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寻正能不能过“费厄泼赖”这一关?   作者:微吟无板   关于杨佳案的分歧,是一回事。关于《公开信》的分歧,又是另一回事。导 致双方反目是因为后一回事。   而后一回事中争执的关键,是《公开信》是否非法。《公开信》是否公义, 从来就不是争论点。进一步明确说,《公开信》是否非法,既是关键的,也是唯 一的一个争论点。   寻正在杨佳案争论中引入《公开信》的争论后,在方舟子的强烈反应之下, 声称对方误会,强调自己支持《公开信》。这是什么方法?俗语谓之“抹稀泥”。 目的是为了表白和修复和方舟子的关系(这有寻正自己大量文字为证)。看清楚 了这个目的,就明白他为什么如此夸张地讨伐其他人的“奸恶”–是为了转移视 线,给方舟子、尤其是给自己的面子找一个“台阶”,以修复关系。   抹稀泥,也必定得有一个表达逻辑。这个表达逻辑就是反复强调支持《公开 信》,但刻意模糊他所支持的是其“公义性”,而回避对《公开信》合法性的澄 清。就是这样一个诡辩逻辑。用这个逻辑,寻正装作双方其实没有分歧,方舟子 是误解他或断章取义,旁人的质疑则是挑拨离间、奸佞行径。   显然方舟子根本不吃这一套,于是寻正只有继续搅浑水,把争论范围越搞越 大。   寻正的智力水平显然足以使他懂得这是诡辩,但他坚持这个诡辩。这只能解 释为他知道沿着《公开信》合法性进行讨论他会输掉,但是他这个人又坚决输不 起。这个“坚决输不起”也是有证据的。证据就是当我建议他作四点声明时候, 他的反应。我所建议的四点声明如下:   第一,我了解我的“《公开信》违法”这个举证尚不完全,有待详证。   第二,我保证对这个举证完成证明。   第三,虽然我相信我能够完成这个证明,但从逻辑自恰角度我要说明,如果 我通过继续研究,发现自己不能自圆其说,我会宣布这个举证无效,并收回 “《公开信》违法”的看法,并鉴于《公开信》的社会影响和我所支持它的公义 性,我会对我所造成的任何实际和潜在的损害认真弥补。   第四,无论我最终是否认为《公开信》违法,我关于杨佳案的主张仍然是独 自成说的。一个论据不支持论点,只说明这部分论证失败,需要重新论证,不自 动等于论点失败。   这样一个声明公道不公道,是一目了然的。寻正却又一次没有时间了:“现 在没时间教你,要有点耐心。”   以寻正的智力,需要多少时间对我的提议做一个简单判断?   寻正似乎是过不了“费厄泼赖”这一关了。 (XYS20081130)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