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欺人之谈 “海外作者尤其违法”论 --与上海文艺出版社郏宗培副社长商榷 赵毅衡 据《中国图书商报》记者莱茵6月23日报道:上海文艺出版社突然向上海市黄浦 区法院控告作家虹影,说虹影把两年前在该社出版的《十八劫》,“增字改题”, 在四川文艺出版社另行出版《饥饿的女儿》,系违反合同的重复出版。该记者特 地采访了上海文艺出版社。下面照抄该社副社长郏宗培原话: “一段时间以来,出现了一种现象,就是一部分作家,尤其是旅居海外的作家, 并不是没有法律意识,比如他们在所在国就非常遵纪守法,但回国后,一些人往 往以为国内法制不够健全,有空子可钻,只顾了自己的利益,却不顾法律的严肃 性和有效性,一稿多投的事情时有发生”。 这么说,把虹影告到法院,是杀鸡儆猴,而这些猴特指海外作家,因为“钻国 内法制空子”,一稿多投或重复出版的,尤其是海外作家。 除了虹影,郏宗培先生没有举出别的海外作家的名字。我作为当代中国文学,包 括了海外文学的研究者,却觉得此种言论,完全缺乏根据,十足表现了上海文艺 出版社对海外作家的歧视态度。 重复出版,在国内已经是延续二十年的现象。有的长篇小说,甚至学术著作, 因为受欢迎,有市场需要,出版多次。的确也有海外作家重复出版,但绝对不是 “尤其”。我可以在此与郏宗培先生打个赌:郏宗培能举出一个海外作家重复出 版的例子,我就能举出一百个国内作家的例子。 而且,我知道郏宗培指的海外作家是谁,我可以说,此位作家的作品虽然很受欢 迎,也没有在国内重出三遍,而国内作家,我可以举出重出十遍的例子。至于虹 影的书,不是她增字,而是是上海文艺社删节过重,她恢复原题原文。上海文艺 社抓来示众的例子,甚至不能算重复出版。 郏宗培不愿点名,是出于策略,虽然他横扫海外作家,却把直接打击面缩小到虹 影一个人;我也不愿意点名,因为我认为此种局面,不能怪作家,无论海内海外。 重复出版的原因,是由于有效发行网未能建立,无法满足读者的需要。没有一个 出版社会重复出版读者已经能买到的书。就拿上海文艺社出的《十八劫》来说, 据该社说,两年来只销出三千册,库压二千。而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据说是同 一本书,两个月就销行数万册,还不算盗版抢占的市场。我认为上海文艺社如此 处理这本书,既对不起作者,也对不起读者。 为什么上海文艺出版社要拿海外作家开刀?是因为怯懦:海外作家国内联系少, 拿国内作家杀鸡儆猴,容易得罪了大人物。用该社编辑部主任魏心宏的话来说, 拿虹影打官司,是“柿子捡软的挑”。而且,说上面那段话,发表出来,可以挑 动国内作者读者“同仇敌忾”,至少让他们觉得事不干己。 上海文艺社可能觉得,这种“政治手腕”,玩得再露骨一些,也是安全的。该社 今年四月出版的《中国留学生文学大系》一书六卷,收了上百作者,却完全没有 做事先取得海外作家同意书,没有尊重出版法中最起码的条例。同一位郏宗培先 生,在“欧美卷”编后记最后一段写道:“因入选作品面广,跨越年代大,故未 能与有些作者及后代取得联系,在此谨表歉意。恳请这些作者或权益继承者与出 版社会联系,以例按《著作权法》及时寄送样书及稿酬。” 这种做法,的确是国内出版界常见的事,不能怪郏宗培。但是,临时的权变,并 不符合法律。一边说是要维护法律,借故开刀,一边“钻空子”,自己不守法。 看来郏宗培先生准备上一个法庭,以法律压行规,上另一个法庭,一行规亚法律。 天下哪有如此沾尽便宜的好事? 我向一批海外作家打听了:没有人预先写过《大系》的同意书。《大系》出版已 三个月,许多人完全没有听说过此事,如何知道被“恳请”?自从我向法院控告 了上海文艺出版社知法犯法,侵犯作者版权,最近有几位海外作家收到了上海文 艺出版社赶寄的样书与酬金。看来上海文艺社,毕竟也知道理亏。 我想,善于“只顾自己利益”的海外作家,没有理由不收酬金,这酬金来的不容 易。但是我可以告诉上海文艺出版社,这种方法,不能解决六卷《大系》出版的 非法性。 于是我们面对一个尴尬的问题:究竟应当杀哪只鸡,来儆哪些猴?究竟“尤其” 不顾法律严肃性的,是上海文艺出版社,还是海外作家? “海外作家尤其违法”,是十足的欺人之谈。欺骗人,是以为可以煽起国内作家 读者的“排外心理”;欺负人,是认为海外作家容易打整,一棍子痛快扫荡,也 不会听到喊疼声。上海文艺出版社炮制如此奇谈,把国内海外作家全部欺了。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