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人,有别于道具   ——浅议新闻传播中对工作对象的尊重与关怀   王天定   朱学勤先生前不久发表过一篇随笔,谈了他参与凤凰卫视的《鲁豫有约》栏 目的一段经历,朱学勤先生说:   “凤凰卫视《鲁豫有约》邀约三人谈‘1977 年的高考’,……人家是商业 操作,租一个北京远郊废旧仓库,录制节目紧锣密鼓,摄影机一刻不停地转,宁 可人等机,不可机等人,方能压低成本,放大利润。那一天是摄氏39度,三人在 京郊仓库一侧室干坐热等,……这一等就是3小时,到最后半小时,只见主持人 倩影一闪,从我们门前经过,却也不进来。我十分诧异地问:“主持人不与我们 过一下?至少应该商议一下大致内容与起承转合吧?”编导略显迟疑,然后回答: “这是我们主持人的风格,拍摄之前不能与访谈者见面,以便保持上镜后的新鲜 感。”原来如此,我们这些人是需要“保鲜”的?”[1]   朱学勤先生这里委婉地批评了电视台对参与节目的嘉宾和观众的不尊重。电 视节目的制作,需要很多道具、布景,但最重要的工作对象则是人,比如观众, 比如嘉宾,对于电视节目的制作,这两者都不可缺少。但是,人有别于道具,人 是有血有肉的。但电视台在节目制作中,出于种种考虑,往往会淡忘了人与道具 的区别。在39度的高温中闲置,对一些道具无妨,对人而言,往轻处说是不尊重, 说严重点就是伤害。   嘉宾提出在节目开始前与主持做一沟通,这是非常正当的要求。伦理学有一 个基本原则叫“知情同意”。它强调所谓同意,是指某人对某事自愿表示出一致 的意思,也就是表示愿意做某事,但要使同意有意义,前提必须是某人对某事知 情,也就是让他充分了解即将发生的事件的准确信息并了解其后果。谈话节目制 作中贯彻知情同意原则,就是要向所有愿意参加节目的嘉宾讲清楚本节目的宗旨、 风格;也要向嘉宾讲清楚本次节目的一些具体安排;也要向这些嘉宾讲清楚电视 的影响力,让嘉宾知道这次节目播出后可能会产生的一些后果,等等。应该说, 这是节目组和主持人对嘉宾最基本的尊重。但主持人竟以保持上镜的新鲜感为由 拒绝,在主持人心目中,对所谓“新鲜感”的关注显然超过了对嘉宾心理感受的 关注。   当然与港台一些娱乐节目主持人对嘉宾的恶搞相比,朱先生批评的这些情况 可能并不算太过分,但是,凤凰卫视应该说是一个专业水准比较高的电视台,人 们对它的节目当然有更高的期待与要求。而我们如果按照更高的标准来衡量,凤 凰卫视许多节目的专业水准都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其中还值得讨论的,是该台 《一虎一席谈》中的一些节目。   2006年底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做了几期关于打击伪科学问题的辩论节 目,这几期节目,现场双方辩论十分激烈,有一场节目最后竟险些导致激动的双 方发生肢体冲突。面对这种现象,节目主持人胡一虎和各方嘉宾各有说辞,意见 分歧。胡一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批评辩论双方风度不够,他特别强调“我觉得 在每一场的辩论中,重要的不是你的口才多好,而是你表现了什么样。”[2]   我们认为,参与辩论双方的风度固然是差了一些,但是,那期节目差点引发 双方肢体冲突,更重要的原因,是节目制作过程中一些不恰当做法引发的。这期 节目制作过程及胡一虎现场主持都存在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据参与辩论的一方当事人司马南和方舟子讲,节目组事先没有向他们讲参与 辩论的另一方是什么人。胡一虎后来在接受采访《青年周末》采访时这样解释:   “我揣测,我们的制作团队有时候不见得会把所有嘉宾告诉对方,可能是担 心这么一种情况:当你把所有嘉宾告诉有些人之后,他会不愿意。他可能觉得对 方口才比他还好,而他想要赢过对方,就挑自己喜欢的人。我们对此当然不赞 成。”   针对胡一虎的解释,方舟子后来的网上做了这样的回应:   “参加辩论前,想要事先知道对手是谁,再决定是否参加,要参加也可以有 个准备,这是很正当的要求……我参加任何电视讨论、辩论节目,都要事先知道 嘉宾中都有些什么人,再决定是否要去,因为我不愿和某些人同台。……我的确 两次拒绝过一虎一席谈选定的对手,但是原因并不是胡一虎说的怕对方口才比我 好。我从来不怕和口才好的人辩论,但是我不愿意和骗子辩论,对骗子,不是辩 论的问题,而是揭露的问题。”   双方争论的具体人和事,我们姑且不管,但方舟子关于“参加辩论前,想要 事先知道对手是谁,再决定是否参加,要参加也可以有个准备” 的观点,笔者 认为是正当的,这正是我们前面提出的知情同意原则的体现。事先故意不向有关 嘉宾透露辩论对方的身份,这从根本上有违知情同意原则,是对嘉宾的不尊重。 究其原因,胡一虎团队的考虑恐怕与《鲁豫有约》强调的保持上镜后的新鲜感异 曲同工。对于这种辩论节目来说,这样一来,无非是可以把整个节目搞得对抗性 更强一点,场面更激烈一点,从电视台角度看,这样观赏性更强一些,节目收视 率会更高一些。   但是,这种有意通过事先向嘉宾隐瞒一些事情而增强节目对抗性的作法,不 但有违专业伦理,而且可能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西方国家电视发展已经证明了 这一点。西方国家一些商业电视台形成的一批垃圾脱口秀节目,他们刻意在节目 中设置悬念,甚至制造对抗。因此,场面混乱成为一些电视谈话节目的特色。为 了形成对抗,节目中常见的情形是主持人与嘉宾之间,嘉宾与嘉宾之间常常会激 烈地相互攻击,甚至现大打出手,嘉宾之间互拽头发、椅子横飞是这些节目里的 家常便饭。主持人为了让受众有所期待,事实上鼓励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情况, 因此,一旦直播指示灯亮起,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节目一味追求悬念、追求对抗、追求不可预期事件的效应,有时候就会导致 一些恶性事件的发生。1995年3月当时的一期“杰妮-琼斯脱口秀”主题是暗恋和 想入非非,制作人欺骗了26岁的男青年乔纳森-施密斯,说他的一个暗中的倾慕 者会参与现场节目。他本以为倾慕者会是邻里中的一位女士,但当施密斯来到录 播现场时才发现这个叫斯科特-阿莫杜尔的“暗恋者”居然是一个32岁的男同性 恋,而且非常直白地、相当猥亵地对着镜头大谈自己对施密斯的性幻想。施密斯 深感自己被人利用而怒不可遏,三天后他买了一支霰弹枪来到阿莫杜尔的活动房, 照他身上打了两枪。经过繁琐反复的审判,施密斯被判二级谋杀罪名成立,要服 25—50年的徒刑,而被害者的家人向“珍妮-琼斯脱口秀”提出了标的5000万美 元赔偿金的起诉,最终该节目被判以2500万美元的赔偿。[3]   这种做法,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强烈批评,舆论呼吁主持人除了应该尊重嘉 宾的知情权外,还应该考虑嘉宾自身关于这个事件的心理承受能力,在他们节目 中经历了一番强烈的情感震荡或对抗后,给他们提供一些抚慰和关照。迫于舆论 的压力,在《杰妮·琼斯》节目事件后,美国许多谈话节目的制片人和主持人开 始重视这一问题。如美国当红脱口秀节目主持人莉基·蕾克的节目,事后都会为 那些需要与人谈谈的嘉宾提供一位心理医生,以便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4]   垃圾脱口秀节目一味追求悬念、追求对抗、追求不可预期事件的做法,从根 本上讲,就是漠视人与其他道具的区别,把人完全视为他们拉升收视率的工具, 无视人的情感需求与心理承受能力。我们今天强调媒体专业精神与人文关怀,就 必须反对这种做法,把人文关怀贯穿于我们新闻传播的每一个环节。   我们还要强调的是,不尊重工作对象,把工作对象视同道具,在新闻传播中 具有相当的普遍性,这种作法,并不仅仅在电视节目制作中存在。   某报记者在《把记者的社会责任变为新闻社会活动》[5]一文中,详细介绍 了他们策划一起活动的过程。这几位记者通过报纸上知道废旧电池对环境可能造 成严重污染后,决定策划一场关于回收废旧电池的活动。他们的做法是,在当地 找到一位农忙之余做电池批零生意的农村妇女田桂荣,把这名本来对废电池回收 一无所知的农村妇女包装成后来的“废旧电池回收首倡者”、“民间环保大使”。 他们的具体作法是:   “在具体实施中,我们一是帮助田桂荣拟订了近30 条标语口号,如‘废旧 电池无害处理,环保点滴从我做起加入环保行动回收废旧电池’、‘以旧换新拯 救地球’等内容。二是我们用绿条幅制作了1000面三角旗,写上回收废旧电池的 地址以及电话,制作了200只透明的废旧电池回收箱和铁皮桶,发放给来商店批 发电池的客户,印制了20000张倡议书,到市内各大中小学校发放,三是当一切 准备就绪之后,我们首先在《新乡日报》上以田桂荣个人名义刊登了题为《不要 再糟蹋地球了》的倡议书。又请来新乡市电视台、新乡市有线电视台、新乡广播 电台、新乡教育电视台等市内新闻单位对田桂荣进行采访报道……”   如果把后来记者们关于田桂荣的报道和上述活动策划者关于这一媒介事件策 划内幕的讲述对照一下,就不难发现这位农村妇女田桂荣的形象差别很大。   从许多记者的报道中,这位农村妇女是自己看到报纸上有关废旧电池污染环 境的报道后,“怀着一腔环保热情,不计利害”自发地从事废旧电池回收业务。   但从活动策划者关于策划内幕的介绍中我们看到的是,这位叫田桂荣的农妇 在这场活动中,自始至终是一个被动的角色,从制作标语和回收装置再到发宣言, 都是记者们在背后操作,田桂荣无异于报社发起社会活动的一件普通道具而已。   这种作法,且不说自己制造自己报道,媒介又如何去保证报道的客观性?更 重要是,这种作法,隐含着报社把别人作为手段之嫌,这事实是上对这位农村妇 女最大的不尊重。尽管通过这一系列的策划运作,田桂荣由一个普通农村妇女变 成了著名环保人士,客观上也推动了电池回收,有利于我国环保事业。但是,我 们不能因为事件后来取得的良好的客观效果就反过来肯定这次策划过程中的不妥 之处。因为人类有意识的行为往往会产生许多无意识的后果,如果这位农村女士 按记者的策划回收废旧电池过程中一旦出现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这其中的 责任又由谁来承担呢?   (作者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注释:   [1]朱学勤《我的影视遭际》,南方周末2006年11月16日   [2]引自《废除伪科学辩论险成武斗场 主持人称各打50大板》,见2007年01 月04日《北京青年报·青年周末》   [3]李宏宇《脱口秀的"红灯区"--美国谈话节目的尴尬事》引自2001年12月7 日《南方周末》   [4]参阅(美)吉妮·格拉汉姆·斯克特著、苗棣译《脱口秀:广播电视谈 话节目的威力与影响》新华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   [5]白有镇 贾红《把记者的社会责任变为新闻社会活动》《新闻与写作》者 2001年第2期 (XYS2007042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