么面对一个不肯认错的人,王怡那么说,我觉得意气用事更 多些,……我想在概率上当然我也存在看错一个人什么的事情,但我想只要 他对整个中国的公共空间是能起到些作用的,那就行了呗,做人和做事有时 是不能一概而相量的。最后,我觉得你们今天这样子水火真的挺损失,本来 知识分子就是没有什么权力以及金钱,在面对国家机器优雅而野蛮的齿轮系 统和擒纵结构前,偏生我们自己先提前拆了个乱七八糟。” 我对中国自由主义帮派的组成人员其实并不十分清楚,这个陆秉文不知 是否入了帮,从最后一句话看,大概也算是个自由主义者吧。他说的不幸和 我有过一些书信交往从而知道我是个不肯认错的人,又是怎么回事呢?事情 是这样的:在2002年年底,上海科技出版社出了我一本生物学科普小册子 《长生的幻灭——人类衰老之谜》,该书责任编辑不知发什么神经,约陆秉 文写了一篇批评性的书评。打算刊登这篇书评的报纸编辑将文章转给我过目, 我发现陆连我的书都没看明白,把主旨都搞反了,就在那里信口开河,便回 了一封信,指出其错误之处,建议不要刊登这种贻笑大方的文章。报纸编辑 将我的信转给陆秉文,这位华东理工大学食品工程专业毕业、毕业后一直从 事贸易和IT业的人却自以为比我更懂得分子生物学和进化论,不承认自己犯 了错误,来信跟我辩论,一来一往,最后玩起“对知识难以判断正误”的相 对主义把戏,把我惹火了,在同时附送编辑的信中说了这么段狠话: “书评应该是读者读了以后自觉有感而发的,而不是硬塞的。方某的书 有过许多书评,有认识的人写的,有不认识的人写的,但是没有一篇是塞出 来的。没有必要硬找人无话找话地写评论。那是对我的著作的侮辱。更不要 去找这种把无知当幽默、连起码的阅读能力都没有、既愚蠢又固执的人写书 评。老实说,让这种人写书评,是对我的著作和对读者智力的双重侮辱。人 愚蠢不可怕,固执也不可怕,既愚蠢又固执,不可理喻,则最好敬而远之, 让他自得其乐。我花了那么多时间来开导这种妄人,真是吃饱了撑的。” 报纸编辑根据我的改正,对该书评做了删改,删去了一些明显的硬伤, 仍然将其发表(这篇即使经过了修改,仍然非常弱智的书评题为《生命,一 笔终究要还的借贷》,署名“湿婆”,登在《中华读书报》2002年12月30日)。 可见此事是陆秉文文章有错被我指正,他死不认错,报纸编辑只好替他改错。 而现在,两年不到,在他的口中,竟然成了是我死不认错了。如果我没有保 留下当时的来往信件,或者,如果中国自由主义者要保护陆秉文的“通信自 由”禁止我公布当时的来往信件,我岂不是要任其诬陷? 求真是知识分子的天职,像王领袖、杨良心这种死不认错的人,不管头 上戴着什么样的富丽堂皇的冠冕,“公共知识分子”也好,“自由主义者” 也好,前面都应该再加一个“伪”字。至于像陆秉文这种不仅自己死不认错 反而栽赃诬陷对方死不认错的人,更等而下之。那些试图把这场争论丑化为 “文人相轻”、“个人恩怨”、“二桃杀三士”的人不是弱智便是短视。我 们无非是想给领袖们一统江湖的伟大事业捣捣乱,同时也提醒一下正被领袖 们争夺着的青年:见微知著,当心“伪士”! (XYS2004092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