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再谈我对纪龙天《中国文化,你往何处去》一文的几点看法   少数派   版权是近代文明的产物,也是西方文明的核心之一。有的抄袭行为一目了然, 是很明显的,但是也有不少似是而非的情况,即便是专家也多仁者见仁,智者见 智。普通人提出质疑、指责也是正常的,究竟是不是,可以讨论,可以解释,可 以论证。假的真不了,真的永远真。在处理这个问题上,逞凶斗狠、破口大骂完 全是一种中国特色的黑社会无赖手法,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像这样在网络上不用于商业用途对某一作品的模仿本无可厚非,但是,要对 模仿的作品应该有一个起码的说明,尤其是对于大家不太熟悉的作品(床前明月 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鞋两双。这样的恶搞就不必了)。否则,模 仿作品容易给模仿着带来额外的收益,譬如:我初见纪龙天的那篇文章感到眼前 一亮。其实,如果事先知道李敖的文章,这个“一亮”要打不少折扣的。从这个 角度来说,模仿文章并有意掩盖原创文章的行为从中得到了额外的好处了。事实 上,纪龙天在争论文章中丝毫没有说明李敖的文章,事后被人指出,也一再否定 模仿了李敖的文章,其实,这个是再明显不过的事实。   至于纪龙天在“关于《中国文化》一文最后的几点说明”一文中,纪文、李 文、胡文的三文“暗合”对照,太过于牵强,这跟他一向为自己辩护的“都是讲 全盘西化”的大而化之的手法是一样的,是一种掩耳盗铃的行为。纪先生能不能 举出像您那样的“暗合”的两篇文章,而后来的作者坚定不移的认定“两篇文章 的实质性内容根本就八竿子打不着”,轻描淡写的“我只是在借用这种文章结构 来承载我的文章内容而已。”有这样的先例吗?对了,还真有,郭敬明就是一个。 (XYS2007041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