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摘自“新语丝·读书论坛”http://www.xys.org/cgi-bin/mainpage.pl 新语丝海外站点被中国方面屏蔽,国内网友可从新语丝国内版“新到资料” 的链接进入) 可悲可叹可笑的侵权--致榕树下 小越 友凌久和我说,他的一篇文章被收录在陈村主编首届网络原创文学奖之网络之星丛书之散文 卷《蚊子的遗书》中,这篇文章于多年前发表在当时的榕树下文学网站。 凌久曾在几月前收到来自榕树下编辑部的信件,希望得到他的授权以便在传统媒体发表。 友是一个固执的人,喜好网络的他没有对此事确权,但就该来自榕树下的信件作了回复,希 望能更多的了解一下具体是什么事情。 此信一发石沉大海,月余后,该文被收录进《蚊子的遗书》。 很多日没去榕树下bbs,一日进去一看,多了一个栏目叫网络版权,随手点击进入,遂发生 以下让人深思的故事,全文如实记载。 --------------------------- nirvara 于 00-7-13 16:41:49 加贴在 网络版权: 网络文学也有版权“榕树下”状告出版社 2000/07/13 09:11 摘自:人民日报 (这条新闻已经被阅读了27次) 本报讯“榕树下”网站将状告中国社会出版社,昨日记者从“榕树下”网站创始人朱威廉处 证实了这个消息。据悉,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网络人生系列丛书”侵权了“榕树下”中 的16篇作品。 “网络人生系列丛书”全套6本书侵权了“榕树下”的16篇作品,其中包括“榕树下”进行 书面授权的作品9篇,受侵权的作者包括网站的运营总监、主管和兼职编辑,同时还包括在 “榕树下”发表的其它7篇作品。 朱威廉向记者表示,“榕树下”曾对广大作者允诺“只要到了‘榕树下’,你的合法权益就 会得到保障”,如果对此事熟视无睹,将愧对网友们对我们的信赖。因此,他们将拿起法律 武器。 据悉,“榕树下”已委托上海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陶鑫良、中国高 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张平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对中国社会出版社提出诉讼。 对于“榕树下”将索赔的数额问题,朱威廉解释道,“榕树下”状告社会出版社的确得不偿 失,因为他们得到的最终赔偿只有1元钱。“因为我们的诉讼标的是10001元,这部分钱除了 比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作者一定的赔偿外,自己只留下1元钱,若有剩余我们将捐给知识产权 研究机构。”(钱鑫) -------结束------- 对于朱威廉所说“榕树下”曾对广大作者允诺“只要到了‘榕树下’,你 的合法权益就会得到保障”如果对此事熟视无睹,将愧对网友们对我们的信赖。因此,他们 将拿起法律武器。 我感到很好笑,也许这是中国人历来的“官话”,表面上冠冕堂皇罢了 ,想到了友凌久那篇莫名其妙的被收录文章,也就在此贴后留言问了一下。 ------------------------------ 看看陈村主编的榕树下丛书,难道就得到所有作者的许可了么? 【闹闹】 于 00-7-13 18:28:30 加贴在 网络版权: 以为发了em没有得到确认就可以得到授权了么? 这也是法律允许的么? ----------结束--------------- 我想这个发言并不是非常过火的发言,但随后的跟贴来自榕树,让人吃惊。 ------------------------------- 回复 【烟烟】 于 00-7-13 19:41:30 加贴在 网络版权: 认识那么多年了,除了你不能喝酒,别的我都觉得你很好,最近怎么了?你比我小,我得开 导开导你: 以后说话先得调查清楚,别闭着眼睛张口就来,有空的话来编辑部,我陪同你视察工作,我 们这里的授权书一沓一沓的,具体负责人是ava。 你总认识ava吧?不熟的话我总认识吧?以后打电话问问先。 还有,率性等等之类的东西能当饭吃么?我觉得不能,您还指望谁能?你? ---------结束--------------- 我想作为一个网站的工作人员,面对一个网友不算怎么出路的质询,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就是 先自省,虽然我和烟烟是朋友,但是在于公事场合下,这样的发言我只能理解为来自于榕树 ,他们认为我是在胡说,是张口闭口瞎来。 这样的回贴,我看了有些苦笑,没什么心思继续在这个bbs上说下去了,就此事我发送em直 接到了榕树下 ---------发送yanyan\ava\will\的信件------------ yanyan,ava,will: 最近怎么了?你比我小,我得开导开导你: 以后说话先得调查清楚,别闭着眼睛张口就来,有空的话来编辑部,我陪同你视察工作,我 们这里的 授权书一沓一沓的,具体负责人是ava。 你总认识ava吧?不熟的话我总认识吧?以后打电话问问先 ---在烟烟的跟贴中如上说----- 先不说谁是闭着眼睛说话的,说多了觉得伤感情,这没有必要,但是做事情的方式是要说的,陈 村主编的网络之星此丛书之蚊子的遗书一书中,你们那一沓一沓的授权书就作全了?答案肯定 不是,具体哪篇我也不想说了,也不愿意再到bbs上去说,免得被人说是闭着眼睛瞎来然后邀请 我来视察等无聊的话. 是非总有定论的,就看怎么操作了,既然是做事情,就要踏踏实实的作,不然为了一元钱亦或2 元钱的事情,谁都会去作的. 小越 --------------------------------------------- 收到yanyan回信 ----------yanyan的回复------------------------- 小越,别怪我翻脸,你到底想干什么?你的眼睛里还有没有兄弟了?   我记得我对你说过,我可以宽容地对待朋友们无心地犯错,哪怕结果多么恶劣,我都愿 意笑着一起吞咽。可是,我无法容忍背叛,任何蛛丝马迹都将会使得我恼怒。   我知道你因为去年颁奖那事情对榕树耿耿于怀至今,到处散播对榕树主观臆测,曾经也 试图说服我万万进不得榕树。这我不怪你,你的肚量使然。你可以象你以前说的那样“安静 地离开”,但是我知道你没有,你一直在关心榕树,甚至试图加入榕树,你是多么多变,不 牢靠。   当然,我也及其厌恶我们团队内部有人对外散播谣言,你能保证你的消息来源是真实可 信的么?得了吧您。   你就直说,除了你满腔正义感不可遏制地爆发之外,你小子想干嘛吧。               您有点生气兄弟 好孩子烟烟 ---------------------------------------------- 我实在不明白的就是我的信到底说错了什么?我是在作一件错误的事情? 难道这就是我发信后得到的所谓的尊重? 真的不明白。 --------我的再回复------------------------- 烟烟 和您说话比较累,就算我主观臆测吧,反正您总以为是主观臆测,我犯错了? 我又犯什么错了?触动了您那一棵神经? 您说话也不好,我到处散播?哈哈,这话我就不评说是不是主观臆测了吧.至于bbs上我都说了, 我会调查清楚,其实调查早就清楚,因为撰文的人本就是sunnet的朋友,至于我是不是又在作 您所说的策反工作,天知道吧我的肚量很小,没看我在新浪的nick么,叫小肚.既然你这样理解 我写的信,那我也没办法,本来只打算你们能给个答复,所谓的确认授权问题最简单的答复,不 是给我,是给那没授权的作者,我的朋友也是你的朋友,sunnet的朋友. 既然在这样的信件面前,你说我犯错误,你诉说根根于怀,那么所有都不谈. 行使最后的权利吧,你的,榕树的,我的,朋友的 我要作什么? 也许是满腔正义感不可抑制地要爆发吧,哈哈,多谢您这句话,还认可这是正义. 那么非正义的事情就显而易见了. ps:并没有作什么对不起某某的事情,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ps:所说的一切都是有根有据,既然你一直都把这看作是谣言,那我就让谣言 去面对最公正裁决吧.不是我,是事实. 不气不气,排除您现在是榕树的大编这个身份,您还是我最好的兄弟,这个是我主观情绪,我对 丫榕树没好感,但这不是我说话的理由,也不是所谓的胡说话的理由. 好了,不多说了,伤不伤感情是肚量,就看谁的肚量大了,按照身理角度来看,应该是您. 看到好孩子烟烟的nick让我想到了坏孩子小越 有点感触 --------------------------------------------- 我想和榕树下编辑烟烟该说的都说了,此信发出亦石沉大海 当天收到来自will(朱维廉)就第一封信件的回复,稍让人平静些。 --------------------------------------------- 亲爱的小越, 首先感谢你长久以来对于榕树下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你将这封EMAIL转交给我,让我认识 到问题的所在。 榕树下一直致力于版权保护的问题,如果在哪本丛书中有哪篇文章或者是作者我们遗漏了稿 费,我们肯定认真核实,并确保稿费寄至原作者手中(AVA,请你关注这件事情)。 我希望你不要怀疑榕树下这次状告那家出版社的初衷,也不要有那种既然大家都不出面榕树 下就不能出面的想法。到今天为止,榕树下更新了46000多篇的文章,共投入超过5百万人民 币。每更新一篇文章代表着我们付出超过100元的代价,我不希望你同情或者理解什么,我 只是想告诉你,我们真的想认认真真的做些事情,虽然做的心甘情愿,但还是渴望在我们困 难的时候得到一些支持---譬如您的,我们亲爱的朋友。 谢谢。 您真挚的, 榕树下 WILL -------------------------------------------- 榕树下致力于版权的保护?我对此保持中立,因为友的著作权本身没有得到尊重,虽然will 得信件写得让人平静些,但该认识到的还是没有看到,也许榕树下每篇文章都是真正得到尊 重得,我发信如下: -------------------------------------------- will: 很感谢will的信件,至少这是我收到的回信中让我们都能心平气和讨论的一封信件,当然作我 好兄弟烟烟的回信我也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纯粹在榕树立场上的发言我想是一个碉堡,叫嚣 亦或是我叫嚣都是无意义的. 对于will所说的榕树下的发展与榕树下的投资,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这很正常,我相信一 份卓越的商业计划书对于他的宏伟目标都会有阐述,前期所有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早点好点 稳固点走到那一天的到来. 我不是一个爱挑刺的人,我也不是一个爱争执的人,但我是一个固执的人,也许网络可以给我 一个这样的空间,对于榕树,我想我没有作一些对不起榕树的事情,从心底里我对于早期的榕 树是喜爱的,但客观上对于当前我是排斥的,偶然的一次机会,我到了bbs上,看到了所谓网络 版权的争论,对于对方侵权所谓的榕树下的权利一说,很难立足,网络文学本身就是一个法律 的盲点,何况对方也指出所引皆有出处当然其中不包括榕树 如果榕树认为这是一场侵犯榕树下的行为的话,那我也赞成,可惜3月前在季风书店的时候全 文翻看了一遍,呵呵,难. 如果榕树下认为要去为了自己的作者群(当然确切点应该是投稿榕树下的作者群)的合法权益 的话,这也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就算是炒作,又怎么样,商业下的炒作有优有劣,谁能说不可以 呢? 但是有一点是必须说明的,树正不怕影斜,自己的行为要负起做好的责任,这点也就是我发言b bs和写信的目的,当然触动了一些事物,没得到什么正面的答复就算是will的回信,也没提到 这一点. 网络之星丛书之蚊子的遗书一书中,其中220页的一文作者凌久,是我的好友,这篇文章凌久本 人只收到榕树的一封信,凌久没有确权,我想所谓的榕树下的一沓一沓的授权书中,应该不会 出现的,当然她本人给榕树下写过咨询信件,可惜没收到回信,当然按道理遗失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如果诸位编辑们不是很忙的话,不是很别扭的话,不是很无奈的话,请再确认一下,是不是有这 样的确认信,是不是还遗忘了类似的确认信,拜托了.有的话也请通知我一下,好让我认识到我 犯的是一个多么愚蠢的问题. 也许我是多管闲事,我也不想争执什么,很累,但想想如果每说一句话就有榔头磅头的话,这不 是胜于防川么? 话多必失,谁也不想得罪什么人什么事,yanyan也好,ava也好,至少在中国人看来,表面的和谐 是最重要的,对吧,和人打交道很难得,道理谁都知道,但既然花了如此的篇幅来写这个问题, 就要点点清楚,哪怕是脸皮上的事情挂不住. 如果存在什么奖金问题,这个如果好像是成立的,至少以前的错别字问题就有过牢骚em发给我 的. 引用will的结尾"我们真的想认认真真的做些事情,虽然做的心甘情愿,但还是渴望在我们 困难的时候得到一些支持---譬如您的,我们亲爱的朋友" 希望真的能是心甘情愿,希望真的 能是认认真真。 小越 -------------------------------------------- 我想在这封信件中,我指明了问题的所在,就是不能回避的问题,版权问题既然榕树下正大 光明得在打版权官司,那么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就要负起 起码的责任,一个不尊重法律的行为同样得不到法律应给与得尊重。 此信发出,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其实回复不回复我在意么? 到是友凌久在二日后,打电话给我说,事隔多月后,他终于收到了来自榕树下的信件,希望 他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以送达稿费。 电话中,我和他苦笑了一下,稿费?谁在乎? 最终来自榕树下的答复还是只承认没给稿费. 我知道了,为什么了。因为对方是榕树。 友说要回信么?我说回吧。我们要礼貌,不管怎么样,这是自己的素质问题。 友发信will如下: --------------------------------------------- will及诸位榕树编辑: 很荣幸能在几个月后收到来自榕树的信件,希望我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以便寄给我稿费,对 此我想就几件事在说一下: 首先,对于我一个曾经在以前的榕树下投稿的普通网友,是没有想到要将自己的文章从网络间 转到传统媒体,这也是我在第一次收到榕树信件时,并没有就授权问题做答复的理由,我喜欢 网络,这是我的权利,但是没得到必要的重视,这个重视应该是来自榕树. 其次,稿费问题并不重要,曾经在榕树下投稿无数,就没有想到过要稿费的问题当然以前的榕 树得豪言万丈以及种种风格我是很喜欢的. 再次,我曾经在第一次收到信件后,发送了一封咨询信件给榕树下相关编辑,希望了解这是怎 么个事情,希望能得到一些详细的介绍,可惜,我的信件石沉大海,也许是遗失在茫茫网路中了. 我自己也从事的是一份媒体工作,工作也很匆忙,所以有些事情也不想多操心,有些事情也懒 得在搭理,委托朋友就此事帮忙问津一下,当然我看了一下朋友转发的信件,有些生气,其中的 什么'得了吧您','造谣中伤'诸如此类的话语我想不应该是来自你们榕树下的,不管是谁或是 什么关系,只要是榕树和为了榕树的事情,都不应该,一个不能面对事实,不能切实自审的工作 态度和作风,不应该来自一个朝气的集合,至于什么散播谣言等相关词语.现在应该是不辩自 清了. 对错其实不是绝对的,我和我的朋友始终是关爱榕树的的,虽然有时候在旁观的角度看着,希 望这件事情能得到你们自己的重视,事情很小,但做好和做不好的影响都巨大.我可能是唯一 的一个被遗忘的,也可能是少许被遗忘的之一,不管有或没有,我想每一个作者都希望得到起 码的尊重. 至于稿费我也从没想要过,所说的事情都为了谈一个作事的方法和态度,这笔微不足道的稿费 我以一网络作者的名义支援榕树建设. 最后仅代表我和我的朋友衷心希望你们能认认真真,踏踏实实,既然选择了商业话.那么有一 句真理要时刻记住,顾客就是上帝. 也许我们还不是顾客. 凌 久 ------------------------ 此信发出,至今同样也是没有任何的回复,也许榕树下的信件系统的丢失率真的很大,要不 就是我们根本是不需要来回复得。 全文记载结束,是非我也不辩,放在这,我想正义终究会张开眼睛的。 读者回帖 nirvara, 2000-07-27 下午 04:21:14 哈哈,这小子也在腹诽榕树呵,我也遇到件窝心的事,不知哪个家伙把我在网易和榕树版权 论坛的发言,断章取义,把我伪造成一个反版权意识的对立派,实在是可气,其实我和你差 不多,不是反对保护写手权益,也不是反对榕树捍卫自己的权益,只是: 这一套书好象的确没怎么侵犯到榕树的网下作品出版权,具体理由,其实你我都心知肚明, 但愿,你的那位朋友别让法院发传票做证人呵 大家都是为了网络的健康生存而努力,可惜,今天的榕树已经不是以前的榕树了,这是我通 过本次官司纠纷得出的最大感想,记得WILL自己说: 有投资商问:榕树靠什么赚钱? 难道靠网下授权出版网络写手发给榕树的作品吗? 天方夜谭 发个和我有关的帖子,算续集吧(对了,你的帖子我贴到绿土地去了,别的地方不会乱贴, 放心,大家都还是在榕树下网站结识的朋友) 读者回帖(针对博库贴出的一篇文章的更正) nirvara, 00-7-27 15:42:18 从哪里转贴来的综述稿件呵,别的不说,这就是网络无版权的一个明证。 此外,上文中引用我的“网络文字”偏差颇大,做一更正: 1、[i] nirvara@BJ的看法是:受物质引诱而写作的早已不是网络写手了,[/i]“所谓 ‘发表’在网上,只不过是一种个人行为,没有任何人授权,也不受任何制约, 因此也就没有任何人应该对其进行保护。网络文章不应该享受版权保护。” 而我发表在网易论坛的原话却是: 难道因为是小偷,他家被人橇了,连报案的权利都不给吗 作者: nirvara@BJ (61.151.43.247) 日期: 07-23 14:16 网络上的文章当然是有版权的,不能因为网站做了不少侵犯传统媒体的事,就剥 夺他们享有自己应有的权利,我们是就事论事看这场官司。 网易和榕树已经在联手做某个文化频道了,相信,网络世界这样的合作以后会更 多、更密切,现在的问题是 出版社侵权的不是榕树一家,而且,榕树绝不是被侵权最利害的一家原创文学网 站,所以,榕树这次出面来打官司,不仅仅应该代表他们自己的网站,而是一个 网站联合全体原创文学网站,建立一个稿费索讨机制,就象以前有过的一个案例 那样: 出版社应该把稿酬统一交给国家公益性的版权机构留待写手领取,而不是留存在 自己的编辑部里 这是关键 受物质引诱而写作的早已不是网络写手了 作者: nirvara@BJ (61.151.48.237) 日期: 07-21 18:03 有一点你们想没想过,人家出版社有没有说过:不给网络写手稿费呢? 【nirvara】 于 00-7-14 15:58:23 加贴在 网络版权: 因为网络传播的无序特色,联系写手是很困难的事,从李寻欢他们编的四本网络 文学丛书看,侵权的嫌疑更大,榕树干吗就不去找李寻欢他们呢? 社会出版社是北京一家以出二渠道图书闻名的出版社,他们出书主要还是看市场 卖点,不是什么著名出版社,所以,这场官司,可能很无谓:) 我也赞成网下出版必须收费的观点,问题是:出版社一般还是肯出这稿费的,无 非是一个价码问题,而网络写手的权益不被保护,在现阶段,只能是件很无奈的 事,谁让你不首发到传统媒体的呢? 既然上了网,就象前面那位兄弟说的,厕所文学被四处张贴,谁碍谁事了? 2、有趣的是,编委会得到摘选引用许可的主要有新浪网、燕赵信息港、索易 电子刊物 、常青藤棋琪书吧、网迷、嘉星论坛、新丝路网友文摘、心情故事网站 等13家,惟独没有提及选取作品较多的“榕树下”。于是,[i]网民nirvara就有了 这样的判断:“怎么单单拉下了榕树呵,难怪他们要揭竿而起呵!”[/i] 而我在榕树下网络版权论坛上的发言原文却是: [b]怎么单单拉下了榕树呵,难怪他们要揭竿而起呵[/b] 【nirvara】 于 2000-7-16 下午 10:17:43 加贴在 网络版权: 本书所有内容均摘选引自一些著名的互联网站、BBS论坛以及一些个人网页。 由于以上种种情况,本书中某些文章若有对原始表发处或真实作者侵权的情况, 实属无奈,请作者谅解,并与出版社联系,如确属作者原创,我们将给支付一定 的稿费 为什么榕树没有被列名到著名网站甚至个人网页? 这是本案的一个疑团 至于稿费问题,看来出版社和作者写手间不存在争议 网络文章 版权共享 此外,该丛书总共收录了400余篇网络原创作品,其中榕树下网站刊出的有16篇, 其中有9篇属于网络写手和榕树网站签有书面协议书的作品,如此而已。 从出版社的角度说,另两个帖子关于为什么没有网易网络文学原创站点作品的帖 子我看不容疏忽 [b]回复:怎么单单拉下了榕树呵,难怪他们要揭竿而起呵[/b] 【溜弯儿】 于 2000-7-17 上午 07:14:43 加贴在 网络版权: 当时我还不知有什么榕树下,再说我没有直接从榕树下拿文章。 【溜弯儿】 于 2000-7-17 下午 03:28:10 加贴在 网络版权: 我伪造的是不是太细腻了,也太快了。有必要吗?如果我不用你的文章这一套书 就出不来吗!网易的那么多文章我也都放弃没用了。书不是也出了。 是不是真的,法律会说话,对自己做过的事负责才是男子汉。即效力你为什么用 伊妹儿许可,你为什么当时不说没有效力。 我费尽心机与你沟通,你现在却不承认,去信不回。有失礼节吧。 博库司令, 2000-07-27 下午 04:27:35 “榕树下”是最不尊重读者和作者的网站,此类事情我也遇过,你的信在榕树下的编辑眼里 只是废纸。那里的编辑水平低,但架子很大。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